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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外公家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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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静静坐在床头看着女儿睡着,抚着她眼下的淡粉色疤痕,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给掖了掖被角转身关门回房。
“怎么样,茉茉没事了吧”胡有河擦着脚抬头问进来的妻子。
“你说她怎么每次碰上那个杨什么都反应这么大呢”
“人家叫杨思曼。恐怕那丫头给你闺女留下阴影了。唉——
你闺女说明天跟森哥儿一起走,去她外祖家住段日子。”
王氏坐在床头柜前拆解头发,扭头看了眼丈夫回道。
王氏是当年胡有河一见钟情自己费劲巴拉求来的,成亲十几年虽然只生了两个孩子。但胡有河从未怨怪过,母亲偶尔施加的压力也都自己扛下。
如今两人都已不再年轻,但今日灯看美人下,还是能清晰的感受到曾经那份悸动。
胡茉茉清晨醒来两眼盯着头顶的帐幔,觉得有什么东西被忽略了,昨天听到的对话太骇人,一时忘了别的。
算了不想了。脑子已下线。
今天是大伯母做饭,二房的姐姐们打下手,胡茉茉洗漱完去帮忙端碗,刚刚吃过饭胡元森就从门外进来了。
上次回来匆匆忙忙的没仔细看,长的还挺帅,身挺如竹,穿一袭文人青衫,黑发如墨,眉目温和清朗,鼻梁挺拔,
手握折扇,腰系墨绿腰带,悬白玉麒麟佩。再配上这九分的容貌,倒有几分世家公子的味道。
胡有河家这两个孩子长的都不错,恐怕整个府城都无出其右者。容貌俊美无碍,但太盛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一家人在堂屋落座,听着森哥儿的见闻,时不时你一言我一语的插上两句。
胡余粮看着这最出息的孙子,心中涌起无限骄傲,当初家里几个孩子都送去学堂了的,可只有森哥坚持了下来,还在如此稚龄得中童生。家里改换门庭多半就要靠他。
胡茉茉看着哥哥侃侃而谈的样子,再一次感叹古人早熟,明明就是个初中生,却已经有了属于男人的担当。
手里把玩着哥哥递过来玉石珠花,嗯?玉石?!
终于想起来落下什么了,我的大砖头!
胡茉茉腾的站起来急匆匆的回房了,留下屋里怔愣的一众人,胡元森看着妹妹离去的背影,眉头紧皱。
枫哥是个闲不住的小话唠,不等元森问就将前因后果交代的清清楚楚,时不时还有二房妹妹们补充几句,
胡元森越听脸越黑,心里狠狠的记了杨思曼一笔!
这边胡茉茉终于从墙角找到了那块石头,但怎么处置又犯了难。想了想还是把它藏在了床脚的小坑里,埋好土。
这么大一块儿,光是去解就挺麻烦的了。而且系统能看上的东西绝非凡品,真的露出来了怕会给这小小农家惹来祸事。
晚上吃饭的时候茉茉告诉大家想去外祖家住一段日子,明日一早跟哥哥一起走。老太太看向老三两口子,他们都没意见我能有什么意见。
“那明早你来找我趟,给你外公外婆带些东西”
“谢谢奶奶”。压在身上的大石头解决了,语气都格外欢快。
当天夜里收拾好衣物,又把埋石头的坑往下挖了挖。拍拍手上的土,打量着看不出端倪来才心满意足的去睡。
第二日吃过朝食就包袱款款的跟着哥哥坐上村头的牛车,一路晃晃悠悠往镇子上去。
胡茉茉看着沿途田地的一片绿意,按理这种自然美景,清新空气应该能让人很愉悦才是,但她却一脸忧郁。
才来了一个多月,刚刚熟悉,原主的那些记忆再也不是生硬的画面,就要被迫离开了。话说回来,杨思曼这种带金手指穿越的应该是女主命格吧。但她那个系统也太邪性了,上来直接掠夺,有这样的天定女主?
胳膊拗不过人家粗大腿。三十二计走为上吧还是。
“小七,小七?想什么呢,你今日这脸怎么回事…”
茉茉扭头看看光风霁月的哥哥一言难尽的样子,忽略他最后那个问题,蔫蔫的回道“我在想黄豆猪蹄。”
元森闻言掩去了眼中的深意,宠溺的笑笑。还是不够强大啊,一家子从没人注意过这个问题,反倒一个女娃有了危机意识,看着妹妹脸上的伪装,心里暗叹虽然也没丑到哪里去,但和之前比可是天差地别,哪个女孩不爱美呢。
路上遇着了半道上车的黄大娘,黄大娘是隔壁村的一个媒婆,十里八村都有名。她跟邻居二奶奶家有亲,偶尔也走动,见过元森但没见过茉茉,只听人提起过胡家那个小七小小年纪长的貌美非常,似个贵族小姐。如今一见,跟在小秀才公身边这位就是他胞妹胡七了,不过如此。
胡元森小小年纪中了童生,乡亲们一致认为这孩子不止于此。以后有大作为呢,机灵些的已经开始叫秀才公了,算是一种期盼祝愿。毕竟要真出个读书人对十里八乡都是好事情。
这个时代,读不起书的比比皆是,甚至有些人家温饱都难。胡家在村子里是大姓,族人多,姻亲自然也多,胡茉茉家又算是村里数一数二的殷实家庭。胡老头勤快能干,还会点浅薄的木匠手艺,胡老太太只一个弟弟,小时候养不起弟弟便自卖自身签了十年契,到了大户人家做婢女,,她在厨房帮工弟弟便跟着在前院跑腿,几年下来姐弟俩很是学了些本事,积攒的赏银首饰也不少。到年纪后就请放出来嫁了胡余粮。
两人都是精明人,深知读书的好处,所以家里的孩子们都去读过书,如今也只元森坚持下来,过些时日枫哥儿也要送去的。
茉茉之前听说过这位黄媒婆,一张嘴皮子利落的紧,死人都能给说活,三分颜色她能给夸成十分,还不让人觉得夸张。是个有本事的。而且对媒婆这职业爱的深沉。遇上合适的少收点她也要撮合成,很是有毅力。
幸好今日也做了伪装,家人只当自己是胡闹着玩,只有哥哥好像看出了点端倪。
一路进了镇子,牛车停在街口就不再往里进了,付了赵爷爷车钱茉茉跟着哥哥往里走。穿过一条街道到了镇子上最繁华的地方,说是繁华但还是让茉茉大失所望,这条街方位在东也就唤作东街,有一家酒楼一茶肆一面馆一银楼一布庄一粮铺。各家门口挂着各家的幌子,街道往外延伸还有各种摊贩。其中布庄就是茉茉外公家的。
元森为何能佩玉,盖因他的一应衣裳鞋袜发带配饰全是外祖家置办的。外祖家经商,商籍三代不得入士。元森更是王家的希望。也幸亏这孩子意志坚定,寻常农子如此捧着恐怕早移了性情。对于外祖家置办的一切,包括每月给的零花钱,元森从未拒绝过,一家子骨肉亲戚,太客气平添生分,再有就是王家不是那等极品亲戚。所以元森受的心安理得。以后也定会尽心照拂。
“公子来了,东家在后院呢”小伙计在门里看见元森往这边来,快步迎出来 ,走的近了又看见了元森身后跟着的茉茉,忙问好道 “表小姐好。”
“嗯,你去忙吧”
原身的记忆里有关外祖家的记忆很单薄。这还是茉茉第一次到铺子里来,打量着铺子里的布料,颜色不是很多,棉布麻布居多,有两件成衣悬挂在墙上。
“茉茉又长高了啊”
后院里的大舅舅王金宝听见动静走了出来,笑呵呵的摸摸茉茉的头,又问元森的近况,缺不缺钱和衣物等等,一派关切。
元森一一答了,大舅舅又张罗着回家吃饭,三人离开布铺,路上又割了些肉。一路说说笑笑回到家,吩咐次子二壮去叫家人们回来。
等大家都回来安顿好,杀鸡的杀鸡,做饭的做饭。男人们和帮不上手的少年都聚在正厅。
“森哥儿,茉茉,家里怎么样,可还好?”这是短胖短胖弥勒佛似的外公
“森哥儿和茉茉今儿多吃点。看你俩瘦的,咋不上肉呢!”这是人高马大好像基因突变似的二舅舅。
大舅舅从门外走来,端了些时令水果。元森坐在桌前“外公,我这次陪妹妹住两日,然后就要去县学。已经跟家里人说过了。”
顿了顿,又说
“茉茉前段时间在家里出了点事,让她在这边散散心。”元森不好意思说妹妹是太怂让人吓着了,急着逃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