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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二案 第五章 人间恶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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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就让我结束这一切,把恶魔送回地狱吧。”
那是贴吧最新文章的最后一句。
侯司非现在回想依旧止不住的颤抖,不,即使不回想,她也无法冷静下来。
就在两个小时之前,何庭轩和侯司非两人站在池先生家门口,无论怎么按门铃都无人应答,何庭轩当机立断报了警。
警察来了的时候还以为这两人滥用警力,态度非常恶劣地盘查了两人的身份,再三确认后果自负之后才同意开门。
破门而入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刺鼻的血腥味弥漫四处。一男一女两个人都倒在血泊之中,男人的手里握着一把厨用剔骨刀。
还是来晚了。
迟洪波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就窒息身亡了,而小娜送到的时候还有一口气,现在正在抢救。
一般厨用剔骨刀的刀刃长度在12-18cm,小娜的伤口深度是8cm,这证明,池洪波在捅她的时候犹豫了,不论是出于害怕,还是不忍心,总之,他没有下狠手。
反倒是给自己,一刀割喉毙命。
他割断了自己的喉管。
小娜的父母还在从国外赶回来的路上。此刻的抢救室门口,池洪波的母亲已经哭到意志模糊,瘫坐在一旁,一只手捂着胸口:“我这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生出这么个儿子啊!”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死心眼的儿子到底有什么过不去的坎,非要杀了儿媳妇又自杀呢!到底为什么会变成一个“精神病”?
迟洪波父亲在一旁搀扶着妻子,也止不住的流泪,当时若是自己没有反对儿子要跟儿媳离婚就好了,万万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冲动,竟然企图杀死这么无辜的儿媳。
迟洪波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软件工程师,每天朝九晚六。在大家的眼里,迟洪波是一个标准的老实人,戴着眼镜,有点内向,即使是笑也都是抿着嘴。
迟洪波的身上,有大大小小二十几处伤口,谁都不会想到,这些伤是他的妻子小娜造成的。
小娜比迟洪波小四岁,他两人的相识太过机缘巧合。
迟洪波的一个朋友在电竞馆做馆长。那天,这个朋友给他打了电话,请他去修复电脑的程序漏洞。
在位置上坐下后,迟洪波接过朋友手中的咖啡,柔声道了句谢谢。
那时候,作为电竞馆股东之一的小娜无所事事去电竞馆打发时间,她就坐在迟洪波的正后方,被这一声温柔的谢谢吸引了目光。
整整一个小时,眼睛都没有离开过面前这个专心敲代码的男孩。
从那天起,小娜对迟洪波展开了疯狂的追求。
小娜是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她出生在一个世家,从爷爷到爸爸再到哥哥都是机关单位的人物,家里良好的经济条件给予了小娜很好的教育,也培养了一个实打实的名媛。
而迟洪波,虽然专业过硬,技术得到同行的认可,但在大多数人眼里他也只是一个生活单调,每天对着电脑敲代码,不善言辞的男人。
迟洪波的家人和朋友都很认可小娜,觉得她既漂亮,又知书达理,更别说优越的家庭条件,每一个人都觉得迟洪波上辈子一定拯救了地球,这才走了狗屎运。
虽然迟洪波家里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小康家庭,再加上他形象不差,又算是在自己领域有一定作为,小娜家里虽说对迟洪波不是特别满意,但看到小娜开心,又想着反正娘家不差钱总不会让小娜过得不好,便也认可这段恋情。
眼看着两人年纪也差不多到了,顺理成章就结了婚,迟洪波当了上门女婿。
然而,婚后两人的关系渐渐发生了变化。
小娜会开始向迟洪波灌输自己的思想,让他对自己的判断渐渐失去信心。
小娜会说“你这样是不对的,这件事应该这样做。”“我不喜欢你穿这个颜色的衣服。”“你得按我说的办。”“你应该剪个这样的头发。”
一开始,迟洪波没有把这些放在心上,他觉得小娜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对伴侣有一些要求是正常的。
但时间长了,小娜对迟洪波的精神控制也开始变本加厉。
她开始限制迟洪波跟他家人的来往,用冷暴力对迟洪波施加压力,来限制迟洪波的家人到他们家里去;她变得多疑,要求在家里打电话必须开免提,甚至试图扔掉迟洪波的手机卡。
迟洪波有些忍受不了了,他向朋友讲述这些事情,可那些兄弟却都笑道这很正常:婚姻就是要忍耐,不然怎么被形容成“坟墓”呢?
迟洪波不仅没有得到支持和理解,甚至被嘲笑窝囊,连老婆都“调教”不好,还有的朋友甚至让他忍耐。
“都已经当了金龟婿,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天鹅肉可不是谁都能吃的,当然要付出代价。“
”入赘的时候就该做好准备。“
渐渐地,迟洪波也不再和朋友提起这些事情。
正在迟洪波对这些事烦闷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小娜告诉他:她怀孕了。
迟洪波当了父亲,这让他有了除“丈夫”这个身份外必须要忍耐小娜的另一个理由。
他想,小娜当了母亲,脾气就会有所改变了吧?
没想到的是,小娜变得越来越暴躁。
她没收了迟洪波的手机卡和社交账号,甚至以迟洪波的名义在社交账号上辱骂他的朋友和同事,让他跟外界断绝往来。因为迟洪波的工作性质倒不会导致他被解雇,但却使他被迫断绝了一切的人际交往,变得越来越孤僻,唯一的人际关系就是小娜,这也许让小娜觉得很得意吧?
在那之前,迟洪波早已受尽了小娜的精神洗脑,已经有些麻木了。小娜的行为再疯狂,迟洪波也从未想过离婚的事,除了他本身已经习惯了忍耐以外,一方面觉得没办法跟家里人交代,另一方面也怕委屈了儿子,更何况住的房子也是小娜家的。
孩子出生后的整整两年,迟洪波没有办法跟他的家里人见面。
小娜甚至开始不让迟洪波上班,一开始迟洪波还可以以请假的名义在家里办公,次数多了之后,渐渐地,迟洪波被公司辞退了。
因为各种原因,两个人的争吵也越来越多,小娜从一开始的抓头发、扇耳光,渐渐变成了拳打脚踢、砸东西、甚至有的时候还会举起刀子,只要稍有不顺心,小娜就会把气撒在迟洪波身上。
邻居们看到满身伤痕的迟洪波从家里出来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大家再也没见过这个男人,他大概搬走了吧,他们这么想。
却没想到,再次见到迟洪波的时候,他在血泊中被糊得看不清样貌,被冲过一层层凑热闹的邻居和警戒线的医护人员抬上担架,手里的刀被凝固的血粘在手上,旁边躺着的,是他人间的恶魔。
没错,池洪波在今天永恒地断绝这场家暴。
他杀了小娜,并不是为了让自己施虐的快感达到顶峰,而是想让自己脱离这篇苦海。
而现在,迟洪波的父母眼里的悲痛满含着指责,他们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儿子这两年来到底经历了什么,丝毫不知道,他们的儿子为了这一刻的解脱,期盼了多久。
侯司非怔怔地看着这一切,她多想冲上去抓着老太太的双臂冲她咆哮,告诉她:你的儿子,才是那个一直被□□的人!
可是她现在什么都不能做,什么都不能说。
就在刚刚接受问询的时候,警方就委婉的告诉过她,案件的真相在全部调查清楚之后告知家属,在此之前请不要制造不必要的谣言。
侯司非在听这段话的时候,浑身的血液腾的一下汇聚到了大脑,耳朵红的像着了火。她从打开门的那一刻就意识到自己做了错事,此刻被这些字句旁敲侧击,警察自然不知道他们之前都发生了什么事,但这些话在侯司非耳朵里听来却字字戳心,无地自容。
同样的错误,她不能再犯第二遍。
她咬着下嘴唇,努力不让眼泪溜下来。
“侯司非,这下你满意了?”侯司非闻言抬头,只见林陌怒气腾腾地跑来。
“你还真以为你是个律师了吗?你懂几条法规,知道几条业内规矩?你不过就是个法盲!”林陌真是气的不行了,眼睛都红了一圈,指着侯司非鼻子骂了几句,突然发现不远处就是池洪波的父母,他怕一会儿言语间让他们听到引来不必要的麻烦,皱着眉缓了口气,拽着侯司非的袖子把她拖到了楼梯间。
“我…只想想帮忙。”侯司非刚开口,林陌就甩开了她的袖子。
他刚压下的怒气这时候又蹭的一下窜了上来:“帮忙?你能帮什么?到现在为止,你不添乱就谢天谢地。好好混个实习证明就得了,在律所瞎掺和也就算了,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师父的事情我早就警告过你,你管不着!”
“我以为…他会犯同样的错误...”
闻言林陌惊得瞪大了双眼。
他当然意识到了侯司非所指为何,那种无语,气愤,疑惑甚至觉得有些可笑的情绪哽在喉咙,让他说不出话来。
“我也不至于,你说的那么差劲吧...”侯司非现在在整个脑子都有些“嗡嗡”的,回荡着林陌说的每一个字。
他说,自己一直在瞎掺和。
林陌没有发现侯司非的情绪,气得扶额:“侯司非,没有人真的想你能干什么事,你只要安静在办公室呆着玩你的手机,别给大家惹麻烦就行了!”这些字一个一个砸在侯司非的头顶。
原来,大家都是这么想的吗。
“真正幼稚的人,是你自己!”这些字从林陌咬牙切齿的牙缝里蹦出。侯司非终于绷不住,泪如山洪,一倾千里。
侯司非深知自己错了。
她误解了何庭轩,以为他会公报私仇,甚至以为他还是当年那个年轻气盛,凡事不过脑子只动拳头的黄毛小子。不仅如此,她的多管闲事,耽误了何庭轩的计划导致了惨案的发生。她甚至还不知不觉跟何庭轩“牵扯”进了这起命案,成为了目击者,接受各种调查和问询,这实在是丢律所的脸。
林陌会生气太正常了。
可这些,都是侯司非的想法。
甚至是林陌以为自己生气的真正原因。
她不知道,其实林陌对她的怨气积压了很久。
大概从她进律所那天就开始了,连林陌自己都没意识到。
林陌出生在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家庭,一个不苟言笑的父亲,和一个不善言辞的母亲。
他从小就努力学习,只为了得到父亲的一句赞许,无奈没有天赋,就只能以勤补拙,他压着线考进了位于江城的东部政法大学,成为了一名普通的法律学生,也成为了全家人的骄傲。
他背负着一切期许的目光,走出了那个小县城。
他跟大多数的法学生一样,背法条,考试,背法条,考试。
也许他比大多数同学都要努力。为了那名额寥寥的奖学金名额,别人睡下的时候他掌灯夜读;别人谈恋爱的时候,他在图书馆查阅资料;别人参加的都是什么街舞社、滑板社、话剧社,而他加入的是学校法律联合会。
他不是人们意义上的学霸,即使用功如他,奖学金也并非次次都能拿到一等看着那些平时玩乐,甚至有些吊儿郎当、喝酒蹦迪却还能成绩超过他的人,比起嫉妒和鄙夷,更多的是羡慕。
他也想拥有一个聪明的脑袋,还有一个可以肆意妄为的自由灵魂。前者他改变不了,而后者,他可以拼尽全力去争取。
成为一个优秀的律师,是林陌毕生的梦想,也是他全家人的期望。
江城第一律所是江城市律所的TOP3,不用想也知道,这里是多少律师的心之所向,能进到这里,就算是对能力的认可。
为了能成为江城第一律所的律师,林陌在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同时也不落下跟着学院的老师科研,他要成为全法学院专业最好的那个人。
报名、考试、实习。
终于,林陌通过了层层筛选,成为了第一律所的律师助理,甚至自己分到的师父还是自己所崇拜的大律师何庭轩。
他在搬离学校宿舍的那个夜晚,在无人的房间坐着,嘴角不自觉的扬起:守得云开见月明,这些年,终究是没有白费。
拿着微薄的实习工资,却要负担江城的房租,即使是合租,也让林陌的日子过得有些紧巴。但林陌依旧觉得快乐与满足,他知道,一切都能熬过去,所有的律师都是这么过来的,耐得住寂寞才能成就大事。
然后,侯司非出现了。
她不费吹灰之力就进入了这个律所,当上了高级合伙人的助理,甚至可以说,她是被“塞”进来的,因为她不愿意。
她不愿意。
林陌当时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多么的震惊,侯司非那一脸无奈的表情,把林陌瞬间推下了万丈深渊。
凭什么侯思非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进到他梦寐以求的第一律所?凭什么她能说出“我才不要当律师”?凭什么她要去插手自己视为神一样存在的师父调查的案件?凭什么她总是用那一副无可奈何的摸样接受着自己的需要竭尽全力争取的事情?凭什么,凭什么在她的世界,一切都是包容的。
林陌羡慕她这样的人,一直都羡慕。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这种令人难过的感觉在不知不觉中变了滋味,他嫉妒侯司非,嫉妒得发疯。
她从一出生就注定不用为生活苦恼。她不用担心房租,因为她的家就在江城,如果需要,可能她的爸妈还会给她再买一套房子;不用担心工作,因为她爸妈随手一塞就能把她塞进自己千辛万苦进入的事务所;她好像对什么事都无所谓,却能在江城最好的大学读书;她自以为是、理所当然的样子就好像自己是个公主,是啊,她就是一个被所有人捧在手里的公主,她高昂着头,眼里只有天空,她不会知道,别人需要如何向生活低头。
这个比他小一届的女孩,与他有着一样的年纪,却拥有着与他不一样的人生。
林陌闭上了眼睛,努力让自己已经麻木的手脚缓过来。
从小到大,林陌一直是别人眼里的“乖孩子”“老好人”,他几乎没有过像现在这样情绪不受控制的时候。耳边充斥着啜泣的声音,这个刚因为他的话而崩溃大哭的女孩就站在前方距离他50米的地方。
林陌努力地回忆着自己刚刚未经大脑吼出的每一个字。也许自己的语气重了一些,但是没有错,自己说的一点错都没有。
“你该清楚,这不是什么简单的事。你在拿别人的信仰开玩笑,甚至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如果你不去搅合,也不至于会出人命。”
“小林。”一个浑厚的男声从楼体上传来,厉声制止了林陌继续说下去。
“师......师父。”
何庭轩在楼上跟警方沟通完,正走楼梯下来,没想到撞上这一幕:“不关她的事儿。我到之前事情就已经发生了,这都是意料之外的事,我们已经尽力了。”
侯司非见何庭轩来了,忙转过身去,极力想停止抽泣。
何庭轩也是个直肠子,本来窝了一肚子火想过来一顿痛骂,却没想到听见了小林发火,倒是让自己冷静了一些。
自己这个徒弟,平时跟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总让何庭轩觉得他憋憋屈屈的不爽快,有些不对自己胃口,今天这么一看,倒是有些自己年轻时的样子。再看了看旁边只留下一个颤抖背影的侯司非,自己也释然了些,毕竟都是孩子啊。
“差不多得了,哭晕过去我不会给你交医疗费的。”何庭轩这个粗老爷们平日里可不是什么会安慰女孩儿的人,酝酿了半天,一张嘴还是熟悉的语气。
何庭轩不动声色地瞥了瞥嘴,掩饰自己的尴尬:“别哭了,人又不是你杀的,能发现贴吧的端倪也挺不错了,剩下的警察叔叔会处理好的。”他把手中刚买的草莓牛奶递给侯司非,怼了怼她的手臂,见她半天没反应,就直接塞到了侯司非的胳臂肘儿里。他又把另一盒本来给自己买的递给了林陌,林陌抬眼见何庭轩看着自己,那表情跟往常一样,却又好像多了一些说不出来的东西。
侯司非看着手里接过来的草莓牛奶,刚止住的眼泪又忍不住掉了出来:“谢谢。”
何庭轩见她这样愁得抹了把脸:“有完没完,你怎么又哭了?别以为你哭了就能赊账啊,牛奶借你喝而已,下回记得给我买回来。”
何庭轩知道侯司非谢的是什么,装作没听懂,借着这个话口插科打诨,倒是让三个人的气氛放松了些。
“谢谢你,我这样误解你,还帮我说话安慰我。”侯司非还是认认真真又道了一句谢。
“呵,你这小屁孩儿,哪句话听出来我在安慰你了。陈述事实而已,我可是一个律师。”何庭轩露出些许得意的表情:“而且,你这一个个信息串的,挺有当侦探的潜质。”侯司非却听不出何庭轩这句话是夸她还是扁她,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才好,眼睛直直的盯着何庭轩。
何庭轩拍了拍侯司非的肩膀,:“好了,不用太感动。现在他们家属在这,警方该问询的也都问了,监控也调过看了,没咱们什么事,走吧,我送你们俩回家。”
侯司非看着这个走在前面的高大背影。一直以来,侯司非凭借传闻对何庭轩的印象都是:毒舌且暴躁。事实确实如此,但他却不像侯司非想象中的冲动与自私。
这样的一个人,自己不甚了解的时候,仅凭别人对他十年前的一面之词判断他的脾性,竟然误认为他要来报复池先生以泄愤。
林陌说的没错,真正幼稚的那个人,是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