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一章 天生我材必苦命 五 ...
-
五月的长安郊外,春光明媚,气候宜人,是结伴外出踏青散心的好日子。
一片片的草地,给人带来了清新的感觉,远离了皇城的喧闹,似乎连心情也愉快了起来,大可放下一切烦恼,尽情地在大自然中奔驰。
瞧,不远处就有两个懂得享受生命的人,正在马儿上慢慢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一黑一白两匹宝马好像也陶醉在这美景之中,自由自在地走着。
坐在黑马上的是一个彪形大汉,光看这上半身,就敢肯定他的个头绝对不会小,膀大腰圆的粗壮身材,再配上黑黝的脸膛,刷子般的络腮胡须,以及一袭黑色的紧身衣,越发使人感到威猛可怕。
此人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侠,被人尊称为“金刀常胜将军”、“黑面判官”的彭逊。
令人奇怪的是像他这样老幼皆知的名侠,江湖上人人佩服的侠客,却对身旁的一个二十六、七岁的俊美书生恭恭敬敬,时而称他为主人,时而称之为恩人,或者是堡主之类的称呼,根本与他三十几岁的年龄不符。
而他t身旁骑着一匹宝马“飞花宝凌驹”的年青人,与彭逊身上、脸上的颜色正好相反。
一袭纯白儒衫,白鞋白袜,就连手里也是拿着一把未写字的白扇,可以说是全身上下白得彻底,一点杂色都没有。
再往脸上瞧去,他的皮肤就更白了,不过别误会,他的白是那种天生的,健健康康的白。
白净的面皮,优雅修长的身材,在白色头巾下面,是一张貌似潘安,美丽绝论的脸,美得让天下所有的美女见了都会自叹不如,就连四大美人见了他,也只有跳河自杀的份。
总之一句话,他美得太无瑕了,特别是再加上一副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令人怀疑是否是老天弄错了性别?
头一次见到他的人无不称赞其外形俊美,招人怜爱,有的人恨不能把他当成女生装扮。
可惜知他底细的人没有一个敢把此话说出口,当然要除了他那个脸皮厚到刀枪不入、百刺不穿的义弟丁伟杰之外,他可是三五不时地就揭他的伤疤,一点也不顾及兄弟的情面,不过呢,丁伟杰也因此得到他应得的报应--两个黑眼圈,外加一个冲天炮,飞到空中变成绝无仅有的飞天熊猫。
此乃祸从口出的惨痛教训,可惜他永远都记不住。
没错,这个白衣人就是威振武林,江湖上人人敬仰的“百变书生”翟廷羿。传说中的他是年过古昔的老书生,成天看书,看明白了所有的武林绝学,打遍天下无敌手。可惜人们的猜测完全相反,别说他的来历了,就连他的真面目至今还没有几个人见过。
这事说起来这就全都“仰丈”他的师父所赐。每次见面,都规定必须以一种新面孔相见,说什么他长得太像他死去的老太婆了,为免见脸伤怀,要改变面貌,其实是他整天老对着一张脸看烦了,才想出来的鬼点子,翟廷羿心里明白得很。
可是一个人只有一副皮囊,又不是孙悟空会七十二变,不可能改变自身的容貌的,所以只好每次都易容见人。久而久之,后来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记不得他本来的样子,恨得他牙根都疼,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一提起他的师父“无影智叟”金光,才可以说真的是令他爱恨交加,哭笑不得的人。
身为武林至尊的亲传弟子,本来是件既光荣又体面的事,可惜他遇人不淑,拜师不正,竟然碰到了一位整日里以整徒弟为乐的老师,害得他不得不天天生活在水深火热的悲惨生活之中。
好在他天生聪明,又喜欢举一反三,把所到学的武学都融会贯通于一身,没到八年就把“无影智叟”的本领学了个八、九不离十,甚至于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也好在他尊师爱道,不愿争权夺势,大出风头,要不然金光的那个“武林至尊”的名号早就不复存在了。
学成武艺之后,他像逃难似的逃下了泰山,除了那个以整他为乐的师父之外,还有一个从早到晚都缠着他的师妹芊芊,整人的手法比起师父来真的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怎能不让他汗颜?权益之策除了尽快走人了事之外,还能有别的好办法吗?
于是在出师的那天,他像逃避瘟疫似的逃回了阔别八年的家中,不幸的是他家就住在泰山山角下不远处的青州城中,师父师妹三天两头说来就来,想不见他们都难。
于是他重施故计,跑到远离泰山的江南来发展,没几年他就在长安、洛阳、扬州、登州、幽州等几座大城里开了翟家分号,而且买卖越做越大,几乎所有正当的挣钱买卖都有翟家分号参与,所开的店铺也越来越多,单就皇城里的翟家分号就有一百多家,而这么庞大的产业他却应付的得心应手不说,而且还有闲功夫与武林道友切磋武艺。
他身旁的彭逊就是他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所救的,彭逊对翟廷羿的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感恩戴德地跟随着他。
而翟廷羿怕埋没了人才,并且由于他的正义感十足,于是就找了一个地势险俊的地方,建立了一个面积庞大的堡垒,取名为飞鹰堡,收罗各地好汉与正义之士,扶弱除恶,令周围的老面姓拍手称快,同时也让那些为非作歹的不法之徒望风而逃。
论武功、论才能,以及论贡献,堡主之位翟廷羿都当之无愧,大家还一致推举彭逊与丁伟杰为副堡主,但实际上近几年飞鹰堡的大事小情都是由彭逊打理的,他的那个义弟整日里不管正事,游手好闲,没一刻是正经的。
说起他的义弟丁伟杰,翟廷羿承认他这辈子最失败的一次选友,就是认识了丁伟杰,与他结为兄弟就更后悔了。
曾经在江湖上游走过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外号,丁伟杰也不例外,他的外号叫“云里踏雾银毒鲤”。说起他的渊源就不能不提他的师父与翟廷羿的师父了。
据说在三十年前的华山论剑中,“无影智叟”金光与“南海毒翁”谢文义两位武林泰斗打成了平手,两个人为了刻有“武林至尊”的金牌,一连打了两天两夜,但还是分不出上下,最后还是“智叟”的鬼主意多,他用话激谢文义,两个人比轻功,结果金光占了上风,拿到了金牌,而谢文义不服气,大骂他使诈,要同他比用毒,金光二话没说,拿了武林至尊的金令牌就走人。
开玩笑,谁敢和毒翁比使毒?他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轻功不及金光的谢文义眼睁睁地看着金牌从眼前飞走,令他从此下定决心勤学苦练起轻功来,而且千挑万选的他还教了丁伟杰这个徒弟,天天教他轻功与使毒,武功更是教得好之又好,使他的轻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等到谢文义自认为自己的轻功可以同金光比个高下的时候,金光早就不在江湖上走动了。
于是,他就四处打探金光的下落,结果金光隐居的地方没打听到,倒是找到了正在江湖上磨练的翟廷羿。
没有师父找徒弟比也是一样的,可是谢文义身为一个武林前辈,同一个刚出师不久的晚辈比武就有一点以大欺小,而且就算比赢了也有点胜之不武。
所以他派出他唯一的亲传弟子丁伟杰去与之比武,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两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竟一见如故,结拜成兄弟来,气得他差点当场吐血,甚至想就此将这个不听话的小子清出师门。可转念一想,自己就这么一个徒弟,而且说不定将来他还会给自己争回口气,他也就只好自认倒霉,暂且留着丁伟杰这个徒弟,以观后效,听之任之了。
伟杰与廷羿结拜为兄弟后,竟然露出本性,继承金光的“优良”传统,三五不时地整起人来,对象当然是离他最近的义兄喽!
说起来翟廷羿的命还真苦,走到哪儿都有人整,也不知道是他太受欢迎,还是不小心得罪了某位神仙降罪于他。
好在丁伟杰的花样多,今天养鸽子,明天训狗,后天斗鸡,再不就是逛逛城里的容香院或怡红院什么的,反正注意力不是全部放在他身上,所以几年来翟廷羿虽然有时会被整一下,但都是无关疼痒,也就只好听之任之了,正所谓不幸中的万幸也不过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