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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爱情要斗智斗勇 ...

  •   我的爱情是不分青红皂白,一股脑的倒进去了,这并不代表我会没有任何方式方法盲目的爱他。
      爱情要斗智斗勇。
      第二天星期一我早起回学校上课小组讨论辩论分析案例,一切照旧,只是没事看手机次数过于频繁了一些。
      他没有联系我,我也没有轻举妄动。
      这一阶段拼的是耐力,他也许也在等着我主动联系他。
      起码在这几天,敌不动我也不能动。在我的耐力范围内,我等着他。当然在撑不下去的时候也不放弃主动联系他。
      不要问我能撑多久,我也想知道。

      等电话的这几天,吃饭上课讨论听小组成员掐架——我也想掐,只是没这个水平——一切正常,只是自己啃法典效率明显下降,睡眠质量大不如前,养成了没事看手机的习惯而已。
      还不错,没有神经质到我不能接受的地步。

      我成功的等到了星期五早上,手机屏幕上跳跃的是“谢辽远”三个字的时候。只是当时我接电话的背景不太——呃,安静——我们一个小组,正为一条司法解释掐到高潮。也好,让他了解一下我,了解一下我的生活。
      “喂,”
      “我是谢辽远。”该死的嗓音真是一派阳光明媚!
      “我知道,我等这通电话很久了。”我很诚实地说出真相。
      “呵呵,我有点事情耽误了。”后来,我知道他的确是有事情耽误了,而不是存心和我比耐力,人家根本就不屑和我斗!而那几天耽误给我打电话的事,就是料理他的前任女友。人家谢少虽然是出了名的花心,但不得不承认,他出来玩还算是很有品的,至少只会在料理完前任女友的情况下,在开始正式的招惹下一任。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你等一下我找一个正常地方和你说话。”我出了教室,到走廊上就好多了。
      “刚才那个吵的乱七八糟的地方是哪儿?”
      “火星!”就不告诉你,让你好奇一下。
      “今晚请您在地球上吃饭。”不是疑问句。
      “明天中午吧,今天在火星有很多事要忙。”不要误会,不是欲拒还迎,而是只能找个借口拒绝。
      我爱他,但在正式和他过招,还没和他相处之前,我也有我的底限。
      约了晚上吃饭,氤氲的气氛下再喝一点儿酒,对于谢辽远这种段数的人,一夜情是再正常不过的。虽然我不应该往这方面想,但事关原则,我不得不谨慎行事。
      不是我思想保守,恰恰相反,我是很能放得开的80后。只是我太清楚自己想要的,是爱情,不是激情。
      如果要的只是激情,那我就可以尽情的选择及时行乐,活在当下,但我要的是爱情,爱情不能太随便,爱情要有它应有的矜持。
      所以,初次见面,我选择安全一些的中午,完全不给错误发生的机会。
      “好的。那吃什么?”我捏了一把汗,但他答应的很爽快,我喜欢。
      “你吃辣吗?”
      “无辣不欢。”
      “那就川菜或者湘菜呗。”我暗自庆幸他和我口味相同的同时定下个大致的方向。
      “那我就去定位子,明天来接你。到哪接你?”
      “清华西门。”
      “你住清华?”
      “恩,你该不会以为我住北京四中吧。”想想那天晚宴众人把我当小孩子我就想笑。
      “中午十二点。”
      “成交!”
      我捂住自己扑通扑通乱跳的小心脏,林染,很好,第一战没输。

      快一个星期没睡好了,晚上终于睡了一个安稳觉。

      第二天早上十点半,闹钟响。
      经过一个晚上高质量睡眠的修复,我的脸像是蘸饱了水,吹弹可破,发出柔和的光泽。虽然精致的五官拼凑出来的还是那张社会平均水平的脸,但是没关系,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以色侍人。他要是接受不了我平凡的长相,我就不妄想他能爱上我了,大家一拍两散就是了。
      我不喜欢化妆,今天素颜去见他。
      除了那天晚宴那种情况之外,我从不化妆,平时最多擦点唇膏。
      我承认只要化妆适当,女人看起来都会比素颜漂亮。只是我没有那个习惯。
      这个习惯最初来源于我妈的言传身教。我从小被灌输的思想就是化妆品,尤其是那些五颜六色的彩妆会加速皮肤的衰老。为了能够像我妈一样在奔五十的时候还拥有娇嫩如少妇的皮肤,我全盘承袭我妈的保养理论。
      再者,我不认为谢辽远会是只看重外表的人,虽然他晚宴上的女伴绝对是大美女一个。我这么说当然有我的理论依据。
      第一,像他那种过尽千帆,阅尽美女的花花公子,外貌反倒不是最关键的因素。美女看多了,也是会审美疲劳的,他们更容易被女人身上其他的其他特质所吸引。从那天的晚宴和昨天的电话,我已经能够确定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已经使他产生了兴趣。我不知道这种东西是什么,但只要是我身上的,我就有恃无恐。
      第二,越是长得好看的男人,就越能接受长相一般的女人。这绝对是一条真理。只有那些长得影响市容的猥琐男们,才整天叫嚣非美女不娶。我没学过心理学。不知道这是不是他们为平衡下一代基因的本能反应。谢辽远长得好看,按常理推断他是可以接受我平凡的长相的。

      打开衣柜,拿出牛仔裤,白衬衫和大红色镂空毛外套。
      今天当然不能像那天晚宴,穿成白雪小公主状,也不能像上次相亲穿成灭绝师太状,我要穿成林染本来的样子。
      初次单独见面,我要以绝对的本色示人。
      其实,即使我有心在穿着打扮上取悦他,也没有半点关于他的喜好的信息,穿出自己的风格是最好的选择。
      在我妈的悉心调教下,我很清楚自己的气质适合搭配什么样的衣服,也懂得怎样运用色彩不着痕迹的吸引人的眼球。
      微喇牛仔裤,完美的体现了我修长的双腿。镂空红色毛外套,镂空的地方透出穿在里面很有设计感的白衬衫,红色和白色的经典搭配与我活力四射,热情洋溢的青春年华相得益彰。
      这款毛衣在细节处处理的很棒,大方中透露出俏皮,我当时一口气买了三件,红色白色黑色,都是很百搭的颜色,其中最适合我的还是红色。
      有多适合,一会儿就知道了。
      差五分钟十二点的时候,我的手机开始震动。
      “我到了。”天哪!电话听筒上传过来的声音都像春日暖阳似的。
      “我马上出来。”
      我抓起双肩包,踩上板鞋冲出去。一路小跑,气喘吁吁的过去。

      周末的校门口有点熙熙攘攘的感觉,但老远就能看见他一身休闲打扮,靠在车门上。阳光洒在他身上,真是一派道貌岸然啊!
      不仔细看他的眼神的话,真是无懈可击的阳光美少男一个。
      没办法,我就喜欢这样的。

      我向他跑去,红色毛衣的作用在这时候显现。
      我带着点气喘跑到他面前,仰起脑袋对他笑,在他眼睛里看见我的影子。
      由于刚才的运动,我白皙的脸透出健康的粉嫩色泽,在红色上衣的衬托下,娇颜如花。

      我们的长相,在父母的精子卵子碰撞,二十三对染色体结合,基因重组时就已经确定。除了整容,貌似没有别的方法可以改变。而整容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譬如我,就不可能去整容。但是,我们可以找出自己最迷人的状态,关键时刻,展示自己最迷人的状态给别人。
      我成功的把自己最迷人的一面展示给了谢辽远,并且拿鲜艳的色彩刺激了一下他的脑神经。
      我虽然不漂亮,也要给他一个impressive enough的“人生若只初相见”。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遇上的是段数很高的对手。于是他的反应我也奇怪。
      他他的反应就是没有反应。
      他继续对我清纯的笑,拉开副驾驶的门。
      我上车,他上车,车上路。
      我从书包侧兜里拿出一个发圈,开始把头发绑成马尾。
      “刚睡醒?”
      “恩。”我虚伪的为自己爱睡懒觉的生活习惯不好意思了一下。
      “我订了一家川菜,离这儿不远。你对附近熟吗?”
      “不熟,九月才住过来,一直没时间挖掘附近的美食。”
      “今天这家我觉得不错。以前上大学时常去,也算是老字号了。”
      “这么说咱们是校友喽?”我抓住了他话里的重点。
      “是啊,你是小师妹啊。不过我毕业已经很多年了。”
      “你学工科的?”
      “对,信息工程。”
      “偶像啊!我对工科出身的人有强烈的盲目崇拜,一会儿给我签个名。”我说我为什么单单对这个人一见钟情,原来他是工科出身!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对学工科的男生有潜意识里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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