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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次相遇(修改本章末尾部分) 真怀念读大 ...


  •   真怀念读大学的时光。大家可以一起玩一起闹。记得有一次为了看流星雨,大家连觉都不睡,结伴夜上学校附近的白云山观景。好不容易终于气喘嘘嘘的上到了山顶,却连半颗星都看不到,只见黑鸦鸦的乌云布满了整个天空,还不时的吹着冷风。大家只好打着手电筒边打扑克边等着,又熬到了凌晨四点,这时天空却下起了小雨,真是观星不成反淋雨。倒霉呀!更惨的是到了早上上课的时候,每个人都顶了一双熊猫眼在课堂上打瞌睡。不过还好,没有人被老师处罚。因为就连老师也是顶着一双熊猫眼在无精打采的上课。想来,老师也和大家一样熬夜观星。要不是顾及老师的形象,也许他也会当堂打起瞌睡来。
      也不知道大家怎么样了?毕业后除了王大美人还联系之外,其他人已经很久没联系了。可惜就是现在想与王大美人联系,也联系不上了,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如何?直到现在还躺在医院病床上昏迷不醒的我还好吗?真想回去看一看呀!
      洗完了衣服后,林艳躺在河边的草地上休息。看着蔚蓝的天空,回忆起了以前的快乐时光,伤感袭上心头。还记得在出事前王大美人还冲着她喊不要做黑山老妖,要越活越年青的话语。虽然林艳现在是越活越年青(因为灵魂虽然是二十四岁,但身体现在却是十四岁,怎么说都还是年青的),但也无法回去了,至少暂时是无法回去了。想到这,眼角不禁有些湿润。哎,还是别想那么多了,现在最要紧的就是要振作起来与现在的母亲好好的生活下去。能否回去的事情还是等以后有机会时再说吧。
      其实能生活在古代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只除了生活有些清苦,没有现代来得便利外,暂时来说一切都还是不错的。清新的空气,巍峨的群山,翠绿的树木,芬芳的花朵,碧绿的小草,清澈的河流,这一切在现代来说都是难得一见的,都可以比得上世外桃源了。
      停下了纷乱的思虑,收拾好已经洗干净衣服,林艳离开小河,朝着位于大山脚下的小屋走去。
      “等一下。”
      还没走出几步,林艳被这突然发出的声音吓了一跳。左右看了看却又未发现有人,以为听错了,于是继续迈开脚步。
      “你为什么不继续唱歌了?”
      林艳又被吓了一跳,再仔细看了看四周仍是未发现有人,心里不禁格噔一跳:该不会是大白天就遇到鬼了吧。心念才这么一想,平稳的脚步就开始出现凌乱。恨不得自已能突然长出一双翅膀,让她飞离这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方。
      “你唱的歌很好听。能不能再唱一遍?”那声音又再度响起。
      “谁?你到底是谁?”林艳有些害怕的倚在了一棵大树下大声喝到。双手不禁抓紧了抱在胸前的衣篮。
      “不,不管你是人?是鬼?你,你快出来。我,我可不怕你。因,因为我,我会武功,还会空手道和柔道。你,你打不过我的。还,还是快,快出来,免得受死。”林艳紧张极了,也顾不得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
      试问,哪个人遇到这种情况能不害怕?能不紧张的?若是对方是人的话到还好,但若是鬼,跑都来不及了,谁还会愿意与鬼打交道?(虽然自己以前也算是半个鬼,但好歹现在是个人嘛,当然会害怕呀。)那些愿意跟鬼打交道的人不是疯子就是白痴。
      四周安静了一会。突然,从她的头顶上传来“哗啦”的声音。随之,一个人头从天而降,出现在林艳的面前······
      “啊,鬼呀!”一个响亮而尖锐的女高音响彻云霄,惊起林中飞鸟无数。
      在女高音消失后,一道清爽的男声在她耳边响起:“你叫够了没有?”林艳慢慢地睁开了紧闭的双眼,想将面前正对着她说话的人看个清楚。但当她看到眼前突然放大的脸庞······
      “啊!”消失的女高音再度响起。紧接着,传来“扑通”一声,只见林艳倒在地上——晕过去了。
      一滴,两滴,冰凉的液体滴落在她的脸上。嗯,是不是下雨了?接着只听见“噗!”的一声,那液体喷湿了整张脸。
      “嗯!”随着一声呻咛,林艳从昏迷中慢慢苏醒。睁开双眼的那一刹那,她看到了一张英俊的脸:如墨的乌丝被发带束在脑后,一双如剑的眉毛,一对明亮的黑眸,挺直的鼻梁,厚薄适中的双唇。最吸引人的还是唇边那好看的笑容。而她则迷失在那笑容里,不知今夕是何夕。
      “我,好看么?”清爽的男声再度响起。
      “好,好看。”脸上出现了可疑的红晕,但双眼仍紧盯着对方的脸,不肯移动半毫。
      “那你现在已经看清楚我了吗?”
      “看,看清楚了。”脑子一下转不过来,他是什么意思?
      “既然这样,”话音一转,笑容消失,语气突然变冷。“那你怎么还不起来?”
      “啊?”还是没反应过来。
      “你到底想在我怀里躺到什么时候?”语气里已隐含了一丝怒气。
      “想永远躺下去······”下意识的回答道。
      “扑通!”
      “啊~~”
      林艳又与地面做了一次亲密的接触。
      “喂,你这人怎么这样?让我再躺一下会死呀!怎么也不说一声就突然站起来?哎哟,我的屁股~~”林艳一边揉着自己那可怜的小屁屁,一边扶着树杆慢慢的站起来,一边还生气地冲着站在自己面前的男子大声地喊到。
      “这就是你对待恩人的态度吗?”仍处于低温的男声传到了林艳的耳边。
      “嗯?什么恩人?我的恩人吗?”林艳有听没有懂。
      “你刚才晕了过去,是我把你给救醒的。”男子好心的回答。
      “刚才?啊~~”林艳终于想起来了,愤恨的扶着屁屁移到男子的面前,咬牙切齿的说道:“你就是那个从天而降的人头?”
      “什么人头,我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男子有些生气的反驳道。
      “既然是人,那你刚才为什么要装神弄鬼的吓人?”这回连她的磨牙声都能清楚的听到了。
      “我刚才一直在树上休息,是你自己没看到。后来你唱的歌又打扰到了我。”男子双手抱胸,接着以宽宏大量的语气说道:“不过,看在你唱的歌还蛮好听的份上,我就大人有大量不与你计较了。”
      听听,听听,这男的说的是什么话?她唱她的歌还碍着他了?林艳气的直想跳脚,心里恨恨的想着。亏他人还长得有模有样,可讲出的话却让人那个气呀!真想狠狠地踹他两脚来解气。
      本想再朝那男子吼上几句,但抬头看到天色已接近响午。糟糕,到时间做饭了。再与那王八蛋耗下去连饭也不用吃了。俗话说:吃饭皇帝大。没必要要自己饿着肚子站在这儿,就为了吵赢这场架吧。心念这么一转,就没好气地对他说道:“算了,本姑娘现在有大事要做,没空与你计较。我走了,再见!哦,不,是永不再见!”
      说完,她抱起地上的衣篮,也不再理会那男子,径直走开。这时,一道修长的阴影罩住了林艳。随之,那伟岸的身躯也挡在了她的面前。
      哇,好高。以现代的标准来看,大概有一米八左右吧。怎么刚才没发现?嗯,刚才一定是他气晕头了,所以才没觉得。但这男的没事长这么高干嘛,简直是欺负她个子矮嘛。(身材矮小,一直都是林艳的痛处。)林艳双眼怒瞪面前的男子。“请问,你还有什么事吗?若是没有,就请让让,本姑娘要回家。若是有事,也请不要告诉我,因为我没空听你说。”
      “我想听你唱歌。”不理会林艳所说的话,男子说出了他的要求。
      “你有姓名吗?”牛头不对马嘴的问道。
      “有。”
      “那你叫什么名字?”
      “沈骏。”
      “名字起得不错嘛。你认识字吗?”
      “认识。”
      “那你也会写字喽?”
      “会。”
      听到沈骏的回答,林艳面色一沉,话锋一转:“那你到底知不知道这礼貌两个字该怎么写?啊?想要别人唱歌给你听,你就要有礼貌一些。礼~貌~,你懂不懂?再说,你想听,我就一定要唱吗?开玩笑。本姑娘现在可没那个美国时间与你耗,请你让开,我要回去了。”
      虽然沈骏觉得林艳说的话很奇怪,但并未在意。因为他现在就是想听她唱歌,所以沈骏仍就站在林艳的面前一动不动。林艳没办法了,只好或向左或向右的移动,想绕道而行。但沈骏就像与她做对似的,她向左,他也向左;她向右,他也向右。绕了半天,林艳仍未能绕开沈骏。
      林艳被逼急了,冲着沈骏大声喊道:“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想听你唱歌。”仍是那一句话。
      “我不唱。”
      “你一定要唱。”
      “不唱。”
      “唱。”
      “不唱。”
      “唱。”
      ······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林艳没法了,谁叫她一没沈骏个头大(这关个头什么事嘛!),二没没沈骏气势强呢?(这点还说得过去。)只得向沈骏投降:“好,好!要我唱也行。不过,听我唱歌可是要收费的。一次十两,怎么样?反正看你的穿着,也像是挺有钱的样子。应该不会在乎这点钱才是。但是,我现在真的是有事要做,不得不离开。这样吧,明天,明天的这个时候,我一定给你唱歌。如何?我现在是真的必须要回去了。求求你,拜托了,好不好?”
      听到林艳语带求绕的话语,沈骏并未出声回答。只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双眼定定的看着林艳。想来是在研究她话里的可信度。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见沈骏移开了身子。林艳心里舒了口气,赶紧越过他的身旁,想尽快离开。
      “你的名字?”
      “啊?”林艳没反应过来。
      “你还没说你的名字。”
      “哦,我叫林艳。”哎呀,丢脸了,刚才还说对方没礼貌呢。结果自己连礼尚往来的礼节都没做到。一定是被他结气晕头了,一定是,一定是。本姑娘可是很有礼貌的,可不像某个鲁男。
      “你的这块玉佩先由我替你保管着。”一只修长有力的手举起一块玉佩晃到林艳的面前。
      林艳错愕,这块玉佩是林艳从小就佩带在身上的。是父亲送给母亲的定情信物。以后能不能认祖归宗就靠这块玉佩了。“你怎么能乘我昏迷不醒的时候拿走我的东西。”想伸手拿回自己的玉佩,无奈对方人高马大,无论林艳怎么跳,也勾不着。
      林艳只得愤愤的伸出一阳指指向沈骏:“姓沈的,你知不知道什么是不问自取是为偷?你快把我的玉佩还给我,否则我可就要报官抓你了。”
      “噢?报官抓我?”沈骏挑挑眉,笑笑地说道:“你可以试试看我与那些官兵相比,到底谁利害。明天,我在这儿等你。记住了!”说完,也不等林艳回答,沈骏就径直飞开了。不用怀疑,真的是用飞的。
      只剩下林艳一个人呆愣在原地:原来这就是古人所谓的武功,亲眼看到的感觉真是不同凡响,好帅!!!
      啊,不对,不对,现在不是对他的武功进行感叹的时候。当林艳回神时,眼前已经没有了沈骏的踪影。气的她直跳脚:“姓沈的,快把我的玉佩还回来~~”

      本人是第一次写穿越时空的故事,如果有什么不好的地方,请大人们一定要指出来。另外,感谢大人们的捧场。特别是TINA、肖及茄子,谢谢你们的鼓励。我一定会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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