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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降凤凰之子 圣人之像, ...

  •   冬至,神都洛城下了好大的一场雪,街上人烟稀少,或许都在一家团圆,围坐炉边等着吃饺子吧。
      宝华街的一处名为雅苑的雅致小院中不断传出女人声嘶力竭的哭喊声:“不生了,不生了,王逸才,你个混蛋,骗老娘生孩子不疼,不疼,你来生啊,你来啊……啊啊啊……”
      一个老妇人急切切地安慰道:“娘子,再加把劲儿,看到头了,忍忍就过去了啊……”
      女人:“哈啊啊,疼死老娘了……”
      一个面容俊秀的锦袍男子焦急地在门外跺来跺去,时不时地趴在门上往里瞧,但什么也瞧不见,更是着急。
      他哑着嗓子对屋内喊着:“夫人啊,让你受苦了,以后咱再也不生了,啊,等这小子出来,我揍他给你出气……”
      “滚犊子,这是我儿子,由不得你来揍……”女人的话尚未说完,便听到“哇”地一声婴儿啼哭,生了……
      男子激动地泪流满面,嘴中喊着“夫人呐,我的夫人”,急吼吼地冲进屋内,丝毫没有察觉孩子降生的一刹那,天地间霞光万丈,百鸟来朝,方圆十里百花竟放……
      不远处的一所大宅院内,正在喝茶的王氏家主王逸歌惊站而起,口中喃喃:“圣人之像啊!天佑我王氏!”
      随即,他带了一众门生急吼吼地朝外走去。
      等他到达雅苑的时候,呈现在他眼前的是满目狼藉,仆从、丫鬟躺了一地,殷红的鲜血将雪地融化成一道道沟壑。屋内传来打斗声和孩子的哭声。
      “擦他个仙人板板!”顾不得多年修习的清雅端方,王逸歌爆了句粗口,幻化出两支一品灵笛向屋内冲了进去!
      屋内,又是一地的尸体,女人护着孩子,身下还在淌血,眼见是活不成了,男子目眦欲裂,浑身是伤,与数个黑衣人缠斗不敌,被一剑当胸穿过。
      “相公!!”在女人的惨呼中,黑衣人将剑从男子身上抽出,男子扑倒在地。另一个黑衣人举剑向孩子刺去,女人翻身护住孩子。
      眼见剑就要刺中女人,王逸歌急忙扔出一只短笛,将黑衣人的剑打飞,他自己则吹起另一支短笛攻击黑衣人,身后仆从纷纷拔剑攻击黑衣人。
      黑衣人不敌,败走。万幸孩子无碍。
      王逸歌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扶起女人。
      “家主”,女人惨笑着吐出一口血。王逸歌急忙为其输入灵力。
      “不用浪费灵力了……家主,劳烦您照顾我和相公的孩子……”
      “弟妹放心,我会将这孩子当成亲生一般,绝不让他受丝毫委屈!”
      “如此,多谢!”女人伸手想去摸孩子,终究是气力不足,撒手人寰。
      想起初见时的活泼少女,彼时追着他满街跑的模样犹在昨日,如今却已是香消玉殒,王逸歌清冷俊秀的脸庞不禁潸然泪下。
      他轻轻地放下女子,将孩子包裹地严严实实,捡起躺在地上的短笛和剑,短笛上破了一个口子,显然是不能用了,玉面双笛的雅称怕也是不能用了。
      能将一品灵笛打破一个口子,显然,这柄剑也非凡品,如此算来,他也不算太亏。他仔细看了看剑,剑身上刻着茗蓝二字,这柄剑他见过……他愣了愣,想起黑衣人的眼睛,多么熟悉啊,可惜,一切早已物是人非。
      他收起剑和玉笛,抱起孩子向外走,吩咐门生将王逸才夫妻厚葬。
      刚到门口,一个小小的身影拦在他的身前,是他年仅三岁的女儿王若初。
      他看了看满院的尸体,惊慌失措地问女儿有没有吓到?却不想女儿口齿清楚地质问他为什么放那些坏人走。
      他的额头跳了跳,神都洛城王氏受训于文脉正统,以清雅端方为守则,虽要求族人门生要处变不惊,但绝对不是小若初这种神情语气都透着戾气的。
      他这个女儿……得好好教养啊,毕竟将来还是要嫁人的。
      “阿若”,他问,“你想要个弟弟吗?”
      “他自然是阿若的弟弟”,小女孩抬起坚定的小脸,脆生生地道,“以后谁也不能欺负他,他是我弟弟!”
      王逸歌抽了一口冷气,随即笑了,他抱起女儿,啪叽亲了一口,却被女儿嫌弃地说臭。
      “为什么放那些坏人走?”这个问题,女儿追着他问了两年。是啊,为什么要放那些人走呢?
      每每思及此事,他总是无奈叹气,他害怕留下黑衣人会见到自己最不想见到的一幕。可如今,也会对陌白的爹娘心生愧疚。
      陌白,即王陌白,是王逸歌给孩子取的名字。两岁上,王陌白开始入学,受训于王氏家学,王若初也不再追着父亲问为什么放走那些坏人。
      全家人对这孩子金贵得紧,吃穿用度无一不是上上品。王逸歌更是每日烧香拜佛,感恩上苍赐他王氏凤凰之子。
      为了全身心培养王陌白,王逸歌拒绝再要孩子,如此一来,惹的夫人于三娘先是千哄万哄,再是威逼利诱,最后闭关不出,每每总让王逸歌碰一鼻子灰。
      直到王陌白五岁时,王逸歌才与夫人生下一个儿子,取名王音离。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于三娘便对王陌白不怎么上心了,甚至有时候会因为王逸歌对其过于疼爱而冷嘲热讽。
      “到底哪个才是你的亲生儿子?”一日,于三娘在饭桌上大发雷霆,王逸歌紧张地看了看王陌白,还未等他开口,女儿王若初便赶紧带了陌白离开。
      “你个胳膊肘向外拐的死丫头,这个才是你亲弟弟!”于三娘将一个杯子摔在若初脚下,碎成一片一片,吓得王音离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够了!”向来对于三娘和风细雨的王逸歌忍不住大吼一声,吓了
      于三娘一跳,“陌白才5岁,你守着个孩子说这些做什么?”
      “孩子?他是谁的孩子?王逸歌,你为了个贱种竟然吼我?这日子没法过了!”在一片霹雳乓啷的碗碟碎瓷声中和大人孩子的哭喊声中,王陌白被姐姐王若初带回自己的小院。
      王逸歌与于三娘后来争吵了些什么,小陌白不清楚,后来他们是怎么和好的,他也不清楚。实际上,他也不太关心。
      前些年,他便听到些闲言碎语,说他不是家主的骨血,也有人告诉他说王逸歌觊觎他的血脉天赋,杀了他的生身父母,将他据为己有。
      今天,他听到于三娘的这番话,明白自己确实不是王逸歌的骨血,也明白自己的存在给这个家确实带来了一些麻烦。只是他有些不明白,明明前一日,于三娘对自己还很好,为何今日成了这般模样?
      王若初怕弟弟蒙上心理阴影,先是带着他吃了点心,后又带着他学习琴谱、临摹字帖。看着弟弟乖巧懂事的模样,王若初很是欣慰,不过,她自己也是个孩子,在没有长辈在跟前的时候,顽劣之心也是收不住的。
      她写了几个大字,看着有些歪七扭八,忍不住叹了口气,再看看弟弟的字,嗯,写的比她的好太多,忍不住感慨,天赋这件事,是努力改变不了的。
      她放下笔,凑到王陌白的桌子前,两眼冒光地看着王陌白,“小白白,前日里我在后山见到一窝金丝鸟。”
      小陌白一本正经地放下笔,瞅了一眼姐姐,立即露出邪恶的笑容。俩人一拍即合,带了装备,避开王家人,跑到后山抓鸟去了。显然,他们俩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未时分,见弟弟跟往常并无甚不同,王若初宽心了不少,便带着弟弟前往学塾受训,王氏以清雅端方为则,纵使是家主的子女,逃学的事情也是要不得的。
      这一次逃学半日多,少不得要挨一顿板子。王若初拉着王陌白跪在教书先生跟前,谎称弟弟生病,现下刚好,便急忙前来听训。果然,跪在王若初旁边的王陌白脸色潮红,带着额头的汗水摇摇欲坠,几欲昏倒。
      先生一看,王氏希望又病了,这还了得?赶紧扶起二人,嘘寒问暖了一番,确定王陌白可以听训之后,让他们坐回自己的座位,并大肆表扬了王陌白一番,规劝王世子弟都要有颗敏而好学之心。
      没错,又病了。这番场景自王陌白三岁上便时常发生,他与姐姐王若初的这出戏两年内演了不下十次,万幸这先生是个好糊弄的。只是今日,他却不是装的。
      若换作往日,他身体有恙,王逸歌定是第一个发现的,可是,今日王逸歌被于三娘的胡闹搅得心烦意乱。
      若换作往日,他身体不舒服,定会第一时间告诉姐姐,可是,今日他得知自己不是家主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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