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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男人抱着那灯红酒绿中的女人,满是笑意。闪烁灯光下他的脸晦暗不明,但仍可见清秀英俊,若非醉态本应是风度翩翩的绅士,但此刻却粗鲁地将女人扯入怀中,不顾仪态地顾自往嘴里灌酒。那女人被他的相貌迷得神魂颠倒,比起那些脑满肥肠的酒客,这样帅气的客人可是极受女人们欢迎。
      女人雪白的手臂如蛇一般缠绕住男人的脖颈,妩媚地俯在男人耳边道,:“您的相貌可真是令人着迷呢,真不知道日后哪位夫人能有幸嫁给您。”
      “我有夫人,”男人大口地吞下嘴中的酒水,双手搂住女人的腰笑道,
      “她呀,比你聪明,比你稳重,比你漂亮,她一切都比你好,她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男人优雅地打着酒嗝,眼里满是醉意,勾起一抹笑容,“可我就是不爱她。”
      女人只是伸出手,一如既往地倒着酒,在她看来这不过又是一个花天酒地不顾家室的负心汉而已。
      男人兀自笑着,喝完杯中的酒,将头埋在女人的颈窝。
      许久,才像小孩子赌气似的,闷闷道
      “谁叫她也不爱我呢。”

      深更半夜,男人挥着酒瓶摇摇晃晃地抹黑到家。房子里黑着灯,万籁俱寂,唯有他与这安静格格不入,仿佛一个外来者,那么不合时宜。哪怕自己再怎么混账,再怎么厮混,那女人也从不会为他有一丝劳神,每晚准时入睡,安然自眠。他有钥匙,但他仍要狠狠地敲门,不管屋里的女人是否能听见,他大喊着她的名字,像个十恶不赦的酒鬼。他恶劣地想吵醒那个女人,让她起来看看自己——她的丈夫这邋遢的模样。
      他浑身脏乱不堪,被酒吧里的女人揉皱的衬衫,又被自己吐了一遭又一遭,呕吐物的味道与酒吧女人劣质的香水味混杂在一起,连他自己也难以忍受。未听见声响,他靠着门滑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门开了,他抬起头,望向女人,露出一抹得意洋洋的笑。酒精模糊了他的世界,一切都在摇晃不止,唯有女人稳稳地站在他面前。他心想,那女人此刻一定在嘲笑他愚蠢的模样。烂醉如泥的自己像条狗一样坐在家门口,却依然要做出某种古怪动作,似挑衅又仿佛怀揣心虚。他想惹怒她,又想借自己的狼狈逗笑她。
      然而什么回应也没有,女人只是面无表情地想要拉起他,就像拉起一个脏兮兮的巨大的毛绒熊。他顺势站起,悻悻地收起动作,但又报复性地将大半个身子靠在女人身上。他闻到了女人沐浴后的清香,与自己的一身臭气形成鲜明对比,是那么好闻。他忍不住凑近去嗅,趁女人不注意的时候。
      她最是爱干净。
      他被女人扶到沙发上,乖乖地任凭她脱去自己的鞋袜,在女人为自己解衬衫扣子的时候顺从地张开双手。他打量着女人,可她却仿佛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注视。很可笑,无论他做出何种幼稚或过分的行为,那女人从来没有任何他想看到的情绪或表情。他在期待什么呢,期待她也像其他女人那么主动?那该多好啊。可她不是她们。
      他一直卑微地爱着她,哪怕从未被她爱过。这诡计的女人,一直想要站在爱情高地,将他化为匍匐在她脚下的倾慕者。绝不会,先坦言所爱者必是失败者,他不想输,哪怕知道从一开始他就输了。可他还是要努力地将对她的爱藏在最深处,让那女人不会利用这份爱来打败他,让她以为自己也像她不在乎他一样不在乎她,绝不会让那女人在自己的心里占据一丝一分,至少表面不会。
      她的心里装着另外一个男人。而他拥有众多女人,他明目张胆地在她面前与其他女人拉扯不清,他要伤害她的自尊心。那讨厌的女人一向自私的很,她怎么可能容忍自己的丈夫这般凌辱。她是个大家闺秀又事业有成,她的人生近乎完美,对一切也一丝不苟。可她却改变不了这么大的一个缺陷——她的丈夫是个在外面玩女人的酒鬼。这一定是她人生中最大的污点,他就是她的污点。那女人从未心甘情愿嫁给自己。她为什么要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他讨厌她,又讨厌爱她的自己。他庆幸她嫁给他,又因她不爱他而后悔。这女人太过可恨,太过可恨。
      躺在家里的浴缸中,水漫过全身。暖黄色的灯光从灯罩中倾泻而下,涓涓流淌向遥远的黑暗。那女人的眼眸,像黑色的蝴蝶,翩翩飞舞。凌晨的夜是冷的,暴露在空气中的肌肤触及寒气,冻得他忍不住发抖。只有她的指尖,像带有一股暖流,一直流入他的肺腑。氤氲的水雾湿了他的眼眶,他低垂着头,任错杂的头发遮住他的脸,来不及收回的泪水滚出眼角,所幸并未被她发觉。他狠狠擦了一把脸,等着女人为自己清洗,将自己擦干,然后被扶到一个房间。灯说关就关了,她说走就走了。
      这是个讨厌的女人,从他喜欢上她开始就知道。

      那天夜里,他照旧喝得醉醺醺地回家,令他惊讶的是屋子里并未关灯,那女人竟还未睡。他清醒了半分,头一回乖巧地不再选择无礼的开门方式,而是用他那鲜少用过的钥匙转开了家中的门锁。女人坐在沙发上背对着他。他仿佛看见女人瘦削的脊背在微微发颤,或许那只是自己纵酒过度产生的虚象。女人察觉到他的归来,却并未像往常一样为他收拾残局,虽然依旧是冷漠。她转头看了他一眼,便急急地要回屋。
      只是那一眼,他就看见了女人通红的双眸,令他彻底清醒。
      “为什么哭了?”他只问了一句。
      那女人身形一顿,并没有回答他便钻进了房间。她从来不肯多搭理自己一句,宁肯顾自伤心,也不愿和他一起分担。男人自嘲地笑笑,女人从未赋予他此种资格,他亦从未获得这样的殊荣。他不过是个终日纸醉金迷的庸人,声色犬马这类,她最是看不起。
      晃着身子想要再拿一瓶酒,无意间瞥向了垃圾桶。看清楚之后,他趔趔趄趄地走过去,将垃圾桶中的东西拿出来。
      是一个蛋糕啊。
      忽然失去了喝酒的兴致,他提着蛋糕走向餐桌,将蛋糕从盒中拿出来。男人审视着尚为完好的蛋糕,却被蛋糕上的字刺痛了双眼。
      原来女人天没亮就爬起来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只是为了给那个男人庆祝生日。他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滋味,哪怕早已清楚女人对那个男人爱得深沉,他也无法容忍她对那个男人所做的一切。他恶狠狠地拿起叉子将那个名字划掉,又将蛋糕划得看不出原样。他只不过在撒气,气的原因也只不过是,
      那女人从未给自己做过蛋糕。
      男人举着叉子大口大口地吃下,连嚼也不嚼地将蛋糕一律吞咽下肚。
      哪个男人会喜欢吃这么甜的东西。
      他暗自腹诽,一口气将蛋糕吃个精光,狼吞虎咽之下,噎得他止不住咳嗽但他就是不愿去喝水。他最讨厌的食物就是蛋糕,蛋糕的甜味令他浑身难受,绝不如酒的辛辣刺激那般令人回味。他突然想嘲笑那个女人,原来她和自己一样,也是个爱情里的失败者。
      一想到女人的哭容,就像吃了蛋糕一样使人难受。

      女人走了,走得那么突然。这个屋子本就漆黑,如今即便是灯开着,也再照不亮了。他今晚没有喝酒,因为今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男人去了他们相遇的地方,在那吹了很久很久的风,想了许多许多的事情。女人的记性差得离谱,即便女人不说,男人也发现了。因为她从来不记得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她像往常一样起床,像往常一样早睡。即使男人曾悄悄地将他们仅有的合照挂在墙上,希望以此来提醒她什么她也从未如人所愿。
      她的记性实在太差了。每每女人忘记,男人都偷偷地在心里抱怨,试图掩饰自己落了灰的眼睛。
      女人走得太过干脆利落,就像以往的每一次离开,她从不肯回头。只是这一次,她恐怕再也不会回来了。
      “互不相爱的人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请允许我的离开。”
      男人摩挲着纸条上娟秀的字迹,想象着那女人离去时的欢欣。一滴泪水沾湿了她的名字,夏初。
      他是她的束缚,而她是他的罗网,哪怕她解去了他的束缚,他也逃不过她的罗网。他本来还幻想着与那女人安度余生,就被一盆冷水浇灭了一切希冀。她凭什么这么断然地否定自己对她的情感?她为什么不相信他们在一起也会幸福的?她连尝试一下都不肯,就想着要离开。
      男人走进了那女人的房间。
      房间里的一切都是他精心准备的。女人答应他求婚的那天,天知道他有多么欣喜。他亲自跑遍各地去定制女人可能喜欢的家具,又将他们的婚房打扫得干干净净,竭尽所能的去迎合她的口味。当初的满心欢喜,到如今,不过剩下一场讽刺。
      梳妆台上什么也没有,镜子再也照不见他心心念念的女人。他曾无数次地幻想女人坐在梳妆台前打扮自己的样子。可多么令人遗憾,他从未有幸见过。
      衣橱里空空荡荡,只挂着几个簇新的衣架子。他本以为每一个女人都会有许许多多漂亮的衣服,于是准备了许多衣架放在柜子里。如今细数了数,用过的衣架不过尔尔。她的衣服,也不怎么多。
      从结婚后男人就不再踏入女人的房间。他以为会有什么改变,可是现在与从前一样,好似从未住过她。男人扑到被子上,闻到了被子上的微微清香,这是她唯一留下的住过的存在。男人静静地躺着,盯着天花板,此时那女人在做什么呢?
      她一定已经见到了那个男人,脸上满是他不敢奢望的快乐吧。她一定浑然忘记了他们相处的一切,一定全然意料不到她这个不称职的丈夫在她已经抛却的家中思念着她,想象着她此时的喜怒哀乐。
      男人走出房间,点燃了一根烟。和她结婚后他就把烟戒了,因为她嗓子不好,一闻到烟味就会咳个不停。他嫌她咳起来时吵得厉害,干脆就再也不抽烟了。现在好了,再也没有人会在他抽烟时一直咳嗽,他可以毫无限制地抽,任烟弥漫在空气中。他像鱼儿吐泡泡一样吐出灰色的烟雾,状似轻松地晃着退。他没有去酒吧的兴致了,那本是做给她看想要用来欺负她的。
      真是讨厌的女人,就这么走了。他讨厌她,但更讨厌那个男人。
      因为那个男人,骗走了他的夏初。
      他每天都要打扫那女人的房间,每次进去前都要洗许久许久的澡,保证让自己身上没有烟酒味,才敢进入她的房间。那被子上的一点点清香,是她留给他唯一的财富,他生怕连这一点气味他都把握不住。可是那香味,终是敌不过时间,渐渐地淡了。
      那天他经过一家服装店,橱窗里的裙子美极了,他一向分不清裙子的美丑,只知道若是那女人穿上一定光彩照人。他买下了那条裙子,回家的路上一直都在偷偷地笑着。只是回到家,他才发觉,那女人已经走了许久了,久到他不知道几年,久到他以为是一辈子。
      他终是哭了,坐在女人的房间失声断气地大哭,悲伤往往接踵而至,他想见她,却连她身在何处都一无所知。
      即便过去了那么多年,他还是很气。难以否认,他整日整夜地思念那个女人,那思念不减反增,像蔓草一样生长旺盛。他快要濒临崩溃,无数次一闭上眼就是那女人的音容笑貌,像中了毒一样。
      他本以为长久的时间会让那女人对他心生爱意,他本以为长久的时间会让他不再记起那女人。可惜于这二者,时间都是经久不衰的败者。
      那女人现在在干什么入睡前他也想,起床后他也想。

      有个歹徒劫持了那个男人,向她漫天要价。
      起初他并不知晓此事,直到他看到手机上发来一条关于银行卡所花费用的信息。他才记起来,那是他们结婚时他送给女人的银行卡,密码是那女人的生日。他骗她说这样是为了方便记忆,其实他没告诉她,他的每一个密码都是她的生日。但那女人太过愚钝,从未用过一分一毫。明明他已经把卡送给了她,明明告诉了她密码,可她就是不用。
      那个混蛋女人,其实是怕使用了他的钱后不能心安理得地离开。她最怕麻烦,尤其是他这样的麻烦。
      可女人现在却用了他的钱。他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生气,高兴的是女人终于想起他,或许说是想起他送的卡,那样已经足够他高兴了。但他也很生气,因为那女人绝不可能会为了自己而这样做,不出意料的话,她就是为了那个男人。
      他将杯中最后的酒一口饮尽,默不作声地把自己所有的钱转进了那张卡中。

      他知道了她的一切。
      他早就想这么干了,去知道她的一切。
      但他不能,他怕知道了那女人的住处,会忍不住去找她。他已经霸占了她那么久,他生怕再次毁了那女人苦苦追寻的幸福。他要让那女人误以为,她的存在与否不会对他产生任何影响。即便她离开了,他也会如常地生活。他希望那女人能高估他,以为他一点也不在乎她。
      在烟雾迷漫的浴室中,他还是想到了那个女人,想起明天她就要带上钱去工厂交换人质。虽然那个女人什么都不怕,可他总觉得那个女人很胆小。一起居住的时候他从未带过什么丑恶的人或事物回家,除了他自己。他总是去买许许多多的美丽的东西装点屋子,每隔一天或两天他就会偷偷带回各种颜色的鲜花再去喝个酩酊大醉。他只是觉得,只有美丽的事物才配得上她。
      所以一想到明天那女人要孤身一人去那个荒无人烟的工厂,他不免心慌,歹徒们凶煞的丑貌一定会吓着她的,她那么胆小。

      歹徒万万没有想到,第二天竟然多了一个人。身为歹徒自然是没什么诚信可言的,他不可能会老老实实地遵循以钱换人的承诺,就在他既拿了钱又抓了女人的时候,他看见不知从哪晃出了一个人。那人提着酒瓶,走得跌跌撞撞,好像随时要跌倒一样,可是他没有跌倒,终究走到了歹徒的面前,用手指了指歹徒挟持的女人,道:“把她放了。”
      男人没来得及看清女人这几年的变化,只是觉得她的愚钝还是一如当初,被人骗得那么轻易。
      歹徒以为这只是某个路过的酒鬼,偶然撞上了这样的情形,不过是喝酒喝昏了头,一时兴起生出的“侠肝义胆”而已,于是怒喝着让他离开。
      竟连歹徒也看他不起,男人不禁气笑,将手中的酒瓶扔到一边,“我是她的丈夫,让我和她交换吧。”
      男人好像完全未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脸上透露着为歹徒着想的神情,仿佛只是单纯地与另一个人诉说着那女人的坏,好心地提醒歹徒不要挟持一个像女人那么坏的人质。他特地前来,只是不想让多一个人中了女人的诡计。
      而且在场之中,只有他是那女人法定上的男人,他们还没有离婚,他依然是她的丈夫。所以他要勇敢地站出来,用自己去交换她,让那个女人不敢再小觑他,让她对他感激涕零。
      歹徒竟答应了他的提议。他向歹徒投去了赞许的目光,却对上了歹徒意味不明的眼睛。他们缓缓移动,完成这场交换。在男人与女人距离最近的时候,男人低声道:快跑。
      男人在来之前已经报了警,此时无数的警察正潜伏着,将歹徒重重包围,只要女人快跑几步,她便能脱离危险。那女人不能轻易地死去,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亡命之徒就活不到年老色衰。他祈祷女人能听他的话。
      那女人自私的很,她一定会跑的,男人安慰自己。
      当冰冷的刀架上他的脖子,他暗暗瞥了一旁被抓住的无能的男人,带着骄傲与得意,唾弃那个连女人都保护不了的家伙。
      可这骄傲与得意持续不了几秒,因为那女人竟傻到待在原地不肯离去。他竟忘了,那个男人还在歹徒手中。他用生命去交换那个女人的安全,可她仍是要为了她的心上人重新陷入危险。她就这么爱那个男人吗?
      歹徒并非劫财之徒,原来他是那个男人的仇家,只是为了报复那个男人。当歹徒自以为操控了全局,就难免会显现出卑劣的天性,他想到了一个恶劣的游戏:歹徒让那个女人选择,如果选择了那个男人,歹徒就会杀了他;如果女人选择了他,歹徒就会砍掉那个男人的一条腿。
      其实歹徒是向着自己的,男人想。若想让两个人都活下去,最好的办法就是选择他。但如果女人真的选择了自己,就说明那个男人成为了被抛弃的对象。歹徒只是想让他的仇家痛苦罢了。
      只是歹徒想错了,那女人怎么可能会让那个男人受到一点伤害?她为了他悉心打扮自己,为了他去学习烘焙、花艺,成为一个优秀的女人,她甚至为了那个男人罔顾自己的幸福嫁给了他。女人是断然不肯让那个男人承受一丝痛苦的。他一直要与那个男人比出高低,却从不敢让女人在他们之间做出选择。他知道,女人不会选择自己。当只能二选一而眼睁睁地看着那女人让自己成为被舍弃的一项,那是多么巨大的痛楚。
      他已经让女人为难过一次了,这一次,他不会让她感到为难。他趁歹徒不注意的时候,抓住刀子狠狠地刺向自己。刀子偏离了一些,从脖子刺向了心脏。那一瞬间他的心一下子变得冰冷,很痛,从血肉痛到肌肤。
      看着那把刀子,他想,真好,心脏终于多了除了那个女人以外的东西。他的眼很平静,他看见警察们一拥而上制服了歹徒,看见了那女人总算生了一些善心肯把视线落到他身上。光凭这一点他已经觉得很值得了。
      喉间翻涌着血腥,脑子里已想好了遗言。他想问问那个女人有没有爱过他。可是他怕那个女人说没有。话到嘴边就止住了。
      再也没有力气支撑着自己,他干脆直直地倒了下去,但始终不肯闭上双眼。
      那女人哭了,是第一次为他而哭。
      望着女人,他叹了一口气,道:“夏初,你真是害人不浅啊。”
      意识逐渐模糊,他的嘴角漾开一抹苦涩的笑,就像吃了蛋糕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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