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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恋物癖。 ...

  •   1

      “去那儿要听人家的话,以后就不回来了吧。”

      “嗯。”

      “再看看有什么还没拿的,妈去给你拿上。”

      “没了。”

      “去那儿吃饱饭,是妈对不住你,你…再让妈看看。”

      祁宴靠在常年被风吹雨打,已经明显变形的木制门框上,百无聊赖的看着眼前的母子,“能走了吗,再晚赶不上飞机了。我还没学会怎么退机票。”

      “嗳,好好好,这就走。”女人抹了抹眼泪,“走吧,快走吧,走了也好。”

      面黄肌瘦眼窝深陷的少年皱了皱眉头,有些不解,

      “哪怕是卖给人结阴亲也好?”

      ·

      “越老师,眼睛睁一下,我看看妆。越老师?越老师!”

      越初突然从梦里惊了过来,不知道怎么又梦见以前的事了,脑子昏昏沉沉,身后的化妆师喊他,他也一时没听见。只是下意识的将怀里的枕头往怀里抱了抱。可下一刻却又像极其厌恶般的,将其塞进了自己背后。

      “啊…抱歉。有些困了。”越初大剌剌笑着,也将所有情绪收敛了起来。

      化妆师脸上发热,“也是,这么晚了,还要开记者会。越老师你手还好吗,那边有冰块,要不你先敷一敷。”

      “不用。”越初笑着安抚了对方。

      “做噩梦了。”突然一个声音传了进来,越初并未回头也知道是谁。

      宋衷,十五岁。越初第一部戏就是和她搭的,戏中演一对儿兄妹。算算的话,都是七年前的事了,那会儿越初也才十六岁。

      小姑娘穿着还没来得及换下来的公主裙,手里抱着越初一小时前刚拿回来的影帝奖杯,上嘴啃了两口,不是纯金的。

      “抽烟吗。”

      越初:“不了。”

      “吃糖吗。”

      越初:“来一块吧。”

      他说话时明显没什么精神,宋衷便翻出一块薄荷糖来给他吃。

      “早说让你小心些了,你今可好,上去直接给人家奖杯摔了。”宋衷一副小大人模样叹了口气,把旁边化妆师都逗笑了,“这会儿热搜前三全是你。”

      热搜第一:越初摔奖杯

      热搜第二:越初 蝉联影帝

      热搜第三:越初 枕头

      将这三件事联系起来便是:越初因为手腕受伤,在蝉联影帝的颁奖典礼上,摔了奖杯和他一直寸步不离的枕头。这件事就发生在一小时前,此时正准备开个记者招待会解释下。

      但舆论就是舆论,不少人就是觉得越初是故意把奖杯摔了的,蝉联影帝是暗箱的,手腕受伤是公关的。

      那他越初图啥,就图拿这破事上热搜吗。谁稀罕啊。

      ·

      “热搜第四,G省连续五名女童失踪。”宋衷顺嘴念了下来,“不行,我得给这条买到第一去。摔奖杯挨骂就挨骂,这要是因为占用公共资源被骂,洗都洗不干净。”

      越初没说什么,由着她去了。

      小化妆师突然开口,“G省?那不是咱们省嘛。我也听着说最近有小孩儿失踪来着。还都是女孩儿。”

      宋衷咂舌,但也没说别的,越初的事还没处理好,管什么别人家的女孩儿。

      越初:“我今眼皮跳一天了。”

      宋衷:“左眼跳财。”

      越初:“右眼。”

      宋衷:“视觉疲劳。今天回家好好休息。”

      宋衷,一口三千多岁的钟,凡人口中的神明大人,在新世纪的今天,自己先破除了封建迷信。

      越初:“明白了。”

      补好妆的越初起身准备出去,一想到外面堆满了记者,便是发自内心的烦躁。但面上仍是气定神闲,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完美模样,弯腰拿起了那个形影不离的枕头,颔首算是谢过化妆师,临走前还给了人家姑娘一个wink,这才迈步去了外面。

      宋衷赤脚小跑着跟上了他,整个人轻盈灵动,不会有人想到这丫头的本体几吨重。

      “我去抽根烟,你等我会儿。”越初收了全部笑意,眉宇之中都是烦躁与疲惫,又将手中的枕头递给了宋衷,小姑娘乖巧点头。

      但越初消失的瞬间,宋衷看着四下无人,照着怀里的枕头连着捶楚了不下十拳,口中还念叨着,“都怪你都怪你都怪你!”

      ·

      越初的身份在他们这个姑且称之为家人的小圈子里,是彼此都知道的。七年前,十六岁的越初被买回家,两万块钱,作为一个男孩儿,其实不贵,不过可能是觉着这么大了也不好卖,他继父并未还价。

      而条件是,他是要来嫁给这个枕头的。两万块钱,就当是彩礼。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今后的人生都会与之绑在一起。按照合同,无论顺境还是逆境,贫穷还是富有,快乐还是忧愁,越初都将爱着它,珍惜他,对他忠实。

      呸!

      故而七年间无论越初走到哪儿,都会带着它。除了拍戏当间会找亲近的人保管,多数时候便真的寸步不离他的…爱人。

      也许是骨子里的偏执,越初还真就按着合同完成了,没有一丝一毫的反抗。

      一人一枕甚至还有相同的戒指。一枚戴在越初的无名指上,一枚嵌在了枕头的一角。

      七年里这件事一直不断被翻出来,总有人问越初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什么意思。但没人怀疑他已经结婚了,毕竟十七岁的时候他就已经带着了。而越初仅此是用,这戒指只有戴在无名指上才合适为借口,含混了七年过去。

      越初的枕头像是人设一般的存在,从十七岁出道,一直抱到二十三岁,拍戏也带着,出活动也带着,出门坐飞机也带着。他们家都不大喜欢人设这种东西,可也没法解释,公司反倒乐的开心,管他什么人设的,能赚来流量就是好的。

      后来也就真懒得解释了。

      越初的身子在前两天出了些问题,反应到外面就是手腕不轻的痛感,那不是摔了或是扭了,从目前来看,应当是现代科学治不了的病。

      嘱咐了时刻注意着些,然后颁奖典礼上却因为习惯用右手,险些摔了奖杯。虽然好在还是拿住了,但怀里的枕头却掉到了地上。直接将另一枚戒指暴露在了媒体的目光下。不是什么大事,没摔奖杯这件事严重。

      毕竟只是一枚戒指而已。

      “都怪你,要不是为了救你,他——”宋衷话没说完,突然觉着怀里什么动了下。

      片刻后,又动了下。

      宋衷没反应过来,乱叫了一声,直接给枕头扔了出去,能扔多远扔多远。

      扔出去了,她也冷静下来了。胎动了?还是要孵化了?她还想仔细琢磨的时候,越初却已经回来了。

      “……”越初看看现在的情况,“姐姐,你给他扔了十二米出去。你跟这破玩意儿叫什么真。”

      “别拿天津话叫我姐姐。”宋衷鼓了鼓腮帮子,然后被越初揉了揉脑壳。他自己则是去将枕头捡了回来,掸了掸土抱进了怀里。

      他明明应该很厌恶这个枕头的…宋衷如是想着。但她的印象里,那孩子总是这副模样,乐乐呵呵着,将憎恶藏起来,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模样,安静下来却又清冷的让人心疼。那感觉就像是自暴自弃了一样,宛如一个行走的履行合同的机器。

      但一定是厌恶的,要多厌恶有多厌恶。凭借宋衷对他的了解,一定是这样的。

      ·

      “您二位能不能稍微快点。”迎面走来的是越初的经纪人,祁宴,当初买下越初的男人。

      一个越初不喜欢,但又离不开的人。众所周知的,越初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全是靠祁宴手把手教出来的。衣食住行全权负责,学文习武礼数教导也是身体力行。祁宴在圈子里有些威望,毕竟十年带出三个影帝,谁家艺人不想在他手里调弄些日子。

      可自打跟了越初,直接从经纪人退化成了专属保姆。

      但饶是如此,越初仍是跟他不亲近。怎么想…都不可能跟一个人贩子亲近的吧。

      宋衷表示自己不去记者会了,跟自己也没多大关系,嘱咐越初自己当心点,别让人套了话出去,也别着急,不想说的不说就是了,别怼人家记者去。

      有过前车之鉴,生怕越大少爷再干出点什么事来。

      “知道啦知道啦,我保证!”越初随便应了,没什么精气神的他直想快些结束了这点破事。

      祁宴带着他进了屋子,闪光灯让越初下意识避开,但被祁宴拍了怕后背,示意他走路端正些,别往一边躲。这种事上祁宴的教导总是格外严苛,不准他在聚光灯下有一丝一毫的闪躲。

      待得二人落座,越初将枕头放到了桌上,对着众人不走心但得体的笑了下,仍是那般阳光明媚,主持人则表示记者可以开始提问了。

      ·

      颁奖典礼后的采访,以媒体寥寥几句对越初蝉联影帝的恭喜开始,然后迅速问起摔了奖杯一事。

      “手腕前两天受伤了。接奖杯时忘了这事,一时使不上力没拿稳。是我的不对。”边说着边将西服袖子往上拽了拽,露出了一小截缠着绷带的胳膊。但仔细看的话越初眼神都是涣散的,他现在就觉得脑子突突跳着疼,总觉得要出什么事一样。

      记者:“手腕受伤有影响到您的拍戏进度吗。”

      “确实给剧组添了不少麻烦,不过最近的戏份已经重新排好了,都是些文戏,不影响进度。后续还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新戏《抚剑独行游》。”

      好吵啊,越初只觉着耳边嗡嗡的。

      记者:“请问伤势要紧吗,看起来剧组方面保密工作做的很好。”

      “嗯?哦…”越初乖戾着眨眨眼睛,“死不了。”

      祁宴拿腿碰了他一下,让他别瞎说话,但众所周知,当越初开始胡说八道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在忍耐的边缘了。他今天是真的不舒服。

      可下一刻话锋却突然转向了越初的戒指。

      像是媒体们的不谋而合,又像是被刻意针对,这点是连祁宴也没料想到的。

      越初已经开始不舒服,但被祁宴告诫不许做出起身就走的事情来。

      “您的粉丝对于您枕头上的戒指表示好奇,据观察来看,那个和您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一对儿。”无名指三个字被咬的很重,“看起来您是真的很喜欢这个枕头了。”

      越初还是笑着,“对,很喜欢。”天知道他有多恶心这玩意儿。

      “zz娱乐,想请问您为什么要将戒指戴在无名指。按照传统,只有夫妻才会将戒指戴在无名指吧。而且众所周知,自您出道,就没有离开过这个枕头对吧,请问您是对这个枕头有什么特殊情怀吗。”

      循序渐进的逼问。

      越初思索了下,笑意未减,甚至更盛了些,明白了对方究竟是什么意思,反倒坦荡了起来。

      “对啊,我恋物癖。怎么了吗。”

  •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我是真的喜欢钱》求收藏~
      “搞我可以,搞我身子可以,但搞我的钱不行。”
    “我二十四了,喜欢钱有问题吗。”
    ·
    行晔养了一只金丝雀,但他妈的这只鸟也太吵了吧。
    “老板,给我钱。老板,看看我。老板,我饿了。老板,给钱给钱给钱我又花完了。”
    ·
    从十八岁出道,如今二十四岁。
    迟晦被行晔养了六年。
    “老板,你真的不对我做什么吗,我这钱拿的怪不好意思的。”
    行晔:“不要就还回来。”
    迟晦:“好耶!是冤大头!”
    行晔喜欢给他钱,喜欢看他拿到钱时亮晶晶的眼睛。
    即使聒噪金丝雀眼里真的只有钱。
    ·
    行晔用钱将他困在身边六年,直到大厦将倾,公司濒临破产。
    他勉强凑出最后一笔钱,扔给迟晦,“走吧。”
    迟晦眨巴着兔子眼,“…以后没钱了啊。真没了吗…咋这样啊…”
    行晔苦笑,不愿去看迟晦神情中的失望。
    迟晦:“那你等等我…”
    ·
    那日,行晔看着他用破损的双肩背包,往返二十八次。
    将一包一包成摞的金条扛到自己面前。
    迟晦红着眼睛,欲哭不哭,“这些够您东山再起吗。”
    行晔:?现在自首还来得及。
    ·
    迟晦将钱放到他老板面前而后嚎啕不止。
    行晔内心动容,几欲告白,却听着聒噪金丝雀道,
    “老板呜!我攒了六年,你可一定记得还我啊!你要东山再起啊,像你这样的冤大头可不好找了呜呜呜!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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