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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既见君子 ...


  •   台北的冬天一如既往的温暖而多雨,星期一上午十点,当又一次睡过了头的我蓬头垢面的从后门溜进报社时,果然不出所料,又被我们主编给堵了个正着,而我也只能再一次赔着一张笑脸,低眉顺眼地站在他的面前,听着他拖长声调、一板一眼的训斥我道:

      “任菁菁,任——菁——菁!这已经是你这个月内第三次迟到了吧?请问这一次你又是因为什么理由啊?是昨天熬夜写稿子睡得太晚呢,还是为了跟男朋友约会,误了时辰,嗯?”

      “嘿嘿,主编,您大人有大量,饶过小女子吧,我保证,改日一定还您一个头条就是了!一个不够那就两个!您看,好不好嘛……”

      我对着主编满脸甜笑,一面不住口地撒娇许诺,不出五分钟,主编的脸色也便由阴转晴,命令我快滚去工作,中午吃饭前他就要看到我的稿子,否则本月的奖金就不要想了,我爽快地答应一声,脚步轻快地回到我的办公桌前坐下,屁股刚一沾椅,坐在我对面的梁思仪便立刻探过头来,压低了声音笑嘻嘻地道:

      “还是你厉害哦,又把主编他老人家给搞定了呀?要我说主编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偏心了,我们迟到一次都要被他骂上一整天,唯独你,怎么迟到居然都没事,真是羡煞我等——”

      “嗨,哪里哪里,我这迟到也不是白迟的呀,你也听到了的,我得赔给主编两个头版头条呢!虽说我写稿写得还算马马虎虎吧,但这活儿也是很费脑细胞的啊!可不容易呢!你说是吧?”

      我嫣然一笑打断了梁思仪那酸溜溜的话,一面伸出两个指头在她眼前晃晃,还故意摆出一副苦恼无奈之状,实际我心里清楚得很,我这几句貌似谦虚的话一定是打中了她的“七寸”——要知道我任菁菁可是这《台北日报》的当家记者,不论是头版要闻,还是相对冷门的《城市故事》版块,我都能凭着一支妙笔写得精彩绝伦,从没失手过一次,若非如此,主编又怎会对我的自由散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也正是因为有我的存在,那个颇有几分才气又一向自视甚高的梁思仪只能屈居第二,我知道她心里一直憋着一股火呢,时不时便要寻个由头来挖苦我几句,偏偏我任大记者也不是吃素的,每次她想挑事之时,只要我来一招借力使力,把话题引到写稿的效率和质量上,再想气她那便是一气一个准儿——这不,我这番话一出,梁思仪那脸色登时就变了,强笑了两声之后,又把嘴角一撇,故作惋惜地道:

      “这也就是你吧,换了我我可不敢这么频繁迟到——就算主编对我昨天写的那篇稿子很是满意吧,我也得为每个月的全勤考虑考虑呀,报社的规矩毕竟不是摆设嘛,要是光交稿子就算完成任务,那还来上班做什么呢,每天躺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岂不更好么?”

      “哎呀,你想太多啦!”

      我慷慨地晃了一下右手,跟着便马上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口吻,一耸肩膀说道:

      “依我说啊,那点全勤奖呢,能得到就得到,得不到也无所谓啦!我爸妈又不指望我去养着他们,每个月还差那几百块钱吗?大不了我就回家和他们一起去卖蚵仔煎嘛,挣得不是比做记者多得多了?嘿,有一对省心的爸妈,就是这点好!”

      我说完便吐舌一笑,自从桌上拿过一份报纸来翻看,梁思仪的脸色愈发难看,几分钟过去也没再说出一字,我便知道这一次的日常暗斗又是我赢了——梁思仪的爸妈早年离异,又各自重组了家庭,都嫌她是累赘,谁都不愿要她,她只好跟着她的外公外婆生活,什么求学就业之事也只能靠她自己一力打拼,她那亲生父母是指望不上的,不要她倒搭生活费就已经不错了,哪像我爸妈那样自来夫唱妇随,有了我和我弟弟之后也是百般疼爱,从没重男轻女,加上我爸妈又都是勤快肯干的人,靠着做蚵仔煎的手艺发了一笔小财,我和我弟弟从小便衣食无忧,要不是我实在对那蚵仔煎的生意提不起半点兴趣,我也不会一毕业后便进了报社工作,就这样我妈还经常会在饭桌上对我念叨,说她不放心我一个女孩子整天在外面奔波,还要冒着得罪采访对象、被打被揍的危险,不如辞职回家,继承摊档多好。我每次都是撒着娇一口回绝我妈,理由是比起在外为新闻线索奔波,我更怕被那油烟熏坏了花容月貌,以致嫁不出去——尽管这个理由现在也已不成立了,因为我已经有了男朋友,而且,就快谈婚论嫁了呢。

      “啊,说到这个,我倒想起来了,你和你的华先生现在怎么样啦?最近怎么都没看见他来报社接你下班?是吵架了还是闹冷战了呀?一定是你又欺负人家了吧?”

      不死心的梁思仪再次发动了攻势,苗头直指向我的男友,我被她这黔驴技穷的垂死挣扎逗得笑出了声来,放下报纸道:“才没有呢,港生他上个星期到花莲采风去了,是为了他的下一部新作积累素材嘛,明晚就能回来,昨天他还在电话里说给我带了礼物,要给我一个惊喜,他都表现得这么好了,我又哪能忍心再去‘欺负’他呢?况且你也知道的,我在港生面前一向走的是温柔知性路线,我们两个呀,要好着哪!你就甭担心啦!快找个男朋友吧,那才是正经!”

      我满心欢喜地说完这一番话,梁思仪终于翻了一记白眼,借口要找选题便低头去翻报纸,彻底偃旗息鼓、退避三舍了。我见她吃瘪认栽,心中自是得意,再回想起昨日的那个电话,想到明天晚上就能见到我的男友,我的一整颗心里便又充溢着暖暖的甜,那是一种和得到了主编夸奖完全不同的成就感,而要说这份记者职业给了我什么收获,那便是除了相对体面的社会地位,以及免于回家卖蚵仔煎遭受烟熏之苦外,就是我因此而结识了我的未来夫婿,一位年仅二十九岁,刚刚出道便惊艳台湾文坛的新晋小说作家,一个性格温和对我百依百顺的二十四孝男友,一个十年前举家移居台湾的香港籍男子,华港生。一年前他的小说处女作《天若有情》问世,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多次再版售罄,好评如潮,我奉了主编之命约他做个专访,前前后后等了半个多月才总算排上了号,事务缠身的他挤出两个小时在咖啡厅会见了我,与我相谈甚欢,也让我交出了一篇与众不同的独家,奠定了我在主编心中独一无二的地位。在那之后他又主动与我联系,约我喝茶聊天,或是吃饭看电影,几次下来,我也明白了他的心意,而我对他的温柔斯文也是颇有好感,一番考虑之后终是答应了他的追求,自此我便像是掉进了蜜罐里一般,差不多每一天都被他精心呵护着,胖了好几斤不说,连化妆买衣服的兴趣都淡了一大截,即使交往以后港生不止一次送过我化妆品、衣服、鞋子、包包之类,我也懒得摆弄——谁让我的男朋友对我太好了呢,我根本无需浪费时间过多修饰自己,他也一样会对我不离不弃,难怪梁思仪等一众女同事都嫉恨得牙根痒痒,明里暗里的也要酸我几句呢。

      唉,真是“太高人欲妒”啊,又道是有比较然后知高低,说实话以前我从没觉得自己有多幸运,什么家庭和睦、吃穿不愁,这不是很正常么?至于读大学时稀里糊涂选了个文学专业,刚一毕业就被报社录取找工作毫不费力,在我看来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反倒是进了这行之后我才隐隐约约意识到,我所拥有的似乎真是比旁人多上许多,是真正的赢在了起跑线上。当然我也是工作后才发现我其实蛮有当记者的天分,大概天生就是适合吃这碗饭的人,几乎不用多么绞尽脑汁,就能轻松写出让主编满意的文章,不过有时面对办公室里那勾心斗角的氛围,我也着实觉得心累,想想反正我和港生在经济上都还比较宽裕,结婚后我不如干脆回归家庭算了,像我妈那样做个家庭主妇、贤妻良母,我倒是也愿意。

      我脑中想象着和港生未来的恩爱日子,想象着在不久的将来他向我求婚的场景,一时心魂俱醉,竟忘了身在何处,直到梁思仪一脸鄙夷的用指尖戳了下我的肩膀,冲着主编的工位一努嘴,我才听见主编正连声呼唤着我的名字,忙起身跑了过去,未等站稳脚步,主编已把一张纸丢了过来,我接住了展平一看,原来是封邀请函,来函方是一家中美合资的商贸公司,名头似乎还挺大,他们的老板打算在台湾拓展业务,便想在我们的报纸上做一期人物对话,借此打响他们公司在台北的知名度,而且点名邀请由我去做访问。对于这种题材和采访请求我已是司空见惯,只管收了那邀请函,又拿了几张名片,便匆匆出门打车,不多时便赶到了那家商贸公司,在秘书小姐的引领下走进了他们老板的办公室,而就在那扇房门打开的一刹那,我才看见那屋内的沙发上坐了两个男人,同样是西装革履的打扮,可一个是身材略臃肿,外加满面油光,另一个却是清瘦匀称、金发碧眼,一双长腿格外引人注目,让我不由得眼前一亮——原来这公司的老板是个外国人呀?不知他的国语水平如何,会不会影响了我们的交流啊?

      “许老板,打扰了,这位就是<台北日报>的任小姐啦……”

      女秘书礼貌的将我介绍给那起身的两个男人,我本能的转向了那个风度翩翩的外国人,等着他跟我握手,却不想笑着伸手过来的竟是那位臃肿的油面男子,一边还对我说着幸会幸会,我顿时窘得厉害,忙和他握了下手,又递上名片,叫声“许先生好”,油面男点了点头,随即便对那外国人很客气地道:

      “你到会客室去,稍微等我一刻,今晚我请你喝酒,我们边喝边聊,你看怎么样?”

      “OK,没问题。”

      外国男子微笑着颔首答道,说出口的国语竟是十分地道,听得我又是一怔,而那外国男人又对我微微一笑,很有风度地说了句“失陪”便跟着那秘书出去,我望着他那挺拔高大的背影,想起刚才他和那姓许的老板比肩而坐的一幕,不知为何,竟然想到了那个“蒹葭倚玉树”的典故来。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既见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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