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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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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少女玛丽穿越到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发现自家家庭成分格外复杂:
大姐温婉贤惠,嫁给了一个英俊的富翁。
二姐独立聪明,嫁给了一个超级英俊的大富翁。
小妹天真烂漫,被一个长得好看的草包军官被骗私奔了。
四妹执迷不悟,还在幻想自己也能碰见一个草包军官。
已经成为达西夫人的伊丽莎白格外担心:剩下的两个妹妹怎么办,特别是老三玛丽,长相平平又是个书呆子,别被花花公子骗去了!
玛丽拍拍胸脯:二姐放心,我的意中人知识渊博、有正义感,还是全英国最聪明的男人,性感的没话说,一般男人我根本看不上!
远在伦敦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重重打了个喷嚏:??天气有点冷,抓紧探案。
成长系女主,一开始会犯错犯蠢自以为是,她会认识到问题但过程曲折,想看十全十美艳震四方女主角的姑娘们对不起了可以绕道了。
开篇扫雷:
1、主要人物涉及《傲慢与偏见》与《福尔摩斯探案集》,涉及阿加莎、狄更斯、爱手艺等等作者笔下角色或者设定相关。
2、时间线有变动,以《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时代为标准,把《傲慢与偏见》剧情后推一百年到维多利亚时代,其他名著具体时间线也有所微调。
3、作者是文盲,对不起,别骂了。
作者微博:@红红红姜花,欢迎来找我玩。
作者专栏:叫我以实玛利,多本完结文,开坑有保证,欢迎姑娘们收藏一下姜花!
“倒是从没看出来,玛丽还有这等观察力?”班纳特先生问。
乡下的生活平静又单调,在朗伯恩别说是偷盗,连谁家的马撞了谁家的牛都能是值得说上三天的大事件,因而日常生活中的事情玛丽向来插不上嘴,也很少说话。
听到班纳特先生的好奇,玛丽不急不缓搬出回答宾利先生的话:“我只是在读过几本侦探小说罢了,还是爸爸你从伦敦带回来的,按照侦探们的方式做出了推断而已。”
再说了,这么直截了当的乡村作案手法,其实根本用不着玛丽出风头。只是她好奇心强烈,又不怕什么所谓的鬼怪,所以反应最快。
“看来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还是有几分价值所在,”班纳特先生评价道,“这不就出了风头吗,凯瑟琳和莉迪亚为了舞会精心打扮,竟然不如玛丽读上几本侦探小说来得有用。”
“爸爸!”莉迪亚气得攥紧了拳头。
“我倒是觉得侦探小说还是不如年轻美貌实在,”玛丽展露笑颜,“宾利先生担心我坐冷板凳,陪我跳了一支舞,然而言谈期间左一个简右一个简,只恨我不是简本人,宾利先生也不能在舞会上总围着她转。”
突如其来的揶揄让大姐简·班纳特脸一红:“玛丽!”
简性格温柔内敛,明明是天大的好事,还涉及自己的婚姻未来,却偏偏不让玛丽公开提及。反倒是在临睡前,当玛丽又厚着脸皮以莉迪亚太吵为由非要加入两位姐姐的床边悄悄话环时,她也表现出了对宾利先生的倾慕。
原著中简和宾利先生的感情进展也算是一波三折,苦尽甘来。玛丽是个急性子,就见不得狗血误会,在她看来,既然两位年轻人两情相悦、情投意合,那就应该立刻在一起。
更重要的是……现在玛丽可是确定了,这个世界的伦敦有福尔摩斯存在!
天呐,这种男神就在自己身边却又暂时遥不可及的感觉真是太令人难受了,玛丽恨不得这就收拾行李离家出走,直奔伦敦去。
但这是不现实的,现实的办法就是,抓紧撮合宾利先生和简。
特别是看到简毫不掩饰自身对宾利先生的赞美与钦慕之情,玛丽觉得目标近在眼前了。她说道:“宾利先生见你第一眼就被你的美貌吸引住了,简。他生的好看,人又体贴,和你真是天生一对。”
“可别这么说,”简急忙否认道,“宾利先生这么好的人,钦慕他的女士可数都数不清呢。”
想来内敛的简是不会主动出击了,也对,这个年代的姑娘要矜持有礼,等到绅士主动求婚才行。
但玛丽不介意,她完全可以抢在他前头当个传情小助手,帮助简和宾利先生免去波折嘛。
“我也喜欢宾利先生,”于是玛丽毫不掩饰自己对宾利先生的欣赏,“他还夸我有见识呢,这么好的人,可不能错过,我非得要这样的姐夫不可!”
伊丽莎白闻言笑出声:“宾利先生喜欢简,和你有什么关系?”
“简和宾利先生在一起,”玛丽玩笑道,“我才有机会认识伦敦的……的……”
“银行家?”伊丽莎白接道。
“我倒是觉得,”玛丽双眼亮晶晶的,“宾利先生说他认识一名伦敦的侦探,听起来真有趣。”
侦探还行!
伊丽莎白哭笑不得:“我收回前言,玛丽,你不如考虑一下拜伦吧。”
歇洛克·福尔摩斯比拜伦靠谱多了好不好……不对不对,她就见一眼侦探先生就好,哪儿敢想更深一步的情况啊。
进入小迷妹模式的玛丽觉得那些非分之想都是对侦探的玷污,她急忙把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开。
也不怪伊丽莎白会这么说。在维多利亚时期,帮助警察破案的侦探先生,对于一名未婚的乡绅之女来说,确实不如拥有贵族头衔的浪子更值得来往。伊丽莎白又不是穿越来的,她的眼界和认识受时代、教育和社会生产力所限,玛丽不怪她。
而且她这位二姐偏见归偏见,但到底是个爱憎分明的大胆姑娘。玛丽觉得要是她深入了解福尔摩斯先生后,绝对是不会说出这些话的。
所以玛丽也不直接反驳,而是笑嘻嘻地带过了这个话题:“我相信宾利先生的为人,他的朋友一定都拥有高尚的品质。”
“可惜宾利先生的朋友,并不像他一样讨人喜欢。”伊丽莎白冷漠地说。
说的自然是我们的男主角达西先生了。
好吧,达西先生在舞会上的表现确实不太好,不和任何小姐跳舞,这在社交中足以称得上过分一词。甚至连聪明美丽的伊丽莎白也不例外。
他容貌英俊、家世煊赫,着实是有资格对着一帮乡下人傲慢无礼,却也不能阻拦受到轻视的大家对他印象极差不是?玛丽不介意,不代表自尊心强的伊丽莎白不介意。
知道伊丽莎白性格坚定,不容易被他人左右,玛丽还是耐心劝道:“达西先生在得知进了小偷后,也主动说了去花园查探情况,尽了保护的职责。足以可见他虽然为人傲慢,但却是个正直的人。”
伊丽莎白哼了一声:“你呀,就是读了太多拜伦的诗歌,对那些貌似‘优秀’的人总是忍让三分,天底下可没那么多拜伦一样的天才,我的好妹妹。你说你想调查花园中的情况,他听闻后一副看你胡闹的模样,可见达西先生根本就是没把咱们放在眼里。”
……纠正一个人的有色眼镜可真难啊。
玛丽也不着急,只得顺着毛摸:“好好,伊丽莎白说是就是,那他目中无人,我们可不能和他一般见识嘛。”
简附和:“我相信达西先生总会有值得称赞的优点,至少他帮助了宾利先生。听你们所说,潜入庄园的小偷,应该很快就能抓到。”
在庄园里搜索一名藏匿起来的贼那还不容易?说不定现在就抓到了,玛丽心想。
而她的推测果然是对的。
第二天晌午,一辆来自内瑟菲尔德的马车就停到了朗伯恩班纳特宅邸前,竟然是宾利先生亲自来拜访了。
彬彬有礼的绅士在见到玛丽后摘下自己的帽子,无比认真地兑现了自己的诺言:“玛丽小姐,我来向你通知,我们已经抓到那名偷东西的贼。”
…………
作者有话说:完结文,少见的把傲慢与偏见与福尔摩斯写的这么好的一篇文章。女主自强独立,勇敢善良,以写作侦探小说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