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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一晃三日,乐华终于在最后一日正大光明的走出了家门。一身男装,肤如凝脂却又英姿飒爽眼眸透出的英气十足毫不违和。
      出了门乐华就放飞了自我,先是跑到码头边上卖水盆羊肉的崔大爷那吃了个肚儿圆,又跑到承顺大街火金铺子家买了根火金火腿,给外祖母买的。这火金火腿在西北这地界上相当有名气,南来北往口口相传才在全国打响了名气。
      “陈天,你去周记给我和香香买2两个里木水喝,我跟香香去东市逛逛。”
      两人又逛了好些卖皮草的铺子,买了几张白色皮草,外祖母、舅母、各位姐姐每人一张。京城虽不像昌吉这般严寒,到底也是北方城市冬天也会冻的骨头疼。加上乐华记事后第一次进京总想多带些好吃的好玩的。
      买完这些东西,乐华喝着里木水又去坚果铺子囤了些松子、榛子一类够在路上吃的量后才兴致勃勃的回家。
      明日巳时在一壶儿茶馆对面的码头出发,坐船直接到京城旁边的附属小城孜务城。乐华有些兴奋,她出远门可比好些姑娘幸运。不用枯守一方院子,可以与二三知己饮酒作乐,逍遥快活。虽然酒量一般般。乐华坐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上乐颠颠的幻想。
      连苏夫人什么时候站在树下的都不知道,“乐华,你想什么呢?”
      乐华听到娘亲的声音,低下头一看果然在这,并不是幻听,立马跳下来。挠了挠后脑勺,“没啥,嘿嘿嘿。”
      苏夫人并不想深究,牵着自家姑娘的手走到屋子里,坐在罗汉床边。“娘要带给外祖母跟舅舅的东西已经让人送到船上去了,名录在你大师兄那里,你出门在外要听你师兄的话,还有,你多久不穿女孩子应该穿的裙衫了?”
      “娘,我练剑不方便。”
      “不方便也得换下来,你已经年满一十八了,再嫁不出去娘亲就要被别人戳脊梁骨了。”说完,竟掉下来几滴金豆子。
      乐华觉得向来软硬不吃,今日不知道是离别之苦还是怎么了心一软就应了下来。苏夫人可是装作抹眼泪的样子,悄悄笑了。自己的闺女自己清楚,乐华貌似软硬不吃的模样,其实私底下最心软。
      “娘亲给你提前备了几套女孩儿家衣裙,到了京城记得穿。”说罢,还安慰似的拍了拍乐华放在膝盖上的手,抬腿走了。
      乐华自觉好些哪里有些不对劲,可是又说不上来。
      只不过要出远门的兴奋感马上冲淡了乐华的疑惑,只见乐华又蹬墙一跃爬到了屋顶上,看见大黄在院子里叼着周麽麽给它做的沙包自娱自乐。怪不得不见这狗子来跟前凑热闹,原来在玩呢。
      又想起自己幼年有些晕船之症,便跳下屋顶预备自己去静轩一趟。
      其实乐华剑术已经十分高超了,至少在同龄人里可以说数一数二。唯独这个轻功一窍不通,别说飞檐走壁,这些年都是凭着熟能生巧的爬墙技术才能躲得了苏夫人的棍棒。最高也就一层楼的高度,再高一点不是被人抱着就只能摔个残疾了。
      不过香香与陈天的轻功十分了得,剑术陈天厉害些。
      还未去五师兄院子乐华他爹就猫着身子过来了,乐华看他爹这个样子一猜就是来送私房钱了。一边还很小声说悄悄话一样的问陈也福,“爹,你来给我送什么好东西了?”
      陈也福挎了一下乐华高挺又没有攻击性的鼻梁,“你这个丫头,怎么这么聪明。”随手掏出一把匕首,通身银色有个叼着一本书的苍鹰这是陈家的标志,标志下面有颗镶嵌的石头,乐华并没有见过这种石头,接过匕首打开里面像是黑铁,这个东西虽不比修仙人士在凶猛野兽身上扒下来的壳子坚硬,但也不是一般人能用得起的,就连舅舅家也只有入门弟子才能拥有。稀有程度可想而知。
      “爹,你是不是还有什么没有给我啊?”
      陈也福乐了,“又掏出来几张银票,是京城银楼的。“乐华,你还没有不跟爹出去过,记得好好听你师兄话。”
      “我知道了爹。”乐华低头,似乎有些不舍。
      陈也福回了苏夫人院子之后,乐华偷偷摸摸进了五师兄的静轩。乐华见屋内的灯还亮着,蹑手蹑脚的走近,毕竟已经入夜乐华孤身前来并不合适。离门还有几步,乐华脖子上居然被架了一把剑,立马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因为乐华一点气息都没有听到,“你在这里鬼鬼祟祟干什么?”
      乐华转身,瞄了一眼此人一身黑衣,看身形过于纤细不像习武之人,不过乐华却能隐隐的感觉到此人武功不凡,毕竟能逃过乐华耳朵的只有荣姐姐一人而已,现在又多了个他。想罢就轻轻掏了刚刚放在怀里的匕首,“这是我家,你又是谁?”
      “如若是你家,你为啥偷偷摸摸?”
      “难道你是五师兄的侍卫?”
      专心钻研药材的邱卞此刻才听到门外的声音,开门一看,就将乐华脖子上的剑推开了,“易山兄弟,这是我师妹。”
      这位叫易山的黑衣人点点头,将剑放回剑鞘里。“是我太紧张了。”乐华挥了挥手,“没事。”五师兄手里还抓着药杵,“师妹,你来是想要晕船药的吧?”
      “师兄,你怎么知道?”
      “我改一下方子,做好明日给你拿过去。”邱卞又坐回桌边,开始杵药。易山抱着剑,倚在桌旁的墙边,一副冷峻无情的样子。
      “时候不早了,小师妹快回去吧。”
      乐华左右也没有其他事情,摸了一块儿看起来很是可口的点心塞到嘴里才出了门。“师兄那我走了嗷。”
      易山见邱卞额头出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汗,便问,“需要帮忙吗?”
      “不用,既然易山兄的伤并无大碍,再过几日休养一番就可以回昆山了。”原来这便是邱卞自野外就会来的人,居然是昆山的修真人士。
      世人仅知,昆山派只从幼童中寻找弟子,带回昆山精心培养。据传是因昆山一派的剑术太过凌厉强大,怕心术不端之人利用。除此以外其他的一律不知。
      “我奉命前来清剿妖兽,怎么也要打死它再回。”
      邱卞点了点头心中颇有疑问,妖兽?为什么我们自己都不知附近有妖兽。
      见邱卞心中存疑,易山并不便多说,“我给你的石头,记得带在身上,如遇危险它自会向附近的昆山人发送求救信息。”
      研磨药粉的邱卞突然抬头,眼神有些恍惚,“那个石头我让师傅镶嵌在师妹的匕首上了,不过师妹是女子又要远行,更需要。”
      易山扶额,“那也好,等我打死这只妖兽再送你点可以入药的药材。”
      “易山兄不用如此客气。”邱卞笑了笑,让易山有些不自在。
      “嗯。”了一声,易山转身去了邱卞的寝屋,昏迷时邱卞一直守在易山身边,怕他的伤口出现病变,所以两人还在一个寝室休息,只是邱卞睡在罗汉床上而已。
      如此,制药的药房内成了邱卞一个人,只见他研磨药粉制成药丸,又做了些甜甜蜜蜜的蜂蜜糖分别装入两个药罐内,又用小布兜装起来缝了根长长的绳子,这样便于师妹挎在身上,又或者系在腰间。毕竟师妹好动,活泼一些,这样才万无一失。
      天亮了,乐华已经起了好一会儿。
      挎上五师兄的药瓶,被娘亲逼着穿上了女子的服饰。苏夫人一宿辗转反侧,天微亮就跑了过来,到底是宝贝女儿,哪怕平日严厉的很,这会儿也是惆怅的很了。“乐华今日的真漂亮。”乐华看着铜镜里的自己,不觉得有什么变化。
      正巧香香走了进来。
      “香香,你看我好看吗?”
      乐华并不穿女装,香香一看也并未决觉得有多少变化。“小姐这身衣服,好看极了。”但还是拍了一把夫人的彩虹屁,花式讨喜苏夫人。
      乐华一身藕荷色裙衫,上面暗秀了几只桃花,又用品竹、鹅黄、象牙白做搭配绣了花样,显得乐华小了很多,又平衡了乐华的英气,显得软嫩可爱。远远一看,就是个纤瘦高挑的粉□□娃娃,偏巧乐华皮肤白皙,温温一晒透着红。
      “娘,差不多就行啦,我在船上别人又看不到。”坐在梳妆台前已经近一个时辰,乐华已经有些坐不住了。
      不张嘴的话还是可爱至极的,苏夫人想。
      快到时辰时,苏夫人才放了乐华。看着一众来送行的人师兄们,乐华很是感动。又看爹娘面无表情的样子,乐华还是抱了抱爹娘才上了马车。乐华被迫坐在马车上,而不是跟大师兄四师兄一起骑马。
      码头边,一艘两层楠木船映入眼帘。
      目测这船二十丈有余,可能还要大些。乐华上了船,在二楼选了一间屋子住下,空间并不大,却盛在五脏俱全。大师兄与四师兄在二楼的另一侧,这船并不载其他人待众人收拾妥当便出发了。
      船帆一起,乐华就让陈天搬了个贵妃榻在船尾。微风拂过,看着岸边从自己熟悉的昌吉城到了葱葱郁郁的野岭,一路顺风日行四百里。
      实在是太舒服了,早起的激动渐渐褪下。乐华在贵妃榻上睡着了,香香见状回房间拿了个薄毯给乐华盖上,自己搬了个小凳子守着,太阳太过耀眼的时候,还拿扇子给乐华遮盖眼睛,想让她多睡会儿。
      直到船进了葱岭,葱岭人烟罕至所以植被茂密。气温比较其他地方低了些,乐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抖醒了,迷糊间又跑回了房间继续睡她的回笼觉。
      “香香,什么时辰了?”
      “未时三刻了。”
      乐华听闻又翻身睡了起来。
      这船摇摇晃晃仿佛有催眠的作用,对大师兄来说却是习以为常。这会儿矗立在床边,欣赏着岸边山上顺势而下的溪流,清清澈澈。细听仿佛还能听到溪水拍打在山石上叮咚的声音,让人心静平稳。
      就这么走了两日,到了中州地界。
      船要在中州停靠一宿,四师兄才终于像活过来一样,葛思第一次坐船,晕的比乐华还厉害,上船两日吃了乐华四粒晕船丸,足足两日没有下床。
      “大师兄,我们找个客栈吧。”
      大师兄见葛思此状,点点头。“离这不远有家麓林客栈,还不错。”
      一行人到了客栈。
      乐欢还是换上了男装,一身玄色蝙蝠暗纹缎面宽袍系了同色做底月牙白绣边还镶了块白色石头的腰带,腰间还配了蓝田玉缀上月牙白色的穗子。头发又用用白玉冠起,活脱脱一个贵家公子模样。
      乐华今日并没有拿佩剑‘赋汀’而是改带了一根苏夫人配的软鞭,还揣着父亲给的匕首,陈也福让她寸步不离这个匕首以防意外。
      换了男装的乐华动作顺畅了很多,趁着师兄们还在客栈收拾的空档乐华带着陈天出了门。
      “陈天,我跟你讲。吃美食还是得街边摊子上。”
      “你看看麓林客栈的饭菜,与咱们那里的麓林一般无二有什么意思?”乐华慢悠悠走在人来人往的街上,这里的人与昌吉城有了很大的区别,多了些秀才样子的打扮的男人,有些书生看起来还不如自己强壮。
      看来,这个地方的人以读书为生。
      陈天一直拿着剑,一直看着乐华,许是玄色衬着乐华皮肤更加白嫩光滑。街上许多人总是不经意间看着乐华,多年的经验让陈天不得不紧张,中州是附属仓浦城的一个小城偏远不说,城内并无衙门,所以扒手劫匪甚多,水平也参差不齐。
      “公子,前面有个羊肉面看起来不错。”
      乐华点头,中午的饭菜中规中矩乐华不喜欢并没有多吃,这会儿勉强可以用些。看这摊子过来过往停下吃一碗面的人很多。摊子还剩最后一个靠近墙根的桌子,乐华跟陈天都加快了脚步。
      两人还未落座,乐华系在腰间的蓝田玉就被人摸了去。
      乐华警觉,腰间少一坠物,又因着这小贼手艺着实不高,割绳时动作过于剧烈才让乐华有了反应的机会,只见乐华突然回头,见小贼后反手一个擒拿压住小贼的双手,抬腿一脚将这小贼踹在地上。
      陈天抽出剑来,直指这个小贼。
      “把东西还回来,就饶你一命。“陈天此刻声音低沉带了些怒气,也不敢放松警惕怕有同伙在伤了小姐。
      “这位少侠,玉佩不在我这儿啊。”只见这小贼露出鄙视般的戏笑。
      乐华蹲下搜这小贼的身,却发现玉并不在此人身上。恐怕是已经被同伙转移了。乐华有些生气,这玉跟穗子都是蓉儿姐姐给的。想到此,乐华拿了身上藏的软鞭将小贼捆起来,既然玉佩拿不回来,你也别想跑。
      这小贼没想到两人居然如此笃定玉佩是自己所偷,居然要将自己捆起来。这才激烈的反抗起来,“你们凭什么抓我?又不是我偷的。”
      “我看见了,别喊了。”
      捆完,又摸出这小贼藏在袖口里面的刀子递给陈天。又怕这人嚎一路,喊的耳朵疼,陈天不知在哪里摸出一块布将小贼的嘴塞上。终于清净了些。两人也没了吃羊肉面的心情,便压着这人回了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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