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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03 初初见你时 ...

  •   夜色沉沉,月已高悬。
      路上,密密的车子将南城的中心大桥堵的水泄不通。桥的两旁都立着一盏盏路灯。橘色的灯光照在桥上,也照在江面上。
      由于堵车,阮星河只能慢慢的开着车子,在中心大桥上以龟速移动。
      阮星河盯着后视镜。
      “林夕。”
      “嗯?”
      “为什么会以为阮子是我的孩子?”
      这件事情不是已经揭过去了吗?
      林夕在心里默默吐槽。
      “那天,看见你来参加家长会,所以我以为……”
      “而且,你们都姓阮……长的好像也挺像的……”
      林夕在小声辩解。
      “林夕,我们同岁。”
      所以?
      “我今年二十六岁,二十二岁大学本科毕业。就算大学一毕业就结婚,孩子至多四岁。现在应该在上幼儿园。”如果,我和你有孩子的话。
      林夕低头:“对不起。”
      阮星河:“你不用对我这么客气。”
      这句话,也不是我第一次对你说。
      可是,你记得吗?
      车内一时安静下来。
      大约一个小时后,路虎在一栋公寓楼前停下。
      驾驶座上,阮星河回头,望着林夕:“留个联系方式?”
      “不了吧。没有必要。”
      如果迟早,我都会将你的联系方式删掉,那么一开始就没有必要加上。
      就像当年。
      何况这些年,没有你,我也可以生活的不错。
      重逢,不过是个意外。
      车里的气压一下子变得很低。
      林夕错开阮星河幽深的目光,望着前面,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因为,我不想做第三者。”曾经是,现在也是。
      阮星河顺着林夕的目光,看见车前中控台上,一支YSL赫然在列。

      上楼,打开房门,回到屋里,关上门,林夕才觉得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因为在南城这个偌大而又繁华的城市,只有这一套租来的几十平米的公寓,目前才算是属于自己的小天地。
      而关上了门,就像是终于可以与世隔绝了一般。
      感觉身上都沾满了烟火的气息,油腻腻的,很不舒服,林夕进入浴室,放水沐浴。
      墙上的百叶窗密密的合上,不留下一丝缝隙。洁白的浴缸不大也不小,里面盛着温温的热水。林夕躺在里面,闭目。室内满是氤氲的水汽,在空气中划出一道又一道温柔的涟漪。
      她真的是没有想到,曾经以为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的人,竟然会一而再的又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十三与君初相识,繁华落尽秋风凉。
      林夕第一次遇见阮星河的时候,是十三岁。
      那年九月,莞城初级中学,初一开学。
      新的初一统共有十六个班级。
      一到八班为普通班,九到十四班为实验班,剩下的两个十五班和十六班为奥赛班。
      并且,一到八班被安置在了另外一栋教学楼,与实验班和奥赛班分隔开来。
      是的,阶级划分就是这么严苛。
      林夕被分在了七(14)班。
      彼时,她还不知道,属于她的学生时代最美好的光阴就从这一天起开始了。
      一直到三年后,结束。
      以至于许多年以后,当她看见手机上的时间为7:14或者是日历上显示7-14时,她都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七(14)班的班主任是一位又高又瘦的中年男人,戴着一副白色透明的眼镜,不笑时,给人一种很严肃的感觉。
      他一进入教室,班级里就都安静下来。
      “各位同学,大家好。首先我来做一下自我介绍。我姓李,所以又自号木子先生。”
      “本学期,我将担任你们的班主任以及语文老师。在学习方面,我会比较严格……”
      这句“在学习方面,我会比较严格。”林夕记了好久。
      起初,是因为有些害怕。
      后来,才知道有多打脸。
      木子先生的开场白结束后,他给大家十分钟的时间,写一份简短的自我介绍,然后请同学们一一上台介绍自己。
      阮星河是第二个上台的。
      那时刚刚开学,校服还没有发下来。
      少年穿着白色T恤,如明月清风一般站在讲台前,笑容里夹杂着一丝丝的羞涩。
      他用干净的声音说:“大家好,我叫阮星河。”
      满船清梦压星河。
      阮星河。
      林夕默念,然后就悄悄的记住了这个名字。
      还有,这个少年。
      而那时,尚且懵懵懂懂的林夕还不知道,在班级里四五十个人中偏偏就记住了那一个人,这将意味着什么……
      也许,一见钟情,真的是见色起意。
      爱一个人,始于颜值。

      公寓楼下,阮星河独自立在车尾处,周身烟雾缭绕,手里夹着一支点燃了的烟。
      深秋的夜风夹杂着凉意,吹着他黑色的风衣猎猎作响,衬的他更多了几分落寞。
      他看着她上了公寓楼,等了几分钟,然后就见第十四层有一处亮了灯。
      烟火迷离了他的双眼,思绪就如这袅袅烟雾纷纷扰扰,记忆如潮水一般涌来。
      阮星河记得第一次见到林夕的时候,是她在讲台前做自我介绍。
      那时,他已经上台介绍过自己了,所以坐在位置上,听着其他人的讲话都有些漫不经心的。
      原本,他也没有注意到这个女孩,只是忽然听见她细细软软的声音,像是吴侬软语一般,说不出的温柔与好听。
      这时,他才忍不住抬起头看向这个女孩。
      女孩梳着马尾辫,头上戴着亮晶晶的发卡。巴掌大的脸上满是略带羞涩的笑容。最动人的还是那一双眼睛,如一汪清泓,弯成半圆的形状,像是传说中的月牙泉,清澈而明亮。
      怎么会有这样干净的女孩?
      她似乎有些紧张,阮星河注意到她在暗自深呼吸,竭力保持微笑。
      “大家好,我是林夕。”
      “我的兴趣爱好有画画,看书。”
      “我最喜欢和最擅长的学科是语文……”
      待林夕讲完,班主任木子先生做了评价并且对林夕说:“讲话的声音可以再大声一点。”
      阮星河看到女孩非常乖巧的点点头。
      原来,她的名字叫林夕。

      浴室里,林夕起身,擦干了身体,披上一条洁白的浴巾。
      她从柜子里拿出吹风机,将头发吹干。
      看了一眼手机,已经十一点了。
      于是调好闹钟,关了灯,上床。
      黑暗中,林夕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已经好久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好像自从他的出现,她平静的生活就被打破了。
      其实工作以后,林夕很少会再去回忆过去了。
      因为人总是要向前看的,生活每天都在继续,不可能靠着回忆过日子。
      久而久之,久到林夕都以为,过去的都能忘记了。
      但是,当记忆的那扇窗子一旦打开,就再也难以合上了。
      那些你以为忘记了或是放下了的过去,只是被你固执的尘封于心底,不见天日,然后自欺欺人。
      我忘记了。
      呵,事实上,怎么可能会忘记?

      莞城并不是一个繁华的地方。
      与周边的南城、北城相比,这里甚至可以说是非常落后的。
      但是,一处的人们自有一处的活法。
      少了开幕繁华,莞城里的生活却多了几分悠闲的味道。
      初一军训的第二天早上,六点四十。
      林母骑着电动车送女儿林夕上学。
      一路上,林夕可以看见许多白发苍苍的老人结伴散步,一面遛鸟一面还要哼着小曲。还有的干脆随身带着一个播放器,放几段京剧。
      除此之外,路上最多的就是同林夕一样上学的学生。赶去上班的人倒是少见。
      等等,那个,是阮星河
      不会认错,就是阮星河。
      林夕的记忆力一向很好。
      何况,那样的少年,见过一眼,就不会再忘记。
      他穿着迷彩服,还把帽子也给带上了,遮住了大半个脸,背着书包,低着头,手里拿着玉米在吃。
      一个人,独自行走在路上。
      看着好孤独。
      难道他家里不做早饭吗?
      为什么要在外面买着吃?
      为什么没有人送他……
      林夕无意识的盯着阮星河,阮星河似若有所感一般,望了过来。
      对视。
      一秒。
      两秒。
      三秒。
      终于,林夕红着脸转了过去。
      到了学校,林夕还是感觉自己的脸有些红红的。
      时间到训练的点了,教官开始点花名册,然后就发现今天有三个人迟到。
      顿时,脸就黑了。
      恰好,那三个人急匆匆的赶来:“报告!”
      林夕发现其中竟然有阮星河!
      “为什么迟到?”
      “第一天军训的时候我说过什么?”
      “都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是吗?”
      “念在你们是初犯,我也不为难你们了。”
      “上午军训结束就绕操场跑十圈吧。”
      吃饭时间跑步,这是……不为难?
      果然,世上最不能得罪的就是教官。
      午休时,林夕特意去了一趟学校里面的小超市,买了三个面包。
      同桌兼好友的金豆豆一脸惊奇:“夕夕,你中午没吃饱吗?”
      林夕一脸淡然:“以备不时之需嘛。”
      金豆豆十分赞同:“好有道理。那我要不要也买……夕夕你都买了三个了,我是不是要买……六个”
      “……可以。”

      夜色笼罩在他的身上,阮星河吸了一口烟,烟雾从他的口里晕出一个又一个圈儿。
      他记得初一开学不久之后就开始军训了。
      那个时候,家里的父母工作很忙,没有时间送他上学,甚至是为他做早饭。
      好在,他的家离学校不远,附近也有早餐店,于是他每天就自己去店里买一些吃的,然后走去学校。
      军训的第二天早上,他买了一个玉米。走去学校的路上,他看见了林夕。
      她正望着自己。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就转过脸去了。
      可是他还在望着她。
      后来到学校就迟到了,中午还被教官罚了跑操场十圈。
      另外还有两个人,和自己一样迟到被罚了。
      当天中午,他们三个人终于连走带跑的完成十圈以后根本没有力气再去食堂。
      待恹恹的回到教室里时,三个人都惊奇的发现桌肚里竟然有一块面包。
      毛毛简直想流泪欢呼:“太好了,正好不用去食堂。不过,是谁那么好心呀?”
      小凯:“……管他呢,先吃,饿死老子了。”
      他看着面包,没有说话,默默打开包装,尝一口。
      玉米味。
      嗯,味道很好。
      忽然,他想到一个人。
      他很想去问问她,是不是她。
      可是,年少时的羞涩不允许他开口。
      他想,反正以后会有机会的。

      烟灭了,只剩下短短的烟头。很快,周身的烟雾也被晚风吹散了。
      阮星河将手里的烟头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抬头再望了一眼那盏灯,不知何时已经灭了。
      他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坐上车,离开。

      年少时,总以为以后还很长,还有很多机会。
      可是,当年少不在,才会发现,那些逝去的,也只能逝去。
      这晚,林夕终是没有留下她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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