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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天 我们已经很 ...

  •   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了。
      做朋友做了十多年,一直都是互相怼的类型,一直也觉得对方是这个世界上最丑的异性,所以一直可以做朋友。我曾对天发誓,但凡对这家伙存了半点心思,便叫我此生孤独终老。总是害怕孤独的我恪守本心,坚持认为这家伙实是世上第一垃圾。
      独自在外求学,很久不见他,没想到他已经落魄至此。这屋内灯火辉煌觥筹交错,女人们一个个身着绫罗妖娆婀娜,扭着腰捏着嗓子,男人们一个个西装革履谈笑风生,挺着肚举着酒杯,举手投足间不经意露出手上的Chanel、Van Cleef & Arpels、Patek Philippe、Audemars Pigeut等等,一个个的俨然社会成功人士。我看了看自己身上这一套淘宝打折货和手上朴素得不能再朴素的运动手环,原来我和大家的差距如此之大,已是两个阶层的故事。和我一样在这堆成功人士中显得格格不入的就是他,这种情况下反而是这样比较显眼。于是理所应当的坐到他身边,喝酒聊天。
      他笑我一如既往的朴素,我笑他一如既往的丑。我们在一块倒是有很多的话说,谈论过去略显单薄,好在共同爱好不少,于是聊聊游戏聊聊美女聊聊挣钱聊聊生活的艰辛。我可能是这一堆人中唯一一个还没有开始正式赚钱的人,毕竟我到现在也还算是在学校学习的人,也被人嘲笑过很多次,总有人觉得比起学习,比起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婚姻和挣钱来得更为现实。我确实也赚不了多少钱,每个月拿着那点补贴和抽时间赚的外快,勉强能在这个城市独自生存下去罢了。攒不了什么钱,现在进了事务所还在跟着别人学习,也得兼顾着学校的事情,连房子也是早些年父母高瞻远瞩买下的单身公寓。生活的苦就是谁吃谁知道,那些嘲笑我的人哪里知道并不是每个人的人生路都走得很顺畅呢。
      他也没有很好过,但也还算可以。辛苦经营了一家民宿,生活勉强有所富裕,但更好的生活也追求不上。可能人就是这样,听到别人也没有过得很好的时候居然觉得有些庆幸。于是互相揶揄。互相嘲笑对方那不入流的穿着打扮。我觉得我很漂亮他觉得他很帅,但其实我俩都是丑八怪,至少在别人眼中是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衡量一个人长得好不好看的标准并不是五官,而是这个人穿着哪个牌子哪一季的新款,用着哪个牌子爆款的彩妆,可能妆容比人本身的脸更吸引人吧。其实这样也没什么问题,我是没钱,如果有钱,我连头发丝都想整一下,整得光彩夺目。
      我们笑着看大家推杯换盏,笑着听一头头牛在头顶飞来飞去。说是吹牛其实也算不上,毕竟大家过的生活是不一样的,对我来说那是牛皮,对别人来说或许只是日常生活。我得不到的,不代表别人也望尘莫及。这一点上我向来很看得开,无所谓嫉妒或羡慕,因为我自己的生活我觉得其实也还过得去,至少没有短吃少喝。
      从前也有不少姑娘把他当男神,只是那些姑娘现在都已为人母,开起玩笑来更是毫不逊色,一个个嘴皮子翻飞,说得他脸上的绯色都窜到了耳根子。我也觉得好笑,当然,好笑之余还是救了他。我一直都比较透明吧,不怎么引人注目,也没留下什么故事。青春就那么平顺的过去了,上课下课,食堂教室,放学回家,一直都是简简单单的,像我这样的人一抓一大把,我和那些跟我一样没什么特色的人比起来,唯一说得出口的就是成绩还不错,所以我留给大家的印象也就是一个不怎么爱讲话也没什么朋友只知道死读书的女生。只有他知道其实我不是那样的,我的每一本书里都夹过漫画,我那些厚厚的课堂笔记中夹杂着许多的小人儿,每天放学之后我都会去书店里看漫画看小说,也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玩的每一款游戏,选的每一个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的非主流名字,他知道我很讨厌上课,也知道我最喜欢喝可乐,更知道没有朋友对我来说既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折磨。当然我也知道他很多事情,我知道每次有女生表达处对他的喜欢他都会一脸高冷的拒绝,但私底下确实偷笑着,还会对我炫耀有人喜欢他的事情,我知道他篮球打得特别烂对其他的体育项目也不擅长所以每次有人约他运动他都会假装不喜欢和别人一起活动,我也知道他其实是个花痴,常年泡在二次元中无法自拔,我还知道他虽然有很多很多得朋友,但从未对谁讲过一句掏心窝子得话。我们互相了解,却从来不觉得对方是自己的良人,因为我们都觉得“这厮配不上我”。
      当然,现在的我依旧是这么想的,他怎么配得上我这么优秀的人,毕竟我的未来在发光发热啊,虽然只是我自己这么看就是了。他看我的时候,心里想的和我想的没什么区别,我只是一个书呆子,一个别人都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很多年了我还没有离开学校并且可能这辈子都不离开学校的人。我们走的路不一样,思想自然也就是不一样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俩坐在一起喝酒,一起看别人谈天说地,互相揶揄两句。我希望的是可以永远这样,他的存在就像是世界上有多一个我一样,虽然我们性别不同性格不同,虽然我们经历不同人生目标不同,虽然我们有很大的差别但我们也有些许的相似之处,这些相似之处把我们联系起来,让我们变得如此的相似,变得如此的理解对方。即便几年不见,即便很久不曾说过一句话,只要听到对方的声音,还是有说不完的喜怒哀乐,只要看到对方的眼睛,就会不自觉的充满笑容。真的很庆幸,世界上有一个人,他明白你所有的情绪,明白你要什么,跟他在一起你就不会有烦恼,你知道你说什么他都愿意听,你也知道不管他说什么你都能读懂那句话背后的含义,跟这个人相处,不用去猜,所有的心情彼此都明白。这是一件很快乐的事,这个人就是你放在这世界某个角落的分身,你可以随时随地的和他沟通,了解这世界更多的面貌。
      我在那坐着,静静的发着呆,手里的酒杯被握的发热。这种无意识的思绪游离是我一直控制不了的一件事情,虽然我本人打从心里很憎恨这种行为,但是没有办法,我控制不了我的心,也控制不了我的大脑。他从我的手中抽走酒杯,一饮而尽,嘲笑我。我看着他脸上挂着笑,弯着腰,和那个在下课时间扭过身来跟我炫耀今天有几个女生跟他表白的男孩一模一样。时间真的走的好慢,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男孩一直在我面前,从来不曾离开半步。我好想问问他,也问问我自己,这么多年了,没有一个人能走进你的心里吗?没有一个人是你想牵手走一辈子的吗?
      他跟我说最近的生活,说那些去他店里的客人,各式各样的人都有。我很喜欢他的生活,以前也幻想过,在某个漂亮的景点开一家很不一样的民宿,像我住过的所有民宿一样,院子里一定要有一个秋千,可以躺在上面看漫画,我不在上面的时候,蝴蝶在上面。也要有一只可爱的猫和一只可爱的狗,没有客人的时候它们在院子里打闹,有客人的时候它们乖乖的趴在墙头晒太阳,来往的人夸它们真可爱,这些话落在我的耳朵里就像在夸我一样。如果我有那么一个店我应该会过得很开心,因为我就是想要过那样的日子嘛。春天的时候我会跨个篮子带着我的猫和狗一起去山里找蘑菇,找那些隐藏在各处的小野果。夏天的时候后院池塘里的荷花都开了,把西瓜藏在荷叶下,任它冰着,我要带着我的猫和狗,带上可乐和薯片,去小溪边铺一块毯子躺在上面,脚伸进溪水里在太阳下用草帽盖着脸好好的睡上一觉。秋天的时候,银杏树都结满了果子,我要用装过蘑菇的篮子装满满的白果,不管它的臭味,把它带回我的小院,炖一锅很香很香的排骨。冬天的时候会有雪从天上来,院子里有三行脚印,我要一个被炉或者要一个火桶,总之我要缩在里面看没有营养的综艺,橘子皮散了一桌子,空气中都是甜甜的柑橘味。那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希望我的生活和钱没关系,我有很多种快乐的方式,不需要钱来加持。
      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生活,但是看起来他好像对现在的生活还比较满意。人嘛,懂得满足就好了。他也问我对现在的生活是什么感觉,我还能有什么感觉呢?我感觉还不错啊,虽然头发真的掉得好快,每天都面对着那些密密麻麻的文献数据,但是这种感觉其实也挺好的,我可以看我自己喜欢的书,追寻我喜欢的思想,这样的生活看起来乏味其实也有趣得当紧。当找到一个论据可以来支撑自己的观点或者终于完整的将自己的想法阐述出来并且自证自说的时候,我就觉得人生很圆满。不断的去找新的出发点又不断的向前进,没有终点的往前跑去。思想上的东西从来都不是有结局的,总有新的发现,这样会让我觉得我的生命好像也是无限的,已经超脱了生死,思维从来都不是死亡可以结束的。那些身死数千年的人,他们的思想不也还继续存在这个世界上吗?所以这样的生活于我而言,带来最多的不是忙碌也不是离开那座象牙塔之后会有怎样光明的以后,而是,我知道我存在,并将一直存在。
      他笑我以精神的火花来温暖贫瘠的物质,我笑他空守着楼阁看人来来往往却安定不下自己。当然也只是笑笑而已,因为我们都知道,彼此追求的正是所拥有的。
      所有的同学聚会流程都是一样的吧,大家吃吃喝喝,酒过三巡,回忆也回忆得差不多了,该分享得生活也分享得不剩什么了,便跳出来一个人,这个人你也说不清他是谁,好像是从前的班长又好像是现在混得最好的那一个,谁知道,管他是谁呢。他会说已经定好了包厢和车,大家一起去唱歌吧。
      KTV真的是这个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什么都可以在那里完整,光明正大的、见不得人的交易,求婚、离婚,打架、相亲……好像在那里做什么都是正常的,回忆过去就更好了,那里真的好合适大家勾肩搭背说些胡话。
      当然也有人婉拒,老婆/老公管得严,或者孩子在家会哭闹之类的,给大家点了几瓶酒说声抱歉下次再聚之类的话,稀稀拉拉的也走了一些人。我和他都很闲,而且我们也实在点不起那么贵的酒给大家道歉,便也跟着去了KTV。
      他最近迷上了嘻哈,我是不懂这个,只是每每回学校去都会看见学弟学妹们编着一头辫子穿着oversize的衣服一脸“老子最酷”的表情走在路上,一些走着走着突然手爪子一提一放的跟抽了风一样,也是莫名的好玩。已经这么大年纪了还追赶潮流,也不怕闪了腰么。他唱的什么我一句没听懂,只得看着屏幕上的歌词,嗯……写的这什么玩意?如果文学院那几个老家伙看见了,大抵会说“狗屁不通”吧。时代真是变了,很多东西不刻意去了解就没法开口说这东西好不好,因为你觉得不好的,总有人觉得这是文明之光。
      也还是有人夸他唱歌好听,不过怎么说呢,这家伙就算是被岁月腐蚀了也还是有人买账。我就不行了,青春正盛的时候没得过青眼,如今更是没人看了。或许也有吧,有个师兄倒是夸过我,还有个客户也说过我年轻有为。不过这些落在我耳中都是场面话,谁让我也被岁月腐蚀得明明白白的呢。
      点歌台那坐了一个咋咋呼呼的女生,穿着粉色的T恤裙,可爱得紧。我记得她,上学的时候她就是这个样子,青春无极限的感觉吧。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这个样子,果然有的人是会魔法的,你看着她觉得时间凝固了,再看看自己才发现时间哪里是凝固了,分明是绕过她而已,反而在你脸上跑得欢快。她大声的叫着我的名字,问我要唱什么歌。我哪里会唱歌,只能晃了晃自己手中的酒瓶子摇了摇头,然后仰头干掉瓶中的酒。短暂的欢呼声,仿佛在庆祝什么,整得我觉得自己刚刚干掉的不是啤酒花和麦芽糖的产物,而是哥斯拉和斯美拉的产物。她还是帮我点了一首,她说她记得我唱这首歌很好听。我自己都不记得啊,她怎么会知道呢?难道另外一个时空的我穿越过来和她产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交集吗?想是这么想,但我又不能这么说,反而还得做出一副“哦天了你居然还记得我最喜欢的歌我好感动啊”的模样来。他看着我偷笑,觉得我很可怜,明明只想做个小透明却被拉出来鞭尸。如果不是还有这么多同学在,我当然也想暴打他一顿。
      确实是我很喜欢的歌,或者说,是曾经的我很喜欢的歌吧。已经很多年没听过了,但我还记得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心里是什么感觉,那种感觉或许可以记一辈子,如果我成功的苟活了下去并且没有得老人痴呆那我应该可以一直记得。这种想法我常有,因为我喜欢看蜡笔小新,新之助常说“我会一直记得,直到我忘记为止”。我也会一直记得那种感觉,直到我忘记为止。当时也是无意间听到了这首歌,原本匆匆地赶去食堂的脚步停了下来,我站在池塘边听完了这首歌,初秋的风很冷,因为我还穿着夏季的衣服。我站在那,瑟瑟发抖却不想走开,因为那里正好有一个音响。那天我知道了一首歌,也错过了我最喜欢的尖椒肥牛套餐。没有尖椒肥牛的午饭还有什么意义,在食堂晃了晃觉得好没有意义啊,一个能吃的都没有,但为了肚子只好随便打包了一点吃的回去。
      那个时候的我觉得午饭只能是尖椒肥牛,吃其他的根本就是嚼蜡。于是我面对着这一盒饭也没什么胃口,纠结于到底吃不吃,吃吧,不是尖椒肥牛确实很难吃,不吃吧下午还有体育课呢。正纠结着他就过来了,拿起我的筷子吃了我的饭,一时间我也没反应过来打还是暴打。他拿着筷子说我小气,从兜里掏出一盒饭来推到我面前,正是尖椒肥牛。算了,吃我的饭这笔帐就不算了吧,毕竟这家伙还是有点人性。他说去食堂的时候看见我站在池塘边不动,以为我突发智障,知道我肯定会错过尖椒肥牛,谁让尖椒肥牛不仅是我的最爱也是其他很多同学的最爱呢。他不喜欢尖椒肥牛,主要是不喜欢尖椒,但还是抢了一份。以我的性子就算不喜欢吃肯定也会随便买一份的,所以也不算是帮我买,就算是和我换了吧。这家伙虎头虎脑的,没想到还有那么点小心思呢。果然只有尖椒肥牛才配得上午饭二字,他掏出MP3把耳机塞到我耳朵里,说刚刚问播音站的小姑娘要了今天的歌单。长得好看果然还是有用啊,这首歌是真的好听。
      回想起来那天的情形,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对那首歌记忆深刻还是对那份尚有余温的尖椒肥牛记忆深刻了,或者,兼而有之。
      歌词的第一句唱:想见却还在等的人不太多,连起来也让人心碎碎成了河。
      我的那条河好像只有一盏灯啊,但是,很亮,它比任何一条河上的灯光都要亮。别人的河里都是星星,我的河里不一样。我有一轮明月啊,我抬头看不见它,我淌进河里四处游走也找不见它,但我知道它无处不在,它会照亮我走的每一步路,还会发出太阳的温暖。有了它我就不需要星星了,即使那些星星在我的天幕后努力的想要走进来,他们甚至发出耀目的光芒来吸引我,但我还是选择拉上天幕将它们挡得严严实实的,我知道它们也很好,比我的月亮好上很多,可我还是只要这轮月亮。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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