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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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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儿这个人其实什么都好,就是在恋爱上面缺根弦。
看人只看脸,又因为长得过于好看,所以总是自带吸引渣男的体质。
这一天她靠着学校的树,看着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男孩子们,拍了拍旁边的□□凯说:“觉不觉得那个红色球衣的男孩有点帅?”
□□凯知道林可儿的花痴病又犯了,“不觉得。”
林可儿不以为意“去帮我打听一下他有没有女朋友,还有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凯眉间一凛,然而依旧不动声色地说:“要去自己去。”
林可儿早就习惯了□□凯这样的态度,明明其他的事情都好说,就是跟男生套话这种事就是不行,说是嫌她丢人。
□□凯是林可儿的青梅竹马,从林可儿记事起就认识他。
他们妈妈是闺蜜,自然就愿意把他们放在一起散养,后来连别墅都买在了一起,天天一起吃一起玩,熟到无视对方性别,当然这只是林可儿单方面这样想。
林可儿这个人典型的花痴加喜新厌旧,喜欢各种类型的帅哥来者不拒,又异常对男女关系方面很抗拒保守,导致换男朋友的频率可以称之为渣女不足为过。
因为林可儿不喜欢认识不长时间的男朋友亲她,但男生普遍对林可儿这种相貌的女生毫无抵抗力,约会3次就想亲,然后就是被分手。
林可儿的解释是:动机不纯,渣男。实际上是看脸看一阵也就看腻了,本就是看脸才处的男女朋友,看腻了自然没有勉强下去的必要。
林可儿被养成这样的性格,和她的母亲林玫密不可分。
林可儿的妈妈林玫年轻时候也是算是一代尤物,人生经历也挺传奇。
26岁成了三线小演员,有一点名气,演过几个小角色后,被大老板看中娶到家里成了家庭主妇。
谁知息影后没到一年,大老板先是出轨,后是吸毒被抓,林玫受舆论影响和大老板离婚,分得了一些财产。
之后林玫觉得,女人还是应该独立,于是决定复出演艺圈。
但是太久没演戏人脉都断了,只进了一个又穷、导演又没名气的文艺片剧组,没想到就在这个剧组遇到了林可儿的爸爸—林海导演。
林海,英文名Harry LIN,中美混血。妈妈是美国人,父亲很早就移民美国,是美国普通工薪家庭。
林海是土生土长美国人,思想也比较西化,但是钟情于传统中国文化,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
大学毕业后觉得应该把美国先进的娱乐影视业带到祖国发扬光大,于是回到父亲原来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城市D城。
年少轻狂的他,觉得自己做什么都会成功。
于是,开始用自己大学时候勤工俭学的工资和奖学金筹备拍一部文艺片。
林海这种浪漫随行的性格,加上混血帅气逼人的外形,很容易获得女士的好感。
就这样,林海和林枚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剧组刚杀青,两个人就闪婚闪孕,生下了第一个女儿。
刚出生女孩儿皮肤嫩白如雪,葡萄粒一样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看人,不哭不闹很是可人儿,于是林海给爱女起了个名字,叫林可儿。
林海夫妇很是喜欢这个爱情的结晶,好看的小女儿。
林玫也觉得这次嫁给了爱情,虽然林海没什么钱,但是自己之前的积蓄还有娘家的后盾,生活无忧,也会一直这么幸福下去。
谁知好景不长,就在林可儿2岁那年,林海执着于拍一部海上探险片,为了取景真实,乘了私船去了大西洋的一片岛屿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那一年林可儿刚学会叫了爸爸,对这个经常早出晚归的人,有时还长期在外出差的人,还没有留下一点的印象。
林玫在林海去世后的几个月里天天借酒浇愁,别提演艺事业如何,连日常生活起居都及其不规律。
多亏女儿有保姆管着,闺蜜陈东东经常来看看林枚让她正常吃些东西,要不然两个人肯定饿死了。
林玫的闺蜜陈冬冬也住在D城,两个人是大学室友,也是最好的朋友。
毕业后陈东东和林玫不一样,没有进军娱乐圈,而是直接嫁给了富二代男朋友王振东。
现在王振国已经把家里的产业继承过来,陈东东也争气地为王振国生了个大儿子,现在一家其乐融融。
陈东东看到现在的林玫,心里很不是滋味。
两个人是真的好,从大学到结婚无话不谈。
两个人长相类型不同,家庭背景不同,性格不一样,喜欢的男孩子也不一样。这样不一样的两个人却格外投缘,也没有彼此嫉妒,不是什么塑料姐妹花。
让陈东东最感激的还是自己的模范丈夫王振国当年也是林枚介绍的,要不以自己平凡的家庭出身,真的很难进入这样的富人圈。
陈东东为了让林玫尽快走出来,想尽一切办法让林枚开心,什么逛街、看电影、逛酒吧、蹦迪,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法让林枚开心起来。
眼看着好姐妹就要抑郁了,陈东东想到了王振国经常一起组局的好友,自己身边的大龄剩男黄金王老五——李洪洋。
李洪洋看尽一切胭脂俗粉,讨厌年轻女孩子的轻浮和不成熟,喜欢知性有底蕴的成熟女人。
这一年林枚刚满30岁,褪去了幼稚的外表,内心此刻心如死灰,却让她没见多了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韵味。
在陈东东特意安排下,几个人一起吃了个饭,李洪洋一眼就看上了这个清丽脱俗的女人,并不顾一切阻碍展开的猛烈的追求。
一开始,李洪洋的母亲是坚决反对的,因为毕竟林玫离过婚,还死过丈夫,还带着个两岁的女儿,纵使美艳异常也配不上条件现在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洪洋。
但后来知道林枚的娘家的生意做得很大,在日本开了好几家分公司。是典型的富家大小姐。
从事贸易生意,也许能助力自己儿子的事业。
李洪洋是富一代,完全靠自己白手起家才让公司小有规模,要是能有个可靠的亲家确实也不错,况且林玫只是有个女儿,以后再给自家生个儿子,也不怕被分了心。
于是,李家也就对李洪洋的举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李洪洋算是得到家里的支持后,在自己坚持不懈的攻势下,一年后,林枚终于松口答应嫁给李洪洋。
婚礼那天,陈东东高兴极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洪洋是真的像王振国一样的好男人,不但对林可儿视如己出,而且为了林枚在自己出差时候不寂寞,特地买了陈东东家旁边的别墅,让两个好姐妹没事就一起逛吃逛吃。
李洪洋从没提过林可儿改姓的事儿,他深知林海在林玫心中的地位,还好林玫也姓林,就当跟了母性,以后也不会有太多非议。
李洪洋确实没什么理由喜欢这个和林玫七八分像的继女,但毕竟不是亲生父亲而且男女有别,在教育上也不好过多参与,林可儿的世界观价值观都是大多时间还是林枚在灌输。
林玫回忆自己的三次婚姻,觉得男人不过如此。
第一任丈夫跪着求只需在家负责貌美如花,他负责赚钱养家,她为了家庭放弃事业,没想到自己遇到的居然是视誓言为粪土的渣男。
第二次婚姻,他们确实相爱,自己为嫁给了爱情一切便万事大吉,但没有面包的爱情也注定是悲剧。
林玫为了林海的事业可谓是倾囊相助,把自己的离婚抚恤金全都给了林海拍电影。
没想到电影票房惨淡,千万资产打了本利无归。
娘家本就是不支持他俩结婚的。
林玫的哥哥林森一眼就看透了林海眼高手低、恃才傲物,在中国电影圈不会吃得开,妹妹嫁了一定会吃苦。
纵使这样,林枚越想证明自己的选择,还是毅然下嫁林海。
一直跟着林海住着小房子不说,从小衣食无忧的林玫,到后来家里女儿的保姆工资都要出不起了。
林海混成这样,也没有脸面让林玫去娘家借钱,于是自己打肿脸充胖子,借了高利贷,准备再赌一把,出海拍一部探险片。
后来船毁人亡,还欠了一屁股债。
林海去世后,债主带了一群人找到了林玫母女。
那是林玫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日子。她也明白了,爱情不过是过眼云烟,极致的快乐也不过是昙花一现。
第三次婚姻,林玫避开了了花心、没有责任心的渣男,打算,平平淡淡度此生。
跟丈夫相敬如宾,对林枚而言,不过是找个栖息地,也没什么夫妻感情可言。
林玫看着一天天出落得越发水灵,也越来越像自己的女儿,深怕女儿走了自己的老路。
自古红颜多薄命,长得太好看的女人注定会过曲折的一生。
林玫常告诉女儿:“世界上没有什么真爱,爱情不过是三分钟热度,热度散了也就什么都不剩了。不要求求什么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不要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语,男人常视女人为玩物,趁年轻自己做好自己的事业,找个平凡人嫁了,踏踏实实过一生。”
林可儿深以为意,男人不过视女人为玩物。
不过,林可儿又加上了自己的理解——女人自己优秀了,可以是男人为玩物。
于是,高中时期,我们的林大花痴就这样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