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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美丽的桐花村 一个是偏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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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代,人类的生存是散乱和困难的,战乱、妖魔鬼怪、饥荒灾难、生灵之间为了生存的争斗,这些都让人成为地球上一个非常可怜的生命,但是,他们的生命力又是非常顽强的,零星的种子散布于蛮荒的角落,只要一点点雨露,他们就可以生根发芽,不久便形成了一个欣欣向荣的部族。
在那偏远的西部群山,重重叠叠环抱,以致低矮的地方,终年飘拂着白云,终年迷雾朦胧,如果偶尔阳光透过云层,慷慨的散落了一点出去,那不啻为是一个难得的节日,这样山环水抱之中,深藏着一个小小的村落,因为偏僻,还没有被外界的世界所打扰。
这个小村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桐花村。
桐花村是个恬静而美丽的小村子,桐子花蔓延在村子的房前屋后,白石河从山顶流下来,一路经过了森绿的丛林,也将山顶白云的祥瑞、森林的勃勃生机带了来,它从村子中间穿越而过,将这些东西慷慨的散播出去,履行着灌溉和哺育的职责,令两边方方的田地、肥沃的如同要冒出油来,这个时候正是春季插秧苗的时节,田地里农人忙碌中谈笑不绝,水牛偶尔冒出一两声言语要参与炙热的交谈,山林中,小鸟严密的提醒着他们不要忘记“布谷”(今天,我们还在五六月经常听见这些小鸟的声音,我们叫他们为布谷鸟)。
白石河在桐花村是神圣的,它孕育了万物,甚至送给了村长一个孩子,这个孩子被取名叫做凤夙。
本义夫妻收养了凤夙之后,不到两年,又生了一个小女孩,取名叫黄梅儿,小夙非常喜欢小妹妹,小丫也经常对他说:“以后妹妹给你做媳妇,要不要”
“要要”小小的凤夙说。
这些年,桐花村风调雨顺,大家日子日渐过的丰足,本义夫妇将小夙当亲生的孩子一样,非常疼爱。
他长的好看,又高大壮实,村民们都非常喜欢他。
冬末春初,河里常常有很多小鱼,因为天冷的关系吧,懒懒的缩蜷在小石头下、水草里,这个时候,凤夙就带了黄梅儿到河边捉鱼,往往一搬开石头,就有一条朦胧初醒的小鱼在那里东张西望。
“哥,快抓住它”黄梅儿在岸上急的高跳。
这个时候的鱼是最好抓的,一会功夫,他们就能满满的抓上一碗,两人小心翼翼的端回家,娘就会给他们做一顿好好吃的酸辣鱼汤。
春天来到了,万物复苏,凤夙最喜欢的就是跟着爹到树林里去,小的时候,父亲常常从树林里打猎回来,带回尾巴长长的雉鸡,长的好可爱的兔子什么的,都让他对树林充满了好奇,到五岁的时候,经不得他一再的哭求,本义就带了他一起去,他第一次进树林,发现到处都阴森森的,带了些神秘的气氛,可是那里面又充满了新奇的动物、美丽的花草、神奇的不知名的好多东西,都紧紧的抓住他的心,让他又害怕又喜欢。
本来本义打算就带他进去走走满足他一次愿望而已,没想到走着走着,毫无征兆的,他突然说:“爹,有东西过来了,好可怕”
本义以为他只是害怕黑暗的树林、还安慰他:“傻孩子,别怕,爹在这里呢”
“有很可怕的东西在向我们走过来”他几乎要哭了。
这个时候,本义才听见树枝折断的声音以及灰熊沉重的咆哮。
本义算是最灵敏的猎人了,但他也对凤夙的感觉非常吃惊,在此后的几次遇陷中,凤夙都提前而准确的感知到了。
当天本义回到家来,非常高兴,喝了几口酒,对小丫说:“我们家传的狩猎技能终于后继有人了”
“小夙吗”
“是呀,我本来也会传授给他,但我没想到,他感觉竟然如此敏锐,将来肯定会成为一个象祖父那样非常出色的猎人。”本义的祖父一生狩猎上千场,猎得的凶猛野兽无数,甚至杀死过一个妖怪,是猎户家族的传奇。
“是啊,将来再让梅儿和夙儿结婚”女人本能的想到婚姻之事。
“我也是这样想的,夙儿这孩子心底很好,将来一定会对梅儿好”
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的村子里,被父母宠爱下,凤夙的童年简直是没有什么缺陷的,本义是一个血性男子,有义气,能担当,小丫则是个善良温柔的母亲,又颇识文字,在他们的言传身教之下,凤夙幸福健康的成长着。
等到梅儿稍大一点,也开始吵着要去树林,这次,他们夫妻是无论如何也不答应了,黄梅儿继承了母亲的美貌,从小就长的清秀水灵,一家三人都格外的宠爱她,倒让她性格有点倔强爱撒娇,这天,看见父亲又带了哥哥到树林里去,她眼红着要跟去,被母亲逮了回来,立即不依不饶的大哭了很久,直到凤夙答应带一只小兔子回来给她才罢休。
凤夙对这个妹妹是没有办法的,她只要一哭,他就彻底的投降。他隐约知道将来梅儿就是自己的媳妇,对于结婚是什么意思,他当然并不明白,但是,他心里却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梅儿将和他在一起一辈子,他要照顾梅儿。
两个孩子毕竟还太小,有一天,父亲和母亲都出去了,梅儿又吵着要进去树林里玩,他就没有办法令她放弃了,最后商量的结果是,就只进去一会。炎夏的正午,正是暑气难当的时候,树林的清凉也在吸引着他们,他们拉着手,轻手轻脚的走了进去,树林里夏季的野花正开的繁茂,都是些不知道名字的花朵,这里一丛那里一树,艳丽缤纷的点缀的整个树林如同过节一样的美丽热闹,野花吸引了成群的蝴蝶,大大小小如开盛会一样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他们两一看见这样的美景,先前的约定都丢到了脑后,开始追逐一会蝴蝶,又摘了一些花草,爬到树上看鸟巢,跟着小兔子小雉鸡奔跑。他们尽情的在树林里寻找着新奇的东西,梅儿摘了一大堆肥胖的蘑菇,执意要拿回家去吃,凤夙只好用树枝一个一个将它们串起来,他串这些蘑菇的时候,梅儿又在树上兴致勃勃高喊起来:“哥,这里有鸟蛋哦,好好看的鸟蛋啊”
“鸟蛋不能拿哈,爹说过”鸟蛋拿走,它的父母会伤心而死,本义这样告诉他们要有怜悯之心。
“我不拿,我就看看,这个蛋蓝蓝的,好小哦,我看看是不是甜的”她调皮的用舌头舔了舔,那小巧玲珑的蓝色蛋却就顺了她的舌头滚进她喉咙里去了:“哎呀,哥哥,蛋跑进肚子里了”
她高叫着跑下来,因为吃了那么漂亮一个蛋,有点奇怪也有点得意。
凤夙倒有点担心:“真的吃下去了吗,会不会肚子疼”
“不会,哥,蛋是香香的哦”她拍了拍小肚子。
凤夙哪里还敢在树林里停留,拉了她就回到家。
“梅儿吃了一个鸟蛋?”本义似信非信,不过即使真吃了,也不觉得是大问题,只是他们这样跑进树林,让他觉得后怕,要是遇见猛兽怎么办。先把两个家伙打了几下,让他们记忆深刻。
当然,除了神秘的树林对他们的吸引,还有更快乐的时候,那就是商队到来的日子。
四处周游的商队,每年都会顺着白石河水逆流而上,来个一两次,每次会呆上五到七天,那些日子,对村里人来说,简直就是过大节,外面的人来,会带来很多让人眼花缭乱的物品,穿的用的吃的玩的,每样都那样新奇好看,让家家户户都舍得将积攒了很久的野兽皮毛、珍贵药材,一起拿去换去,尤其是家有嫁娶喜事的,更是借也要借到东西来换那些美丽的布匹,外面来的人,还会讲很多故事,那些传奇的奇人异事,那些外面的战争和饥荒,听几天几夜也听不完,这些时候,凤夙就带着黄梅儿和村里的孩童一起,天天跟着那些商人,听他们讲故事,看这他们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回家再向父母讲一遍,一般都要在末尾问上一句:“外面的世界是不是很大很大,真的有这样的好玩吗”
父母总是平静的回答:“那是说故事的人编出来的,到处都和我们村一样”其实他们也没有出去过,但是他们已经过了好奇和冒险的年龄,现在已平和安定为根本了。
他们一家四人就这样快乐的生活,如果不出现什么意外,几十年后的生活,我们也能够想像的到,到时候凤夙和黄梅儿一起生儿育女,孝敬着老人,虽然不算富庶,但也不缺衣少食,其乐溶溶的代代绵延。
这年冬天特别的寒冷,而地处西北的昆仑更是高拔苦寒,崇山峻岭都被白雪所覆盖着,偶尔露出一点灰色的岩石、苍色的杂草,野兽都卷缩于洞穴中,人类更是一点痕迹也没有,河水不再歌唱,鸟也不再飞翔,连云雾也不再蒸腾,万山长日笼罩在灰茫茫的烟雪海洋,既看不见阳光、也看不见暴雨,如一张空洞的脸,既没有笑脸也没有哭泣。
这样一个冰冻的世界,却突然在长天响起一阵悠长的鸟鸣,随着这声音,两只青鸟拖曳着长长的尾巴,从低沉的云层中钻了出来,瞬间划过长天,在空中划出两道美丽的青绿色,遥遥落到了昆仑峰顶。
原来那峰顶早有一个人在,只是被雪覆盖,和山峰早混为一体,现在他站了起来,冰雪掉落,那伟岸的身形,深邃的双目,无疑就是昊天,但是不过八年,他须发却就已经花白了。
两只青鸟一落地,就化为两个穿青衣的童子。
“你们来了,夺天有话要跟我说吗”
“我们奉夺天之命,有请您上凌霄殿”童子必恭必敬的说。
“哦”他看了看深远的天空,八年了,他一直在昆仑蛰隐,为自己犯下的过失自责,也想净化那点对孩子挂虑的凡尘之心,八年了,看来是时候该离开了。
他叹了一口气“走吧”
“请让我们为您带路”两个童子依然化为青鸟。
“雪瑞”夺天手一挥,一个低沉的长吟从地下传来,随即一个巨大的神兽从雪中腾飞起来,夺天跃到那神兽的背上,转眼两条青光的、一道白光如虹彩划过天际,直上凌霄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