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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苏秀才的喵小姐(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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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先生苏怀庸
江南是个好地方,空气湿润,气候也较为温和,很少看见雪,有时也会来点带着江南气息的雪景。但是中原那种白雪漫漫,坐在屋内守着火炉漫无目的的等待停雪的日子,是再没有了。
苏怀庸最近有些清闲,而他的伤腿还害了点风湿的毛病,虽然他还年轻,但是一到阴雨连绵的日子,他的伤腿就隐隐作痛,但是却又没有那么致命。就像是淡淡的忧愁,不知所从,又不知所往。
□□最近和他已经很少来往了。
□□有自己的生活,他现在需要为了自己的一大家子奋斗,还有飞虹。
他抬了飞虹作良妾,之前飞虹多次带着资财接济他,那也是王家经济情况还算不错的时候。但最近整个江南都萎靡的很。
战争并不是什么都没有改变的。
这里的寡妇多了起来,街上乞讨的人也多了起来——之前还都是老妪老叟,还有些毛头孩子,现在多了些本该青壮却断肢缺眼的病弱男人。
整治了一番后,江南又变得落寞了下来,似乎整个江南都在这烦闷的预计沉寂了。
而城外的乱葬岗又多了好些人口,有老妪老叟,有孩子,还有那些男人。
但那些都不关他苏怀庸的事。
他现在忙着自己的业务。
“圣人曰:三人行,则……秦虎,你在干什么。”
“先生——王小胖他,他弄脏了我的书!”
虽然苏怀庸很想笑——孩子间的困惑就是这种事情了。但他还是要摆出先生的威严样子。
“大家都坐好,听我接下来讲解这一段——还有王守礼,你也不能干扰对方,很多事情可以延后一点解决,不是吗?大家都是同学,基本的情谊还是要有的。”
两个孩子皆是一脸委屈的样子。
还不容易挨到下课,几乎没有留下来问问题的孩子——对了,还有一个,李晴。
这个孩子倒是很好学,一点没有那些纨绔学生的坏习惯,出生寒门,但是天生一副清清公子的气度,不骄不躁;虽然天资过人,但是更为谦虚谨慎,是个好孩子,好学生。
“先生,我有些不懂,您在课上提到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什么意思?学生驽钝,暂难理解。”
苏怀庸摇了摇头,笑了,搞得对面这孩子一阵紧张,“我倒不是说你愚笨,只是觉得瑾裕你真的是求知若渴,我上课讲的每一句,你怕是都背下来了——”
“可先生,知而不解,其为惑也。”
“这倒是没错,但你现在恐怕是难以理解——这句话,我认为是要尽其力,行其责,通达之时可以做到兼济天下,为政与朝堂;困窘之时则退于朝野,隐于山林……”
“可先生,为什么困窘之时就要脱离朝野?行他人不能行之事,不是孔子的言行所表?”
苏怀庸摸着书,摇了摇头。
这便是孔子对后世的劝阻了。
他恐别人走了自己的路,明知不行而为之,撞得头破血流而不止-——但一方面劝阻,一方面自己却仍然这么做。这真是不可不谓之圣。
“这你自己好好去想想吧。”苏怀庸垂着眼,似乎有些疲惫。
“学生告退。”李晴拿起了自己的书包,先是缓缓退出了课堂,然后渐渐加速,跑了起来。
听说这孩子是个遗腹子,他的父亲没能回来。
而他母亲一人要做很多活来维持生计,他经常为了节省时间,跑着上下学,早午饭也是隔天做好的带来,省下时间就为了帮他母亲多干点活。
他是这些少年郎里最老成的,也最沉默。
小镇的人都知道,最近来了个教书先生,据说是个郁郁不得志的秀才郎,这个秀才郎长得还算不错,可惜脸上的一道长疤破坏了他温润如玉的气质,平白添了些煞气。但若只是如此,倒也罢了,毕竟男儿郎是不用靠脸来吃饭的。
但他还瘸了一条腿,又经常病恹恹的,没走几步就是一阵咳嗽,然后脸上是咳嗽引起的病态潮红。
他还带着一只和他性格完全不相像的猫。
而这猫的故事是小镇几年来最最荒唐,最最可笑的,连带着它的主人苏怀庸也在小镇闻名了起来。
这猫是只古怪的猫,它有自己的名字——但要说是名字,还不如说是个古怪的称呼——喵小姐。
听苏秀才说,它的名字还不是自己取的,是它本来就有的。
这真是奇了怪了。
而这喵小姐则是一只通体金黄的大猫,比普通的猫大了一圈,若是发起火来,一般的狗都打不过,就像是只没了花纹的大猫。
但是平时却是温顺异常,甚至可以说,还有些讨人喜欢,尤其是那些烟花女子的喜欢。
“喵小姐~”娇奴儿拿着一面精巧的水银镜,对着镜子抛着媚眼,“你说我今天穿那套红的好,还是穿那套白的好?”
喵小姐窝在她的软塌上,懒洋洋的甩了一下尾巴,打了个哈欠。然后才瞥了一眼娇奴儿。
娇奴儿还是在对镜自怜,自言自语地说道,“北妍楼的秦蓁蓁好像已经订了那套醉红颜——还真是一股子风尘气来。”
娇奴儿拿着一支东珠钗凑到自己的云髻上,挑了挑眉,“果然还是这样更适合我,那些个庸脂俗粉,想踩到我的头上,下辈子吧——”
“娇奴儿,我的心肝儿,你好了没,选好了没有,王老爷已经快等不住了。”
就在说话的空当,□□已经掀开了层层的幔帐,走了进来,“我的好娇奴,今天晚上可全靠你了……”
娇奴儿一下子拍掉落在自己肩上的咸猪手,似嗔似怒的瞥了一眼,搞得□□一阵心痒痒,接着就是一阵调笑。
正在娇奴儿掩嘴嗔笑的时候,喵小姐伸了个懒腰,从软塌上跳了下来,又跳上了娇奴儿的膝盖,窝在她的怀里,半眯着眼,对着老熟人□□嗅了嗅,然后安心的闭上了眼,接着沉睡。
□□腹内刚升腾起的火焰在喵小姐的举动过后,瞬间消失。
他不是第一次见到它。
上一次见到这猫,还是十多年前,没想到,它还跟着苏秦,哦不,现在是苏怀庸了。
那时的自己,何曾想过会变成这样?
多少美人曾经投怀送抱?但他从来都是不为所动,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沉迷于声色犬马,变成这般油腻的商贾小贩。
娇奴儿立即察觉到□□情绪不对,仿佛一下子变了个人般,他的目光深远凝重,神采粼粼,严肃的不似平常。
□□坐到了昨日她与客人所下的半部棋局之前,手执白子——这是她看来必败的一方。
“娇奴,离晚宴尚早,今日,为我奏一曲湘江水云罢。”
娇奴儿微弯嘴角,抚了抚衣袖,端过琴来,几班拨弄过后,飘逸渺远的琴声流淌而出。
而□□不似往日那般滑稽逗弄,夸赞她的琴技,只是沉默着看着那副败局,镇定自若,真似有多少学问一般。
而娇奴儿没问,因为男人,总是需要点什么掩护,才能避免露怯。
晚宴差不多要开始,娇奴儿当做□□不在一般,对镜梳妆,他还在那里看着那副棋局,陷入了久久的凝滞当中。
罢了,今天的晚宴他怕是不会再去——算了,反正他也在这晚宴上算不得什么角儿。
她瞄了瞄自己的软塌,那只大猫早就溜走了,想来是那苏秀才在闻香楼下唤它了。
关于这猫,有个极好笑的说法,这边的孩子都会唱:
喵小姐,喵小姐,
金灿灿,毛茸茸。
原本大猫落花纹,
不爱肉来不食素。
反而偏爱花中魁,
岁岁年年花不同,
年年岁岁猫如故。
苏秀才,苏秀才,
瘸兮兮,病恹恹。
原本腐儒失明主,
不吟诗来不作赋。
最是欢喜喵小姐,
朝朝暮暮楼不同,
暮暮朝朝猫如故。
这说的是这猫极其奇怪,最是会讨花魁欢喜,也最喜欢这花魁女子,因此经常出没于风月场所,它所跟的姑娘,不是现任花魁,便是将来花魁。姑娘们对它是又爱又恨,但奈何喵小姐从不为人停留。
而它今日去百香阁,明日去闻香楼,后天又去北妍楼,但它的主人苏秀才却总能知道自己的猫溜到何处去了,总在花楼下唤自己的猫回家。真真是丢尽读书人的脸了,也是这小镇的奇观之一。
但长久之后,人们发现,苏秀才真是个死板又迂腐的掉书袋子,跟风流是搭不上任何关系的,而这猫却真真比过了附近任何所谓风流人物。
在苏秀才这里读书的穷人家的孩子也渐渐多了起来——毕竟他是本镇最便宜的教书先生了。
□□为今晚的晚宴准备了很久,为了搭上隔壁镇的富商,那可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
娇奴儿还以为他来不了晚宴了,但是当晚□□就恢复了正常,巧舌如簧,哄得客人那叫一个神采飞扬。
娇奴儿摇了摇头,之前的那个□□仿佛昙花一现,又如自己的幻觉。但这些她并未多虑,毕竟今天晚上她的酬劳那是几个月来最丰厚的一次。
但当她回到花楼的时候,却瞥见她那熟悉的金猫,卧倒在她手下一个年仅十岁的小俾怀里,仰着脑袋请求抚弄。
一下子她便失了神,丢魂落魄的甩下自己怀里的宝匣,提提拖拖地奔上楼去。
她猛地抽出床头的水银镜来,对着那微弱烛光照着自己的脸。
却于如此微弱光明之中瞥见了眼角的细纹,脸上的脂粉也无法再掩盖她所流逝的青春。
娇奴儿失神的跌落在棋盘面前,只见到她所认为必败的白子占满了棋盘,逆境重生。但此刻她却没有任何欣赏如此反杀的心情。
没过多久,曾名极一时,冠绝江南的第一花魁,在四年的辉煌之后,一下落寞,就再无声响。
而这传奇花魁的故事也随着一台小轿颠颠簸簸地进了王家的侧门,再也没有了流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