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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病从口入啊 ...


  •   黎涛松了一口气。
      张明瑞靠在椅子上,好似在闭目养神,放在办公室桌上的手指上有两个细小的血洞,正汩汩地流着血。
      黎涛拿起张明瑞的手。这只手修长,骨节微微有些粗大,中指和拇指上有些薄薄的茧子,指甲干净圆润。他搓了搓这只手的手心,感触是光滑的,翻过来看看,手心的颜色白中带着些红润,与小麦色的手背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只手称的上好看,但它是一只保养过的,公子哥的手。黎涛又搓了搓,柔韧的触感使他笑了起来。不同于刚才,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笑,充满对快乐往事的追忆。
      黎涛低下头,伸出舌头,在血洞上来来回回舔了三次。血洞消失了,除了表面上莹亮的水渍,看不出什么不同。
      他碾了碾舌尖,血腥味在口腔里荡漾开来,淡淡的铁锈味,有些苦,但后味却是发甜的,还有一种独特的芳香。这种芳香漂浮在舌尖鼻端,很诱人,每一个毛孔都受了这种诱惑,大大地张开呼吸着。
      在黎涛的心底,一股深深的饥渴感爬上来,通过口腔,伸出触手,直指张明瑞。全身的血液好似都随之沸腾了起来。
      突然,胸口传来刺痛,唤醒了黎涛的神智。挠了主人的毛球吱吱叫着,表达着它的不安。黎涛知道自己犯了大错,安抚下毛球,匆匆地走出办公室。

      张明瑞缓缓睁开眼睛,看了看时间,已经下班了。黎涛的办公桌上没有人,哎,对,自己让他先走了。时间过得真快,这样工作也不是件痛苦的事情嘛。张明瑞自嘲地笑了笑,拿起车钥匙,关上办公室的门。
      夕阳下的城市忙碌中带着闲适,人们奔向各自的夜晚,寻找刺激或温暖。

      黎涛痛苦地倒在床上。他勉强奔回了家,用尽了所有力气。毛球围着他团团转,不住地叫着。黎涛抓住最后一丝神智,将毛球扔出门外,紧紧地锁上门,设置好结界。他大口地喘着气,任凭饥饿感将自己淹没。
      ——
      饿,饿,好饿,受不了了,谁能给点吃的,求求啦,给点吃的,我什么都愿意做。
      外面是什么?哈,一只老鼠在叫,老鼠,老鼠,吃,吃,我要。
      让我出去,出去,吃老鼠!混蛋!混蛋!是谁设的结界?我一定要吃了你!吃了你!
      啊!啊!饿,饿,啊,有人的味道。哈!我最喜欢的味道。白白的,嗯,这是条胳膊。啊,抓住了!呵呵,咬下去,血流出来啦,不要浪费,统统吃到肚子里。嗯,很好,肉嚼起来很嫩。
      谁?!放开我,让我吃,让我吃!放开我!啊,我要吃了你!吃了你!
      ——
      黎涛在清晨的鸟鸣中醒来。他做了一个梦,梦中有河水的流动声,还有一双粗厚有力的手,抚摸着他的脸。手心里的厚茧滑过皮肤,痒痒的。手上有淡淡的马儿的气味,很温暖,很安全。手的主人在他耳边轻轻地说着什么,他笑了,那么快乐。怎么能那么快乐。
      “涛涛,醒了么?”一道温柔的声音响起。
      黎涛睁开眼睛,眼前是一张非常漂亮的脸,柔和的五官带着笑意。
      “嘲凤哥哥,你越来越美啦,来,亲一个。”
      “小色鬼。”嘲凤弯下腰,任黎涛搂住他的脖子,在脸颊上大大地啵了一口。
      “饿坏了吧,快起来,看我给你做了什么好吃的。”
      黎涛欢呼了一声,飞快地爬起来洗漱好,坐到餐桌旁,风卷残云。
      嘲凤做得都是黎涛爱吃的,而且分量很足。黎涛边吃边赞叹嘲凤的手艺,直到连打了两个饱嗝,才停下来问:“我的胳膊怎么啦?”
      “才知道问啊。”嘲凤疼爱地揉了揉他的脑袋,软软的头发有一撮翘了起来,一摆一摆地。
      嘲凤正色道:“涛涛,昨天发生什么事了?我到的时候,卧室的墙快塌了,你在啃自己的胳膊,骨头上都是牙印。幸好毛球身上有京月配的药,否则我也控制不住你。”
      黎涛看了看自己的右臂,从手肘倒手腕都缠着绷带,显然已经治疗过了。黎涛的身体有极强的恢复能力,一般的伤口只需几分钟便能自己治愈,现在胳膊摸起来还有些疼,说明伤的很严重,看来要拖个两三天了。
      “三哥,你知道我来这里是做什么的,昨天,我不小心喝了点他的血。”黎涛低下头,轻轻地说。
      “唉——”,嘲凤叹了口气,把黎涛搂在怀里,“委屈么?咱再也不见那人了,哥哥帮你把灵珠拿回来,好么?”
      黎涛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传来黎涛小声的嘟囔:“原来京月哥哥早就预料到我会出事了啊,让毛球带来了药,可惜没来得及吃。”
      “京月对你向来很用心。”
      “对了,嘲凤哥,我觉得毛球有些不对劲,它昨天回来得很晚,还很暴躁,你看是怎么啦?”
      嘲凤托起毛球,仔细地检查了一遍,然后握住小耗子的后腿,在腿的内侧拔下一根细针。
      这根针纤细而短小,颜色透明,在毛球的后腿上就像它的一根毛,很难被发现。
      “看这个,”嘲凤将细针举起,“很古怪呢。”
      的确,毛球虽然还不能化为人形,但已有一百多年的功力,人间的事物根本伤害不了他。细针扎在后腿内侧,不会是毛球自己不小心碰上的,可是,谁会攻击一只常见的信宠①呢?
      “这个我先拿回去,不用担心,说不定是毛球在路上和谁打架了,信宠里有不少小淘气呢。”嘲讽说。
      “嘲凤哥哥要走了么?”黎涛看着嘲凤,眼睛里满是期盼。
      嘲凤摸了摸黎涛的小脸,实在不想看到那双明亮的眼睛里出现失望的神色,“我这次已经出来很长时间了,父王那里有交代,要赶紧回去。好在昨天顺路来看你了,要是出了什么事,还不要了京月的命?”
      “是啊,还是公事重要。”黎涛笑了笑。
      嘲凤压下心中的酸楚,看着面前清丽水嫩的脸庞,轻轻说:
      “涛涛,父王的寿辰快到了,到那时回家来吧,我们都很想你。”
      “再说吧,呀!来不及啦,要迟到了。嘲凤哥哥,我现在和普通人类一样按时上班,那个地铁你用过没有?比马快多了,当然没有咱们飞得那么快,但很有意思呢。人类总是说‘坐地铁’,可大部分人都是站着。我们一起坐坐吧?”
      “好啊,”嘲凤微笑,“我就送你一程。”
      两个修长美好的身影手牵手走进了晨光里。

      ①信宠:可以送信的宠物,多为还没有修炼成人的小妖精,成人后任其去留。在仙界和魔界都有人饲养信宠,用信宠送不太重要的信件,并遵守“不得攻击信宠”的不成文的规定。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三、病从口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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