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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米妮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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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今天天空好蓝啊,云好白啊,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除了……
“米妮拉!!!你的作业是用哪只脚写的!!!我不是说了你要是不想写就空着,我不会责怪你!可是你居然……!你这个作业写了等于没有写,还糟蹋纸张!你知不知道现在树木多么宝贵,纸张多么紧张啊!”我们美丽可爱笑容泛滥的于老师于玉花在“倾情”吼叫。
没有关系,我是谁啊,我米妮拉天不怕地不怕!切,在明森中学,(18)班是高一最烂的班,我呢,又是这些人中的领袖人物,鼎鼎大名的妮拉公主!我们这些新生一进入学校就被灌输了一种思维:林严是很有名的帅哥,哪个女生可以追到他,就是无上的荣耀。
于是,我们高一(18)班全体女生开始了“追‘严’行动”。
我很“积极”的追求他,放了学就来到他的教室门口,耐心的等待一拨又一拨约他的女生,然后笑着请他赴约。有999.99999%的时候他会狰狞的说,没有空!终于有一天,他答应了!哈哈!我米妮拉果然是魅力四射啊!
很快,我笑不出来了,因为他居然是为了和朋友打赌,说我妮拉公主一定会臣服于他林严脚下的!TMD,你这个家伙,居然逼我破坏我纯情公主形象!
“林!严!你、你、你、你、你、你、你、你…居然…………!你等着瞧!你个兔崽子!”
虽然我并没有动真感情(真的真的!!!),但是,我还是决定,再也不相信男生,不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告白!
当我的言论公开之后,我看见十大年级花之一黎黎充满感激的说,公主你终于戒恋爱了!什么啊!我以前很滥情的吗?
但是,各位,如果你读到这里就轻易佩服我的坚定信念,为女生大出口气的话,那么你就可以“Go to the WC”了!!!
有人出现了,高一(1)班的余风同学,抢了我们严哥的饭碗。
风是校草,不仅我这么说,就连十大校花之首肖筱蒂都这么说。她们说风是上帝最完美的艺术品。可是有的人并不欢迎他的出现,比如严。
在风之前,严是众女生追逐的对象,在此之前我已经做过交代了。大家不知道的是,也就是我前面没有讲的是,对于众女生的情感,严总是傲慢而不屑地践踏,蹂躏,他嘲笑一个暗恋他很久的女生,甚至求十大校花之一的绵绵做他女朋友却在第二天说那绵绵贱的要命,爱他爱疯了,一定要做自己的女朋友。可以说,没错,严,他丑名昭著。
和他们相比,我则普通的多。我不是校花,不是年级花,不是班花,甚至也不是美女(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只不过因为我不屑的态度和公然和老师学校作对而知名于明森高中的,因而人称“妮拉公主”,但是,众女生也正是因此嫉妒我——不明不白的,我突然受到了严的情书。靠!拜托!当时是你自己不要我的咧!
我知道时下的肥皂剧里都这么说,但这不是肥皂剧,它不是,它是真实可信的。
不过我撕了那情书。
因为,我永远也不要相信一个如此丑名昭著的男生,即便他长得再如何帅。并且他还欺骗过我!!!
事实证明,我对了。
那果然是那个家伙恶作剧的结晶,是他的那么多无聊玩笑中的一个而已。他又不断的写给我,我再撕,再写,再撕,终于有一天,我把“机会”让给了一个喜欢他很久的一个女生——她自己要往火坑里跳的,可不是我不劝她。
女生幸福了一阵子,却很快被严蹬了。
女生很伤心,很伤心,却很感激我,说是我才让她得以和严交往。——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或者不如说情网中的人都是傻瓜。
可是不久之后,我感觉我是在说我自己。
那天,我依旧快乐而幸福的走在上学路上,突然感到有人骑着山地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好快的速度啊!会是谁呢?“哎呀!”我的天,光顾着陶醉,竟然忘记了躲闪!“好痛!”我皱着眉,呻吟着,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对不起。”一个男生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是余风。我抬头看见他明亮清澈的眼睛。
从此,我,米妮拉,“妮拉公主”,叛逆少女米妮拉,爱上了明森高中纯金打造的“白马王子”——余风。
同时,轰动一时的“妮拉公主永远不为男生动心”誓言至此宣布结束。其间不过4个月。呵呵。“哎~女生啊女生……”佳丽的死党连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