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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勒玛的娘 ...

  •   第三十章

      皇上道了,杨家男儿一身好本领,战场仅凭一己之力打胜那么些个原本必败的战事,永安能有如今的安康,除去河将军外,当属这个赤眼圣将的功劳。而太子年幼体虚时常多病,得多锻炼体格,日后当了皇,也得有个健硕的身子才能安国不是。

      便已收徒为名,让玄唯成了杨将军的关门弟子。竟以成了弟子,自然得叫一声师傅,如此一来,满朝文武都道,杨苍是老皇帝身边器重的臣,是皇上推心置腹信赖的臣,日后哪怕太子玄唯即了位,他也不必行君臣之礼,反过来,玄唯还得称他一声师傅。

      玄唯早有习武之意,虽不喜杨苍,但时常随父皇听政,边国乱世之中,这个将军的名号早就听的耳朵都磨剪子了。什么九日长廊战,瓮中战,数不清的响当当的战事,被百姓传的是津津乐道,连民间史记都不忘添上一笔。论当今天下谁人能配当他玄唯的师傅,首选定是杨苍为第一人。

      不过二人年纪太过相近,杨将军性格沉稳且不留情面,着实让玄唯下不来台。如今父皇有令,他也不敢不从,半是接受了自己有了这么个师傅。

      正堂荷池边上,杨苍道了句,“你若认我为这个师,那便跪下。”

      “不认也罢,让皇上另给你寻个看得上眼的高人。”

      玄唯手手拿软剑,昂着头看着几步远之外的杨苍,他身姿纤长,衣着纹路遮掩不了习武人的内力,眉骨划至鼻梁那道狰狞交错的疤,在光的折射下,竟像极了一道惊雷,好似随时能把这山河搅的天翻地覆。

      鬼使神差的,连脑子都没想明白过来,膝盖微微酸软,好似被这魄气震软了身子,这一跪,金樽上的男子,膝下承载的重力,不仅仅是寻常男子这一跪。

      池里的鱼游的更欢了,粼粼的水波映在正堂的灰石墙上,墙边一侧探出一双眸子,微微煽动两番,见太子一跪,惊的是合不拢嘴。

      侯叔低咳了两句,而太子依旧是跪着,主子也没喊起的意思,他与芩才都不敢出声请起,直让他跪了好那么一会,直到太子隐隐生了怒气,昂头盯着眼前的杨苍。

      “师傅还有何指示?”

      “尚无,想起了在告诉你。”

      玄唯额前凸出一丝青筋,懊悔之时觉着身后衣领一紧,被提了起来。人刚站稳,便听杨苍叫侯叔备车,把太子送回宫。

      府邸大门缓缓关起,外头的马蹄声逐渐远去,日头一落,熄了灯。

      袖离随杨哥同起的,替他穿衣,周正一番仪容后目送他离了府。见勒玛站在耳房那侧,装作不经意间瞧着红木门。

      “桃儿,去把门开开。”

      桃子听话的开了门,袖离给勒玛抽了一把椅凳:“你坐着等,莫着急,说了会来。”

      兴许是心里盼着,那琉璃坊的妇人领了意,早早的迈着细碎的步走进了杨府,万花镜修好了,镜片比以往厚实了不少,应是不多于能摔碎了,妇人微微行礼,看在将军的面上,硬说要少收二十两,袖离不答应,虽是好意,但也不能替将军领这亏本的情。

      勒玛站在袖离身侧,见她小心翼翼犹如珍宝似的捧在手心递过来,便一把抓过,放进内里贴身的暗兜里。

      手从衣领抽出,拍了两下,这才小声嘀咕了句谢字。

      “莫谢,我这个做干娘的手笨,不会照顾娃,以后若是有什么需要,你就说出来。”

      袖离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勒玛身子一僵,抿着唇一言不发。那双极为普通的手上温度缓缓透过不服帖的黑发传递进头皮某层。

      她说话轻轻柔柔的,又有些沙哑,喉头里好似被笼了一层能捕捉光的白纱,手又是那般柔暖,连带着挽起的发丝,几缕稍垂,被风吹着好似婆娑起舞。

      朦胧之中一点白光,也是那些光斑洒在百花窗后,分割成细碎的无数快晕染开的柔和线条,照在筒身顶端的琉璃片上,五彩斑斓的,一圈圈光晕,和一个静怡的女人,微微笑着,即便周遭都是硫磺味。

      身影好似和身边的人重叠,勒玛又忽地想起她在寒冷白茫的雪地里一步步踉跄跑来,那双黑白分明的眼就这么盯着杨苍,连谁也装不下。

      “你这孩子也不吭声,是不是饿着了?干娘带你去吃些早食。”

      她牵着勒玛的手便往府外走,勒玛没拒,指尖微微扣着。

      几日后的深夜,勒玛坐在亭子里,明月正当空,几盏灯笼衬的四周明晃晃的,勒玛掏出万花镜给袖离看,她有些受宠若惊,晓得这是勒玛的宝贝,勒玛给她看,便是敞开了心扉。

      她拿着万花镜,眯起一只眼,从筒身往里瞧,黑糊糊的一片什么也看不着,勒玛说让她昂起起头对着灯笼瞧,有光的地方才能瞧见。

      她挺起身子,一双手高过头顶,巴掌长的铜皮筒,刻着勒玛的故乡,方寸之地尽头,透过朦胧的纸灯笼淡淡发出的光芒,有颜色的条状物接连成好看的花形,扭动筒身,那些花形变成另一种形状,西域的东西都是这般奇异新鲜,袖离惊叹着,又扭动了几番筒身。

      “我娘留的,她喜欢看这个。”

      “这是她偷来的。”

      勒玛的声缓慢道:“没生我的时候,她是我们那出了名的贼,吃的,穿的,全靠偷。”

      袖离放下了镜,隔着石桌,勒玛暗淡了眼神。

      后街道都是那么杂乱不堪,苍蝇蚊虫,人们吃剩的菜,不要的,丢弃的,包括物,也包括人。

      勒玛说她娘是后街出来的,也不晓得谁生的女娃,五六岁大领到后街扔的。靠丢弃的垃圾为生,穿破烂的衣裤,缩在墙角吃着馊掉的食物长大。大了些想吃好的,练了一番偷盗的本事,天天去码头转悠,装成工人给船卸货。

      他娘说那木箱子里装了一堆的镜,都是要卖给城里贵族女眷的,她娘偷了一个,被工人逮到,吊着打的皮开肉绽,扔到后街去。

      一身的血,然后被一个从永安来的男子给救了,那男的在练火场干活,一身的硫磺味。这味道不好闻的很,他娘说,我都快死的时候闻着这味,这味比后街那堆腐臭的垃圾好闻。

      勒玛缓缓说着,说他娘后头住在练火场了,说要给那个永安男子以身相许,女儿家是不能留在练火场的,他娘死皮赖脸的,在练火场按了家,生出了勒玛。

      勒玛说自己出生的时候,他爹花光所有的钱,给他娘买了个万花镜。

      “后来呢?”袖离问,忽地僵住了身子,把万花镜还给了勒玛。

      哪有什么后来,袖离知道的,那个练火场被炸了。连房子都炸没了,哪还找得到人。

      那个永安男子定是紧紧抱着她娘,被炸成了碎片。

  • 作者有话要说:  爱情真是能让人心甘情愿的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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