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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欺负 一个弱智? ...
这一天对哈迪斯来说,可真是忙碌得不行。
清晨他摸黑爬起来,把拉冬又写又画记下的“要看牢埃多纽斯”的便签改成了“要看牢金苹果”。
这样,记不住事情的拉冬在看完自己的笔记后,就能立刻忘掉要看守他这件事,他才能得空偷溜出来,转而变成拉冬的样子,追赫斯珀追到奥林匹斯山上去。
结果上午,他刚追到山脚,就目睹了一场大戏,然后被赫斯珀认出来了。
赫斯珀还让他去搬救兵,理由是“既然你都变成巨龙了,那你就也有一部分像巨龙一样的对动物的威慑力,随便弄个什么过来配合我都行”。
她能这么说,但哈迪斯不能就这么附和:
她要面对的,是天空的主人,能操控雷霆与闪电的神王。
别说“随便弄个什么动物”了,恐怕百头巨龙拉冬本人……本龙,以巨大姿态亲自前来,双方一旦动手,拉冬也只有被按在地上,捶打至肉质松软鲜美可口的份儿。
于是哈迪斯想来想去,认为只有一种动物,能让宙斯暂时落入下风:
地狱三头犬刻耳柏洛斯。
这怪物乃是胆大妄为、不知法度的第二代泰坦神提丰,与半人半蛇、目光炯炯的厄客德娜相爱结合,所诞下的无数怪物之一。①
它生性凶残,叫声刺耳,以各种生肉为食,尖牙注满剧毒。
在全盛时期,刻耳柏洛斯甚至有五十个头;哪怕现在,它的力量稍弱,也依然保留着三头、龙尾、背上长满蛇头的可怖形状。
于是赫斯珀前脚刚登上奥林匹斯山,哈迪斯后脚就回到冥府去,想要把地狱三头犬带出来——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面色僵硬地看着面前的三条狗,一条黑白相间,一条眼神睿智,一条毛茸茸得像一朵蒲公英,绝望地、难以置信地对三位判官询问,就好像再多问一遍,就能改变这令人绝望的状况一样:
“这是什么?”
三位判官棒读道:“是三头犬哦,陛下。”
“数月前您前脚刚失踪,刻耳柏洛斯后脚就变成这个样子了,顺便把您宫殿里的黄金全都拆了一遍。”
“很难说是它因为发现您不见了而变得狂躁不安,还是这三个全新的物种本身就有这种特性……我的本能告诉我绝对是后者。”
哈迪斯能怎么办,哈迪斯很绝望:“刻耳柏洛斯这个样子,根本没有威慑力,我要如何指望它去对抗神王?”
三位判官:?等一下,陛下,您要不要听听您自己在说什么???
三位判官能怎么办,他们也很绝望,用现代社会的情况类比一下,他们现在是这样的:
公司被洪水淹了,顶头上司失踪了,看门狗的物种都变了。
然后半个月过去,洪水不仅没退,甚至变得更清澈了;失踪多日的上司虽然回来了,结果一回来就忘本得像个恋爱脑一样,恨不得把公司为数不多的家底都搬出去送人!
三位判官:oi,陛下,不用的脑子可以捐给我们。
幸好为首的埃阿科斯判官,乃宙斯与河神之女埃癸娜之子,素以公正贤能著称,记得多嘴问了一句:
“您与神王素无交集。他不曾拜访这黑暗与死亡的土地,您也不愿前往众神云集的奥林匹斯山;您二位的关系算不上好,但也绝对算不上坏。”
“所以请容臣冒昧询问一下,您为什么要指望刻耳柏洛斯去对抗他呢?”
哈迪斯回答道:“因为我暗中恋慕的女神,正在被他纠缠。”
“为了使她摆脱宙斯的烦扰,我决定让刻耳柏洛斯去,赶走这生性风流、处处留情、很显然不是良配的家伙。”
一连用了三个贬义词,很纯恨了。
埃阿科斯大喜过望,又追问一句……虽然下一秒,他就恨不得自打嘴巴说“死嘴你为什么要多问”了:
“这是好事啊,陛下!”
“冥府已经数千年没有女主人了,因为但凡是有审美的女神,便不会前来这黑暗的国度。”
“混乱的账本,无人管理;蒙尘的家具,无人擦拭。众神的使者,无人与您一同接待;宴会的席位,无人与您一同分享。”
“您空守着地下堆积成山的财富,却找不到可以共同经营的人,这是多么痛苦的事情啊!”
“冒昧多问一句,这位不幸的……幸运的女神是谁呢?”
哈迪斯:等一下,我好像听见了,你说“不幸的”。也不至于这么不幸吧……不至于吧?
他越想越没有底气,却又指望这三位下属能想点什么好主意出来,便如实相告:
“是黑夜的女儿,黄昏女神,金苹果园的守护者,住在大洋极西孤岛上的赫斯珀。”
三位判官先是大喜,随后大惊:
对的对的,黄昏女神赫斯珀,乃原初太古的六位神灵之一、黑夜女神倪克斯的后裔,身份高贵,我们陛下和她也算是门当户对,配得上她……等等不对不对,是赫斯珀!
——救命啊!!!是赫斯珀啊!!!
她当年从冥府搬走的时候,满口说着“这里没有光,植物无法进行光合作用”和“前途一片阴暗,好凉快,人生一波三折,好便宜”这样的怪话,足足让我们头疼了一个月呢!
结果在一番大起大落、起起伏伏、战况激烈的左右脑互搏后,三人最终还是锣鼓喧天、欢声笑语、敲锣打鼓地把哈迪斯和三头犬一起打包送走了:
“我记得按照当年赫斯珀的说法,应该是‘事已至此,先吃饭吧’……总之,有人来做冥府的女主人,总比这个位置空悬数千年要好。”
“是的是的,毕竟这个位置再空置下去,我们做下属的也会很心累。财政、内务和外交还是要有人操持才行,总不能让我们一直做分外的活儿吧?”
“陛下,要争气啊陛下!您可以再在人间盘桓一段时日,不必急着回来,冥府交给我们就好!”
刚把三头犬从冥府带出来,哈迪斯就马不停蹄地往奥林匹斯山赶,最终险之又险地赶上了,赫斯提亚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上,宙斯即将卷土重来的前一秒。
哈迪斯虽为长兄,却也不敢与身为神王的宙斯正面抗衡,只得戴上隐形头盔,消去身形,潜藏在树篱后放出三头犬,低声道:
“去吧,好狗,把那召集乌云的罪魁祸首,赶得越远越好!”
在三头犬——现在已经是字面意义上的三头犬了——咆哮着甩飞漫天狗毛,从树丛中跃出,成功将宙斯赶走的那一刻,哈迪斯只觉长出一口气,这辈子都没这么疲惫过。
不过这还真不能说他“常年待在冥府,以至于体能变差了”。
事实上,哈迪斯的身形依然修长优美,只不过没有宙斯那么块垒分明而已。
他会觉得疲惫的原因很简单:
一天之内,他从极西孤岛前往奥林匹斯山,再从奥林匹斯山下到冥府,然后又赶了回来,约等于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里,把北京——漠河——乌鲁木齐这条线给走了一遍。
如果古希腊也有自律vlog博主,他现在就能原地成功起号,标题就是“五千岁自律高能量冥王活力满满工作的一天”。
他甚至还可以学习比格犬受害者联盟,写“我认为宙斯一直出轨肯定也有赫拉的问题,是她魅力不足不能吸引住老公,不能全怪宙斯,一个巴掌拍不响”之类,看上去就想让人暴揍一顿的恶毒话题,包准能出爆款。
然而很可惜,以上所有设想都不能实现:
第一,古希腊还没有社交媒体;
第二,不光没有社交媒体,甚至连能够远程沟通的东西也没有。
而此时,这三条活力满满的奇怪的狗,已经把宙斯追得跑出一百寻了,再跑下去,就要连背影都无法看见了。
他要是不鼓足勇气,从树丛里出来跟上去,等下绝对会失去赫斯珀的踪迹;而暗恋中的人,根本无法忍受失去所爱之人的消息哪怕一时半刻。
就这样,素来不愿参与众神之间纷争的哈迪斯,终于从阴暗中走了出来——
然后就再度直面了赫斯珀的怪话。
此时,赫斯珀正人仗狗势地跟在这全新版本的三头犬身后,一边用金苹果树的枝条抽打和驱赶宙斯,一边大声道:
“滚出我的大都会……不对,滚出我的视线!
宙斯终于崩溃了!
他既不能抵挡这三条奇怪的狗的撕咬和掉毛袭击,也不能对赫斯珀的怪话做出有效反应,左支右绌,难以为继。
再度权衡利弊后,他决定跑路,就像以前他和女子们偷情,被赫拉找上门来时,他就会狼狈地抱头鼠窜那样。
只不过这一次,他的衣服还好端端地挂在身上,而另一方也不是被他诱哄和蒙骗的女子。
神王落荒而逃后,三条原本还在狂吠的狗也慢慢安静了下来,随即聚拢在赫斯珀的身边。
三大团热烘烘、暖融融、毛乎乎的毛发,就这样慷慨地簇拥了过来,把赫斯珀迷得神魂颠倒,险些不知今夕何夕。
幸好在被狗狗们彻底迷晕过去之前,赫斯珀挣扎着从毛海里探出手,招呼了一下哈迪斯,尽到了感谢的礼节,虽说这个招呼也很敷衍就是了:
“埃多纽斯,这就是你搬来的救兵吗?”
“真可爱,它们都叫什么名字?”
也正是在这一瞬,哈迪斯决定,就算是死,也要把“埃多纽斯就是冥王”的真相带进泥土里,虽说他也不太清楚,神灵死后会去往哪里就是了:
丢脸啊,有这样的看门狗是真的丢脸啊!
但凡这刻耳柏洛斯……现在是刻耳柏洛斯们,凶狠一点,不要辜负它在外的凶名,自己就能在赫斯珀的面前将一切如实相告。
毕竟“有凶恶的三头犬相伴”的冥王,看起来才更有气势,更值得依赖;而“冥府暴动导致我的外表和力量都出了问题”的这个说法,看起来也就更可信。
然而很遗憾,这三条全新的狗,没有一条看起来靠谱的:
一条正在撕咬赫斯珀的金凉鞋,一条正在不停吐舌头散热,还有一条什么事都不做,就在那里毛乎乎白绵绵地微笑,微笑,还是微笑。
哈迪斯扭过头去,不再和忘本的三头犬对视——虽然从忘本程度来看,这纯属是狗随主人,一神一狗半斤八两——坚定地回答道:“不知道,我不认识它们。”
“总之你安然无恙真是太好了,赫斯珀。我们这就回去吧?”
很可惜,赫斯珀再也没搭理他。
能够从小狗堆里挣扎着伸出手来,跟他打个招呼,已经是赫斯珀最大程度的礼貌了:
当你孤身一人在希腊神话的世界里挣扎多年,见惯了百头巨龙、半人半蛇和人脸狮身的各种怪物后,别说哈士奇、阿拉斯加和萨摩耶这三种看起来很可爱的狗了,哪怕看见个比格犬,你也会热泪盈眶地拥抱上去的。
于是赫斯珀欢欣道:“好狗,好狗,嘬嘬嘬,真棒!”
“哎,在这古希腊神话的世界里,人哪里有好人?但狗全都是好狗,今天汪汪队立大功!”
而此时,足足过去了一天,拉冬才姗姗来迟地想起来,它到底忘了什么。
生物越大,表面积就越大,身上需要搭载的各项散热功能也就得愈发强大。否则它们哪怕什么都不干,光是活着,就能把自己热死。
拉冬的散热器官搭载在头上,虽然不是很好用,但它有一百个头,又很好地弥补了这一点。
——不过话又说回来,当它的身形被缩小到像一只小猪咪那么大的时候,有一个头也就够用了。
由此可见,当它过了足足一天,才反应过来,身边好像缺少了一个……两个生物的时候,真不能怪它的散热器官不好使。
至于究竟是哪个器官不好使,这已经很明白了。
百头巨龙深觉自己被愚弄,愤怒之下,化作原型,仰头向天怒吼,发出比雷霆还要恐惧的、震荡灵魂的大声。
它的五十个头里喷出火焰,五十个头里喷出洪水,顷刻间,除去它脚下的金苹果园,方圆千里之内,再无一物幸存:
“埃多纽斯,这就是你想要的吗?欺负一个弱智?”
①胆大妄为、不知法度的可怕的提丰,和目光炯炯的少女厄客德娜相爱结合……后来又生了一个不可制服、难以名状的怪物刻耳柏罗斯——哈得斯的看门狗,长着五十个脑袋,吠声剌耳,力大残凶,以生肉为食。
——《神谱》
这有三个狗的头、龙的尾巴,在它后面有各种蛇的头。
——《书库》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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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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