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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林巧珍知道自己出了车祸,刹那间的恐慌与疼痛过后,她的脑子里白茫茫的一片,却出现了很多不属于她的记忆,这些说是记忆,更像是一本小说,她得捋一捋。

      她的名字出现这一本《豪门福气小娇妻》里,是一个给女主制造麻烦的恶婆婆。而那个女主正是自己儿子的女朋友王莹莹,温柔善良是她的特点,她还有锦鲤般的运气,对她好的,就能沾染她的运气,如果对她不好,那结局就很惨了。

      自己作为书中的恶婆婆,自然得到了一个凄惨的结局。

      问题是林巧珍怎么想都没闹明白,她无论如何都算不上一个恶婆婆吧?她从来没有阻止他们交往。而这个小姑娘有点拎不清,她也认为是她的父母从小离婚再婚之后,将她放在祖父母身边,没有得到正确教养的缘故。

      她的爸妈知道她找了侯家,上门来要彩礼。她也没有插手,在她看来给掉百来万的彩礼,绝对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所以她让她自由处理。若说,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恐怕就是给她自由过了火。

      林巧珍即便对小姑娘有些意见,她也是想着等到以后慢慢帮她指出。能改就改,不能改拉倒,每个人的人生路都是自己走的,她的为人处世决定了她的人生高度,作为婆婆她无意太过于执着。

      没想到在书里,她被描述成了一个乡下出身,言语刻薄,没有文化,整日无理取闹,找女主茬,儿子老公都跟她离心的女人。

      乡下出身,这有什么好攻击的?言语刻薄,她都没跟这个姑娘多说过几句话。

      没有文化?她这个年纪的人,高中毕业,后来参加成人高考,获得大专文凭,之后再专升本,还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真不能算没有文化了。

      无理取闹就是指的今日订婚宴上的这一段了,里面指责她不顾全大局,不为儿子丈夫的脸面着想,完全是一个更年期没有喝XX口服液的女人。回顾这么多描绘她的文字,林巧珍莫名其妙,她什么时候变得面目如此可憎了?这简直就是诋毁。

      接下去就是她遭遇车祸了。这真是一个关键点,原来王莹莹的姑姑,那个穿小粉裙的王曼华居然是当年侯建新研究生毕业去南方S市开疆拓土时候的同事。

      当然书里描述两人是在S市,作为同乡,大了十来岁的侯建新以大哥哥的方式默默支持与帮助着王曼华,他们俩之间有过那种感情,书里说侯建新心中有过多少次辗转反侧,却因为家里有了老婆,两人在道德地约束下没有越雷池半步。

      林巧珍结合侯建新的尿性,女秘书黑白两用的人,会在出去这几年的时间里,两人没有上过床?哄三岁孩子呢?

      她死了,侯建新和这个号称纯友谊,就算盖过棉被,也只是纯聊天的粉红姑姑之间没有了道德的枷锁,顺理成章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儿子娶了王莹莹。从此一家人就宠着这个小娇妻,宠啊!宠啊!没完没了的宠。他们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她林巧珍在后面就完全没有任何痕迹了,没有提过一个字。

      “巧珍!”一个声音将她拉了回来,她看见病房里,自家那两鬓斑白的养兄,握着她的手,眼泪交错纵横。

      她很想伸出手过去回握住他的手,叫一声:“哥!”可她无能为力。

      眼前一道白光袭来……

      再睁开眼,林巧珍看到的是一张熟悉却又陌生的架子床的床顶,床上还张着蚊帐。这个景象出现在她遥远的记忆里,在她还没有嫁给侯建新之前。

      她从床上坐了起来,掀开床上的一条条纹线毯。线毯?这是流行于自己年轻时候的一种比毛巾毯薄一点,又比普通被单厚一点的毯子。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背心和一条碎花的睡裤。

      这打扮套路,三十年前?甚至更为久远?转头,一台老式的菊花牌台扇,哗啦啦地摇着头,吹着风。这台电风扇林巧珍记忆深刻,她十七岁那年,养兄林伟用一头猪,卖了一百多块钱,就换了这么一个玩意儿,说是让她做作业的时候能风凉些,看着全新的台扇,这是什么时候?

      林巧珍抬头,白色的石灰墙壁上挂着一本日历,上头几个字,就算很小的1983也很清晰,不要说什么6月25日了!她回到了三十三年前?回到了自己的高中时代?

      她整理了混沌的思路,自己现在是高一升高二的阶段,这个时候恢复高考没有多久,高中还是两年制的。

      这个年代,一个农村户口与一个城镇户口,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当年初中毕业,考上中专的,都要在村里放爆竹,庆贺书包翻身的。中专可以户口农转非,毕业以后工作国家包分配的,成为有铁饭碗的人。

      高中就不同了,考上大学,是吃国家饭,但是和中专不同,中专的分配工作大多是分配在本市或者干脆就是本县。但是大学生,这个时代人才紧缺,听说很有可能要分到外地去。要离开家乡,对于很多扎根土地的农村人来说,还不如一个中专实惠。而且考不上回来还是一双脚踏进烂泥里种田。

      所以县里的两所高中,也没那么吃香,她当初就是考卫校没有考上,才进的这所高中。一大堆的优质生源进了中专,这所号称有历史的高中,一共四个班,去年出过三个本科生,二十几个专科生。她刚进学校的时候,还能排前十,这一年忙活她养母的那个病,耽搁了很多,成绩就掉了下来,上辈子是没考上。

      林巧珍站起来,在三门橱的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午睡之后,红扑扑的脸蛋,两条辫子因为睡觉有点乱,上身宽大的棉背心,下头一条宽松的睡裤。这是记忆中十七八岁,鲜嫩的自己?新莲乡的一枝花?她有点怀疑,看来自己的记忆是经过美化了的。

      林巧珍在水缸里舀了一勺子的水,倒入底部大红喜字边上鸳鸯戏水的搪瓷面盆里,抽了一块蓝色条纹的毛巾,洗了洗脸。听见里头:“巧珍!巧珍!”在叫。

      林巧珍应了一声:“哎!”

      回过头去后边的屋子里,拄着拐棍坐在竹椅上的是她的养母,她的养母得类风湿关节炎很多年了,为了养活两个孩子,也是实在没钱,一直拖着,拖到后来,浑身关节都变形了,跑遍市区的大医院也没法子治了,早就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去年开始越来越重,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现在能靠着拄着拐棍起来只能走几步,靠着吃激素药一直维持着。

      “你哥下地去了,带水了吗?”她妈问她。

      林巧珍想了一下:“我不记得了,妈。我现在就给哥拿去。”

      “你,你再给他摊张面饼去。他都没回来吃饭,也不知道带没带吃的。都怪我这病啊!”她妈用拐棍捅了捅地面:“这么多的秧,他要干到什么时候?”

      三个人的责任田,如今就压在自己哥一个人身上。林巧珍换了衣服,把头发扎了个马尾,在晾着开水的搪瓷杯上盖了盖,用鸡蛋调和了面粉在锅里摊了一张面饼,对着她妈说了一声:“妈,我去地里了!”

      “戴个草帽,别晒坏了。”张来娣把她叫住,林巧珍听见这话,对着她妈笑了笑:“知道了!”

      张来娣带着一点无奈地摇了摇头,林巧珍走出门去。

      记忆里,后来她跟自己的养母关系并不好。养母对她很有意见,说她没良心。后来才知道养母希望她嫁给养兄,只是她去了城里纺织厂工作之后,遇见了侯建新,回到家,她哥一直鼓励她,有好的就要抓紧,现在新时代了,讲究的是自由恋爱,那些什么养了你,你就要一辈子报答的话,不应该放在心上。

      现在想来她妈说的也不无道理,她拿了她妈下放工人的顶替名额,进了城里做了工人。养兄没了进城的机会,还有一个瘫子的妈,哪里还会有姑娘愿意嫁过来?家里穷不说,谁愿意过婆婆不能搭把手,还要伺候的日子?

      林巧珍走过一座小石桥,上辈子她自己哥无条件的疼爱,最后一步走错,后面的路就歪了,她哥用一辈子成全她,而她用一辈子成全了一个侯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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