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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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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少的时候,总是以为伤害离我们很远,遥远到就像是天堂和地狱那么远,就像是大人口中的死亡一样,听在耳里,感觉自己不会死亡,也许会死,会成为一个灵魂,飘飘荡荡的去到黄泉路上,孤单一人,然后喝下孟婆汤,忘记一切。
小说里都是这样写的,那时年少,思想被大人与爱情小说占满,但究竟有没有灵魂这一种说法,谁也不知道,只有死去的人才会知道。
微风轻吹起校服的裙摆,说是微风,但其实是学生们骑着自行车奔驰而带上的风,在即将入秋的天气里,毕竟还是有些刺骨。
接触小说已经有好几年了,以前也写过,由于写的很差被我out了,再次写这种类型的小说,心里很激动,灵感来了,挡都挡不住。
故事很简单,写的却是残酷的现实,长大后我每次想起我的青春岁月,都会感到难过,后来有个男生问我,你有念想吗?我笑笑,念想?每天都会想起的东西,为了那个念想而奋斗,我答道,以前有。
以前有,后来的后来,我唯一的念想也没有了,剩下的是无限漫长的寂寞时光。
很小很小的时候,希望可以快些长大,渴望大哥哥大姐姐的自由,也向往离自己很远的地方,即便不知道那个地方是在哪里,只要不是现在的这个地方就好了。可是后来,我们渐渐地讨厌了长大,讨厌物理的公式,讨厌数学的函数,也讨厌听不懂的英语,最可怕的是,我们感觉到了来临的孤独。
我们必须适应这个讨厌的空间,然后拼了命地竞争,这是生物的本能,你追我赶,就好比狼和羚羊,而我们就是羚羊,可我宁可当狼的口中餐,也不愿继续向前跑去,因为我知道始终有那么一天,我会被打败,被狼吃的渣都不剩。
巍兴镇的秋天就像是冬天,因为那时看见了候鸟飞过,或许它们也以为冬天来了吧,书包里偶尔会装上几本书,因为这样回家才不会被骂,书包懒散的挂在左肩上,脚下踩着秋天的落叶,落下一步就会听到咔擦声,树叶多了,每天扫三遍都会有,所以工人们干脆不扫了,这样更加洒脱,换做是谁,也没有这个耐心。
我已经不记得到底是物理课还是化学课上说,世界都是由物质构成的,我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包括奇异事件,那时的我在想,鬼是一个怎么样的存在?它是由什么构成的?
少年的我们,认定了一件事,就真的是认定了,不会再被外界给改变,正如爱情那样,以前听说过这样一句话,这一生,最好不要在高中时代爱上一个人,也许爱上的那个人,以后真的就爱上了……
而我在十七岁那年,繁华似锦的十七岁,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
街边摆着小摊,只有赶场时才会出现,上午的阳光照在这个小镇里,巍兴格外明亮,路上走着成群的学生,蓝与白交替的校服,一样的校服,有些人穿出了不一样的风格。
他是我生命里盛开的繁花,我爱着他,他便就一直盛开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不曾离去过,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东西,包括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