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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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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们总是这样,盲目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无视他显而易见的缺点,一对眼睛只聚焦着他对你的好;盲目憎恨一个人,憎恨到无视他众所周知的优点,好像他做什么都是只为自己。以我目前的状况,对应的应该是前半段话,少女情怀总是诗,真是如此。我喜欢陈遇,喜欢到他为我做的小事都记忆犹新。
某天晚上下班后,我正在吹头发,陈遇跑来我们宿舍聊天。我们宿舍很简陋,仅仅为了顺利收钱而建的吧,就只是两个房间,每个房间能住四个人,还是上下铺那种,整个屋子仅有只有一个充电接口,我只能站在两个房间的过道里。我完全记不得陈遇聊了什么,但是我低着头玩手机,头快要靠在他的胸膛上,他拿着吹风机温柔地替我吹头发,说我半干半湿的头发很柔软,这件事,我这辈子也忘不掉。
其实我不过是心猿意马的低头假装看手机罢,陈遇却认真的为我吹头发。宿舍里人来人往,问我们怎么回事,我只淡淡的回答他们:“他为我吹个头发而已。”看我回应的这么淡然,之后我俩都默默不做声,她们“呦呦呦”的起哄了一阵就消停了。我一直沉浸在这甜蜜的氛围中,心思飘上九重天,整个人晕乎乎的,我完全忘了后来他是怎么回去的,满脑子想着要记下这永恒的瞬间。
她们开始在背后传我喜欢陈遇的消息,八卦向来灵通的金洛,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千载难逢能奚落我的机会。在学校时我经常拿她男朋友来揶揄她,好不容易让她逮住机会,看她扬眉吐气要农奴翻身成地主的样,早已按耐不住来向我这个当事人求证,问我和陈遇是不是郎有情妾有意已经在一起了?我不愿意搭理,冷冷的回答她:“怎么可能的事,别瞎想!”这话我已经对她说了很多遍,她这脑子得加点脑白金了。
我开始记事时,脑子应该被塞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总想搞清楚自己周遭的世界。我家后面是一条河,水龙头里总能拧出水,天真的我就以为所有我们使用过的水,都会随着下水道流到河里,然后从水龙头里再流出来,重新供我们使用。身边的大人一点也不关心此时,我猜他们肯定早就知道这个事实了,我为自己想到了这么重要的事情沾沾自喜,开始拒绝把自己内心所想告诉他人,不乐意再经历被人嘲讽的时刻。
我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我喜欢陈遇,哪怕这个人是金洛。抱歉金洛,我选择对你撒谎。
(2)
陈遇对我什么感觉?额,我很想知道。
他把手机塞到我怀里,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在他赶回来之前把这些视频下载好,还专门给我指定了一个自认为蹭WiFi最佳的位置,还特意搬了个凳子让我好好坐着。匆匆忙交代完,没等我说话,陈遇和他哥们就一起跑出去采购了。我拿着他的手机直接拨通了我的电话号码,打开他的微信、□□以及其他我俩都在玩的软件,把我自己添加成他的好友。他到底是信任我呢,还是没把我当回事?
手机里的秘密是现代人最紧要的秘密。有一个段子这样写:男孩还对女孩说,你要星星要月亮,只要我有,你也稀罕的,我统统都可以给你。女孩说把你手机给我看看,男孩……我翻看了他的手机,记下了些重要的信息,唯恐以后也不会有机会。
我见过陈遇喜欢的女孩长什么样,甚至他们在手机微信里的聊天记录,他第二次将手机塞给我的时候。我没有偷窥癖,也清晰地知道偷看人家隐私不对,但他也没说让我不准翻看。他似乎对我很放心。
他单恋人家,人家对他不是那个意思,他想靠金钱收买,无奈太穷,收买方案并未立马成功,他觉得这不算失败,有点钱就变相给她发红包,在彻底失败之前,其实都还在成功的路上,他不愿意放弃。陈遇声音很好听,在KTV里和她一起合唱了一首歌,不太火的《承诺》,还录下来放到了网上。看不清房间的背景,镜头里只有两个人,他俩亲密的挨坐在一起,他拿着手机拍的一张合照,照片被他小心翼翼的收藏在微信里……我不是福尔摩斯,也从他手机获知了这些信息,让我不愿面对的事实。
还有什么?我已经不忍直视了,暗暗发誓再也不会乖乖为他保管手机,悔不当初!烦恼的人总是我……
(3)
接受并承认自己是一个全方位都很普通的女生,着实令人沮丧。我同大多数人一样,认为自己将来会有一番大作为,凭借自己的力量努力,就一定能在社会站稳脚跟,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脸色,生活的美好在于美好的生活。而当我们开始被迫接受来自现实的无情锤炼时,自我期望与生活实际碰撞在一起而产生的巨大差异,你才后知后觉,曾经嗤之以鼻的人置若罔闻的事,你未必能做的比他们好。
这个时候,有人开始肆放与生俱来的情绪——嫉妒,以平衡自己的内心。我肯定不会拿硫酸泼别人,也不屑于关注情敌的一举一动,更不会想扇人耳光,我只是很猥琐的保存了他俩照片,偷偷躲在被子里看了一遍又一遍。我疯狂的妒忌这个素未谋面、以后也不可能有机会见着的仇人,陈遇很宝贝的那个女生。
嫉妒归嫉妒,我有一点比陈遇强:他和喜欢的女孩不曾在一起过,而我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张爱玲的白月光和红玫瑰理论,自古以来难以两者而兼得,我们都是凡人,都很自私。我在张晓晗的书里读过印象深刻的一段话:脸上的尊严维持得再好,后背也骗不了人,脊梁支撑着一个人的所有痛苦。每个人都是一个马戏团,脸是舞台,脊梁是后台,小丑从圆筒中钻出来,大象低头吃香蕉尾巴赶着苍蝇,狮子在发臭的笼子里睡觉,后台总是承受着过分狂欢之后的冗长落寞和不为人知的丑陋。我从来不敢开口跟陈遇说起那个女孩,流水的情侣永恒的自己,我也只是在为自己谋划,这也关乎我的尊严。
每个人内心都有阴暗的一面,我并未伤害任何人。明知道陈遇可能还喜欢她,我依旧灿烂的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他也从未在我面前谈起她,我觉的这样很好。你的过去我无权参与,你的未来有我就好。
(4)
在陈遇走之前,我给他写了一封信,上面写满了我们之间的故事。陈遇满脸疑惑,依旧笑盈盈的问我:“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写这个,为了以后分手时留做念想吗?”我只好把手一摊,也笑着说没什么,特意嘱咐他上了车以后再看。他摸了下我的头,然后抱了我一会,凑到我耳畔轻轻地说:“不要担心,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我保证。”
我的喉咙像蒙了一层灰,声音哽咽的回答:“我知道,我只是舍不得你。” 在之前,我对他一直怀着各种不确定,至少那一刻我很确定他也是喜欢我的。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妈开家长会回来,带回老师对我的评价:我很爱笑。我一脸懵逼,老师说我的成绩还行,却重点强调这句话,让我很是疑惑,这到底是一个好评价还是坏评价?当时的我没察觉到,特意注意了下,原来自己一直都像个观众,注视这他们的一举一动,却从极少参与到其中,同学曾对我的性格这么描述过,不了解我时觉得我这人性格很奇怪,但相熟后才发现我其实挺好相处的。
我性格中奇怪的一部分,源于我内心缺乏的安全感,所以我总是旁观着他们,笑点很怪也很低。独处时最自在放松,与人相处反倒各种不自在,习惯了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拒绝与人过度亲密。我之于陈遇,大抵就是这种情感,他说的很多话,我清楚的知道不过是现下而言,日子一长人会变,那时的话可就算不得了。他抱着对我说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尽管只是他当下的喜欢,我听了也热泪盈眶。
(5)
我默默喜欢他之前,众目睽睽下对他极尽殷勤,除了在室友面前坦诚我喜欢他这件事以外,我总是大大方方、毫不忌讳为他做我能做的任何事。室友明里暗里拿这说事也正常,悠悠众口眼见为实,死鸭子嘴硬的人确实是我。我们在一起后,她们反倒觉得正常,由于朝夕相处,因为荷尔蒙与胶原蛋白产生化学反应的,不单单只有我俩,我室友和陈遇的室友也成了一对,他们的注意力瞬间转移了一半,让我很是欣慰。
我曾经如热恋的女子那样问陈遇:“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他并没有正面回答我,只对偏过头对视着这的双眼,幽幽的回答:“你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啊,要不你先说,你喜欢我什么,我参考下再给你答案?”我责怪他没心没肺,这个死样子可是会多一个朋友,少一个女朋友的。他只是笑笑,说我怎么会甩他,我不是这么无理取闹的人。
仗着我对于他的喜欢更甚,受欺负的只能是我。想到那个女生,再想想卑微的我,他喜欢陈奕迅,谱写的歌词也作为他行事的准则了?陈奕迅有首歌叫红玫瑰,歌词有这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两个人在一起之后,我没有这么勇敢了。我不清楚陈遇究竟是迫于周遭压力跟我在一起的,还是真的因为我值得被他喜欢,他喜欢跟我在一起的。我见过男生在全校师生面前表白,也瞧过男生在操场中央摆一堆心形蜡烛表白,也见识过拿着喇叭在女生宿舍楼唱英文表白,旁观者的我对此不顾一屑,无非想靠吃瓜群众一波一波的喊“在一起”故意造势,全然不顾女生愿不愿意就如此张扬。看着自己的所作所为,跟他们做的事性质有什么两样?
自古情伤多,最是人心难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