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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6. 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 ...

  •   16. 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

      我的法学专业,在我这几个月来的恶补之下终于有了一些起色了,我也渐渐的融入了同学的圈子中,虽然见了老头子还是像见了猫,但我渐渐的也有了一些自信,只要我在不断的进步中,我就满意了。
      每天多学到一点东西,每天进步一点点,没准儿哪一天我就能在老头子面前扬眉吐气了呢~
      我的感情也是,虽然一开始根基不稳,但只要每次建立一点点,每次坚固一点点,没准儿哪天就成万里长城坚固不可摧了呢~
      我就是这么一个乐观的人。
      我没有理由不乐观。有时晚上睡不着的时候,也会做一些回忆往昔的事情。
      从小到大,我好想还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得不到的状况发生。虽然人生总会有不如意,但我的人生还没有经历任何不如意。我的人生也有小小的烦恼,那恰好成了我幸福人生的点缀。
      我会因一件小事快乐不已,我决心快乐的度过我无悔的青春。

      今天我就很快乐,跟同学合作完成了一个case,并且我在其中也起到了坚定的作用,而不是像以前无数次那样可有可无。
      给谢辽远发短信:“我这次终于扬眉吐气,今天请你吃饭。”
      他很快回过来:“今天有个会,不知道什么时间结束,你要是饿就先吃点儿。”
      我喜欢他的回答。
      我已经成功的把他的回答从“不知什么时间结束,怕你等不及,你先吃吧”改造成“你要是饿就先吃点”。
      我喜欢他的回答。
      我已经成功的把他的回答从“不知什么时间结束,怕你等不及,你先吃吧”改造成“你要是饿就先吃点”。
      第一个回答在被我无情批判之后再也没拿出来用过。这是实质性的变革。
      我知道他忙,但我爱他,我能发自内心的体谅他平时工作的艰辛,我也愿意作出一些应有的牺牲,这对于我来说没什么。
      这段时间以来,已经没有人能约到我一起吃饭,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他预留,保证在他有空的时候,我随时available。
      在他“不知道什么时间结束”的时候,我愿意耐心的等,起码在我爱着他的现在,我有足够的耐心供他消磨。
      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我要做那只蝼蚁,一点一点蚕食他的千里之堤。

      我们约好吃法国菜,既然他让我先吃点儿,我也不跟他客气。
      西餐注重的是情调,但我的皮肤需要的是货真价实的养分。法国菜里应该有足够的脂肪和蛋白质,我先得吃点纤维素排毒,补充点维生素抗衰老。
      我吃完一顿,谢某人还是没有动静。
      去逛一圈商场吧。
      我好想很久没有逛商场疯狂购物了,上次貌似还是哪次我妈妈来北京时陪她在东方新天地扫了一堆东西。
      在商场转了一大圈,我从头到脚换了一身衣服。
      今天本来穿了牛仔裤,浅粉色短腰羽绒服。我妈很喜欢我这样的搭配,说是上身羽绒服穿得圆鼓鼓的,下面露出细长的腿,超级有效果。
      不过好像降温以来,我一直是这样的打扮,最多换一下羽绒服的颜色和款式。今天穿的这款,我妈给我买了粉红,粉蓝,鹅黄三件,换来换去总是这样。

      刚逛到服装区,就有人叫我。
      我一看,是一个职场通勤装打扮的美女。有多美呢?反正比我强。
      有点面熟,难道又是我学生?我就这么桃李满天下?
      她看我认不出她来,大方一笑,
      “我叫王丽,他们都叫我丽丽。”
      这么一说,我就知道她是谁了,那天谢辽远的发小儿张路在称赞我名字好听时还拉了人家当垫背呢。
      人家这么大方,我也不能扭扭捏捏不是,我也跟她寒暄,
      “你一个人逛吗?一起吧。”
      王丽身材高挑,穿通勤装是精干白领一个,穿妩媚风格的鲜艳短裙,又有几分魅惑众生的味道,还真是尤物一个。
      谢某人每天就是被这样的女人们泡。我边看王丽一件一件的换,边恨恨的想。
      我今天本来有心彻底换个成熟妩媚一些的风格来着,无奈和一个长得比我媚,身材比我妖的女人一起,还是不要自爆其短了。
      我的气质,还撑不起那份成熟妩媚。
      王丽看着我选了一整套英伦学院风的行头。
      白色羊毛大衣,红格子短裙,配了一双可爱版本的靴子。我自认为清纯可爱,靓丽无敌的装扮。
      我才不去选和她相同风格的衣服呢,我凭什么拿自己的短处和别人的长处比?我就要展示自己身上的那些别人已经消逝了的东西。
      她也昧着良心称赞我的青春飞扬。
      我怎么知道她是昧着良心?女人的直觉!
      谢辽远打来电话,我和王丽说再见。
      虽然今天没被王丽正面比下去,可是上帝啊,我什么时候才能摆脱可爱风格,改走成熟路线!

      一直到和谢辽远吃饭时我还有点耿耿于怀。
      “什么路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适合自己。”
      “你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们男人多省事啊,西服一穿,活脱脱的斯文败类一个就立马呈现。现在的狼不兴披羊皮,都改披西服。”我看了一眼他今天的紫色领带和绿宝石袖扣,这个男人,永远比一般的披着西服的狼更精致~
      看着他无懈可击的搭配,我更来气,“有的狼再在狼爪子上边儿镶两颗宝石,就不知道有多少小姑娘巴巴的往嘴里送呢~”
      我就是一个!
      “宝贝,别光说我,您昨天还是绒球状公主打扮,今天又来个学院风,你安的什么心啊?”绝对是转移话题。不过我也见好就收吧,说了不纠缠他的过去,不在意他招风引蝶的天性的,我要做识趣的女人。
      “亲爱的我安什么心你能不知道吗?”抛个媚眼给他。

      “谢辽远,我们商量个事儿吧~”
      “什么?”他见我说的挺认真,停下刀叉抬起头来看我。
      “我不喜欢你叫我宝贝,”不知道你的多少任女友都是这个称呼,就比如说那谁,我心想,“太千篇一律了,不如这样吧——”
      “怎样?”
      “以后咱俩在一起的时候,你就叫我谢染,我就叫你林远。”
      这应该是独一无二的了吧,我们互相交换姓和名,只要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都是这样纠结在一起,牵扯着分不开。
      “看在今天你请客的份上,我就从了你了。”他笑,“你怎么就去学法律那么死板的东西去了呢?你应该去学个广告,建筑或者服装设计什么的充分发挥你天马行空的创造力。”
      “我下次改行时一定遵从你的建议~林远~”
      那时候的我们大概都没想到后来我真的去实现他的一句戏言吧
      “噢,谢染。”他叫的有点僵硬,时间长了就好了~“没想到咱活到现在还有机会冠个夫姓~”
      “你的却是冠了夫姓~。”我把重音放在那个夫字上面。
      “广告部那帮人要是有你一半创造力就好了,几十个广告方案全是垃圾!要不我也不用开会开到这么晚一一去否定那堆垃圾。”

      终于又做了一件对于我来说很重要也很有意义的事。我就是要和他以前身边的那些莺莺燕燕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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