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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art-3 冒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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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在听到路娜慌张的尖叫,她都没有任何触动,她的神志,没有接受所有的一切,包括咖啡色衬衣的男人拿起相机,男人拔腿就跑,男人和保卫短暂的扭打。似乎那一切都与她毫不相关。因为自重新站在店门口的刹那,所有的哀伤就将她覆灭。
她只是看着头顶五彩的招牌,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
直到男人飞快地冲出相机店,然后拽起魏影的手就跑,她才回过神来。
“天哪!你居然……”魏影瞪大了眼睛。
“别说话,快跑!”男人塞给她一句话,拉着她在马路上飞快地跑。四周的人只是给他们以异样的眼光,却没人停止自己的轨道。
魏影朝后看了一眼,几个保安模样的人对他们紧追不舍,口里还大喊着“不要跑”“站住”云云,她心里就有了什么雀跃的种子发了芽。
她忍不住笑出了声,却又丝毫不敢放慢脚步。他跑得可真快,像是永远都跟不上他的脚步。魏影想。
被咖啡色衬衣拽着跑了很久很久,在无数的街巷中七拐八拐,魏影却丝毫不觉得有多累,有趣的过程总不会让人觉得倦怠。
那些人应该早被甩掉了吧,可她又不敢再回头去看,万一一不留神就被逮到怎么办?哦哟,那可是三千块的东西呢。可是三千块,对那个可以开这么大一个店子的店长来说,应该不算什么吧。
这样想,作为“小偷”(抢劫犯?)的她居然还有些心安理得。
在拐进一个阴暗的小巷后,这一场历时约一刻钟的抢劫逃跑记终于敲锣结束。在停下来的一瞬,魏影倒差点绊了个趔趄。
倚着贴满狗皮广告的水泥墙,魏影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又有些气短地瞪着站在她面前,看起来悠闲又轻松的咖啡色衬衣。“喂,你一点都不累?”
男人很拽地笑笑,可看起来还是像个绅士。
“干老本行都累得气喘吁吁的话,岂不是太糗了?”
他说着还扬了扬手里的Casio,然后递给她。
魏影犹豫着,不知道接还是不接。
“拿着,别浪费我的劳动成果。”
魏影伸出手接了过去,嘴里却说:“其实我觉得,我应该把它还回去。”
“为什么。”“路娜肯定会挨骂。而且,它不应该属于我。”
“嚯!你可真是个单纯的傻丫头。”男人摇了摇头,埋头看了看地面,想了想,把手里的外套抖开,铺上去,就一下子坐了下来。“坐吧。”看魏影愣着,就一把把她拉了下来。
“路娜是那个售货员?”
“嗯,她人很好。”魏影蜷着膝盖,把下巴抵在膝盖上,看着手里的卡西欧,话有些模糊不清。“我不想她因为我而挨骂。”
“她还帮我们拖了拖追出来的保安。”
“恩?”“呵,没听懂吗?我说她是想故意让相机被我们拿走。”
“看来这世界上傻子还真多。”男人戏谑的说。
魏影应话傻傻地笑。“安心吧,它是你的。”男人摸摸她的头,手掌很温暖,似乎还能闻到一丝烟草的味道。
魏影很贪恋那种感觉,就像舍不得放开那张有淡淡玫瑰香味的纸巾一样。
“喂……”沉默了半晌,魏影重新开了口,她想问他真的是个小偷吗?他说那是他的本行。
“我不叫喂,我叫朱封。”男人打断她的话。
“啊?朱封?”魏影吃惊地重复了一遍那个名字,然后自顾自地笑开了。连肠子,大概都打起了结。“怎么会有人叫这种名字!”
察觉到朱封郁闷的表情,魏影忍住笑,说:“你把‘朱封’倒过来念看看。”
朱封皱着眉头试着默念了一下,也忍不住笑了。“还是第一次有人把我的名字这样曲解。你的想象力真丰富。”
魏影摆了摆手,“想象力丰富的才不是我,其实是因为我叫魏影,于是从小就有调皮的男同学叫我‘因为’,后来有人还干脆叫‘所以’。”
“魏影?摄影的影?真是个好名字。不过,其实‘所以’这名字也还是不错的。”
“啊?”“你想,倒过来念就是‘伊索’,你就成名人了。”
于是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笑出了声。
魏影好不容易止住了笑,才想起被朱封陡然岔开的话题,“对了,你……真的是小偷?”
这问题问得真的很小白,他抢相机的行为,完全是强盗行径。
“以前是。”朱封淡淡地回答说,“其实说来也巧,第一次因为偷东西被打,就是为了偷一部相机。”“哦?”魏影侧过头看他,发觉他的脸上居然写上了沧桑。这就是,他们相差的年龄所带来的不同吗?
“想听我的故事吗?”朱封也转过头来看着她,不经意的对上他的眼神。魏影的脸差点就变得通红。
“恩。”魏影点点头。
=========镜头切换ing=========
故事其实简单又老套,像极了八点档的肥皂剧。
从小就是福利院长大的小男孩,在长到已经不会相信阿姨们说“爸妈会在他满18岁以后来接走自己”这种鬼话的年龄的时候,毅然选择从那里跑走,想要自己寻找亲人,想要抓住那已经不可能的可能,一个人流浪到陌生的城市。可是他忽略了生活的现实性,只能走上偷窃的道路。
他会偶尔到小商店顺走两个苹果,或者是带走两袋牛奶,只要能填饱自己的肚子就好。
可是他的偷窃技术算不上高超,小器的店主们还是会发现,然后想要抓住他,可又有谁能抓住一个机敏的孩子呢?所以每一次街头追捕,都是以那些大人们的骂咧声收尾。
又是因为这样,他在每一个小镇都无法待得太久,记仇的人们会认出他。
在那次偶然看到相机的时候,从来不想偷钱或者贵重物品的他犹豫了。他记得福利院的阿姨有那样一个东西,在每年春节的时候,她都会拿出来,然后就会有一张张画满笑脸的图片。阿姨说,它可以记录下一切美好的东西。他看见过,所以相信这句话。
他动心了,所以他决定豁出去了。只是当他拿起相机,还没有跑出小店的店门,就被凶恶的店长抓住了。他被扇了几个耳光,被骂了很多句“兔崽子”,然后被踹出小店。
接下来,他在那个小店门口蹲了好久的点,然后趁老板不注意溜进了店子,在打烊之后,以报复的心理偷走了店里那个硕大的钱箱子。那些钱,让他饱餐了三个月。但是他暗想,这不会再有第二次。
后来,在流浪到蒲城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叫阿建的小男孩,那个因为父母离婚而负气出走的孩子,饿倒在一通小巷。
他把刚刚从便利店偷出来的面包都给他吃了,他想,也许这会是他这一辈子唯一做过的好事。
阿建很快便又恢复成健健康康的小男孩了。
阿建才7岁,比他小了整整8岁,却只比他矮小半个头。这样的孩子,应该是生活在一个很富裕很幸福的家庭吧,却要选择离家出走。可是阿建却不像他想的那样是被娇惯的小孩,他小小的脑袋里满是奇怪的想法,早熟得不像话,眼神里,对任何人都写满了防备。
因为朱封救过他的命,所以他便跟着朱封。于是朱封从此得带上一个小跟班,考虑到阿建总有一天得回家,他也就没有再离开蒲城,只是带着阿建从东城跑到西城,从城南跑到城北。
甚至,开始偷钱。
他想,那些被偷的人们,至少还有剩余来养活自己。
可是他们,如果没有这一点点钱,就会活不下去。城里的商店,大都知道有那么个小孩会偷东西。
可偷东西,就算不偷钱,也到底是不对的,所以他不让阿建去偷,那样小的孩子,怎么可以和他一样,像不见天日的老鼠一样,被人们痛恨,被人们咒骂呢。
但正如之前所说,阿建是一个太过早熟的孩子,他甚至会有那样的想法——觉得不能欠朱封那么多。如果不是他,也许自己早就饿死在路边了。现在,他还应该像寄生虫一样每天等着朱封冒着危险弄到的三餐吗?
他开始背着朱封偷偷的出去偷钱,然后再把偷到的和在朱封的钱里面。像是神不知鬼不觉。
到底没有什么是密不透风的。
当一日朱封回到他们暂住的那栋废弃的旧楼时,就看到阿建在藏什么。
他很生气,但是他不知道这并不是第一次。他大声的骂了阿建之后就冲到了大街上,也许,还能找到那个钱包的主人。因为他看见,钱包里有很多借据,放在钱包里的一千多块,大概是钱包主人很重要很重要的一笔钱,也许,关乎生命。
的确是找到了,那个人在街头很慌张的四处寻找,似乎还愚蠢的以为可以找得到。或者,他的愚蠢也让他没有错过找到的一点点机会,甚至是渺小得如一粒沙尘。
他走了过去。把钱包递给那个男人。说是他捡到的。
那人显得欣喜若狂,更是卸下了重负。那眼角,通红的,有着流泪的痕迹。怎样的急切和不安,才会让一个得撑起整个家的男人哭出来。
那人对他说谢谢你,小兄弟。他至今都无法忘记那句话的语气、声调,甚至那人当时的表情。
他当时就下定了个决心,不能再偷钱了,即使自己会饿死。
还真是矛盾的人生。
之后的日子真的很辛苦,像乞丐一样。
其实乞丐和小偷,又有多大的区别呢,都一样的落魄和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