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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起再次见到她是在一个半月之后。
几个警察中午订了附近餐馆的米粉,交钱的时候找不开零钱,恰好这时白起经过,于是就有人喊住他,向他借些零钱。
“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啊,”他说着拿出钱夹,低头边数钱夹里的钱,边走到送餐人员的身边。
“多少钱呢?”他抬起头正准备询问,突然就愣住了。
来送餐的人是她。
“四碗米粉,一碗炸酱面,还有配送费。一共六十四,不找零。”
女孩说话的方式和之前第一次见到时一模一样,低着头,不去看对方的脸。
不过看到现在的她,白起在心里暗暗地松了口气。
起码在做正经的事情了啊。
他笑了起来,从钱夹里抽出一张一百块的钞票递给她。
“不用找零了,多余的钱你就拿着。”
女孩看了一眼他递过来的钞票,没有接,而是继续低着头说道:
“老板不允许拿小费,你会白做好人。”
“做好人从来都没有白做一说。”
她不说话了。
“为什么没有说话算话?”叹了口气后,白起问道。
女孩知道白起是在说她的鞋子。之前白起给了她钱,让她去买一双暖和一些的鞋。
可现在她的脚上依旧穿着那双发白的旧单鞋。
“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该对警察说谎啊。”他说道,他又把手中的钱向前递了递。
“回去就和老板说,我再要两份炸酱面。”
她抬眸看他,白起有些无奈地笑了笑。
“不能收小费的话,就当我请你吃碗面。正好我也还没吃饭。”
迟疑了一下,她伸手接过钱放进口袋,弯腰把保温箱抱在胸前,转身摇摇晃晃地离开。
等到她消失在警局,周围的同事才围到白起身边。
“白队,您认识那个小姑娘啊?”
白起点点头,他抿嘴笑了笑。
“是之前一个案子的……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