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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那电光火石的一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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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那电光火石的一瞬
那天以后,我又光顾了FAR EAST WAY好几次。那个地方不光套餐做的好吃,甜品也做得一流!
女孩子一般都喜欢甜食,我又要比一般女孩子更爱吃甜,恨不得每天泡在糖罐子里。有研究结果说,女人在吃甜食时会产生幸福感。诚然,我是一个乐观并且容易满足的人,甜品很容易让我感到幸福。
我干妈也喜欢甜食,所以我理所当然的把这家店推荐给了她。她说不想一个人去,冰雪聪明善解人意如我当然知道她言下之意是让我跟她一起去。于是,我踮儿吧踮儿吧就过去了。
陪着干妈吃了一肚子甜品,又被她带回家在她家巨大的花园里支张贵妃榻,赏花晒太阳。
干妈是我第二羡慕的女人,豪华奢侈且安宁平和的生活。最羡慕的是谁?是我正牌的妈。
有时候免不了把我妈和干妈的生活做对比。
干妈出身香港豪门,当年不顾家庭反对,嫁给一穷二百的干爸,夫妻感情几十年来历经风雨稳如泰山。沧桑巨变,当年香江财阀世家早已不复以往荣光。而干爸带着干妈在华尔街呼风唤雨若干年后,半出江湖,作为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大中华区首席合伙人,现在住在北京。干妈一直扮演成功男人背后的贤惠女人。
我亲妈出身书香门第,当年听从父母之命,嫁给高干子弟的我亲爸,夫妻感情这些年来宁静无波也坚不可摧。我亲爸任职省高级检察院,而我亲妈在大学混了个教授头衔,一个礼拜没几节课,但足够让她自封为事业女性,靠自己的能力赢得社会的尊重。但事实上,她平时消费时刷的是我爸的附卡,评教授之前是我爸上下打点,甚至有些发表的学术论文也是我爸的文风。
不同的人对幸福的定义不同,但我的干妈和亲妈肯定都是幸福的。只是,相比之下,我更向往亲妈的生活。就比如说现在,干妈在这里无聊的晒太阳,亲妈没准儿在讲台上接受仰慕的目光。
心理学家研究结果表明,幼年时期的家庭环境很大地影响了一个人的性格和他对待生活的态度。我成长的环境决定了我向往平和安宁的幸福,同时对爱情对婚姻抱着积极的憧憬,有着与生俱来的信心。
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我漫无边际的思绪,干妈接起电话。
“我今天有点累,Dancy在这儿呢,要不让她陪你去吧······我跟她商量一下。”
“Dancy,”干妈拿着听筒转向我,“今天有个晚宴,你陪你干爸去一下吧。”
见我犹豫,又在旁边添油加醋,“你不要只顾着学习,应酬也是要熟悉一下的,让你干爸介绍几个帅哥给你!”
“噢。”
于是我就被干妈托着换了礼服,出门做了头发,化了妆,塞上了干爸的车。
干爸看我22岁的人,被干妈一件白色蓬蓬礼服穿得像婚礼上为新娘牵裙角的小花童,配合的露出宠溺的笑容,如果不是怕碰掉头上的钻饰,肯定还得揉揉我的脑袋。
“本来还打算介绍几个钻石王老五给你认识的,这下好了,你去了全得叫叔叔。”
我长得不漂亮,但很嫩。稚嫩的嫩。
怎么形容我的长相呢?
有一种美女,五官单看都很一般,但拼在一起就特别漂亮,我呢,恰恰相反,五官单看都很漂亮,线条流畅、浓淡恰到好处的眉毛,精致的双眼皮,小巧挺直的鼻梁,粉嫩的嘴唇,我的皮肤白里透红,光泽度超好,实在是不知道为什么所有的这些搭配在一起,就泯然众人之中了。
我脸型偏圆,没有时下流行的漂亮精致的尖下巴。虽然遗憾但也释然,这样的脸型让我看起来很显嫩,今天这幅打扮,出去说我是初中生都没人怀疑。
不过干爸不好介绍钻石王老五给我让我挺郁闷。
“哎呀,我就是冲着这个来的,要不我现在就叫干妈带我去换个妖冶的版本。”
干爸知道我是在和他开玩笑,连连保证下次一定介绍更好的。
我其实不是很适合这样的场合,衣香鬓影,觥筹交错,让我很没有归属感。
挽着干爸的胳膊,听他一路向人介绍:这是我闺女,亲闺女。一路叔叔伯伯的叫个不停,一路听见他们跟干爸客套:“David,你女儿啊,是不是在美国读书?”云云。好不容易等干爸他们谈正事去了,我才能脱身。
折腾了半天,我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赶紧冲到自助餐桌前找东西吃。
虽然全场其他人基本上都是尝一点点,意思意思而已,但我这样死乞白赖往饱吃我也没觉得丢脸,谁让在场的基本都是叔叔伯伯级别呢?
我吃饱之后,拿了一杯橙汁,有一口没一口的啜着。
隐隐约约地觉得有一道视线向我投来,我抬头,就是那电光火石的一瞬。
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当时的感觉,作为花样年华的女孩,我不是没有设想过一见钟情的场面,但当这一刻真正到来的时候,我内心的震撼,是自我情窦初开到现在所作的白马王子降临人间的梦想中无法企及的。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被雷劈到的感觉,什么叫兵败如山倒,我的所有理智,就像万丈高楼轰然坍塌,更像在尸体上撒了化尸粉,瞬间消失殆尽灰飞烟灭,不留半点痕迹。
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爱的人。
有人说,一见钟情的爱情不一定牢固,因为一眼是看不透人的内心的,你眼里的这个人可能和真实的这个人不一样,当你这正了解这个人的真实情况时,爱情也许早就不存在了。
这种说法有没有道理我无从知道,我的一见钟情,是在我看见他第一眼的时候,我的目光就像利刃一样拨开表象看见了他的内在。当然,在利刃下沦陷的是我的心。
后来,我经常形容他是外表清纯,内心□□。
其实准确完善细致的版本应该是这样的:
这个人外表看来绝对可以称得上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整体上,高大伟岸的身材,俊美但不失刚毅的脸。细节上,没有我讨厌的桃花眼,英挺的鼻梁,薄削的双唇,我没有的削尖下巴。只有一点我不满意,就是他白皙的皮肤。我曾经认为我只会对黑皮肤的男人有感觉,当然这点也在此时此刻被彻底推翻。
光从外表看不出他的年龄。我也没有从别人外表推断年龄的习惯。没有办法,平时照照镜子就知道以外表论年龄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了。
在看清他有多么的金玉其外时,我就认清了他有多么的败絮其中。眼下他就懒懒的站着,一只手里握着杯香槟,另一只修长的胳膊勾着一个妖娆的美女的细腰,嘴角带着邪邪的笑,盯着我看的眼神明显的不怀好意。
最最该死的就是他对我的不正当想法只是在眸光里闪现,最最可恨的就是配合上他的长相整体上看来这个人还真的是很清纯的。
一个人的眼神是反映他内心最有力途径。撇开他清纯的表象,对面这个男人的眼神真是赤裸裸,完全不加掩饰的表达了他的邪恶和不羁。有很多女性同胞们厌恶花心的萝卜,但我就是那少数的沉溺于花心萝卜的怪胎之一。
既然已经泥足深陷,我也就不扭扭捏捏,索性大方的回视。
他投来的视线,我的惊鸿一瞥;他不怀好意的眼神,我动机不纯的回视,拉开了我和他兜兜转转,N多年纠结的序幕。
即使在最痛苦,最绝望的时候我也不曾后悔最初的相遇,不曾后悔最早的一见钟情的震撼。爱了就是爱了。
见我看他,他侧头和身旁的女人说了几句,就向我走过来。他说话的过程,眼睛就一直没有离开过我。哼!我更加确定他就是花花大少一个,如假包换!
绕过我们中间阻隔的餐桌,这段距离不长,可我像等待离家的丈夫回家的妇人一样,看着他跋涉千山万水,来到我的面前。
“×××××××××××,我的手机号。我叫谢辽远。”清纯的嗓音。
我没有说话,准确的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迅速拿出手机给他回拨了一个,听见他衣服口袋里有振动声响后摁掉。
他转身走掉。我们之间再没有多余的一句话。
我已经不可能再这个地方呆下去了,这个有他在的地方,在我还没有想好短兵相接战略的时候。虽然现在他已经不在我的视线之内,但他的气场造成的气压就足够让我呼吸困难了。
好在干爸的正事也谈完了,我让他把我送到西城区我亲爸买的房子里。
苏轼说周瑜“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三国时期的风流只能存在于现代人的想象之中了。而现代灰飞烟灭的樯橹,就是我干爸以及一群叔叔伯伯谈笑间签下的一个个大单了。我有些骄傲,谢辽远也属于这些风流人物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