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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看球赛,送男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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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课铃响起的那一刻林晴硬拉着闺蜜卓然去操场散步,高中生的学习压力真的很大,以至于散步都是一种奢侈浪费。要回班级时,遇到了邻班的邓伟,邓伟高兴的迎上前道:“小晴晴,今天中午我班打篮球赛,去给我加油,怎么样?
林晴并没有马上的答复他,只回复了一个浅浅的微笑。
这是习以为常的邀请,他与邓伟来自初中同一班级,与邓伟有三年的同窗感情,升入高中后班级又相邻,时常相见,邓伟也经常邀请她看球赛,就像在初中时一个样。而林晴也从来都不拒绝,毕竟是中午午休,与其傻呆呆的留在班里,还不如去看看帅哥养养眼。林晴眼中的帅哥可不是邓伟,虽然邓伟身材高挑,又是班级的尖子生,班里的活动比赛都少不了他,但是林晴总觉的邓伟无论打篮球或是踢足球都不怎么样,不过是自信过头,虚张声势罢啦。
说起帅哥,林晴心里早有了人选,他就是邓伟班中的张皓轩,他身姿挺拔,身高虽说能有一米九,但是面容却极为清秀精致,虽说自信却也不像邓伟那样高傲轻浮,林晴看他第一眼时,就觉得心跳加速,认为世上再无这样帅气的男子。
午饭后,林晴和闺蜜卓然如约而至,两个清纯甜美的女孩子站在人群里并不出众,但是在有心人的眼里却是那样的清新脱俗。林晴看到张皓轩带着球在场上奔跑,并迅速将球传给了身边的邓伟,敌队的葛靖宇迅速的将球夺到手中,传给同伴,在大家都以为葛靖宇的团队要进球时,球却被机智敏捷的高胜夺了回来,最终高胜双手把球抛到了球篮里。
林晴就这样默默的看着这场球赛,她不求张皓轩能够看上她,也不求张皓轩会多看她一眼。只为远远的欣赏着这位皮肤白皙,清秀帅气的美男子。
中场休息的时候,高胜用毛巾擦拭着脸上的汗水,用黝黑的双手拧开矿泉水的瓶盖,豪饮一番,俊逸的眼神落到了林晴这边,并径直着向微笑的林晴走来。“帮我拿下毛巾和水瓶”高胜对林晴说道。林晴还没有回过神来,水瓶和毛巾就已经被塞到了手中,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在场的人无不看向林晴,林晴的脸微微的红了起来。高胜将水瓶和毛巾塞给林晴之后又跑回球场,开始下半场的比赛。而林晴隐约听到邓伟打趣高胜道:“行啊,哥们,什么时候喜欢上我们班的小晴晴啦?真是深藏不露啊!”高胜不语,只是温和的笑了笑。
然而林晴早已没有看比赛和帅哥的心思,她满脑子里全是“高胜”二字。
这两个字他从邓伟那里听过,也听过现在班里的冷野叫他胜哥。“高胜”这个名字在她脑子里是神一般的存在,技高一筹,什么都能赢,人如名字,优秀的是不要不要的。
邓伟曾说过他班的高胜,是市里中长跑冠军,成绩也是名列前茅,但是出生在单亲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之所以能来到我们学校,是因为学校特招,为他减免学费才把他留住的。
想到这里她不禁多看几眼赛场上的高胜,他英俊高大,身手敏捷,长期的体育锻炼,练就了他一身的肌肉和古铜色的皮肤,看起来键康无比。比赛最终以七班胜出告终。
比赛结束后,高胜带着胜利敛着笑容看向林晴,林晴也这样远远的望着他,两个人相视一笑,任何话语都不必说,因为聪明如他,能够看出他的心她已经接受 。
“今天的比赛看的值!看球赛,还赚了一个男朋友” 林晴高兴的不得了,回家她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妈妈,并告诉妈妈高胜是怎样的优秀,自己是怎样的喜欢这个名字,喜欢这个人。
如果这时候的林晴知道张皓轩对她也有同样的心思,那么她还会不会爱上他,和他一起共经风雨?但世上终究没有如果,两个有心人就这样生生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