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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第 43 章 ...
现在,辰该是万分懊悔了吧,懊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喜欢蛊……娃娃不禁笑了。
辰是天才,没有人会去怀疑。
岚晓若是小看了辰了,自以为是的说了一堆话。其实她不知道,早在多年前,辰就已经为一个男孩成功换肾了。
辰完成这项实验,是在他的父亲死后,这也是他与他父亲的不同。
辰是天才,可是没有目空一切。而与他同为天才的父亲,却如大多数的天才一样,自恃甚高,特立独行的只顾自己的看法。
虽然他总是在私下里对旁人说,他完全没有资格做辰的师傅,相反的,辰做他的师傅都绰绰有余了。
但是,却每次在做实验时,依然自说自画,强硬顽固的驳斥辰的观点。
于是,一次次的失败,直到他死后,都没有看到成功。
也因为他的死,辰才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来,不用多久的研究,就成功了。
但是在成功过后,他却将自己闭关,思索了许久,然后决定,从头再来。
是的,他聪明的注意到,自己对于基础忽略的太多,如同“积沙成山”的道理一样,他的基础不够扎实,就算现今换肾能成功这一次,可是,这侥幸又能伴随他多久?
他是天才,不喜欢侥幸!
岚晓若的出现,虽然说不上有太多的作用,但是,却非常的合拍。
那一句“血型”,他就爱听。
虽然他知道人的血液有不同,之前他和父亲在开始做更换内脏手术之前,都会先试二者血液是否能融合,但是,却从来没有去考虑过,血型究竟有几种。
因为他们总是忙于换内脏之类的高等事情上,对于如同血型这类的基础问题与知识,就没有考虑过多,只要知道怎么做就行了。
一种基础的忽略,也许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可是千百种这样的忽略,那么,山就会不稳,而后倒塌。
晓若说的对,空有理想,却无脚踏实地的研究——草菅人命的杀人狂魔。
碰上晓若的辰,真的是开心极了。
天才总是寂寞的,因为他们的想法,普通人无法理解。天才的思路,总是快速的像是跳跃,所以,凡人都会以为他们是疯癫的。
众人皆醉,我独醒,辰也不可避免的陷入其中。
他痛苦也孤单,隐忍又渴望,虽然门中的人有太多不大“正常”的,也有不少天才,如娃娃门主,如凌,如厉……
可是,他们的天才都用于习武,练武,与外界的勾心斗角,只顾自己喜欢的事。
于是,辰只能像是自己与自己对弈般,先是不停的制造毒药,而且都是越毒越刁钻的,然后再是不停的去研制解药……
左手与右手下棋,可有输赢,可有高低,可有意义?
偶尔他会打听别的帮派魔教的毒药,自己弄回来研究,可是,令他失望的是,那些江湖中人人畏惧的毒药,在他手中不出两三日就能得出解法,还不如他自己制造的厉害呢。
也就是个毒娘子够他瞄上一眼,可也就只是一眼,多一眼就显得浪费。
晓若出现了,虽然在医术上,在他眼里,她就是个小婴孩,那些她带在身上防身的药物,也就小打小闹的唬弄唬弄平凡人,可是,奇怪的是,这样一个医术二流的人,却懂得都是超时代的。
辰认为,自己已经活在未来了,因为他太聪明了,结果与岚晓若相处,才发现自己真如古董。
什么叫超时代?
第一次听晓若讲出口的时候,虽然以他的聪明才智能猜出含义七八分,不过后来,在晓若身上是了解了十成十。
他所有的大胆想法,在那些普通人眼里,就是歪魔邪说,胡说八道,可是在晓若的眼中,竟然还鄙视其太落后?!
岚晓若提出的,甚至比他的还大胆,大胆到他这个已经超现实的人,也为之不可思议。
所以,即使岚晓若不能做出些什么,但是辰只要与她聊聊天,就能无比的激情,全身像是有鼓冲劲,让他停不下来的想立即着手实践。
娃娃知道他们的想法,之前是不知道,不明白为什么他们都要为岚晓若而着迷。现在他知道了,因为他也开始为之着迷。
岚晓若,她是生活在圈子外的人、洒脱的人,有着不受束缚的灵魂。
他们都是最厌恶世间枷锁的,即使江湖中也有着侠女,表面上也是洒脱不羁,可实际上,骨子里还是那保守的味儿,可是晓若不一样,她如同天生就不应该生活在这个世间一般,有独特的思想,对世事有独特的理解。
辰什么毒物都研究,什么药物都喜欢,偏偏不喜欢蛊,可是呢,也偏偏在他的手术中,却无论如何都少不了。
蛊的作用有很多,比如辰有些毒药和解药就是从他这里取蛊入药的。
就因为平时拿的习惯了吧,也没放在心上,以至于那天辰给简素言治疗之时,急需一种能将人冻结进入假死状态的蛊,才猛然醒悟,自己必须向门主求助……
娃娃冷笑一声,他从来对辰都是观察的,无时无刻的观察,因为世间最有可能在他背后下杀手的人,就是辰。
如果不是他继承他的父亲一位,誓死效忠门主,他早就不是在旁观察,而是先下手为强了。
那天,看到辰的十三根金针埋入人体,他就知道,辰需要蛊。
辰依然很聪明,知道那时像他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所以默不做声。
可是,也有一句话,叫“聪明反被聪明误”!
如果那天他如以往的开口像他这里取,有八成,他不会索取代价,有两成,代价也微的不足道也。
结果,令人很失望,也让他下定了决心。
辰,现在的你,该是想的透彻了吧……可是,现在想明白也已经晚了,挣扎吧,在结局已定之前,挣扎吧,可是,他不会再改变决心了。
~~~~~~~~~
微风吹过,娃娃的青丝拂动,如果此时有人误闯进林,看见竹屋窗边靠着风情万种的红衣娃娃,准会惊艳到三魂六魄都去了寻不回。
娃娃倒了杯茶,没急着喝,先是望着水杯中自己的倒影,自恋的感慨——为什么我就这么美呢!然后才端起,朱唇微启的缓缓喝下。
娃娃爱娱乐人,所以即使本身已是雌雄莫辨的脸,但还是不遗余力的打扮。
用岚晓若的形容,则叫“中性化的人妖”。
娃娃很厌恶“人妖”一词,不过“中性”却很贴切。
他就喜欢中性化,所以修的是中性化的眉毛,说话是中性化的口气……
但是唯一一点“美中不足”,不够中性的,则是红色衣衫!
娃娃爱红色,从他爱喝红茶中可窥视一二。
虽然他爱喝红茶,有部分原因是喜欢红茶的越陈越甘,但主要原因,还是红色。
什么大红,朱红,血红,殷红……不过只要纯粹的红色,不是那种紫红或粉红,这就是娃娃的个性。
不过,娃娃肤白赛雪,配上红色,反倒更显得娇艳欲滴。也难怪了晓若当初没仔细看,就直接认为娃娃是女的了,傻傻的免费把自己送入了虎口,吃干抹净的连骨头都不剩。事后懊恼的她直捶胸顿足,对月狼啸。
再倒一杯,这是五年的红茶,自然味香上乘。
娃娃边喝,眼角却瞄到不远处茶几上的一组水晶杯,不由的发怔。
晓若也爱喝茶……当然了,在那个古代,没有什么可乐果汁咖啡,自然人人都爱喝茶。
从前晓若爱喝可可饮料,不过到了古代后没的选择,只能喝茶。不过这么多年生活下来,倒也深深的爱上了,还有了自己的一些心得。大概中国人的骨子里,都对着茶叶有着解不开的情缘吧。
晓若爱喝绿茶,尤其对“雀舌”有着狂热的喜爱。
雀舌,顾名思义,成品条索匀整,状如雀舌,干茶色泽绿润,扁平挺直;冲泡后香气清高,滋味鲜爽,汤色明亮,叶底嫩匀成朵。
每天午后,在竹屋中,娃娃和晓若都会靠着窗,看着青翠的竹林,听着淙淙的泉水声,然后宁静的品着茶。
记得刚开始那会儿,晓若捧着茶碗天天直哀叹,娃娃观察了几日,发现她每到喝茶就会如此。
一日,忍不住问道,结果只见晓若捧着瓷碗以西子捧心状,楚楚可怜的说,泡雀舌她想用玻璃杯……
波离?!那是什么东西?娃娃一头雾水。
晓若见娃娃很好奇,于是指手画脚比划着说明。
(玻璃最初由火山喷出的酸性岩凝固而得。约公元前3700年前,古埃及人已制出玻璃装饰品和简单玻璃器皿,当时只有有色玻璃,约公元前1000 年前,中国制造出无色玻璃。公元12世纪,出现了商品玻璃,并开始成为工业材料。大约在4世纪,罗马人开始把玻璃应用在门窗上。
西周玻璃珠的造型除圆形个,还有棱形(算盘珠形);在色彩上更是丰富多彩,有浅绿色、白色和粉紫色(此种色泽的玻璃珠是罕见的)等;在装饰上还有点饰玻璃管,并且这种点饰法直至战国曾侯乙(死于公元前433年)珠上仍然保留着。这种技艺在西方的玻璃珠上是根本见不到的,它只是我国古代玻璃珠独有的一种特殊装饰法。
1965年在湖北的江陵出土了越王勾践的宝剑,在其剑格两面的花纹上便是用蓝色琉璃(玻璃的古称)镶嵌的。这比战国玻璃珠的出现还要早250~300余年。
恰好1965年从河南郑州商代墓中出土了一只青釉印纹尊,经我国考古学家们教室:除口部和肩部施有薄釉外,上面并有深绿色厚而透明的玻璃五块。
据此成果,我们当然应该把我国古代玻璃的出现时间或其起源渊流,向上追溯距今3500余年的商代较为恰当。 )
以上资料网上查得,不过,本文小白文,只在这里做个介绍,让大家了解一下中国古人的聪明,与文没有什么关联(我飘~~)
这一比划,娃娃了解了,晓若呢,捧着茶碗接着哀怨去了。
也许说者无心,可是娃娃却上了心。
他想到门中有一块超大的纯净水晶石,晶莹剔透,一直存放在仓库里,都不知道放了多少代了,因为总不知道这石有什么作用,扔了又觉得可惜。
玻璃杯他是找不到了,不过水晶杯却可以打造出来。
那时的他,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居然连夜下了命令,令人带着石头找了巧匠,出天价在两日内打造出了晓若比划的一组水晶杯。
他永远都记得,当晓若接过盒子打开时,看见在阳光下闪闪动人的水晶杯,刹那激动的表情,然后情不自禁的扑过来抱着他,二话不说就在他的脸颊上狠狠的“啵”了两口……
他顿时有种被雷劈到的感觉,觉得为她做一切事情都甘愿,都值得,心跳加速到好象全世界的声音都消失了,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
接着,他露出了有史以来,自己最最丢人,最最可耻,最最愚蠢的表情——傻呵呵的笑了。
从那时起,晓若就更爱泡茶了。
她喜欢倒入水后,趴在桌子上,静静又着迷的看着水晶杯中的“雀舌”,袅袅娜娜的在水中展开身体,然后像是仙子下凡般优雅轻缓的翩然落入杯底,最后开出灿烂的花朵。
随后,清香飘忽,清高而又淡雅,喝上一口,回味悠远,淡然人生。
每当娃娃看到晓若用水晶杯喝的一脸幸福与知足时,他总是恍惚的想,就这么宠她一辈子,多好;就这么爱她一生,多暖;就这么保护她的笑容,多美。
然后,再用力的甩甩头,不为别的,就为甩掉这“可怕”的念头!
正发怔间,忽然一股鱼汤的鲜美弥漫了整个竹林。
娃娃缓过神来,摸摸鼻子,又深吸了一口气,感觉口中唾液不由自主分泌的越来越多。
他真的没想到夺魄蛊做汤会如此鲜美,真可谓,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娃娃笑的有些奸邪了,他想,如果告诉她,这鱼非鱼,而是名为“夺魄”的蛊,不知她有什么反应。
低头,娃娃笑着拨弄起腕上的红镯子,又想,如果再告诉她,这夺魄蛊从小是喂食带着深深怨念的婴孩、孩童的尸体,并且那些尸体要在毒草汤中浸泡十日,让那尸体上的怨念转变成怨毒,不知,她还吃的下去吗。
正想着,腕上那个红镯子动了?!
原来,娃娃手上的“镯子”是一条名叫“红喜娘”的蛇蛊,有着艳丽的外貌,通体红润似是玛瑙,除了双目是黑的以外,全身上下皆无二色。
它环在娃娃的手腕上,僵硬不动,像镯子一般。
娃娃养蛊,没有什么原因,只因为他觉得蛊很漂亮,又很听话,还有多种用途。
不仅他腕上的镯子是蛊装的,连他头上用于束发的细红线也是一种蛊,还有指上的红宝石戒指,中间的“红宝石”也是蛊蜷缩在里面伪装的。
蛊也是奇怪的很,本都是活生生的,可娃娃不命令它们动,它们就如同死物一般,也因此在来竹林的三天后,娃娃催动蛊们吓的晓若抱头鼠窜。
不过,也因为晓若的“反抗”,让他多知道了这夺魄蛊不为人知的另一种用处——至尊美味。
夺魄蛊的介绍,是娃娃偶尔翻到一本破烂的古书,书上记载了一些,说什么此蛊能吸人阳气、运气、精魄什么的,说什么轻则屋中人脸色发青,家中阳光不进,霉运连连,鬼魅滋生,说什么长久下去,误将其当鱼养的那家所有人,都变成了鬼,能穿墙、怕阳光,家也跟鬼窟一样……
拉拉杂杂的一堆,说的神乎奇乎,只可惜,除了书中的记载,没人成功养过,也无法证实这记载是真是假。
娃娃好奇,因为他从来不信鬼神之说,因此更想看看是否是真的。
从他四岁开始就努力发展养殖事业,直到他现在二十八岁了,也就活了这十来条,而且还没长大。
这鱼真正成年后,除了尾部会长出个圆圆的硬质的东西,那东西还保有着七色彩外,其余地方则淡化如同普通锦鲤般。
不过,看晓若这么爱吃,就随她吧,反正养不养这东西,对他的影响不大。
~~~~~~~~~~~~
这一餐,真是吃的两人大呼过瘾。
餐后,晓若给自己泡了杯“雀舌”,然后老样子的趴在桌子上,痴迷的看着杯中茶叶。
娃娃喝他的红茶,不语,只是以喝为遮掩,偷窥着晓若——不知为何,他越看她,心情就越好,还突然发现,原来她长的还是挺漂亮的嘛。
“娃娃……”正看着出神的晓若,忽然想到了什么,开口打破宁静的问道,“你说你已经二十八岁了,因为神功的关系,外貌处于你练成的那个年纪,那你下面□□怎么能用啊?”
正偷窥的忘形,被晓若突然的问题吓的呛了一口茶,娃娃狼狈不堪的直咳嗽。
晓若无奈的放下杯子,靠过身来帮娃娃轻拍后背的顺气。
“哎哎哎,你说你至于嘛,看你的装扮就是个不良少年,还装什么清纯派啊……”晓若边拍边损,“哎你说你,都不是处了,还是从了我吧!”
娃娃的脸绯红,也不知道是被大胆开放的话羞的,还是气的,或者是因为后背那拍打的手劲太大,给越拍越岔了。
咳咳咳,喘喘喘,娃娃的俏脸花儿样的美。
拉下在他背后作恶的手,娃娃红着脸,有些羞涩的说,“谢谢你的关爱!”
只是,与那张羞涩的脸相反的是,手中不留情面的越捏越紧,痛的晓若哇哇直叫,可怎么甩也甩不开,好象是被铁钳给夹住了般。
直到晓若的脸憋的通红,像个红皮球,“哎哎”声凄惨的没样儿了,娃娃才满意的放开了手。
这下,他算是挽回了颜面。
晓若揉着发肿的纤纤玉手,看上去,有点朝猪蹄儿方向发展,趋势良好啊……
哀怨哀怨,这个自恋的公孔雀,骄傲和面子捧的比天高,谁要有那么点点碰触到,他可是要搅的人家,甚至其全家上下鸡犬不宁,非要到他认为“差不多”挽回了面子,才会罢手,简直比冤魂还缠人,还可怕,还麻烦。
娃娃欣赏了晓若吃鳖样好一会儿,看她敢怒不敢言的表情,心情大爽。
来了口茶润了润,才缓缓开口的说道,“外貌不变,但是内里还是在生长的,只不过比一般人缓慢罢了。”
说完,对着晓若暧昧的眨了眨眼,“你不是已经‘尝’过味道了吗,忘了滋味了?要不要今晚,再回味回味?”
晓若看着小孩儿外貌的娃娃,突然有种“老牛吃嫩草”的悲凉情绪,于是摆摆手的颓废道,“别别,我对小东西都没什么兴趣!”
话一出口,两人都愣了。
晓若是懊悔的恨不能咬掉舌头,因为她说的“小东西”太隐晦不明了,很容易让某人误会。
而那位某人……晓若偷偷用眼角瞟了一眼,只见那位某人先是脸色阴沉的犹如天塌地陷了般,随后却让人毛骨悚然的笑了。
对,是笑了,还笑的妩媚至极,妖娆倍增……哆嗦了一下,抱歉,她害怕到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
娃娃果然误会了,相信任何一位男人都不能忍受哪个女人嘲笑讥讽自己的,咳咳,下半身吧。
有道是,命可丢,下面不能少!
如所有男人一样,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和表现自己的“强大”,二话不说的将岚晓若拖向房中。
“救命啊,我不要,我不干,我不要和小男孩某某某啦~~~~~~~~~”
这两天写的都删了
因为怎么写都不对
今天早上继续写,又将昨天新写的给删了
因为实在是连自己都看不懂
删删写写,发现今天只能交上的文儿连半章都不到
最近更文不积极,前段时间是偷懒,现在是写的太差
大家别急,因为我比大家更急
自己文学功底真的很差,差到自己都觉得脸红
我会努力的~~~~~~~
(各位大姐头,请放我一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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