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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十七话(上) ...

  •   【切换为孙靖视角】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院子里的石榴花开得正艳,红彤彤的,特别好看。燕子在我们家的树上搭了个窝。
      我心情好,买了两包砒霜。进膳房,一包混在茶水里,搅拌搅拌,亲眼看着它们化开,融入水中。
      还有一包直接撒在今天中午要吃的饭菜里。食物上的油包裹住粉末,慢慢沉浸下去。一颗一颗,被油水吞噬。
      凑上去闻了闻,和往常一样,很香。令人食指大动。
      开心。不行,现在还不能笑出来
      我绷紧嘴巴,整理好表情,让贴身丫鬟莫人提了它们,亲自送到正厅。
      “老爷!”莫人踩着小步子踢踏踢踏跑去孙之涛的书房,跟他说用膳了。
      我侧过耳听了听,半天没动静,直到听到一声“好”,这才高兴极了。
      开心,欢乐爆棚。
      我忍着强烈的笑意跑回自己的屋子,从枕头底下拿了刀,跪趴在墙角一隅,刀尖刺耳地磨损着墙壁。
      我先哑声低笑,后满地打滚,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第四百四十六次杀孙之涛。
      不管会不会失败,亦成功,我总是会像第一次预谋杀死他般,紧张又喜悦。每次我就在这个阶段当作孙之涛已经死了,我踩着他的尸体在上面跳舞。袖舞,宫廷舞,云门大卷,甚至是大月氏的蛮舞,我都会跳。
      我还怕自己会在孙之涛的葬礼上乐死。
      刻好了,第四百四十六道痕迹。
      我抹去眼角笑出来的泪水,整理好衣服,会哼着小曲儿到正厅。
      “杖毙!”老远就听到孙之涛怒喝,莫人尖叫。
      孙之涛左右给了她三记耳光,打得昏死过去,我再看脚前的地上,饭菜全翻了。
      新来的那个侍卫,叫什么童景,站在他老爷身旁,手里握着发黑的银针,冷冷盯着我看。
      莫人被仆人拖出去,去那棵石榴树下领死。
      妈的,又是这个童景。
      孙之涛用帕子擦了擦手,平复好情绪,叫管家再重新上一桌,接着朝我招招手,让我过去。
      他温声细语道:“小心,这地上有油,别滑了。”
      我挑眉,踩着油走过去。
      孙之涛揽过我肩膀,“真是心狠,这是第十一个莫人了。为什么总是叫她们莫人?”
      “喜欢。”
      “好,那下午就再招个丫鬟,送给你,还叫莫人。”
      我把头靠在他颈窝处,轻轻点了点头。
      “上次送给你的那套衣服呢?青色的,”孙之涛问,“今天天气这么好,穿上看看。小妹一定是最美的。”
      我动了动嘴唇,没说话。那件青色衣服早就被我扔了,我嫌它恶心,嫌它脏。
      孙之涛的鼻息在我耳边,一吸一呼,小声道:“下次应该扔远点儿。”
      我全身发麻。
      即刻就拔下头上簪子,冲着他眼珠戳。
      童景拿了颗糖豆,指尖一弹,打到我手腕,抽筋儿似地疼,簪子擦过孙之涛的脸掉在地上。
      “唉。”孙之涛叹气,伸出两根手指曲了曲,童景便上前,点了我几处穴位,整个人瞬间无力,只剩头部还可以动,软趴趴地被孙之涛搂着。
      下人来拖地,收拾干净了把桌子扶起来,摆上新的菜肴。
      “吃饭吧,靖宝儿?”孙之涛摸摸我下巴上的软肉,抱着坐在他腿上,他坐在椅子上,拿了筷子给我夹菜。
      这个环节我也无比熟悉:怒火在肆意燃烧,却软绵绵地靠在一个自己心心念念想要他死的人身上。
      童景作了礼,退下了,坐在正厅门口的台阶上吃面。
      这个人来府上才半个月。听闻他当过兵,杀过人,后来仗打完了,被卖到黑市上去,孙之涛就买了他。待遇挺好,孙之涛也看重他,提拔至近身侍卫。
      这人不了解我和他老爷到底发生了什么,所以在我千方百计想要杀孙之涛的时候,他总是投来阴翳的目光。要不是孙之涛明令禁止过,我估计早就被他掐死了。
      那可不划算。我的愿望还没实现呢。
      吃了一口筷子上的鱼肉,见孙之涛嘴里含着汤,欲吻渡来,我说:“亲上了就把你舌头咬断。下贱东西。”
      门口的面碗重重一放,童景气势汹汹杀进来,谁都还没来得及出言阻止,就给了我一巴掌。
      眼角被他打裂了,血顺着脸颊淌下来。
      他声音沙哑,“老爷对你那么好……”
      孙之涛一脚踹到他肚子上,目眦欲裂,嘶吼道:“滚!滚!来人,打断他的腿!”
      童景跪下,头磕在地上。
      管家小心翼翼跑过来,“老爷消消气,生气伤肝……您说打断他哪条腿?”
      孙之涛胸膛起伏,缓了好一会吐出口浊气,把筷子往桌上一拍:“说,你哪只手打的她?”
      童景:“左手。”
      “……用戒尺抽左手五十下。就这样吧。”
      童景被人带下去了。
      孙之涛这才放松下来,头上的青筋仍在一跳一跳。他摸我的脸,对着伤痕吹吹,又把嘴贴上来。
      童景手里有轻重,我并不太疼。心中的怒火也被浇灭了,只剩下孤零零的“复仇”二字。
      好像我就是靠着这两个词活下去的。
      吃完了,孙之涛亲自抱着我进院子里,这穴位到了时间就会自己慢慢解开,现在我的腿就能动了。他陪着我走走,消化消化。
      “我爱你,靖宝儿。好爱你。”孙之涛扣住我的手。
      “可是这辈子成不了。”我淡淡地说。
      他闭了嘴,走了会又说:“成得了。今晚我还是到你房里去。”
      这句话好像使记忆重合了……
      一年前,孙之涛还是我最爱最亲的亲哥哥。我几乎做什么事都会想到他,身上的衣服是他找专门的裁缝做的,天底下独一无二;吃的饭由他严格把关,精细得很;学琴时的所有谱是他编的;学画时千百张画只准绘他一人。
      在某个特别平凡的一天,我早上醒来,看见孙之涛站在窗口,一动不动盯着我,那眼神教人头皮发麻。据下人说,他已经看我睡觉有两炷香的时间了,等早朝要赶不上了才走。
      他临走时说;“今晚我到你房里去。”
      一天过去,我把他那句话早忘了。晚上我打着哈欠要睡下,门被人移开,孙之涛身上的官服还未脱,粗暴地将我从床上拖起,撕了衣服,开始行云雨之事。
      他冷漠地吻着,脸色疯狂,不停地说等这一天太久了。我越哭,他越兴奋,想逃,被他拿指粗的麻绳捆起来绑在床上。
      我的亲生哥哥在这一天死了,取而代之的是从地狱爬上来的猛鬼。
      父母被他安置到临安的一座豪华房子内,商铺药店交通应有尽有,街坊邻居羡慕嫉妒恨,孝子的美好形象稳固。
      孙之涛每个月都会带着我去看望父母。人前他是当朝五品大员、赫赫有名的大孝子,日日有无数自荐门帖送到他书桌上,求他当一回贵人。那些书生自然不知,孙之涛看都没看他们精心写的文章,一回到家就扯了我进书房厮混,桌上的文件、书籍,包括门帖,都被一袖子扫落在地,肆意行歧曲的周公之礼。
      一开始我要逃,全被他抓回来,变本加厉地囚禁。逃得最远的地方是广陵。路上行程三个多月,我不敢住驿站,不敢住店,不敢租马车,连买个早饭也要遮了面,且以黑纱蒙眼。别人看不清我,我看不清路,常常摔跤。这广陵,我靠着自己双脚走过去的。
      可最后还是被抓回来了,我也断了这条心。但既然我走不了,那就想法子让孙之涛走。让他去哪呢?江陵?即墨?不不,都太近了。
      我要他去一个永远回不来的地方。我要他死。
      硬拼,下毒,巫蛊,买凶,暗杀,败坏名声……全失败了。连给孙之涛官场上的劲敌对手发放最隐秘的情报,他都能化险为夷。但我也因此上了瘾,就像贝者博,万一有天成功了呢?没人说得准。就算失败的概率是百分之百,我也要一次一次试到底,亲眼看到头儿了,才会彻底放弃。所以更别说还有成功的几率。
      越挫越勇,屡败屡战。我就不信,三年,五年,十年,他都不死。这也是我唯一的兴趣爱好了。
      今晚来我房是吧,叫你有去无回。开始计划第四百四十七次谋杀。这次我打算让他吊死……
      今夜注定无眠。
      我趴在床上喘息,翻个身,看着安详入眠的孙之涛。他的脖子上有一道被我尽全力勒出来的紫痕,却还不怕死地躺在我身边。像块狗皮膏药,甩都甩不掉。
      躺在床上闲着,就容易瞎想。
      刚才明明只要再多坚持一会,他就可以死了。但想起那双垂死都压着自己挣扎的手,我……手里的绳子莫名其妙松了。
      应该是经验不足,没杀过人,怕了。一定是这样!明天去找童景请教请教。
      头一回没感觉到满腔愤怒,只有一种无声的抑郁,闷得人说不出话,睡不着觉。我不禁打了个冷战。
      这狗皮膏药想使苦肉计感动我?
      门都没有。
      接近凌晨我才眯上一会,枕头没调整好角度,睡觉不舒服,但是又不愿意睁眼醒过来,就打算熬过去。
      恰巧这时有双手温柔地帮我摆好枕头,还掖掖被角,不让冷风灌进被窝。
      早上接近辰时我才醒的,转头看看,孙之涛早就不在了。
      穿好衣服,下床梳洗。今天孙之涛为了给我打发时间,请的几个女学者会来府上与我一起探讨、清谈。虽然我厌恶孙之涛,但我欣赏那几个有点头脑的小姑娘,听听她们各自的见解还是挺不错的,而那种模拟唇枪舌战,锻炼反应速度的乐趣,我也很喜欢。
      其中有个道行厉害的,叫江逐月,大体推崇韩非与孔孟结合,杂家也钻研过,最喜欢引经据典,一张小嘴儿能完美展现什么叫学富五车。我输给过她好几次,心服口服。
      跟她清谈要拿上几本书,不拿书翻着看,就根本跟不上她的节奏。所以当我蹲下找书,发现不太对劲。
      墙上的划痕没了。那四百四十七道印子都被人用纸糊抹了。我伸出手碰了下,纸糊还没凝固成型,只是像滩白色的烂泥粘在墙上。
      我起身,没有再去在意墙角。心中不禁好笑,把划痕抹了,就可以自欺欺人地假装忘掉对我的伤害?也太幼稚了。
      朝食用完,女学者们陆陆续续来到府上。我准备好场地、坐垫、茶水小菜,拿上书,与她们围坐在一起。
      先来段简单的飞花令热场。
      淼星竹:“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
      江逐月:“青枫浦上不胜愁。”她指向下一个人,“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
      陈瞳飞快接上:“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子……
      孙之涛少年轻狂时,喜欢过李煜后半生的词。他说这是“美”,美得易碎,又没有尊严,美得绝望。他就喜欢这样的无力感,在没有希望的土壤中尽情绽放。母亲说他幼稚。
      我那时自然不懂孙之涛在喜欢个什么劲儿,只晓得他时常覆着我的手,在纸上写下一句诗。让我感受他控着毛笔的那点门道,一撇一捺,一顿一点,歪歪斜斜又带着些老成的字就跃然纸上了。
      “子规啼月小楼西,玉钩罗幕,惆怅暮烟垂。”我悠悠说道。
      最后一个,饶罗罗:“垂拱众流安……”
      我递给她杯小酒,“垂泪对宫娥。结束的人说的必须是诗词的末句,你还不太熟悉。”
      饶罗罗一饮而尽,耳根红了,不好意思地抿嘴笑笑。
      今天的辩题是十分古老却屡辩不爽的“苛政猛于虎也。诚是?”
      我站否,淼星竹、江逐月和饶罗罗站是,陈瞳作裁判。人数多的一方开头,我先在她们中间打打游击。
      饶罗罗吸了一口气,略有紧张:“苛政……猛于虎也。妇人之夫,之子皆死于禽兽之口,仍不打算回去,就是为了躲严重的赋税,宁可家破人亡。由此见,苛捐杂税是多么严重。若先秦降低税收,它至少能长久十年。”
      “否。”我驳道,“万事必躬亲实践。秦王朝统一天下,统一税收,于当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谁也没有经验,谁都不知道税收得重了会怎么样。秦王朝犯的错,对后人来说利大于弊。而始皇所谓第一人,没有前车可鉴,加上战乱纷飞,士兵们疲于战争,经济极其不稳定,还有强制统一扫六合,各个民族被迫联系在一起,文化差异有大有小。民族的融合需要漫长的时间,短时间就想让他们和平共处百年是不可能的。所以始皇就算不收苛税,它的陨落也是注定的。”
      江逐月:“《捕蛇者说》:‘曩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与吾父居者,今其室十无二三焉。与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无四五焉……吾恂恂而起,视其缶,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此朝时期,各民族充分融洽,兵力强大,却仍旧逃不脱这古今的盛极必衰之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财政崩溃,才慢慢走向末期……”
      我心中一动。
      “孙之涛早晚会进入国库接手财政事务,只差时间这临门一脚。你们说,他会猛于虎么?”
      众人噤声。
      清谈持续了两个时辰不到,最后陈瞳宣布,正方得胜,我依然输给了江逐月。而她们留在府中用一些小菜甜食,稍后便回去。
      我夹了一口瓜果片,脑中想着晚上怎么杀孙之涛。
      “你们有办法吗?”我看了一圈这些女孩们。
      众人仿佛没有听到一样,安静地进餐。我也习惯了——她们只要听到提及关于这人的事,就会自动略过不谈。但我也不在意,就当是说给自己听的,每次来都给她们讲一遍孙之涛是如何禽兽不如,恶心人的。
      更好玩的是,江逐月会把我讲的所有话记下来,随后找到孙之涛,把这些话原原本本地告诉他。啊呀,一想到这么一个大家闺秀,被迫记下并在他人面前吐出这么粗鄙的词句,我就隐隐兴奋。
      “他每次都会听完吗,嗯?江大小姐?”我饶有兴致地给众人倒了一盅果汁,递给她们。
      江逐月的脸刹那便红了,指关节还抓着袖子微微用力,脸上强撑着冷静。她看我的眼神稍有些变了。
      临走时,我将几人从房间送至门口,一一道别。江逐月最末走的,她拉住我的手向外走数步,四下看了看没有人后,附在我耳边蝇声小语道:“他年底会升迁一级,明年正式进入国家的财政库,协助管理税务。当朝二皇子,很想独占财政库。别连累我。”
      我撑了撑眼眶,看她再不说一句话走了。江逐月的嘴角被我捕捉到,有一丝同情,还有愧疚。
      我生来讨厌这种怜悯,却不妨碍自己喜欢加以利用,因为从中获取的利润高得诱人。尽管我有时会唾弃自己的行径,但总能找到更高尚的借口来开托。
      江逐月的话在我心里如一颗种子,疯狂地扎根、成长。我以仇恨灌溉,以希望为芽,让它在如藤蔓般无意间缠满了身心。回过神时,早已没了退路。
      第二年三月,饶罗罗不再来府上,她家有了事。我从孙之涛口中偶然听得,出事的是饶罗罗的表哥,饶山。
      他进宫做医生,给皇上的一位贵人治病时开错了味药,不当心治死了。那位贵人在外人看来不怎么受宠,皇上对她平平淡淡,在后宫也没什么存在感。
      但是她生下了二皇子。所以这件事可大可小,关键要看皇帝和贵人的母族林家,要怎么处理。
      饶山的父母给饶家族长跪了三天三夜,哀求他一定要救儿子一命。族长放弃的立场本是坚定,关键时刻耳根子却软了一软,答应了。
      我听得入迷,追问了句。
      孙之涛转头定定看着我。被他这么突兀一看,我本能地羞涩了,条件反射朝着他笑了笑。
      孙之涛愣住。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了,望着那双眸子,嘴角的弧度自然而然淡下了去。
      今天居然没有动手……杀这个男人,好像有那么点乏味了。
      过了四天,各大官府发放消息,称饶山意外发狂,在京城某地连杀十三人。饶山家在一瞬间被骂成了狗,大门上不知被泼了多少鸡血和粪。
      第二天下午,饶家本家宣布与饶山断绝关系,并派了个叫饶勤雨的年轻人亲自押着他上庭。围观群众浩浩荡荡,把刑部开放审堂堵得水泄不通,里三圈外三圈。整整十天,旁听的席位全部爆满。
      孙之涛受邀也前去旁听几次,回来后与我一道吃饭,把法庭上的事说给我听。他说,是林家花大力气买通各个消息门路,从京城官府到江湖小报,无一不打点好。
      “到时候法庭上或刑场上一定会出什么幺蛾子,饶家跟他们较着劲呢。”
      我漫不经心地吃着饭问他:“皇上呢?没什么表示?”
      孙之涛一筷子把我夹到嘴里的东西抠出来,“生姜!别吃……皇上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呗,毕竟人是死在宫里头的,他没照顾好自己的妻子,多少是有点理亏的。”
      我点点头,默默把袖管里那包鹤顶红收起来。
      之后便没再下毒,没耍什么花招,就是平常地吃饭。他也不再叫童景点穴,使我动弹不得。甚至吃的用的,琴棋书画,我都能按照自己喜欢的来了。还让我出门逛一逛,即使到天稍稍黑了才回去,他也只是轻飘飘责怪了几句。
      最后一次审判,孙之涛带着我一起去。
      现场如灯节般热闹,人太多了,嘈杂得耳朵疼,交流基本靠吼。我们坐在二楼,吃着精致的点心,居高临下观看这起荒诞的判决。
      我整理衣摆的时候注意到,旁边一桌只有一个人,是个十来岁的小娃娃,生得十分可爱,浓眉大眼,拧着眉专心致志地瞧着饶山。
      可能他发现我在看他,头也不抬地说了句话:“这人不是。”
      我没懂,再问他,小娃娃不说了。
      一个时辰后,犯人在人民的充满正义的欢呼声中被判腰斩,四月初六执行,先行关进死牢。
      饶勤雨押着饶山下庭,与他一起对围观民众当场下跪,磕了三声响头。全场清净了些。
      饶山起身被带走了,饶勤雨还保持那个额头贴地的姿势,哽咽道:“我饶家怎么出了这么个孽畜……老天不开眼啊!我、我都没脸活下去了!大家……对不起!对不起!”
      喊一句“对不起”,就磕一次头。甚至还拿出了荆条,抽打自己。
      心软的人被感动得痛哭流涕,上前扶饶勤雨起来,帮着扔掉荆条安慰他。
      我看得眼角抽搐,问孙之涛:“这样是干什么?”
      孙之涛嗤笑:“饶家出招了嘛。”
      “那林家说他犯下滔天大罪,又是为了什么呢?”
      “他们要的不是惩戒饶山,更不是为了贵人‘这个人’,而是利用这次机会、利用这个身份,吸引皇上的注意。”孙之涛掰着指头,“新历二十九年,运河堤坝林家建的;三十年,西川荡寇,他们出钱出力;四十一年,三十名刺客刺杀皇上,林家更是接连牺牲两个少爷和无数暗卫只为拼死护住天子。”
      我不可置信:“这还不够?”
      孙之涛咬了口糕点,摇头:“早就够了。只不过被一个叫马弃的贼给偷了。嘴皮子上下碰一碰,就把功劳给捞了。这人也确实有点本事,皇帝还真以为全是他做的,得着宠呢。”
      “现在这个人做大官了?”我问。
      “没有,林家这次不是准备大闹一场么,肯定也备好了手段跟马弃翻旧账,马弃就假作在朝堂上吃了亏惹了人,回家躲去了。这人装得一副真性情,时常与我们直来直去,折腾得脸红脖子粗。其实大家心里都知道,皇上就是喜欢看他这一面,皇上想要什么,他就表演什么。”
      孙之涛略显烦恼地揉揉眉心,“马弃这人生下来就是个祸害……”
      旁边的桌子传来响动,我看过去,小娃娃撞歪了板凳,急冲冲走了。我留意了下,看到他的小脚丫子穿的鞋,有幼龙图案。
      这怕不是个偷跑出来的皇子?一身的衣服发饰都换了,就是鞋儿忘了。真是可爱。
      我习惯性地往孙之涛那边倾,跟他说了小娃娃的话。
      孙之涛眼角散开我不再讨厌的温柔,“饶山真人怎么可能死?就是个替罪羊而已。他会换个身份,换个环境,继续安然惬意地活下去,这年轻人,还可以享受他的青春呢。”
      我撑着头思考,没在意男人把我散落的发丝别回耳后,“你说饶家做错了吗?饶山杀了一个人,本应是要偿命的。”
      “可你能说谁对谁错呢?”孙之涛眯起眼睛,“善恶都交叉在一起,谁又能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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