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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为有缘,所以遇见。 ...

  •   1919年,我十八岁,花一样的年纪。
      那年我只身从杭州来到北平投靠姑姑姑父,那时杭州的家里已经家道中落了,早已没了祖父在时的光景,只能看见一片的没落与看不到光明的未来。我是家中唯一的女子,在那个年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我自幼便被父母养在闺阁里,哪里见过外面的乱世。
      或许是命中注定吧,那一年父亲由于常年吸取鸦片而病入膏肓,被父亲折磨多年的姨娘也因此卷走了父亲大部分的家业,从此不知所踪。那时候我恨极了那个我唤为姨娘的女人,后来等我当了孩子的娘也就懂她的苦衷了。这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家,我爹,亦是一个没有担当的遗少,多年来在外沾花捻草,终日吸食鸦片,喝醉了就辱骂与殴打妻儿。
      姨娘带走了弟弟,偌大的家只剩下我和父亲,真真是门庭冷落鞍马稀。我看着日渐败落的家,渐渐失神,却又无可奈何。
      在父亲死后,我离开了那座我从小生长的府邸。我是女儿,除非招婿入赘,否则是没有继承权的。族里的几个叔叔叔伯婶娘们更是对父亲遗留下来的家业虎视眈眈。只是那时我还小,天真的以为所有人对我的好都是发自内心的不抱有任何目的,后来我发现我真的是大错特错。临行前,我站在老宅的门口,看着宅子前的两具石狮,只感世事无常。
      忠叔是个好人,也是我们家的管家,他从小与父亲一同长大,如今也已经年过半百。我是他看着长大的,在我的心里他就是我的第二个父亲了。很可笑吧,我的父爱既然来自一个家仆。
      临行那天,忠叔拖着一家五口站在石阶上为我送别。忠叔是个老实的男人,不善言辞,而忠婶确是这镇上有名的快嘴,说话又快又得心。
      忠婶说:“小姐,你可千万要保重好自己的身体。我听人说北平不比杭州,冷的很。如今咱们上了北平,虽说是住姑母家,却也是寄人篱下。我的小姐呀,你可要好好的呦。”
      我听了顿时感到落泪,原来被人关心的感觉竟是这般好。我拿起手中的绢子,擦了擦眼眶中的泪。
      “忠叔、忠婶,静姝自会记得多加防范。望你们也珍重,这么多年来承蒙你们的照顾,这才有了今日的静姝。不管静姝身在何方,这儿永远是我的根。”
      “姝姐姐,你要常回来看看我们。苗儿…苗儿会想你的,苗儿想跟着过去伺候您。”苗儿是忠叔的女儿,是我的丫鬟亦是我从小到大的姐妹,但我从未把她当做自己的丫鬟。我们虽有身份之别,但与我而言她却是我前十八年生命里重要的人物。那年以后我在没见过她,有人说她死在战乱了,也有人说她嫁给了一个富裕的地主为妾…总之,各家说法不一吧,我寻找了她多年也没个结果,后来所幸也就放弃了。等我年纪见长,我越发后悔当年没能把她一同带北平…若是带去了,或许结果该不会如此。不过啊,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生没有如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仅此而已。做错了就是做错了,没有悔恨的机会与余地的。”
      “苗儿,等我在北平安顿好了自会带你过去。只是现在不合时宜。乖。”我伸出自己的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心确是愧疚的。其实那时我是存有私心的,想着带着她到北平去山高水远旅途奔波的。
      后来的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登上马车的。那一年是1919年,我坐了整整一个月的马车才到达北平,那时是民国八年二月,距离震惊中外的五四运动还有两个多月余。
      我知北平的冬天冷,未曾想过可以冷到零下二十几摄氏度,那是我从未感受过的天寒地冻。我到达北平时虽说已是春末,厚厚的积雪在融化着,融雪时冷的令人发难。我的周围入眼都是白茫茫的一片,那曾经住着皇帝的位于北平城最核心位置的紫禁城,在这白皑皑的一片中更显得寂寥与孤独了。
      北平的冷全然不同杭州,我备受寒冷以及思乡之情的折磨,手上还生出了大块大块的冻疮,痛的我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姑母姑父待我极好,他们的家境算不上富裕,表哥留学日本修习法学,开支极大。平白无故添了我这个吃白饭的,他们却把我当做亲生女儿一般对待,唯有我内心是过意不去的。毕竟我其实不过是个外人罢了。
      至于遇见方先生就更是意外了。开始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想过到最后我们会走到一起。
      我记得那是一九二三年的七月,北平城酷暑难耐,那一年的雨季也来的分外的迟,热的知了叫个不停,热的保守的姑妈褪下了她的马大褂,穿上了新式的中年女旗袍。
      那时表哥从早稻田大学毕业刚回国不久,终日不着家。姑父姑母想着表哥接手家业或是进政府部门谋个一官半职,都被表哥拒绝了。我一直都知道表哥是个有雄心抱负的男人,他的志向远大,从来都不会拘泥于儿女情长。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表哥是我和方先生的媒人。如果不是他,我们可能没法相遇。
      无聊他的时候我二十二岁,在那个年代早该是谈婚论嫁的年纪。方先生是我哥哥的贵客,后来我才知道他与哥哥原来都是传说中的地下党。
      方先生大我十岁,遇见我的时候他早已娶妻生子。
      姑父姑母家是北平传统的四合院。我那时在北平定居了快有四年,也渐渐的习惯了北平的生活。在北平的这四年,我念了一所国立的女子师专,毕业后到一所中学任教,成为了一名中学国文老师。
      我是个爱静的人,不喜纷扰,也不爱社交,待人寡淡,身边的朋友也不多。
      第一次见方先生的时候我便被他深深地吸引住了。方先生那时用凡士林把他浓密的黑发梳往后脑勺,总是戴着一副金框眼镜,一席白色长衫,儒雅而谦谦有礼。如果那时哥哥不说他已过而立之年,我甚至以为他与我一般年纪。老实说,第一次见他,我平静了二十二年的心便波澜起伏了。
      我那时知道他是毒,不能染,可还是无可救药的上了瘾。
      我所在的中学是北平城里的一所贵族子弟的学校,来这里的孩子非富即贵。这里的孩子,要么是混世魔王,要么家教极好。总之都是我们这些小老师无法得罪的。这其中有个孩子更是耀眼,才十一岁就已上了初中二年级,那孩子长得唇红齿白,分外好看,惹得学校里的一众女老师与女同学为他痴狂着迷。孩子叫方郓城,后来这孩子成了我的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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