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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夜店 ...

  •   如果你见到会飞的人,会打洞的人,会穿墙的人,会做各种神奇事情的人,不要惊慌,不要迷茫,到巽街35号的茶馆来,只要一小笔费用,买一壶茶,将故事与地点都告诉茶馆的工作人员,很快你就会发现之前遇到的似乎只是一场梦。
      人不会飞,人不会打洞,人不会穿墙,一切都还是正常平凡的。然后你便可以继续带着笑容去上学、上班了。
      记住,在巽街35号——茶馆不难找,整条巽街也只有茶馆在营业而已。
      若有不便,也可以访问茶馆的官网,工作人员24h在线为你解答疑惑。
      以上。

      [不论在外头多光鲜亮丽,在黑暗中,你仍是那身腐烂的皮肉。]

      茶馆里屋有一台液晶电视,陶黎嚼着薯条,窝在沙发上不断换台,模样懒散的毫无女人味儿。
      到了新闻时,她有意停顿了一下,是些与她工作无关的事儿,她撇撇嘴,索性调了个动画片看着。
      看了会儿,陶黎又耐不住性子,冲后院的方向喊了一声:“糖糖!”
      一个悦耳的男声回应:“怎么了?”
      “魂灯还是没反应吗?”
      “没,”那年轻男人穿着身休闲的服装,在院儿里浇花,“烛火就没亮起来过。”
      陶黎泄气的趴在沙发上,“都一周了,广告也发了,官网也开了,怎么就没有客人呢?生意还不如发广告之前……我的广告写的不好吗??”
      年轻男人嘴角勾着抹笑,“清闲还不好?说明咱们这一带的[非人]挺让人省心的,不是么?”
      陶黎歪着脑袋纠结了一阵,最终才道:“不行,我得找个兼职。再闲下去还不发霉了。糖糖,你今儿有什么打算?”
      “今晚会所有活动,我去找找乐子。”他细心的抚去一片花瓣上的沙粒,直起身后悠然走进里屋,从茶几上拿了副细框眼镜戴上,动作温柔又斯文。“好看么?”
      “……败类。”陶黎却这么骂到。如果不是从小就认识这家伙,陶黎还真有可能像其他小姑娘一样把这个披着温文尔雅的外套的狼当作是梦中情人。
      唐朝习以为常的笑笑,转到自己的房间去换了身衣服,是白衬衫搭配黑色长裤,他不喜欢打领带,就这么松着上头三颗扣子,露着白皙的锁骨。
      这身装扮是陶黎再熟悉不过的。“祝你在午夜场被男人拐了吃干抹净。”
      “承你吉言。有事儿就叫我。”唐朝眨眨眼,一副人畜无害的小年轻模样,悠哉悠哉的晃悠走了。
      听着茶馆的门被带上,陶黎又窝进了沙发,百无聊赖地嚼着薯条,盯着液晶电视上夸张的动画人物走神。

      唐朝所说的会所,是京城最大的gay吧,“DAWN”,这儿有着专业的调酒师,大气的装修,再加上懂得情调的DJ与舞者,DAWN酒吧每夜都能吸引众多顾客。
      即使唐朝不算gay,也总喜欢来这儿喝酒,与调酒师逗趣儿打发时间,参加午夜场什么的也只是瞧着更热闹,会更有趣而已。
      DAWN的午夜场比起一般的酒吧来说要中规中矩些,不允许客人强迫陪酒的做什么,只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个交流的机会而已。
      唐朝是踩着点走进酒吧的。
      灯光根据设定好的变换颜色与强度,洒落在每个人身上时也是在催生人性最原本的模样被暴露出来。调酒师娴熟的抛接酒瓶,酒液汩汩倒入酒杯中的声音空透的像从遥远的乌托邦传来,顺着杯壁滑落的弧度是恣意又张扬。
      唐朝到了他常坐的位置——那个与他相熟的调酒师总会给他留着位子——然后微笑着点了他常喝的玛格丽特。
      调酒师阿德是个高个子的魅力青年,他在递给唐朝酒时,手中多送了一枝蓝玫瑰。他微眯着眼,笑问:“小朝,今晚打算开荤吗?”
      “反正就随便玩儿呗,开荤……看有没有对的上眼儿的,”唐朝用两指捻着那朵蓝玫瑰,微微一笑,“花儿真好看。”
      阿德轻笑一声,伸了只手温柔的摘下了唐朝的眼镜,然后又另一只手的食指指腹摩挲着唐朝的脸颊,他右眼下有一枚小小的泪痣。“你最好看。说真的,你这副样子还真像个乖巧懂事儿的读书仔,要不是我认识你——就被你骗了吧。”
      “我本人确实很乖啊~”唐朝歪着头笑。
      “你还乖?那老虎都该从良了。”一个高大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来到这边,听见了他们的对话。他看着唐朝重新戴上眼镜,咂咂嘴,“嘶……小败类,斯文装够了什么时候跟我到酒店去打架?”
      这男人倒是令唐朝眼熟,他也听得出这是半开玩笑的话,便笑着回应:“抱歉~我不习惯和熟人做。”
      “嚯,不熟的时候说不习惯和生人,熟了又说不习惯。您可真难伺候。”男人翻了个白眼,从兜里掏出包香烟,自己叼上一根,又扔了一根给唐朝,阿德早就拿着打火机,替唐朝点好了火。
      唐朝吸了口烟,撑着脸目光四处乱飘。“不难啊~我就是懒得做而已。”
      开荤这种事儿他倒是很久没做了,不论是和男人还是女人,主要还是没兴趣,没碰上什么能引起他兴致的人。
      确实和陶黎抱怨的一样——最近很无聊。
      在他快把一根烟抽完时,感受到兜里手机的震动。拿出来一看,是陶黎的来电。他找了耳机戴着,酒吧里着实吵闹。
      “喂?”
      “糖糖,魂灯亮了!指引的就在A街一带,你离的近,快去看看。”末了,陶黎又补了句,“注意安全啊小混蛋。”
      “了解。”唐朝将烟按灭在吧台,结束了通话后举起刚才没喝完的玛格丽特,向阿德的方向略微歪斜杯沿,“先溜了,下次午夜场也给我留好位。”
      阿德皱眉道:“留好有什么用,你每次来都不做什么,好位子还不是被你浪费。”
      “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看看~还不是留了?真香。”唐朝冲他眨眨眼,一口喝光了酒杯中的酒液,一手插在兜里,悠悠绕过顺着灯光变化而舞蹈的年轻人们。
      “下不为例啊!”身后是阿德不满的抱怨。
      而唐朝已经没有心思去想如何调侃回去,他看着周身的人们,思维忍不住将他自己放空,而他的眼中倒映着奇异的光彩。
      他像看到了或明或暗的火焰,在人们体内闪烁着,因为彼此的靠近而更加跳跃,像要越过界线去与对方的火焰相融,殊不知相融之后的是灾难还是生生不息。
      唐朝对这些总是很感兴趣,例如人的本性,例如人对于诱惑的抵抗力,又例如人的劣根性,就像是在小孩儿面前晃来晃去的糖果,唐朝喜欢这些。
      大概是由于儿时家庭的影响,他对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具有浓厚的兴趣,大学选修的也是心理学,长期以往的,他的性子也变了许多。
      陶黎是待在他身边最久的人,她毫不客气的评价这样的唐朝——他确实玩世不恭,但他更是个走过变态、魔鬼的路的危险家伙。
      在她看来,这样的唐朝太执着于某些东西,反而容易将神经绷紧,也许只消一个弯折,这根弦就会折断。
      对此,唐朝只笑笑不回应。他不觉得自己的生活方式需要什么变化,该娱乐就娱乐,该工作就工作,就像现在一样,两两分明,很理性,没什么不好的。况且他也难以对此做出改变。

      [ A街]
      午夜时分,A街这条通往京城公园的一条胡同一般是没有人的,但在踏入A街的青石板砖的同时,唐朝敏锐的感官告诉他,这里有着非人的气息,并且不止一道。
      两面是一人半高度的墙,就着路灯,唐朝一路看着过去,还没发现什么不对劲,倒是先吸吸鼻子,似乎闻到了什么。
      兜里的手机又响了,是陶黎的电话。
      “你到了吗?怎么样?”
      唐朝眨眨眼,慢悠悠的道:“太黑了,有些地方看不清。空气中有股……女人的味道。”
      “……啊?那是什么味道?”
      “到时候在细说……嚯,”唐朝眯着眼,用手机的手电筒照往前方,“有个人。”
      “什么人?”
      “躺着的人。”唐朝走到了那人影身边,这人正好躺在阴暗处,由于唐朝的夜视力不好,才一时没发现他。
      唐朝蹲下身用二指探了探那人的鼻息,又将食指按在他颈部一会儿,才收回手。
      “怎么样?”陶黎在电话里问道。
      唐朝轻拉起那人的一条手,仔细看着他的手指,顿了顿才道:“看体型和相貌,是个三十岁上下的中年男人,穿着运动服,出来夜跑的吧。应该是什么……商业精英之类的,已婚,但戒指被取走了。现在呢,这人已经死了,大概二十分钟以内。”
      “死了?”陶黎有些惊讶,且不说命案,这段时间就连生事的非人都很少,这一出现,却是直接要了条人命。“你看看他是正常人吗?”
      “是正常人,背部有创口,应该是致命伤。往上面通报一下,争取拿下这个案子。”唐朝将那条手好好搭在那人的肚子上,嘴角却是扬起了抹弧度,“无聊这么久,终于有事儿做了。”
      “你还真是……”陶黎无奈的叹了口气,准备挂断电话。
      这时候,唐朝又有了新发现。为了保证判断正确,他又探了次那人的脉搏,可他的指腹在尸体的侧颈划动时,感受到种细微的凹凸不平的触感。
      “等等,”唐朝对陶黎说了一声,将尸体的头往侧面扭了些,用手机的光照着他颈部,又抹开鲜血,这才看清楚那是个什么图案。唐朝微一挑眉,“好家伙……”
      “怎么了?”
      “这案子可能和[罪宗]有关,你先通知执法机关,然后帮我准备点儿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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