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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舞台灯光熄灭之后,节目录制现场鸦雀无声。

      荧光棒和灯牌在黑暗中无声挥动。

      舞台边上,主持人掷地有声的喊出:“下面有请,偶像练习生——耿加诺。”

      配乐响起的一刻,原本陷入黑暗的灯光,再一次倏然亮起。

      幽蓝色的舞台,一瞬亮如白昼。

      耿加诺一身浅蓝色的男团制服,站在话筒面前。他头上戴着白色的贝雷帽,露在外面的黑色额发成C字半卷,遮住他额头的一半。

      按照原书的剧情,他今天所要表演的节目,是翻唱一首叫做《鬼迷心窍》的老歌。而那位嚣张跋扈,臭名远扬的二世祖,此刻就在舞台后面的VIP包房里。

      原书中写道,二世祖对原男主一见钟情,原男主不畏权贵,才有了后面强取豪夺,最后坠楼身亡的剧情。

      星光璀璨的舞台之上,耿加诺闭着双眼。

      耳返里已然放起的歌曲前奏已经奏响,观众席上的尖叫犹如热浪,一层堆叠着一层高涨。

      作为一个被老天追着喂饭的天选之子,耿加诺全身上下无不一处不完美,他漂亮干净的就像是一朵不染俗世尘埃的水仙花,纯白,纤弱,也遥不可及。

      “很抱歉,我弃权。”

      在那被放大无数倍的荧幕里,他修长的手指握上麦克风架,舞台灯光由上而下打在他身上。肤白貌美的少年睁开双眸,他的睫毛浓黑似鸦羽,漂亮的瞳孔边缘是好看的人鱼蓝色。

      台下一片静默。

      大家原以为这是节目安排好的环节,所以直至耿加诺离开镜头,都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拦。

      “耿加诺这是怎么了?”

      许久之后,有人提起他的名字议论。

      作为同一个公司的队友齐鸣,也就是耿加诺此次的对手,从观众席的第一排位置站了起来。

      他皱着眉头,同样也疑惑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

      耿加诺不是临阵脱逃的人,他温柔,也自信。

      就像光。

      “艹,又输了。”舞台后面的人浑然不觉前面发生了什么。

      包厢的颜色偏暗黄,里面横七八竖,坐着三个身穿名牌的高大男孩。其中相貌出色的,属坐在最中间的那个。

      原书中是这样形容他的,二世祖长得人模人样,五官英俊立体,气场霸道。

      在这几人里面,也属他的坐姿最为不羁。

      他们几个人聚在一起打游戏,其中有一个人抱怨:“咱们今天是来干嘛的来着,那谁不是说,EM公司有个超级宝贝吗,这怎么还不上台啊。”

      “喏,应该就是他吧。冠军诶。”另一个人指了指。

      二世祖也跟着一并投去视线。

      因为比赛是直播的,所以当他们打完游戏,耿加诺已经弃权下台,而齐鸣也已经表演结束了。

      看着电视机里面那张不怎么协调的新人面孔,二世祖发出一声嗤笑:“就这?”

      “哈哈哈哈哈,EM怕也是江郎才尽了,就这种货色居然还当成宝贝,哈哈哈哈哈哈,真是要笑死我。”

      几个人从学校逃课出来,为的就是想一睹传说之中,被EM公司,称之为天神练习生的神采。

      现在希望落空,许思义直踢着路边上的石头大骂:“真的没意思,把观众当傻子呢。”

      什么天神,屁神还差不多。

      沈遇没说话,这次他们过来,其实也就是玩玩,他可一点希望都没抱。

      业内的人都知道,EM公司的艺人还没出道,就要大刀阔斧进行全身整形。就算真有天神,那也不过是个浑身都是假货的人造天神而已。

      “这边这边。”一群粉丝浩浩荡荡的从他们跟前走过。

      许思义盯着她们。

      看到漂亮姑娘路过,许思义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沈遇注意到,她们手中,举着的牌子上写着诺言,两个大字。

      沈遇皱眉:什么鬼。

      “卧槽,老许,我觉得可能是咱们搞错了。”一直捧着手机在玩的李燮突然说话了。

      #耿加诺在冠军之夜主动弃权比赛,是早有安排,还是迫不得已#

      #耿加诺退出比赛#

      #诺言##你只管做好自己,其他交给我们#

      一连三个关联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沈遇本来对这些事情毫无兴致,但后来在看诺言这两个字,以及,话题下面所带着视频的时候,他从李燮手里,把手机拿了过来。

      当时,视频之中的画面进度,刚好放到耿加诺睁开双眸的那一刻。

      “很抱歉,我弃权。”视频里传来说话的声音。

      沈遇指着边上的话题问:“这个诺言,是什么意思?”

      许思义抓着脑袋:“应该、是粉丝口号之类的吧?”

      “不过还真别说,不愧是人造公司培养出来的,脸是真的不错。”

      沈遇没说话,他面无表情将手机还给李燮,有些兴致缺缺:“废物东西,比不过就跑,能有什么用。”

      “沈哥说得对。”许思义狗腿地附和。

      众所周知,沈遇喜欢有才华的,最好是那种十八般武艺,样样都精通的。

      像这种长得漂亮,但一无是处,说白了就是个花瓶的艺人,沈遇那是——相当的厌烦!

      “走呗,去喝酒。”

      沈遇嚼着口香糖,双手插进裤兜。

      男孩子发育的早。

      这一年,沈遇也就19岁,可是他的身高已经长到了189公分。

      路边停着豪车,几个人陆陆续续上了车,车辆启动很快,跑车马达的轰鸣声震天动地。

      -

      放弃比赛的时候,耿加诺根本没有时间多想。

      沈遇喜欢有才华的,他就不能做一个有才华的艺人。哪怕只是歌唱得好都不可以。

      原文中写道,沈遇喜欢原男主的声音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

      为了保住小命,他以后万万是不能再唱歌了。

      穿书之后到现在,耿加诺至今都还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

      在没猝死穿书之前,他是学画画的。因为总是拿笔,和一些颜料打交道,所以他手上的皮肤总是斑驳不干净,甚至非常粗糙。而不是像现在这般,莹白细嫩,好似白玉葱根。

      沈遇那样高高在上,挑剔的人,都对他食髓知味上了瘾,其诱惑力可想而知。

      “加诺,你今天到底怎么了?”经纪人从副驾驶座,转过头问他。

      同时司机也从内视镜里看了他一眼。

      耿加诺坐在保姆车里,再一次确定,这不是在做梦。

      他真的穿书了,而且还搞砸了比赛。

      但只要能避开沈遇,保住小命,不管什么样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做好迎接狂风暴雨的准备,耿加诺非常谦逊的认了错:“对不起,我愿意承担此事带来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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