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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唐清阶篇 原谅我无法 ...

  •   出乎我意料的是,在我刚踏入初一的那个教室。我看见她。那一刻我甚至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静。还是像当初一样玩弄着手中的竖笛,一脸的骄傲。
      “清阶,敢不敢比赛一下?”她抬头看见我,掂了掂手中的竖笛。
      我看着她,诧异地问:“你也在这班读?”
      她淡淡地笑,没有回答我。“回去吧,你的外公很想你。”她收敛了笑容,低低地说了一句。
      “不,我喜欢这里。”
      “......”静踌躇了一阵子,最后还是沉默了。

      刚到这间中学,我认识唯一一个人,就是她。无可否认,她漂亮,聪明。现在她的竖笛吹起来已经看不出当初的鬼哭神嚎,相反地,无比的清幽渺远,可见这几年来她的确下了苦功。她还是像以前一样总跟在我后面,像小狗的尾巴一样吊着,惹得班里的人经常嘲笑她,说她像小媳妇儿。她也不反驳,悄悄羞红了脸。唯一不同的是,她不再叫我“哥哥”,取而代之的是亲切无比的“清阶”。她对我的好,我不是不了解。但她越这样,我越想远离她。
      因为在这里,清楚我遭遇的,也只有她。然而,我来这间学校的目的,不过是要摆脱以前的阴影,以为周围不再有人清楚我的身世,我便可以像其他人一样生活学习。她到来的那一刻,我居然感受到一丝的压抑。就像一个计时炸弹一,无时无刻提醒着我。
      我宁愿在别人面前,我们两人互不相识。或者这样我的内心会好过一点。
      然而,她就像影子一样跟随着我,从初中升上高中。进入那所数一数二的重点中学。
      后来我当上了该校的漫画社社长。正当我以为自己可以大展拳脚的时候,她居然又奇迹般地出现在漫画社会议室内,这一刻我几乎绝望了。当时我很后悔没有亲自主持漫画社新成员的选拔,现在即使我多么不愿意,也不可能把已经进入漫画社的她驱赶出去。后来我知道,她为了进入漫画社,放弃了演奏队的位置,恶补了两个月漫画技法,终于获得选拔人员的认可。
      “不要再跟着我。”私底下我曾这样跟她说。
      “为什么?”
      “我跟你说过很多次,我不喜欢你,更不喜欢你跟着我!”即使这样的话很伤人,但是这却是最直接的解决方法。
      “我会为你排除万难的。”她就是那么死心眼。
      “静,不要这样。‘万难’总在‘排除’之后,‘万难’之后还有‘万难’......”
      她也不气馁,第二天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出现在我眼前。我也就没有了办法,只能由她去了。

      著名的漫画家几米说过,世界上就有那么多的巧合,两条平行线也有交会的一天。
      在高二那一年,我遇上她。周琦璇。
      冥冥中早有注定。连一向不信鬼神的我也不得不相信“缘分”。即使相隔了那么多年,在不同的地方,我依然遇上了你。
      那个在庙会狠狠地咬了我一口的小不点,再到那幅《快乐的小新》,之后就是告示栏前的相遇,一切都像上天安排。她的倔强任性,她的心无城府率性而行,她的笑与哭,如同那场淅淅不息的雨水,点点洒落在心田,那些埋藏的嫩绿便孳孳生长起来。
      说真的,在她身上,我看到自己。那个内心孤单的人在黑暗中苦苦挣扎。唯一不同的是,她的悲伤描在漫画里,而我,面对自己最具天赋的才能,也无法刻画内心的点滴。
      独处是最安全的。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感受到那份安全。恬静,没有丝毫纷争怨念,只是偶然掠过淡淡的悲哀。
      当她哭着跑过池塘的那一刻,我没有抓住她,或者就是这一瞬间我失去了拥有她的唯一机会。在自修室窗户看到她惊慌地躲在桌子下,那时我应该走进去,如同开学时遇见她那一刻:“来,我带你走。”然而,我终究没有迈开脚步。因为我看见他,宋思晨。那个男生坐在她旁边,把身上的一副脱下来掩盖着她,我想,我该离去。
      我以为自己早就什么都不在乎,孤身一人来到这所学校自生自灭。然而,我发现,我终究还是在乎的。当她在台上执过宋思晨的麦克风,为他唱完那首未完的《第一次》,我的视线一直停留在那紧握的双手,未曾远离。如果能听到心碎的声音,或者我会惊讶于它的脆弱。
      即使她如何掩饰,恋爱中的女生那种忐忑终究表露无遗。
      “你无法欺骗我的,周琦璇。因为我就是你。现实生活中的另一个你。”我在心中暗念。

      她最要好的朋友李韵莎的确是一个洞察天机的人,仅从我第一次进入她的空间,就清楚的知道我是谁,即使我用的仅仅是网络名。她让我知道很多关于周琦璇的点滴。那是她平时不肯对我说的生活。每当周琦璇遇到不愉快的事,她都会来跟我“通风报信”,让我如同未卜先知一样来到周琦璇身边。
      起初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帮助我。
      她跟我说:“我知道你能照顾她,你喜欢她,不是吗?”
      我苦笑地回答:“是的,我喜欢她,但是她不需要我。”
      “不,她会需要你的。”她无比肯定。

      我承认,我懦弱。即使在周琦璇家发生这么大的变故时,心急如焚的我也仅仅是借助一个“打错”的电话来了解她的情况。
      “喂?” 她的声音略显沙哑,看情况像刚哭过。
      “是***第一中学的李韵莎吗?可以约个时间出来聚聚吗?”慌忙中,我随便编了一个借口。
      “请问,你口中的李韵莎是高一(4)班的那一个吗?” 她丝毫没有察觉。
      “你不是莎莎啊?那到底怎么回事?......对啊,她这个学期才考到这个学校,你认识她?”
      “我和她同班。你怎么会找她找到我这里来了?”
      “这个号码是同学给我的,最近有个初中聚会,想通知她一起来,没想到这是你的号码。对了,你把她的号码给我可以吗?”
      ......
      我是傻瓜吗?或者只有傻瓜才会做出那么可笑的行为。为什么我就不能光明正大地打给她?安慰她,叫她不要难过?为什么要像现在那样偷偷摸摸?但如果我真的那么做了,我对于周琦璇来说,是不是正如静对于我,是令人压抑的存在?平时她从不向我提及她的家庭,想必是不愿意让我知道她的“硬伤”,既然这样,或者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反而能呆在她身边更长久一些。
      于是,心知肚明的我装作万事糊涂。
      看着她为了宋思晨委屈地哭泣,一个人孤单地游走在三点一线之间。我唯一能做的,仅仅是每天中午的自修时间内,用我的能力给予她微不足道的笑容。
      即使后来莎莎转学了,宋思晨也离开了。我始终无法踏足那片心田。
      那枚银坠子一直挂在她的脖子上,光亮几乎要灼烧我的眼睛。即使她一时冲动丢掉了,那个无形的影子还存在于她的心中,挥之不去。当我远远地看到她站在腐朽的木桌上,踮起脚来探视高处的角落时,心中的剧痛瞬间掩盖了脚上的伤痛。我知道,她只是倔强。看着她,我在心中暗暗起誓:无论多少天,我都会把银坠子找回来。
      借回来的幸福,终究不是自己的。
      当一切谜团揭开的时候,她还是带着那枚银坠子离开了。
      那年漫画节,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们。
      那天,李韵莎跟我说:“你为什么连道别都不愿意跟她说一声?”
      “即使我离开了,她大概也不会发现。”我看着宋思晨把她高高地抱起,此刻的她或者是最幸福的吧?
      “唐清阶......”李韵莎欲言又止。“谢谢你......希望你早日找到属于你的那片温暖。”
      “莫斯科从来没有夏天。”说完,我转过身,走进等待已久的小车上。隔着挡风玻璃,最后看一眼那个我曾以为可以守护一生的女子。车缓慢地驶动,然而再缓慢,她终究消失在视线中。
      最终你还是不属于我。周琦璇。但我希望你幸福。原谅我无法停留在你身边,圣母般看着你和他如何欢乐愉快。
      我自有我的悲伤与骄傲,无法让你一次次地践踏。
      即使,我那么爱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9章 唐清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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