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2、chapter 12 ...
-
其实也多亏了阿天,我在下学期不再那么懒散不用功。反正平时稍稍努力一点,临时佛脚也不用抱得多么慌忙,成绩是出乎我意料的好。
因此暑假我再不用受课程的荼毒,总算能够开开心心的玩。
“水白水白,你知道了吗?”可可把我家当自己家似的,咋呼着冲进来。
我迷惑地看向她:“什么?”
“里亚和琴琴……”可可神秘兮兮地笑着,“在一起啦!”
“是吗?”我也小小的吃了一惊。
我们这帮子人里,虽然男生女生感情都非常好,但是很少有一对的。何况,里亚和琴琴也是好哥们儿,还曾经信誓旦旦不可能发展出超越友谊的感情。没想到,最后还是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
可可点头:“真的,现在甜蜜死了,如胶似漆呢!”
“真没想到啊!”我摸摸头。
可可突然眯起眼睛盯着我:“水白心动了?”
“哈?”她的脑袋转的好快,我没有跟上她的步调,只能傻傻的看着她。
她拍了下我的脑袋,满意的看着我抱住头。
“装什么傻啊,你不想也去找一个?”可可调开目光,穿过窗子,看着不知道哪里。我顺着看出去,也只能看到远远近近的房子和蓝色的天空。
“你很想谈恋爱么?”我反问可可。
可可嘴角一勾,有些自嘲的笑了,“我么?就我这样,能有人喜欢?”
我皱起眉头,不喜欢她说这话的感觉,“什么呀,你很可爱的嘛!”我是说真的,可可是我高中最最要好的死党,个子不高,但娇小玲珑;不是十分漂亮,但活力满满。我喜欢她,她真的很可爱。
她又笑笑:“可怜没人爱?”
我奇怪地看她几眼,可可那让我熟悉的自信现在去了哪?
“才不是!是可惜没早一点爱!”我加重语气说。
可可收回望着远处的目光,看向我,这一次,她的笑里没有一点嘲讽。
“谢谢。”
我也不喜欢听她对我说谢谢,我刚想再说什么,可可又开口了。
她说:“水白,我真羡慕你。”
我不明白可可说羡慕我是因为什么。
高中的时候,我一直觉得,可可是我们中最闪亮的那颗星。我从来都是被她的光环笼罩着,藏在她的身边,一直做个无足轻重的人。
我没有告诉过她,我羡慕她。
可可的勇气,自信,活泼,那么多那么多,都是我所向往的。
而我总是要差上一截,即使后来再怎么努力成为现在这样子,也没能到达她的高度。
那么,可可,你羡慕我什么呢?
你不说,我怎么明白?
下午大家约好出去吃饭,老妈从来最欢迎这个决定。
“快快出去,我就不用做你的饭了!”她兴奋的说。我瞥了老妈一眼,我知道我的懒散是从哪来的了。绝对是遗传,绝对!
阿天的石子照例打到我的窗户上,只咚一声,我嗖的站起来朝门外走。
夏天的白天长,离太阳落山还有一段时间,阳光照在身上,余热也让人够戗。
“真不想出来,热死了。”我小声咕哝。
阿天轻笑:“明明还活蹦乱跳的嘛!”
我扬起拳头打他:“你不拆我的台就皮痒了是么?”
他躲开,依旧是笑嘻嘻的:“你这点花拳绣腿,我还不放在眼里!”
我鼓起脸,继续挥拳,嘴里念叨:“看我的秦氏家传拳!”
阿天斜着眼看我:“还秦氏家传拳呢!连天马流星拳都不如!”
切,那五小强我根本不屑于用的好不好!想了想,还是用我家黄金GG们的招数好了。
“是么?那曙光女神之宽恕?”我把手伸到头顶,做成瓶状。
他推我,“别白费力气了!”忽然又朝我勾勾手指,“嘿,悟空,你逃不出我的手心的!”
微微西斜的太阳,淡淡的金色光芒,洒在我们身上,也洒在路上。心情是飞扬的,我和阿天的相处,又恢复成以前那样。
我们是兄弟啊,从小长到大的兄弟。
等进了订好的房间,早早到了许多人。互相之间笑着打招呼,我看到他们也有些感触。一年过去,我们都或多或少的发生了变化。
里亚和琴琴一起进门,手还牵在一起。
哗哗哗,大概是可可搞的鬼,他们刚进来,就响起热烈的掌声。
他们俩互相看看,里亚面不改色的说:“谢谢,谢谢大家!”而琴琴,脸通红,一个劲地往里亚的背后躲。
吃饭的时候,可可一拍桌子,叫:“里亚,琴琴,你们俩,该喝杯酒吧?”
里亚站起来:“我喝吧,琴琴不能喝。”
我暗笑,这小子,真是关心琴琴。
可可却摇起头:“这怎么行?”她的目光把所有的人扫了一圈,说:“我们要看你们喝——交杯酒!”
我差点笑得从椅子上跌下去,这可可,亏她想得出来。
看里亚和琴琴似乎面带犹豫,可可步步紧逼:“不喝也可以,那得换一个,就是当着我们大家,kiss一分钟!”
还有人插嘴:“一分钟,而且必须是热吻,舌吻最好!要求可以让我们大家都看得清楚!”
我看见里亚和琴琴的脸色都渐渐变了。
而在座的大家都笑得前仰后合,一起嚷道:“二选一!二选一!……”
最后里亚闭了闭眼睛,和琴琴的手握到一起,他们俩齐声说:“那就交杯酒吧!”大家都发出失望的叹息声,哎,热吻的戏看不成咯!
可可贼兮兮地朝我挤眉弄眼,我对她比了个大拇指。
阿天在一旁说:“里亚这次被可可捉弄惨了。”
我点头,“不过,独乐乐不若与众乐乐嘛!娱乐我们,也不是错。”
里亚和琴琴已经举起了酒杯,灯光的照耀下,啤酒的土黄色被映照得居然有些多彩的光芒。琴琴笑颜如花,里亚的表情也非常甜蜜。
手臂交叉,喝下自己手中的酒。
一饮而尽。
他们那么自然的与对方十指交叉的握着手,那么自然的在一起。
他们两个,是谁先发现自己对对方的感情不再只是哥们似的情谊呢?好在是两情相悦,如果是一相情愿,只怕我们这堆朋友都会觉得尴尬吧!
连朋友都做不成,想想就觉得可怕。
即使成了男女朋友,我还是为他们隐隐担心着。如果有一天发生了变故,那么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那样哥俩好,无忧无虑的时候。
还是像我和阿天这样比较好吧,不用担心什么。
至少不用担心,爱上一个人再失去他。
铭心刻骨的感情,抽离是多么难。
我没有经历过,但可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