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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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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想不到结了婚,会比失婚更麻烦!”
落日没入天边最后的一线红,看着身边垂头懊恼的老婆,庞兆旭收起恼火。只因沿路同走,无辜的人不止他一个。
“这几天我还是搬回睡房里吧。”
有时,看着她孤孤单单在路上走,心里清清泠泠地也跟她一起挂着寂寞的哀愁。毕竟由一个闺女变成媳妇,由一个受万千宠爱的家转到陌生又要吞声忍气的世界,她也会难受吧。
“今天,是我妈不对,你不要介意。”
走过去牵起她的手,夕阳下抬首的她,双颊荡上一阵红霞,闪动的双眸,好像对人家说的话有感觉,又好像忍着一眶清泪。这样的红脸,一点也不希奇,不过,他看得舒服。
当天,就是这一抹红,让他觉得,可以跟她一起渡过下半生。
一直认为,娶一个有好感,感情上又不缠人的女人,是男人的明智之举。可以相伴终生,又不需要事事上身,还有甚么比这样更爽更free?
结婚的一刻,看她穿着婚纱踏到自己跟前,竟也有点点遐想。当然,他很快就笑起来。遐甚么想,她不快当自己老婆了吗?
洞房的一晚,两母早安排了半岛酒店豪华套间,想他们有着毕生难忘的美丽回忆。可惜“生仔唔知仔心肝”,两个小的根本不是为了洞房而结婚的。所以,她坐在床上,越坐身体越僵硬。他坐在小酒吧,喝了一杯又一杯的红酒。
“旭哥哥,你是不是不想跟我□□?”
她说话永远大胆,他从未领略过被酒呛至窒息的滋味,那晚终于有够他受的。
“其实我也没有心理准备,……不如,我们就相敬如宾好了,……好不好?”
看着眼前的女人,每次大胆的行为,都要牵动他的命运:第一次的大胆,要他为她订下终身;第二次的大胆,却确保他永远不会失身。
他站起来,将她一把抱起,她马上烧出一脸落日。很逗的一个女人,如果她温柔牵抚的话,他可能会把持不住。可那时候,他只把她轻轻放在大床上,给她盖了被子,按得紧紧地,不许她动。
“你……你要怎样?”
“给我好好睡着,不许动!”
“那……你呢?”
“我有我去的地方。”
他走出酒店,靠在酒店外的圆形石池抽烟。身后风光绮丽,身前车水马龙,弥敦道不绝的车辆拉动时光前进再前冲,他脑里居然想着,老了的时候,会不会跟她一起缅怀今天的拙笨?云丝顿抽了一根又一根,车辆的声音也渐渐零散,他不知道,跟他站了一夜的,还有一个在酒店大堂闪着探着的女人,当他准备返回房间的时候,她吓得手忙脚乱,气急败坏提着礼服跑到升降机死拍按钮,一滚一扑地缩回被窝里装睡去。
他没有留意床上她的动静,因为他要准备上班了。没有请蜜月假的人,却享受了接近两星期比蜜月更甜美的日子。因为他可以跟老婆搬到新屋去,那里没有老妈唠唠叨叨,早上不吃早餐,晚上再晚回家,也没有人管。老婆不是斤斤计较的人,有时一起吃吃晚餐,也挺有情趣。结婚两周,两人始终尊重对方的独立空间,可能感情不深,夫妻反能更加和谐吧。
“你睡睡房,我在书房里睡吧。”
当初在书房放了张睡床,就知道老妈会起疑心,以为说一句工作晚了怕吵醒老婆就可以蒙混过去,谁知老妈懂观眉察身这玩意。早知道结婚后就叫老婆纹眉去,如今虽然死口否认没有洞房一事,可是这个老妈不太笨,难保她会来个半夜突击搜房,还是先搬回睡房去,比较安全。
“放心吧,我不会怪婆婆的。”她有一个好处,笑容永远天真烂漫,叫人打结的心自然舒放:“我明白她,真的。如果我是一个母亲的话,我想我也会这样做。”她边走,双手边在身后摆,他不得不承认,她抖擞精神的样子,是很耐看的:“人家不是说过娶了媳妇掉了孩儿吗?更何况,我跟你一样,自小就没有爸爸。婆婆独力养你三十年,这么多年的心血和感情,一晚之间就让我给抢去了,她心里哪会不难受?所以,我想……”
“你想怎样?”
“我想以后你再也不要因为我而跟婆婆顶咀了,只是说两句而已,我又不是小孩,不会难受到哪去吶。如果因为我伤了婆婆的心又伤了你的感情,我才真的难堪呢。”
“哦,是吗,是这样吗?”
落日如剑没入空气中,一湖紫霞漫溢天边,白茫茫街灯一盏一盏亮起,叫苍苍的街景更添冷味。从前最怕黄昏,天地弥留的色泽叫人提不起精神,可这次的感觉很不同,她的说话叫这黄昏添了不少内容,他忽然发觉四周的霓虹、马路的灯饰,早就让这清冷的世界织上一层慰藉。以前看不到的,现在都看到了,他抓头暗笑:他娶了个好老婆。
“哎呀,怎会这样啦!”好端端的气氛居然失声一呼,吓得庞兆旭连连浪漫的感情一阵缩回心尖里。
“怎么啦?”他往前跑去,只见□□依蹲在地上一动不动,他心里突地一慌,加快脚步:“摔倒了吗?”
“快死啦。”
“你哪里不舒服?前面就是伊利沙伯医院,我带你去到急诊室!”
“医生能医治花的吗?”
“你说甚么?”
“这兔耳兰根部也被翻出来啦,再不救它,就挨不到天明啦。”
由上环到了佐敦,长长的加士居道依着山坡一直往红磡伸延,近巴士站的一段,为了保护山坡草木,已架起粗硬的铁网,然而不到几天,这铁网总被锯穿,破坏公物所为何事,连警察也茫无头绪。如今,在铁网的缺口处,歪歪斜斜地倒着一棵垂死的兔耳兰,它的根部完全外露,椭圆的绿叶已起着黄边,淡黄的花萼软弱无力,用急症室的术语来说,它也快“certify”了。
“你……就是为了……唉。”庞兆旭从不知道自己老婆是名副其实的花痴,事实上他对她所知五只手指也数不出。对一个终日在土地与屋宇建设世界里打滚的人来说,有空留意哪地长哪花的人,都是神经病:“怎么你总爱大惊小怪,大呼小叫的?你上课也是这样吗?你的学生不让你吓死吗?”
“别吵啦,有没有笔,给我两枝笔,快!”□□依轻轻拨着泥土,头也没有抬起,却居然对老公发施号令!
“你……你说甚么呀?”无明火一阵升起,庞兆旭咀里“有没有搞错”地嘀咕着,手里却急急翻出两枝笔:“依依呀,你这……”
“啊谢谢,你太好啦。”□□依一手抓过笔,马上为那兔耳兰动手术:“你知道不?这兔耳兰很珍贵呀,香港的兰花都让花卉发烧友又挖又拔地偷走,能在街边看到这花已经很难得啦。”
“所以你要救它,你要带它回去?”
“当然不是啦。”□□依把兔耳兰整棵挖了出来,往坡上瞄瞄,竟试着钻进铁网,往山坡爬去,这回大呼小叫的可是庞兆旭。
“喂依依你干甚么?政府山坡爬不得,警察看见要抓你进牢啦!”庞兆旭正要追老婆而上,□□依却把他推出网外。
“你给我把风,我把它移植到高一点的地方,这就不会有人伤害它啦。”
“依依,你……”
“快,给我看紧点。”
真的有点后悔,刚才怎会承认自己娶了好老婆?这样神经大条的老婆,他怎会让她过门?庞兆旭顿地不忿,可是,不认不认还须认,更神经原来是他,因为他真的无聊又认真地给老婆把风起来。
“依依可以了没有?”
“还差一点点。”
“快点啦。”
“别催嘛!”
牙咬不停,手搓不停,一生从未盼望过天黑,现在庞兆旭却巴不得这天空快快给他摆个臭脸,只要一入夜,坡上的□□依就不会太碍眼了,可是,如果连这点点光线也没有,那她又怎么移植那甚么狗耳兰?
“行了,行了,噢,哇~~”一声滑土惊醒庞兆旭,他看着老婆从坡上滑下来,顾不得合理与否,连忙钻进网内,把她身体好好托住。
“怎么啦,有没有受伤?”
“不会啦,我把它移植好啦,应该不会有人伤到它啦。”
“笨咧,我在问你呀!”
“我没事呀,不过,哎,你的手在流血,怎会这样?”□□依匆匆忙忙抽出手帕,要给庞兆旭止血时,他却把手帕往裤袋一塞,一手拉她钻出铁网。
阿利路亚,无惊无险终于入夜,只是,萧萧瑟瑟的街道,清静不再。一个黑脸男子,双手直插裤袋,一步比一步大地往前跨去;一个失魂女子,半问半哄,心里七上八下地往男子追去。
“旭哥哥,你等等我嘛,你的手还在流血,让我先给你止血吧。”
“不要!”
“可是你的伤口有泥巴,不马上清理的话会发炎啦。”
“你少管我!”
“要不我带你到急诊室……”
“你给我闭咀!”
“干嘛那么大声骂我嘛,我又没有做错!”
可能到死的一刻,庞黄伉俪也没有想过,他们会有争吵的一天。跟不相熟的人结婚,有了成家的身分,又不会有夫妇争执的问题,原本就是这两个自以为绝顶聪明的白痴共同看法。谁知这对陌生夫妻,结婚不足二周已吵了一场,叫人侧目的是,他们随随便便的一次争吵,就已晋升到街头骂战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