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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十三话(上) ...

  •   第二日,府上来了客。
      原来这事跟我屁关系没有,但朝王又点了我替焦飒。昨天晚上焦飒来我屋说与我听时,脸上没什么表情,语气也比平常淡了几分,保持着一个相对生疏的小隔阂。弄得我有点不爽快。
      但他这样我也不怪他,毕竟连我都感觉出来了——朝王用焦飒的次数比以前少了,许多时候都让我上。
      这已经就是在交接了。
      焦飒若是退了,朝王便会给他发一笔足够下半辈子活得滋润的银子,卸甲归田,随便想吃香的喝辣的,从此逍遥快活去。
      不过他看起来并不想就这么放手红尘。
      他还年轻,有野心,迷恋着世俗。那些在人前戴上的面具,戴得太久了,便连着肉长一块了。
      没办法,这花花世界……太迷人了。
      如果换做我是朝王,我也肯定会少用焦飒。他的心已经不在忠诚上了,谁知道他哪天会因为权力而动摇,在背后捅我一刀。
      焦飒……唉,虽说小心驶得万年船,但是也要在没人的时候把面具摘一摘,毕竟人不是为了面具而活的。
      我又想起,在我刚到王府的时候,焦飒与我对手时,招招凌厉,要不是朝王在后面看着,也许他并不会点到为止。看来他从那时就开始害怕了,怕充满活力的新人会取代他的位置。
      其实说实话,我也在渐渐沦陷。每次和朝王出去交锋,都会在心中暗暗兴奋地战栗,沉浸在危险的极致快感里。
      若焦飒能尽早收回自己过大的野心,那朝王还会对他好好的,不然到时候哭都哭不出来。而且我觉得可能他没多少时间了,万一朝王想要做个杀鸡儆猴给我看,立下严威,那么焦飒首当其冲。
      那么我要不要去提醒他……毕竟他与我也算朋友,平日遇上了还会打个招呼。
      但是若他走了,我的对手就会少一个。且当我做到焦飒那个位置,就可以不算奴隶了,转编进侍卫,从身份上来讲就是平民了。
      我们一家大部分都是地位低下的奴隶,哥哥是,爹爹是,爷爷也是。若我能成为平民——别人至少可以说我是个人,而不是如狗一般的动物。
      那就……袖手旁观好了,我也不去趟这趟浑水。
      焦飒说是位重要的客人,让我留意着点,尤其是我的形象,毕竟是要抛头露面的。于是我起了个大早,简单吃了饭后端来一盆水,开始捯饬自己的头发和衣服。
      我的头发这几天忘了剪,长长了,刘海也稍遮了眉目去。正好今天打理打理,拿把刀抓起一撮就削了,刘海短了一截,整个人精神多了。还有衣柜里的那套靛色长衣,穿的过程中我竟差点忘了怎么系带,还好摸索了半天想起来了。
      在腰部打结时,我还是感觉到伤口隐隐作痛,皮上结痂的地方有些痒痒。
      穿戴好了,我快步走至王府报道。
      今天焦飒休息,报道处值勤的换成了刘甄。我许久没有见他了,看了半天才认出来。他已经不穿教头衣服了,一身墨绿色的短打配上长靴。
      “怎不穿教头衣裳了?”我一边写下自己名字,一边问他。
      刘甄搓搓鼻子,打了个喷嚏,道:“换个口味……你慢着!”
      我抬脚要跨出门槛,又被他叫了回来。
      “殿下说要给你这个。”刘甄从桌上拿了个黑色的长盒子,四周还有烫金,“我没打开看过,不过掂掂分量,想是武器。”
      我一愣,双手接了,对他道了谢。
      武器?
      哦……
      我的那两把刺刀都没了,还没想起去领新的,主子就给我备好了。我挺好奇,会是什么呢?
      现下朝王也没传唤我,那便去休息室待会,正好开了这盒子看看是什么东西。我以为朝王还在睡觉,走去休息室的路上经过院子,才发现原来他已经在练武了。
      今天他难得专门换上了紫色劲装,手中抄着那红缨枪,舞得虎虎生风,我不禁停下来偷偷地看。
      朝王练完一遍,大汗淋漓,干脆把上衣脱了,光着上半身继续操练。
      古铜色的皮肤带着晶晶点点的汗,在初升的阳光下竟多了几分诱色,饱满的胸肌与腹肌充满着能量。我看着那身材,再隔着衣服摸摸自己的,还是不住感叹稚弱。
      那长枪的尖头直直打进地上,一块砖头兀地被打飞,砸在墙上,粉身碎骨。
      朝王的枪法变了。
      上翻鲤鱼跳,下跃龙门跨,霸道风起三息,直冲霄汉!
      最后那漂亮的刀弧收尾,我心中一动,“好”字脱口而出。
      朝王将枪放在一边,转头看过来。
      我连忙低头跪下,简直想呼死自己,怎么连嘴也管不住。
      他没生气,走过来让我起身,第一眼看的就是我的腰。他指指伤口处,问:“好了么?”
      我:“好了。”
      朝王努努下巴,示意我拿那盒子,“去取了出来。”
      我应了,站起身跑进休息室,打开盖子,抽刀出鞘,不禁惊呼。
      两把顶好的精钢刺刀,通体雪亮,刃和锋泛着冷光,刀柄上三分是牛皮,下五分是花纹,两分尾部则是刻的字。左边“应”,右边“顾”。
      我呢喃一声,登时慌了,两手捧着刺刀飞快地来到朝王面前,跪下。我的手还有些哆嗦。
      “赏你的。”他穿起衣服,漫不经心地说。
      可我怎么敢收?一个暗卫用刻着主子名讳的刀,实在太嚣张了。
      “属下谬说,这恐怕不妥……”
      朝王就跟没听到似的,说:“拿着,跟我练练。”
      我:“这!”这不合礼数!
      今天是怎么了?要吓死我么?
      朝王一挥枪,命令道:“来!”
      “……是。”
      我不敢不从,只好唯唯诺诺地上了。这新刀还没握热,对它不太熟悉,先甩出个刀花试试。银刃翻飞,划破空气的声音在耳边爆裂开来。这刀比上一对要锐上数倍!
      心中一喜,我便再打出两个双连花儿,对它们爱不释手。
      “来了!”朝王站在四十步开外,大喝一声,携着枪飞速攻来。
      我双臂张开,再点地跃起,一个侧旋前空翻躲过,落至他身后,双刀猛攻,把他逼得连退数步。
      不过姜还是老的辣,朝王将长枪一扫,劫了我的连刀,人仰马翻。枪头一转,直指我的脑袋。
      原以为他就停下了,却看那尖头仍旧在靠近眉心,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我一个鲤鱼打挺起来,双手十字交叉在胸口,先抵挡了那攻势,引着它往地上去。
      银枪被我压下一截,我又腾出一只手来直刺朝王的正心。未料到,那枪脱了束缚往上一挑……
      枪杆霸蛮,若是被它打到肉里,肯定得痛上好几天。可我实在没招躲,躲过了这一棒他只要手腕翻一翻我就又趴地上了。
      不过朝王现在侧身对着我,他的肩膀是个漏洞,如果我挨下这一记,顺着他的力道便能将他打退。
      获胜是不可能的,两败俱伤我倒是老手。
      我迎着枪去,咬紧牙关准备承受那一道痛击,眼睛也盯着朝王的肩膀看。
      想象中的疼并未袭来,只是还未反应过来怎么一回事,眼花一缭,人就倒在地上了。
      “想得倒挺好,是吧,”朝王抹掉脸上的汗,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混账东西。”
      我踉跄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低着头不敢看他。
      “面对敌人,面对敌人的刀时,你也这么做?”朝王一边把枪放到架子上一边问。
      “唔。”我收刀入鞘。
      视野中突然伸来一只手,食指屈起,强硬地抬起我的下巴。
      “斐青,你还当自己是那个刚刚进来的未一吗?”朝王冷笑,语气中带着几丝失望。
      “你是本王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本王在你身上花了几分心思你不是不知道。”
      “以后还敢不敢!”他呵斥。
      “不……敢,不敢了。”我逃开他的目光,心中一团乱麻,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沮丧。
      腰部的伤口传来阵痛,我用手指甲抠着手心忍下。好在它只是一会,我便恢复如初。
      朝王眉毛动了动,让我与他坐下一同休息。我们坐在两座假山上,离得稍微有点远。他喝了几口水,似乎有什么话想对我说,招手让我过来。
      我走过去,浑身紧张,小心翼翼地坐在他身边。
      “斐青。”朝王转过头来,正好一阵微风拂过,让他微微眯起眼睛。
      “你要知道,必要的时候可以用其他人的命来抵。除了我,没有人能让你豁出性命。”他轻轻地说。
      “你,只能对我好。”
      我眨了眨眼,发现朝王的脸微红。捉摸不透。
      我低声应下:“是。”
      而后便闭了嘴,不吭声。我发着呆,思绪越飘越远。
      感觉此情此景,有点熟悉呢?
      我蹙起眉头仔细回想,过了好一会,终于在回忆中翻找到了。
      在南疆打仗的时候,我伤了肩膀,在床上躺了几天,后来晚上实在躺不住了,出去走走,遇上了朝王。我俩坐在石头上聊天,在草地上看萤火虫。
      那时的我,根本没有心思去揣测朝王,或者说,还不懂。每天担心的是脑袋保不保得住、吃不吃得饱,然后麻木地看着袍泽一批一批地死去。但那一段时间,是我认识主子以来,他最纯真的样子。
      他会偶尔冲我笑,问我讨一包梅子吃。
      “哎。”朝王推搡了我一把,“去,把自己理理干净。一会还要待客。”说罢便离开了,走向书房。
      我冷不丁地回过神来,懵了懵,才跳下假山跑进休息室了。
      脱下外袍看了看它的后背,不脏,只是染了灰,拍拍抖抖就掉了。看来打扫院子的下人还是很认真敬业的。
      一直到中午,朝王都没有来找我,我也乐得自在,去屋外看看鸟儿赏赏花。
      大约巳时过半,一个小厮来了,敲了敲门框,让我去王府门口把客人接进来。我正了正衣襟,信步穿过院子和廊厅,站在门槛后面等候。
      马车的车轮声越来越近,我探头去看。三匹马拉着一辆车,旁边还有个骑马的侍卫。
      一个年逾半百的男人走出车来,身后跟着两个小厮。这人其貌不扬,穿着一身绿紫长衫,两鬓斑白,脸型狭长。胡子留的山羊胡,眼睛小小的,腰背倒蛮直挺。
      “鄙人马乐洋,前来拜访二殿下。”他躬身一鞠,起身时抬袖甩得小有潇洒,嘴角笑到五分半,“还望贵府能谅了我这唐突老儿。”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第十三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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