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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那句最喜欢 ...


  •   筱绵打开网页,开始阅读这篇更新的男主番外。

      连一一直不太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它太普通,太简单,就像袁荣说得那样:一点都不走心。是啊,不走心,如果跟哥哥的名字一起看这种感觉就会更加明显。直到有一天他听到了不同的观点。

      “汉字的横竖撇捺,一笔一划,都是倾斜的一,直立的一,弯曲的一,浓缩的一,组合在一起就是‘汉字’。换句话说,有了你才有这一切。”

      她说:“请不要轻视自己的名字。”

      那个有着瀑布般墨黑长发、总喜欢穿着一件白裙子的女孩如此说道,她甚至把我们大家的名字都解读了一遍。他很高兴,又非常唾弃那个曾经讨厌这个名字的自己。他在她面前一直很自卑,虽然表面上并没有表现的那么明显,而她也一直认为他是一个温柔的翩翩君子;他后来才渐渐发现,在她面前的那个人才是最真实的他,没错,就是那个词语,真实。因为她总是很懂他们每一个人,所以完全没必要伪装。

      他五岁的时候被拐卖,在偏僻山村里整整生活了十年,那个把他买回来的高大男人一开始对他很好,他知道那是在讨好他,因为他怕他跑了,而他没有钱再去找第二个‘儿子’;后来就没那么好,每天都有一堆家务等着他去做。不过还好,老天眷顾让他回到了那个有父母兄长妹妹的家。那时候他十五岁,从未识过一个字的他需要学习别人十五年学过的东西;妈妈安慰他不要着急,慢慢来,但他觉得不能再这么慢下去。也许是他天赋异禀,他花了两年的时间学会了所有应该掌握的知识,很累,但是他很高兴。他成为了别人眼中羡慕的存在。

      渐渐地到了上大学的年纪,他遇到了那个像玫瑰一样的女孩子,对,玫瑰,他也这样形容褚玫栖。褚玫栖是校花,容貌美艳妩媚,身材高挑性感,却又带着刺让每一个靠近她的人都需要鼓起很大的勇气,但这不包括袁荣。

      袁荣是他很要好的朋友,也许学生会会长和学渣痞子的组合很奇怪,但是袁荣真的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跟他在一起会让你不知不觉加入到他的快乐中。别看那家伙看见美女就凑上去献殷勤,那是他在观察这个人和褚玫栖有什么不同,然后有、且只有同一个结论——褚玫栖比她好多了,所以,那两个人完全是欢喜冤家,能斗一辈子的那种。除了童年的小插曲,他有着别人望尘莫及一切,美满的家庭、聪明的头脑、英俊的相貌和同行的伙伴。他很满足,又没那么满足。

      直到遇见那个如风般的女孩子。

      她真的像风,因为他总感觉一不留神她就会不见了踪影,你知道她在,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出在哪儿。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感觉很奇妙,她像一个误入魔窟的精灵,身处末世却无所畏惧,安定而纯净。可惜那个会计较一句玩笑话而梗着脖子红着眼睛反驳的她却再也没出现过,恍若昙花一现。

      她总是安安静静的待在他们身边,只是默默的行动着。她会做饭,而且味道很不错。他本来也会做饭的,只不过他不想剥夺大家品尝美味的乐趣。知道这些的袁荣总是嘲笑他。‘对,这是借口,我就想吃她做的饭怎么了?袁荣你别笑,你敢说你不喜欢她做的饭?’

      得知她被欺负,那种无力的感觉曾经紧紧的攥住他的心脏,他忍不住发火了,可她却笑了,笑的他们所有人一头雾水;那一天,她告诉他们,可以将心事记在心里,但不能被它阻碍而停滞不前;她告诉他,她最喜欢的字是一,最喜欢的词是涟漪;那一瞬,他甚至认为她是在对他表白。他感觉空气的静止了,他听见了自己心动的声音。

      然而,这一切的起因是连零的死。

      他一度认为那是他的错。如果他没有那么放心的离开,如果他能察觉到那个隐藏的丧尸,如果他能更快一点,连零也许就不会死。他和他们,把自己的情感一直压抑在心里,不想不听像往常一样,也就没有那么伤心了。也许大家在忽略自己感受的同时也忽略其他人的感受,吾知很担心他们。她瞒下了自己的小事,因为她不想麻烦被他们自己困在牢笼里的他们。

      她说的对,那不是任何一个人的错。连零会好好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

      连零是个很称职的哥哥,他曾告诫过他要小心提防着吾知。但是很奇怪的,仿佛冥冥之中有个声音一直在提醒着他,让他毫不犹豫的全身心的相信着那个女孩。

      那句最喜欢,是她跟他分享的小秘密,也是他最想送给她的话。只不过从未说出口,直到他成为陆地上最大基地一世的掌权人,直到不死族和人类大战结束,他都没有亲口对她说过。

      因为,有一天,他真的找不到她了。

      她的名字,吾知。

      …………

      ———————————

      看完的读者们迫不及待的开始讨论。

      “所以这个吾知是女主吗?前面也没有这个人出场啊。”

      “最后一句也可以理解为‘她的名字我知道,但我不告诉你。’,好浪漫啊……”

      “这会不会就是连一直到现在还没有明确女主的原因?”

      “唔,好感动,连一这个名字解读的非常好,我们大家都喜欢连一。”

      “吾知也是作者大大的笔名吧,这个设定……”

      “吾知是女主?我的小温姐姐怎么办啊,连一一定要跟小温姐姐在一起!”

      “更新,更新!强烈催更下一章……”

      “我觉得吧,活在男主记忆里的女人最后只能是白月光,也许她到后面就死了呢?前面不是写过有一个联合任务几个小队一起行动,牺牲会很大的嘛。温茗才是连一的朱砂痣,所以一定要让连一和温茗在一起!”

      “我想看撒狗粮,可是一个人也撒不起来,哎,咱们的男主好可怜。”

      “连零已经很可惜了,拜托不要虐心啊。”

      “我觉得丧尸头头就很可疑。”

      “……所以作者大大快点更新啊。”

      “日常催更,催更,催更,重要的事要说三遍。”

      ……

      打完每天必发的一行字,筱绵拿起笔继续勾勒着连一的简笔画,一边拄着下巴自言自语,“是不是应该给新人物吾知也画一幅,改天问问吾知这个吾知的外貌和性格设定……”说着,自己噗嗤笑出声来,“说起来好别扭……吾知那家伙起的名字还是那么偷懒,这回干脆用了自己的。一个连筱一个吾知,合起来就是咱们两个,这个创意不错。不知道文中的吾知和连筱是不是好闺蜜呢,改天去问问她。”

      ————————————————————————

      “你还想不想回去了”黑猫史密斯气急败坏的声音从吾知脑中响起,看它那炸毛的样子应该气得不轻。

      “想啊,当然想啊。”吾知无奈的安抚着史密斯,“我又不是故意的。再说,不就是帮他们提前解开了心结嘛,这也没什么影响啊,”反正以后也会出现让他们走出伤痛的契机。

      史密斯气呼呼瞪着她。

      吾知试探的伸出手,史密斯并没有躲,让吾知心中暗喜,更卖力的安慰小猫咪,“如果你是说龙超那也没关系啊,反正他跟连一从头到尾都看不顺眼,这中间还有我的一份功劳呢。”两人结下梁子可是因为她,哼哼哼。

      哎,史密斯也是不知道说她什么好了。这种乐天派无忧无虑的性格是怎么来的?难道她身边的人都是小天使?还是不要把那件事告诉她为好,先让她在开心一段时间吧。

      如果吾知知道了史密斯的想法一定会非常得意无比骄傲的告诉它:你说的很对,我的读者都是小天使。嗯,筱绵也是。

      筱绵是吾知最亲的闺蜜和朋友,她出版的书里的插画全都是筱绵画的;而且连筱的名字也是由筱绵而来的。当然,她赋予连筱名字的意义也是因为筱绵。

      两个女孩子是高中的同学,一个喜欢画画一个喜欢写作,而且她们都喜欢看小说和漫画。大学的时候分开了,各自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着,直到现在,一个成为畅销小说作家,一个成为最受欢迎的漫画作者。她们也有过分歧和争吵,不过最后依然是彼此那个最亲密的朋友和最忠实的读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8.那句最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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