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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兰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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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迦的母亲于他八岁那年的圣人护佑纪念日丧失在一场大火当中,他贪恋玩耍久久未归,因此逃过一劫。那天圣雅纳略的血没有融化,那年的雪也下得太迟,太薄了,盖不住那场饿鬼般的火,甚至盖不住他母亲枯黑零碎的骨。他的父亲只是吹大了别人的肚子给自己留了种,并给他留下一个姓氏之后就人间蒸发了,即便流落街头也实在指望不上他。纳兰迦拿双份政府补贴,混迹在一群同样被放生的小老鼠之间靠小偷小摸和翻垃圾度日,生活原本没那么难过,如果他脑袋再灵光一些的话。
是的,灵光些。总被福葛打骂,连他也这样自认了,尽管他还是没闹明白收容所的小鬼、街上的混混大哥和面包店的师傅到底何时欺骗了他。但嘴上承认是不可能的,他宁愿跟福葛撸袖子干架。不过纳兰迦从未真正生气过,他打心眼里认定福葛是全世界所有人里最聪明的一个。尽管脾气超坏。他又恶狠狠地加了一句,摸着自己被叉子戳伤的脸。不过福葛很是感动,他碰碰纳兰迦的伤口,说在他心里纳兰迦也是脊索动物门,哺乳动物纲,灵长目里除去人科外的所有生物中最聪明的一个。纳兰迦为此热泪盈眶了一整晚。
他在流落街头的第二年遇见潘纳科特·福葛,一个暴躁的贵族男孩,总管他叫没心没肺的低能儿。在智商受到羞辱之后,纳兰迦开始穿着他的替换校服混进校园,接受这位同龄少年的私教课。
在那些明媚的午后,他总能在偌大的后山操场准确锁定日照最为适宜,风景最美的那把长椅,然后把书盖到脸上,一边小憩一边等福葛下课。等到面上一轻眼前一亮,头被粗鲁拨开时,他便知道福葛来了。有时他未睡醒,即使福葛已稳当坐下也拨不开他的脑袋,他有三分钟可以享受枕于福葛肌紧的大腿上——这个时限与福葛当时的心情与羞耻度成正相关。
有一次福葛任纳兰迦在腿上躺了十分钟有余,他忐忑睁眼,平生头一遭见到福葛迷惑不解的表情。福葛问他,是如何从后山数百把躺椅中独寻出这样一把的?
要有裹挟着雏菊花香和湖泊湿气的微风掠过,要避开行人与情侣,又不至于缺乏鸟语,要照拂着他们的阳光从头顶厚密的梧桐叶层层筛过再轻柔不耀眼地撒下来。
这叫纳兰迦兴奋至极,继而讲起他丰富的露营经历。他受够了收容所那群臭烘烘的流浪汉,夏天便跑去睡桥洞或公园长椅,冬天缩到24hATM里或酒吧厨房后门。长此以往,找寻最舒适的栖息地就像鲨鱼对血,这种敏感成为本能。
福葛听后久久没有说话,面色奇异,仿佛患上某种私密疾病,手抽筋似的挣扎了两下,最终落到他的头顶。
纳兰迦以为又要挨打,边防备边回想刚刚哪句冒傻气,不料揉他头发的那只手竟格外轻柔。笨拙,但轻柔。一如福葛此刻眼神。他说,天气不好的时候来我家睡觉吧——如果你翻墙的技术够好的话。
翻一座正儿八经的那不勒斯豪门家的墙院绝非易事,最终纳兰迦站在这间位于三楼的卧室里时,头上带着肿包,胳臂与小腿都粗壮了几圈。像只从原野误入的野生动物,长着治愈温暖的皮毛。
他得意洋洋地捶福葛的肩,把夹杂夜露和青草香的呼吸喷在他脸上。往后,在纳兰迦赚到足够租房的钱之前,在那不勒斯所有天气恶劣的日子里,他跟福葛睡同一床被,有时脚蹬着脚,有时背贴着背,等到他们稍微长大些后此法行不通了,纳兰迦就改睡床底。
醒着时他们难得能在哪件事上和谐共处,纳兰迦于学习一事并没多少肉眼可见的长进,跟福葛付出的实在心血不成比。他曾劝纳兰迦来学校上课:混进我的班级也行,微积分老师有密集恐惧,绝对不会抬头看讲台以外的地方。纳兰迦则表示宁愿头被他用课本敲烂。福葛便当真去敲,直到课本回归原始的一张张纸,他低估了纳兰迦脑壳的韧度。
他们继续死磕,一起在天台吃午餐,去咖啡馆做练习题。天台不是个学习的好去处,秋风曾经把纳兰迦的错题集吹走,他振臂欢呼三秒钟后遭到福葛有史以来最惨烈的毒打。认真讲起来咖啡馆也不是,纳兰迦总把柳橙汁和草莓奶昔沾到书本上,由此蒙混填错的答案。
若这样下去,他永远不可能上高中。纳兰迦第一次涌起奋发的冲动是在福葛考上大学那年。同样的十三岁,福葛站在开学典礼辉煌的讲台旁,作为新生代表被簇拥,被寄予厚望,被献以欢呼与掌声。而他却被拦在高门外,连替好友亲眼见证此刻的资格都没有。那天纳兰迦在福葛大学的墙头上坐了很久,终于看见他们之间那道深不见底永不可逾越的鸿沟,他站在泥土间,而福葛像颗遥不可及的星辰,会随着宇宙膨胀星河斗移离他越来越远,直至变成几十亿光年外一个无法辨别的点,叫他连仰望都成奢求。
但是放学之后,他的星星孤单单混在人群的洋流里,却在看见他的那一刻坚定地朝他走来了。福葛挤在比他年长也比他高大得多的同学中,每一步都无比艰难,他背超重书包,穿着定制版的校服,纤细的脚踝不堪重负,终于来到他身边,气喘吁吁,通红的脸颊近乎透明。纳兰迦笑得一不小心掉出眼泪,被福葛双手从墙头上抱下来。
那一刻有一颗小小的火种在纳兰迦胸腔里燃起了,澄黄可爱摇摇晃晃的一簇,仿佛没有威胁。那时他还不懂这簇火焰是以什么为燃料,也不会料到这火会在未来烧成滔天之势,烧成不共黄土不死心的念想,千山万径化为焦土也难释怀。但是此刻,他抱着福葛的脖子,这一生从未有过比这更深切的愿望,要竭尽全力陪在他的星星身边,令他永不孤独。
这愿望让学习容易许多。福葛在咖啡馆教他念书,有时手痒会推开厚重的绸花布盖在角落里弹琴,一个非常吝啬的角度,叫纳兰迦只能看见他飞舞的手指。老板总夸他的手漂亮得像艺术品,并愿为艺术赠给他们一大盘奶莓。福葛嘴里塞着奶莓,脸颊鼓鼓地弹《献给爱丽丝》。手指细而有力,骨节分明,虎口的弧度像神明精致的腰窝。纳兰迦听不出好坏,只管扔下笔给他鼓掌。福葛便朝他颔首,很克制地小声说,《献给纳兰迦》。他没辜负福葛的礼物,终于顺利考上高中。同年,福葛大学毕业,放弃继承家业而来到一所医科院教书,坐诊多家医院,拥有自己的实验室,已经成为一位了不起的外科医生。
在纳兰迦的某个梦里他们一直平静生活直到白发老去,爱恒久远,可惜血肉模糊的现实永远埋在平湖之下。两年前的那个夏夜让他悲哀地瞥见了命运一爪,从此便再也关不上潘多拉的魔盒,像一根刺梗在心口,日夜辗转难眠。
福葛工作后日益忙碌,生活在出差和出差预备中切换,睡在实验室备课已是常态。纳兰迦则终日泡在图书馆,两人鲜少见面,那日终于得了空闲。纳兰迦没等天明便去了,本欲给他一个惊喜,却恍如误入一个奇诡的异境,而潜伏在黑暗中的恶魔,竟长着与福葛相似的脸。
那个人独自立在手术台前。
酷似鲜血的液体顺着他的下巴和鼻尖落到地上,成为那处瓷砖上一滩干涸的血泊中新加入的一员。他的金发被染成一朵过于瑰丽的蔷薇。纳兰迦不知道要怎样的伤口才能溅出这样多的血,甚至淹没他通红的眼白和紫晶似的眼珠。他平举双手,肩膀微耸,锁骨窝凹得很深,身上没有半点人味,飘在手术灯下,气息肃杀而冷漠,甚至对纳兰迦的突然闯入也仅表现出几秒带有温度的回馈。
纳兰迦被扑面而来的阴森恐惧罩住,发不出声音。脊背止不住地发寒,他颤抖着移开视线,目光涣散地盯着白炽灯,仿佛被亮光烧花眼,就可以忘记刚刚手术台上尸块稀碎血肉模糊的一幕。
半晌后,福葛慢条斯理地褪下手套,洗净脸颊,为他端来一杯水,语气与平常无二。
纳兰迦把杯子摔到地上。
福葛平静地说,很可怕的话就忘掉吧。
那晚所见不足以撼动他们关系,却成为一颗时常隐隐作痛的卵石大小的瘤。纳兰迦闭着眼睛站在魔盒入口,他再也没有去过福葛的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