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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既来之则安之 ...


  •   吃饱了的陆笙歌从袖中摸出个荷包来,她也是刚才才发现的,袖袋里居然被塞了荷包。她看了,放的是银票。两张一百两的,这应该是程家给的封口费亦或者补偿?她自己取了一张放好,留作不时之需。另一张则是给她阿哥阿嫂,虽说她对他们还没有什么感情,可也明白,在这之后的一段时间,她要依靠他们二人生活。亲兄弟明算账,她不是那不懂人情世故的,能够心安理得的享受他们的好。

      宋明月推辞,说照顾她是理所应当的,银钱是万万不能收的,反倒是回房抱了个木匣子来,打开之后,里头是一块一块的碎银子。

      “这些是你去了程家之后,每月叫人捎回来的月钱,我跟你阿哥都给你攒着呢。原想着留作将来你出嫁的嫁妆,现在……”

      宋明月一时没忍住,又哭了起来。

      虽说些散碎银子,可先前宋明月给陆斯年的车钱可都是铜板,这小半匣子的碎银子,约莫能做不少事儿吧。

      “阿笙,这些拢共是七十六两银子。”

      陆笙歌心里有种无法言喻的感动,对宋明月跟陆斯年又多了几分信任。

      把那一百两银票又收了起来,陆笙歌道,“这些碎银子就先留作家中的花用,需要旁的用钱的地方,阿嫂便直说。我们是一家人,无需计较太多。”

      陆笙歌猜想,这些银子既是捎回来给他们的,那肯定是原身真心给的。

      现在看来,宋明月不是个贪财的,这个品质,难能可贵。

      两人正推脱呢,陆斯年的声音在卧房外响起。

      “明月,阿笙,我回来了。”宋明月把木匣子一放,迎了出去,不多会儿,两人又一并进来了。

      陆笙歌端看了陆斯年两眼,先前以为是在梦境中,所以她并没有过多的打量。

      浓眉大眼,肤色为古铜色,身高瞧着怎么也有一米八了,一身石青色的短打,头发在头顶束着,插了一根木簪,眼神十分清明,鼻梁挺括,依着陆笙歌的审美,是个长的不错的。硬要形容的再仔细点儿,有点儿像变黑了的古天乐。

      “阿笙怎么这么看我?”陆斯年被看的有些不自在。

      “阿哥,虽说阿嫂跟我说了过去的大多数事儿,可我就跟听故事一般。”陆笙歌轻声说道,“我能感觉到阿哥阿嫂对我的疼爱,可到底还是有点儿陌生。所以忍不住多看了阿哥几眼,总要把阿哥牢牢记在心里啊。”

      陆斯年心疼小妹这遭遇,以为她是害怕,无奈叹气,“以后阿笙与我跟你阿嫂一起住着,端不了多久,就能熟悉的。”

      父母俱不在,陆笙歌的依靠也只剩了陆斯年跟宋明月了。

      “有什么话明儿再说吧,以后日子长着呢。”宋明月开口,“斯年,阿笙身子弱,这几天我陪着她睡,有什么事儿也好有个照应。”

      陆斯年点点头,“辛苦你了。我去给你们烧点儿热水,你们梳洗一番再歇着。”

      约莫一刻钟的功夫,陆斯年就送了水来,宋明月打湿了帕子,给陆笙歌洁了面,自己胡乱擦了两把之后,和衣躺下。

      宋明月心里是愧疚的,好好的小姑成了现在这样子,她总觉得是自己的不是,若是没去程家,哪里会有后来这些事儿?银子是赚了不老少,可把好好的姑娘搭了进去,悔不当初,只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生物钟使然,天光刚放亮陆笙歌就醒了。

      身侧已经没人,探手摸摸,一点儿温度都没有,这说明宋明月起来有一会儿了。

      陆笙歌穿好衣裳,挽起发髻。说来也怪,她没有原身的记忆,可这繁复的古装以及发髻,她根本就是信手拈来,没有费半点儿劲。

      “你怎么下来了?”宋明月掀门帘进来,瞧陆笙歌在梳妆台跟前坐着,有些焦急的开口。

      “阿嫂,昨儿个夜里我睡的很好,醒来觉得身上有劲儿,便起来走走。”陆笙歌嘴角轻轻弯起,淡淡的笑浮起,瞧的宋明月都愣住了。

      小姑子眼角眉梢都看不出悲痛来,神色淡淡的,就仿佛生子那件事儿对她没有分毫影响一般。

      “阿笙,嫂子去给你端温水来,你洗漱下,吃饭。”宋明月压下心中的疑虑,招呼陆笙歌。她想这些有的没的做什么,小姑子能想的开是最好的,往后的日子还长,总不能一直沉浸在过往,哭哭啼啼的吧?

      陆笙歌洗手洗的十分仔细,指缝指甲缝,全都要洗到。没办法,职业病使然,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改过来的。

      早饭是两个鸡蛋,一个黄澄澄的窝头,一碟蒸咸菜,咸菜上盖了几片蒸的流油的五花肉。

      摆好了饭,宋明月又去拎了一壶热水,抓了一小把昨儿个炒的大麦放海碗里,热水一冲,算作佐饭的汤水。

      “早饭先对付下,你阿哥头晌就去粮铺,白面粳米都给你买一些回来。你想想,还有什么想吃的,告诉我,我叫你阿哥一并买回来。”宋明月柔声说道,“你之前捎回来的那些银子,紧着你养身体。”

      “叫大哥捎两顶帷帽回来,阿嫂,我没有换洗的衣裳……”陆笙歌有些不好意思。

      “阿笙现在身量长开了,先穿嫂子的衣裳对付对付,回头嫂子给你缝一身新衣裳。”宋明月想了想道。

      陆笙歌点了点了头,“那便没什么需要的了。”

      窝头有些拉嗓子,陆笙歌用大麦茶泡了才勉强吃了下去。

      宋明月瞧着,不自觉又生出了一股子愧疚,听说程家做工的下人都是吃白面馒头跟粳米饭的,阿笙在程家待了三年,瞧着是不习惯吃农家饭了呢。等斯年晌午回来,她就给阿笙做点儿精细的吃食。

      吃过饭,陆笙歌在宋明月的坚持下,又躺回了炕上,宋明月收拾了碗筷,叮嘱陆笙歌要是有事儿就喊她,她在正屋做针线。

      躺在炕上的陆笙歌,盯着房梁上的蜘蛛网出神。

      她是又倒霉,又好运。

      倒霉的是莫名其妙就生了孩子,孩子没瞅上一眼,孩子爹不知道是谁,原身的记忆也一点儿都没有,简直就是两眼一抹黑。幸运的是,还活着,有疼爱原身的哥嫂,不至于孤苦伶仃。

      不管怎么样,既来之则安之,她占了这身体,就不能辜负了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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