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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 诶,你恋爱 ...

  •   说故事总得交代故事背景。我的,或者说,我们的家乡在云贵高原的某个西南角落,那里虽说算不上富饶,却也山清水秀,风景宜人,只是,人穷了一点,文化程度偏低一点。也因为文化程度不够吧,适龄劳动力除了出卖劳力,也没什么可以养活一大家子人的。所以镇上的男人女人们能出去的都出去了,为了从农民变成农民工,他们离开自己的双亲幼子,搁置了即将多年不用的锄头镰刀,将硕大的塑料口袋向后一甩,便跟着包工头上了东行的绿皮火车。远方和未来他们不知道,也不曾有过什么规划,只觉得向前走吧,日子总得过下去。

      若是过不下去呢?不愿要女儿的便会在其幼时转送给自己的亲戚,或是在其将成年时便张罗着为女儿说媒做嫁妆。未成年人定亲摆婚宴是蛮正常的一件事,不到四十便有孙子在怀里的中年妇女不在少数,即使初中时被抓到早恋,气到跳脚的或许只有老师,他们叫嚣着请家长,却在两家人见面后最终决定定亲的欢乐气氛中石化。

      说到这个,想起来初三时喜欢跟我们闲扯淡的英语老师。
      我初三时的英语老师姓王,她说她实习是在一个偏僻的村庄,实习期过半,有天一个六年级孩子在她的课堂上公然顶嘴,大肆宣扬读书无用论。
      王老师问他:“那你们还来读书干嘛?”
      “找媳妇啊”那个男生嬉笑着,随即拉着自己身旁的女生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了教室。三个月后,一个风冷得像刀一样的一天,王老师在冷风中裹紧围巾,手微颤着,喝完了他们的喜酒。

      话说我的小学同学在我中考之后也请我吃了酒,她说她嫁给了爱情。我微笑着看着不远处的所谓爱情:长长的头发被吹得立起来,显得头又大了几寸,本就不到一米七的身高,看着总觉得像大头娃娃。发梢的紫色听他说是今年最时髦的颜色,粉色的西装,白色的皮鞋,再怎么样结婚这天总归得体面一些,可才十八岁的他,瘦弱得撑不起西装,看着像一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说不出的奇怪。

      高中之后各有各的生活,渐渐地便不再联系。想起她便去打开了她的□□空间,我记得当时是觉得她日更说说的频率太高就把她屏了。现在依旧是日更五条左右,从吃饭吃了啥到和老公晒幸福……不对,这将近三十的啤酒肚是谁?再往下翻,才发现,她所谓爱情在一年后就夭折了,原因么?那男的不学无术,粘上了赌博,两人若不是有父母撑着,怕是连三个月大的孩子都养不起,最后女生终于不堪其忧,提出了“离婚”,19岁的他们经历了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婚姻”。之后的她出门打工,在工厂里认识了保安某,她说她终于遇见了良人,可我总觉得她是因为那个啤酒肚的本地户口。

      貌似话题扯得有点远了,抱歉啊,我一向如此,说话总没个边。
      回到故事的开头吧。
      于晟磊啊,一个眼睛很好看的少年,现在已经在奔四路上的我已记不清他的样子,他的鼻子是塌是挺?他的嘴唇是厚是薄?唔……试着回忆了一下,还记得的也就只有他的眼睛。不过,幸好还有照片,即使因为没有过塑而发黄模糊。

      那时的他很猖狂,少年意气。
      第一堂英语课就姗姗来迟,气定神闲地喊了声报告,无所谓的态度让王老师很是生气,便让他站到黑板前,听写我们还没学过的英语单词。“Education……”为什么记得是哪个单词?因为这是当时最长的单词,也是他写得最好看的单词,洋洋洒洒的起笔结尾,看呆了英语渣渣的我们。王老师的眼里有过一点惊诧,却淡定着以他为例子跟我们说:“学习英语就是要听说读写一起,只要学会了发音规则,就可以拼出相应的单词……”站在台上的他,眼睛盯着教室最后的红旗,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完全不在意老师在一旁说了什么。而台下的我看了他一眼,眼光便被黑板上的单词锁住,他真厉害啊。“行了,你下去吧,但是不准再迟到了。”他慢悠悠地走向自己的座位,没有同桌的最后一桌。

      第二天要发书,班主任老向点了几个人去搬书,不知为何,我也在其中,可能是那次我将桶装水换到饮水机上的“壮举”被他撞见了。书不多,不过三人也就拿回班里了,剩下的人被留下去整理图书馆的新书,老向也觉得这样支使我们良心过不去,便让我们在新书里面选本自己喜欢的。《中国近代散文集》?这本看起来还不错,可在我将手伸到书的下方时,另一只手也伸到了书的上方,抬眼一看,啊,是昨天的那个英语学霸。因为才认识没几天,不好向他直接讨要就先他放弃了,转向拿了一本《唐诗故事》。

      后来我问他,那本书怎么样,他说:“我看见你好像挺喜欢就没拿,最后拿的是这本……”,他从书架上方拿出来一本红白封面的书,“……《唐诗故事》,看了没多久就看完了……哇,你怎么了?”我抱着一旁的少年,明明已经是大三老油条了,他的耳垂还是突然红得像樱桃,可爱极了。

      开学前两个月和他交集不多,我坐第一排,他在最后一排。作为班里的劳动委员,我跟他唯一的交流就是:“于晟磊,今天你扫地”。

      即便和他交集不多,可他才转来没多久,就被各种传闻传成了年级的风云人物。
      比如他的眼睛。
      作为少数民族,除了有中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他还有着比汉族的少年要精致立体得多的五官,尤其是眼睛,长长的睫毛,上挑的眼角,可惜总是被他的厚眼镜片遮挡。于是,班里极为自来熟的女同学总喜欢逗他,让他把眼镜摘下来给她们看他的眼睛,而他也不觉得有什么所谓,刚开始还能和那些女生嬉笑,后来表情逐渐显得不耐烦。可我当时没点眼力见儿,没看出来他的不爽,在其他女生都准备散开的时候,我恰好路过便一时兴起凑上去:
      “啊我也想看看你的眼睛……”
      “滚!”他猛地戴上眼镜,紧抿着嘴,推开人群出了教室。
      ……那一声给我吼懵了,我抱歉地笑了一下:“不好意思……”便回到了自己座位上,而班里也因为他的突然一声吓出了两秒的寂静。我没去看他的背影,只觉得脸热极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我同桌乐恬恬宽慰我,跟我聊起了她最近看的小说,我记得叫什么《庶女明兰传》,当时的我还不知道我会为了追这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熬夜到凌晨三点,如果知道我一定在当时就好好补课。而当时的我也不知道他会成为我的初恋,若是知道,我定然不会让我们缘分开始的这段回忆里,自己如此狼狈。
      再比如他的桃花。
      “诶,你们看!”后一排的平萍突然打断恬恬的话,把我们的视线指向了斜后方的窗台,窗台外是走廊,走廊旁站了一个女孩,我记得那女孩是隔壁班花,笑起来时,酒窝里像是盛满了蜜,很可爱的那种女生,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因为那个女孩后来成了我的闺蜜。
      “我去,那是情书吗?”
      “诶,她不是你们6班班花吗?”
      ……
      站在走廊上的女孩满脸通红,手从窗外递进的白色信封微微颤抖,而教室里的于磊接过情书,笑了一下,居然说了一声“谢谢”?是的,谢谢。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的女孩在周围人的起哄里低着头离开了……于磊没有拆开那封信,而是随意插进了哪本书里,披上校服便开始蒙头大睡。
      班里的吃瓜群众急切地想知道他会怎么处理隔壁班花的表白,却发现当事人居然真的在那样喧闹的环境里睡了过去,自觉无味,班里人的注意力很快又分散开来,而恬恬在撇了一下嘴角之后便说:“劈腿男,装什么装?”
      “嗯?”瞬间被八卦吸引:“啥?他劈腿?”
      “你们不知道咱们班那个张乔研跟他在一起了啊?”
      “等会,信息量有点大,他才转过来多久啊?两个月不到,怎么就把班里女生给追到手了啊?而且,你怎么知道?”平萍果然是我两年来的好室友,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我跟你们说啊……”就这样,我们聊到了六点半上晚自习。

      原来,于磊和班里的江成雪是表兄妹,而张乔妍是他们同一个寨子的;
      原来,他们两人小学时就认识,而据说张乔妍拒绝另一个男生的追求就是因为她在等他回来;
      原来,除了学习,初中还有那么多的“爱恨情仇”。而当时的我,因初二时作为劳动委员时太轴而被孤立,初三时才有所好转,所以,才有机会了解那么多我不知道的事,了解表面乖乖女的她们的外衣下,都有着对男女之情的向往和躁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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