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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朱砂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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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喜欢的人吗?
有喜欢的人吗?
喜欢的人吗?
喜欢的人。
在空荡的楼梯里,这七个字一声一声,像是回响,绕过耳朵,最后轻轻稳稳的落在他心上。
脑海里出现一个人影,那个人被蒙在灰白色的迷雾里,随着他的心跳声,一步步走近他,迷雾渐渐退散,露出她完整的面容。
长发迷人,莹白的鹅蛋脸,眉毛细长,一双杏眼亮着光,鼻梁高挺,桃粉色的嘴唇,上唇唇珠明显。
她站在茵河边,看见他后明显紧张起来,“你是这附近的居民吗?”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古倾时候,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那时候虽然失望,却还是记住了她的模样。
那天的他其实并没走很远,他坐在另一头的浅滩上,一直望着她,直到她离开。
大概是从那天开始,他开始把她记在心里,有时候做梦,都希望她是那个救起他的小姑娘。
这样,他这次回来的目的,从根本上,可以说是早就解决了。
他再次抬眸看向班花,这一次他的声音温暖了许多,“有,我的心上一直有一颗朱砂痣。”
刚抱着英语卷子走到楼梯口的古倾,听见他这句话,步子一顿,险些没抱稳卷子。
朱砂痣?
是…什么意思……
陈九生收回目光,准备继续下楼时,对上古倾疑惑的目光。
他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这里。
她什么时候站在这的?
她听到他刚才说的话了吗?
她……会不会……
他慌乱的胡思乱想着,还没等他的思绪来个九转八回,身后突然传来动静。
陈九生和古倾齐刷刷的看过去,就看见班花倒在第一节楼梯处,死死的抓着扶手栏杆,表情狰狞。
一群准备上体育课的学生排队从后面走廊走过来,场面一度陷入混乱。
不过一节课,整个高二年级的人都知道了,高二七班班花在楼梯口和大佬表白被拒绝,在楼梯口摔了个狗吃屎差点摔下楼梯。
当天下午班花就请了假,用柳西亭的话来讲,就是:“没脸来了。”
柳西亭看了眼四周,有些八卦的凑到古倾身边,小声问:“老古,你当时就在现场,你听见告白了吗?”
古倾摇头,“我没听见,但我听见陈九生拒绝的话了。”
“说了什么?”
古倾一顿,心里有些堵,堵的她甚至觉得呼吸都变得困难。
半响,她深吸了一口气,小声说出口,“我心上有一颗朱砂痣。”
“什么?”柳西亭陷入思考状态,“大佬就是大佬,人家都是白月光,就他特殊,搞了个颗朱砂痣。”
搞、了、个、朱、砂、痣——
这六个字,就这样在古倾的脑袋里盘旋了一天。
就连放学收拾书包时候,看见一根红笔,她都觉得刺眼,直接就把那根红笔给扔到了桌堂里。
她现在只要一看见红色,就觉得莫名的刺眼。
收拾好书包,拉回椅子时候还是会不自觉的往后看一眼,空空荡荡的桌子,就好像这里根本就没坐过人。
陈九生今天下午也没来学校,连同他那三个小伙伴,也一个没来。
她咬咬唇,算了,别想了,他们本身就只是同学而已。
那些并不多的交集,并不能说明什么。
就算能说明什么,也只是她一个人的自作多情而已。
班花那么好看,他都不喜欢。
他心里那颗朱砂痣,会有多美呢。
相比之下,她这样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子,好像都失去了颜色。
她怎么配得上他这样的人。
她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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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西亭在外面等她,她的自行车是粉色的,充满了少女心。
“老古,快来呀,我都准备好了,这回我一定超级稳!”
从今天早上开始,柳西亭成功替换了古城的角色,每天骑车带她上下学。
她的技术刚起步,并不是很厉害,平路时会七扭八拐,拐个弯都会紧张的不得了。
坐她的后座,让古倾体会到了什么叫心惊胆颤,她的精神要全面集中,最起码在这个时候,她是一点小差都不敢开的,不然两个人很容易都摔在大马路上。
不过这一次,古倾第一次在途中脚没沾地,柳西亭骑的很稳,并没有像前两次那么颠簸。
顺利回到家,古倾笑着和她挥手,“回家时候慢一点,注意安全,到家记得给我发消息。”
柳西亭比了个ok的手势,脚一瞪,很快就骑出了古倾的视野。
家里没有人,古城也没回来,她换了鞋子就钻进了房间,从书包里拿出作业开始做,作业不多,只有一张数学卷子。
她拿出笔,又拿出本子打算撕一张出来当验算纸,本子打开,上面有几个字。
是她不久前写下来的。
一笔一划,字迹清晰而工整。
——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
跃渡酒吧。
在最右边,一处被黑暗笼罩接收不到多少光芒的卡座里。
陈九生靠着沙发靠背,头仰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路程坐在他旁边,对面坐着沈臣和李一淮。
三个人面面相觑,不知道陈九生今天又抽了哪门子的疯,下午课都不上了逃课来酒吧就为了坐着发呆。
沈臣招呼服务生来,“来一瓶山地红波特酒。”
酒很快上来,沈臣倒了四杯,把其中一杯推向陈九生,“生哥,来,喝酒。”
路程拿起来直接喝了一口,“不是生哥,你在这发什么愁呢?你这成绩考这么好,你家老爷子也不会把你拎回去,你这就算定在锦城了,这第一步做好了,剩下的就是找人,我还不信,两年咱还找不到一个姑娘?”
陈九生坐好,弯下身握住杯子,指尖摩擦着杯壁,他盯着被子里暗红色的酒,低低的问出来:“如果,我心里喜欢上别的姑娘了呢?”
如果,他喜欢上别的姑娘了呢?
他之前一直不确定,到了现在,这句话突然说出口,心里好像已经有了答案。
沈臣和路程异口同声的叫出来:“啥?”
就连一向淡定的李一淮都坐不住了,“生哥,真的假的??你喜欢上那个班花了?不对,你不是把人拒绝了吗??”
陈九生拿起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不是她。”
路程懵了:“你身边还有别的姑娘出现?我怎么不知道??”
陈九生:“你见过。”
路程更懵了:“我见过?我怎么不知道??我有点怀疑我自己了。”
“我们在大排档躲雨那天晚上,你说的那个美女。”
路程想了想,突然张大了嘴巴,“卧槽!你怎么跟人家勾搭上的??我当时说人家好看你不还无动于衷吗?”
李一淮清醒了些,很快恢复了淡定,“其实我很好奇,你一直心心念念的那个小姑娘,你连人家长什么样你都没看见,就因为人家救了你一命,就看见那么一颗痣,你惦记了快十年,你说你到底是想感谢她,还是你想娶她?”
李一淮的这段话,像是一记锤子,将他从自我混沌里打醒。
在没遇见古倾之前,他一直的想法都是,来到锦城找到那个姑娘,他想那么个心思善良的小姑娘,他一定会喜欢。
如果可以,他想给她最好的爱,他想用一生来报答她。
这是他一直认为的最好的感谢方式,殊不知,这两点本就不该被搅和在一起。
没有人说过,感谢就一定要用自己来报答。
况且,万一人不喜欢他呢?
两厢情悦,才该在一起。
但现在,他已经偏离了轨道,就再不可能去伤害那个对他有救命之恩的人。
……
此时,就坐在他们身后卡座的夏含之,在听见李一淮那句话后,整个人都惊住了。
——就因为人家救了你一命,就看见了那么一颗痣,你惦记了快十年。
她想起班级里今天下午的那个传言:陈九生心上有一颗朱砂痣。
朱砂痣、快十年、救了一命。
把这三条连起来,她瞬间想到了一件事。
十年前,有一天她和古倾一起到茵河玩儿,遇见一个小男孩落水,古倾想要直接下去救人,但她害怕,她拉着她说找大人来,古倾说来不及了,挣开她的手,飞快脱了身上那件宽大短袖,穿着一件小吊带就跳了下去。
她费力的把人救上来,自己也快要丢了半条命,整个人都没了力气。
夏含之去叫人,古倾用自己最后一点力气,把小男孩胸口里的积水压了出来,而后就倒在了小男孩旁边。
因为这件事,古倾回家被骂了一顿,她妈妈是个思想封建的女性,从那以后再也不允许她穿暴露的衣服,就连她热爱的游泳都不让她去。
她家也很快搬了家。
后来,她记得那个小男孩回来找过古倾,但是那时候谁都不知道他是谁,他的描述更是让人觉得奇怪,那个地方偏僻又保守,谁会知道哪家的小姑娘左胸口有颗红色痣。
这件事很快过去,后来她家也搬走,从那以后,这件事渐渐被她淡忘。
原来,陈九生就是当初被古倾救起来的小男孩。
原来他来锦城,就是为了找她。
她攥紧了手里的玻璃杯,心中愤恨。
为什么,为什么古倾总是这么好运?
长了一张让人嫉妒的脸,还有一个这么优秀帅气的人,为她而来。
她拿出手机,快速拨通了古倾的的电话号码:“倾倾,你在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