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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The unforgiven ...

  •   母亲的婚姻对我来说都是一场又一场的灾难,前夫在以行贿受贿罪被判三十年监禁的第二天上吊自杀,那天正是我出生的日子,所以母亲总是看着我的眼睛骂我:“孽种!”
      五岁之前我不明白孽种的意思,只记得母亲那可怕恶毒的眼神。
      我不知道母亲有没有爱过父亲,除了无止境的咒骂之外我不知道那个男人还留给她什么别的记忆。
      母亲的第二次婚姻仓促而充满辛酸味,为生活所迫,她不得不嫁给一个大自己十几岁的老男人。
      男人是机关干部,有点资历,在单位上老老实实勤勤恳恳,回到家里就变成凶神,他是酒鬼,同时也是个变态。
      我十岁生日那天他把我吊在衣柜上剥光衣服用皮带鞭打了整整一夜,母亲出差三天,那三天里他把我关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里尽情虐待发泄。
      我第一次知道黑暗比童话中的地狱还可怕。
      母亲太忙,忙得无暇顾及我身上出现的一条条可怖鞭痕,她也不能反抗男人强势的大男人主义,只能顺从低头,默默无语。
      十岁之后我就再也没叫过她妈妈,自从从地下室出来看到她忙里忙外根本连看都不看我一眼的背影后,我就知道在她眼里我只是阻碍她人生道路的绊脚石。
      刚开始我会恨,尤其是每当她出差不在家,男人对我实施虐待的时候,我恨得咬牙切齿,她为什么会嫁给这种猪狗不如的东西,为什么会不管儿子的死活把他丢给一个陌生老男人。
      身上的伤一次次结疤脱落,我倔强地生存了下来,每到痛得死去活来生不如死的时候我就会咬牙切齿命令自己不能死,不能死,死了就输了,就输给了这个丑男人,死在这种男人手里简直是对生命的侮辱。
      就这样,我在男人的皮鞭下变得越来越结实,对母亲也越来越冷漠,在学校的成绩越来越好,因为我知道要脱离男人和那个与我只有血缘关系的女人的掌握,只有变得更为强大才有机会,渐渐的我能通过学习拿到钱,拿到很多钱,渐渐的我不再回家,开始能够用拳头对抗越来越老越来越力不从心的男人。
      我以为自己会永远孤独奋斗下去,直到晓风和他的地下摇滚乐队出现。
      他们是我相邻高中的学生,每一个人都奇装异服,满身夸张华丽的纹身,耳朵鼻子嘴唇眼皮手脚肚皮上到处都有洞,佩戴各种各样的金属环。
      我第一眼就喜欢上舞台上那个张扬艳丽的身影,他很美,有着一头美丽的如水黑发,像童话里的妖精,声音也很妖,第一次听他的歌感觉灵魂都要被他勾出来。
      他弹吉他,唱歌,很深情,灯光下光着肩膀上有两朵诡异的黑色曼陀罗花,像两个无情的死神,他面无表情看着台下的观众唱:“hate him,kill him!逃吧,逃出生天,永远离开,拯救,拯救,拯救没有黎明的黑夜……”
      我摆脱耳边喋喋不休的同学,拼命向前挤,挤到舞台下,抬头睁大眼望着他,看着他修长优美的五指在琴弦上划出华丽的指法。
      他在唱:“哭吧,哭吧,哭泣没有罪,吐出你的灵魂,出卖你的理智,埋葬你的理想,飞向,飞向,飞向地狱深处的罪恶……”
      我紧紧抓住护栏,泪流满面,深陷在泥泞中的灵魂终于在他的歌声中得到拯救,被洗涤干净。
      演唱会结束后我躲在后台出口处,那里聚集了很多歌迷,当时的我根本想到不到晓风是和我同龄的男孩,刚刚过完十六周岁的生日,却已让满身苍凉装点成为众人心目中成熟妖媚的男人。
      等到很晚,乐队似乎不打算很快离开,歌迷们等了将近一个小时他们也没有现身,都是附近高中的学生,不敢逗留太久,满怀失望之情离开。
      我在门口坐下来,寒冬腊月的天气,深夜的气温在零下七八度左右,我却无所知觉。
      应该是很冷的,而我的身体早就在老男人长年的折磨中习惯了各种疼痛和寒冷,全身反射神经变得迟钝无比。
      被粗鲁踢醒时睁开眼就看到一身黑夹克披头散发的男孩蹲下来:“喂,你的意志还瞒坚定的嘛,我还以为只有女人才会这种死缠烂打的计俩,你的脸皮真厚。”
      “谁呀,晓风,你的粉丝吗?”
      乐队其他成员陆陆续续走出来,跺着脚哈气:“这么冷的天,亏你还能在这里坐上两三个小时,真是服了你了,晓风,对人家客气点,毕竟难得有这么铁的粉丝。”
      “我看不该叫粉丝了,该叫钢丝了,你们说是不是?哈哈!!”
      几个人围着我说笑起来。
      刚刚睡醒,我揉揉眼睛站起来说:“我不是你的粉丝。”
      晓风不耐烦拢了拢皮夹克,点燃烟,跺着脚问:“那你想干嘛,这么晚了,在这里等了两三个小时,难道是变态,跟踪狂?”
      “该死的,车怎么还不来?”
      有人不耐烦咒骂起来。
      我走到晓风面前,挡住他的视线,认真看着他说:“我想学吉他,我要当你的伴奏,我只当你的伴奏,请你收下我吧。”
      “呼——”
      “哇哈哈,晓风,他迷死你了,愿意为你赴汤蹈火耶。”
      晓风拂开脸上的长发,用冷漠的眼睛上下打量我:“我凭什么收你,你会什么啊?真是,这么理直气壮来要求别人,也不想想自己有多少份量。”
      我还想开口,这时车却来了,晓风把烟头扔到脚下辗熄,“乖乖回家当好孩子吧,以后别来这种地方晃,没人会收留你,小心碰上坏人。”说完绕开我要走,我一把紧紧抓住他,大声吼:“我不是乖孩子,你看!”
      说着我退后几步,面对他们在大冷天里脱掉里里外外的衣服,将全身纵横交错的恐怖伤疤展现在他们面前,说:“我能感受到你们歌里的伤痛,我不是来博取你们同情的,我是来请求加入你们的。我要为他伴奏,我要他唱出最美最动听的歌曲。”
      我指着晓风说,其他成员都被我身上繁复的伤疤吓得目瞪口呆。
      黑暗中晓风的眼睛很亮,他走到我面前伸手抚摸我身上新的旧的伤疤,轻声问:“痛吗?”
      我摇头,“已经不痛了。我要加入你们。”
      “好。”晓风笑着取下肩上的吉他递给我说:“用它,让我们一起演绎人性的战争,永不放弃好吗?”
      我咧开嘴笑起来,珍惜把吉他抱入怀中,“好。”
      晓风也笑出声捏了捏我的脸,“真看不出来,还以为你只个烦人的娃娃。快把衣服穿上吧,这么冷的天,冻死你。”
      我无所谓单只手把衣服穿上说:“不会的,我根本感觉不到冷,对了,你们要回家了吗,我以后怎么找你们啊?”
      晓风怔了一下,随后说:“我们接下来还要练习,搞乐队很辛苦的,你能坚持下来吗?”
      我想了想说:“没关系,会有比吊起来半个月手脚不沾地辛苦吗??”
      后面几个人停了倒抽冷气,“开玩笑的吧,谁把你吊起来啊?”
      “我继父,那时我十岁。”
      我不在意随口回答到,开心玩起手里的吉他来。
      身边一片寂静,随后晓风开口说:“好了,这么晚了,大家早点回去练习吧,也早点结束,免得白天被老太们念叨。”
      “也是,我可不想再在学校看到我老爸一次,他会把我打死的。”bass曹子建说,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其他成员也先后进车。
      晓风回头看我:“你呢,要一起来吗?”
      我点头。
      我们的乐队叫“钢铁森林”,成立已经有两年,鼓手和键盘是高三毕业生,都有四五年的乐龄了,组过好几个乐团,“钢”将会是他们青春期的最后一个乐团,所以两人都很卖力。
      Bass曹子建和晓风同龄,有点吊儿郎当,不过技术相当好,在校内乐团里算是顶尖的。
      晓风的吉他是跟一个搞音乐的大学老师学的,所以对乐谱可以说是相当精通,而我,则是白纸一张,连吉他几根弦都不知道,完全靠晓风手把手的教。
      五个月后晓风教给我的第一首摇滚歌曲是Metallica的“The unforgiven”,一首摇滚入门歌曲。
      还记得那个初夏的深夜,晓风站在舞台中央第一次演唱由我伴奏的这首歌:
      New blood joins this earth.地球上降生了新的血液。
      And quikly he's subdued.他很快就征服了这个世界。
      Through constant pain disgrace.通过没完没了的痛苦与耻辱。
      The young boy learns their rules.年轻的男孩学会了他们的处世规则。
      With time the child draws in.随着时光流逝,孩子受到了诱惑。
      This whipping boy done wrong.这个替罪羔羊做了件蠢事。
      Deprived of all his thoughts.由于思想没受过正规教育。
      The young man struggles on & on he's known.他竭尽全力为他所知的
      A vow unto his own.属于他自己的。
      That never from this day.不适用于今时今日的誓言而奋斗!
      His will they'll take away.其志将为人所夺。

      What I've felt !我所感受到的!
      What I've known !我所知道的!
      Never shined through in what I've shown !我从来都没有表现过!
      Never be !从没有!
      Never see !从未见过!
      Won't see what might have been !看不出将会变成怎样!
      What I've felt !我所感受到的!
      What I've known !我所知道的!
      Never shined through in what I've shown !我从来都没有表现过!
      Never free !从未自由!
      Never me !从未自我过!
      So I dub the unforgiven !所以我付与你不可饶恕之称!
      ……………
      ……………
      U labeled me !你给予我名号!
      I'll label U !我也会回赠你!
      So I dub the unforgiven !所以我付与你不可饶恕之称!
      我记住了最后三句话:“U labeled me ! I'll label U ! So I dub the unforgiven ! ”
      随后我们开始我们的音乐征程,即将毕业的鼓手和键盘手不得不拼命挤出时间来和我们一切参加练习和演出。
      经过两年的舞台锻炼,我逐渐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吉他手,被赋予晓风身边不可缺少的灵魂之称,我感到特别骄傲,多年来被忽视被虐待无所寄托的心也找到了归宿,也仅仅是归宿而已,我对晓风抱着超越于亲人的依赖感,对我来说他不仅创造了我音乐的人生,而是拯救了整个的我,将我从冰冷的黑暗深渊中拯救出来。
      但是分别终究来临,两年后在我们的乐队在这个城市掀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摇滚热,即将与一家出名的唱片公司签约前夕,晓风突然说要离开乐队南下发展,寻找灵感。
      直到现在我都在想,如果当初晓风没有离开,我是否会在他的羽翼下顺利成长并且两人顺理成章的在一起?
      但是假设不成立,所以一切结果灰飞烟灭。
      送走晓风后我独自站在月台上看着南下的列车,嘶鸣的火车呼啸着从眼前飞离,我抱紧怀里的吉他,被遗弃的孤独与恐惧让我不知所措,和家里基本断绝关系,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向母亲要钱。
      而即将高考前夕,妈妈突然宣布离婚,并且会嫁给一个美国佬移民到美国,对方是中年丧妻的亿万富翁。
      和我印象中的中年发福秃顶油腻的中年男人不同,史蒂夫有着一头茂密的褐色头发,五官深刻英俊,眼白泛出疲劳的血丝,鼻孔很厚,嘴唇看起来很严厉,举手投足之间透露出上流社会优越的绅士派头,但是我看到他眼底异样的欲望之光。
      他并不喜欢母亲,那是在妈妈第一次带我出席公司酒会上,我看到他见到我时目光中的惊艳。
      我没有过相关经验,但是全身的感官告诉我这个对我亲切微笑向我示好的男人的危险。
      史蒂夫待我很温和,他给我买高档的学习用品,帮我搞定移民后的学业问题,我会接受,但是无动于衷,就像老男人最后一次见我时说的,你已经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你不仅身体,连心都已经变得麻木不仁,你应该感谢我,是我让你不再受人生七情六欲的干扰,你会活得很快活。
      老男人已经很老了,被酒精搞坏了身体,很虚弱,他需要钱治疗自己腐朽败坏的身体,所以很轻易的他就答应和母亲离婚,因为史蒂夫送给他大笔金钱,让他足以退休后安心养老。
      没有和晓风联系上就和曹子建他们匆匆告别远赴美国,奔向那个不知命运的地方。
      到美国后不久母亲就病倒了,长年累月的奔波劳累让她不过四十岁就倒下了,较之于晓风的离开所造成的恐慌,母亲的逝世丝毫没有打击到我,一切都还在继续,就像当初她抛下我仅仅留给我一个忙碌的背影,她的死对我没有丝毫影响,毋庸置疑,我恨她,所以我不怨她,只是到死我都不愿意开口再叫她一声妈妈,只是站在病房门口冷冷望着她,直到她死不瞑目咽下最后一口气。
      妈妈死后第十天,史蒂夫走进我的卧室。
      我没有反抗,已经十八岁的我身体已经足够强壮,我可以推开他并且迅速反击然后打电话报警,但是我没有,因为我很好奇,至今没有过冲动的我想看一看人类像原始动物一样发情是什么样子。
      结果是惨烈的,我被史蒂夫折磨得好几天下不了床,但是从始至终清醒无比,真奇怪。
      史蒂夫带我去看心理医生。
      后来医生告诉我要通过催眠治疗进行心理治疗。
      史蒂夫说可以,我没有反对。
      后来史蒂夫又带我去看整形医生,最权威的医生对我进行全身检查后点头说可以通过手术使肌肤再生,还原本来的皮肤。
      我想史蒂夫在把我当洋娃娃一样点缀,给我买漂亮昂贵的衣服,还假惺惺订做了一对戒指。
      对这些我都没有感觉,即使接受心理治疗我也无法对他生出什么感情。
      做的时候他问我感觉怎么样,我会说喜欢,脸上没有表情。
      有一次他气喘吁吁倒在我身上有些伤心地说:“我真怀疑你是不是面部神经坏死,无论怎样你都不会表达出喜怒哀乐。”
      我不是,因为我已经能感觉到对晓风的思恋,那是我们分别半年后,我心里的坚壁打开一道裂缝,尔后撕心裂肺的疼痛漫溢出来,然后我去问我的心理医生,他告诉我那是爱。
      原来爱是痛。
      我想,是的,爱是痛,是咒骂,是得不到满足的怨恨。
      母亲因为爱着父亲而怨恨而咒骂。
      而对我呢,对身为儿子却不闻不问的我,又是什么感情呢?
      是恨吧。
      我想,是恨。
      儿子出生的同一天丈夫在监狱里自杀,爱伴随新生婴儿湮灭,留下来的只是磨难。
      史蒂夫对我很好,受过正统高等教育,即使性向不正常,他也会保持上流社会和知识分子的派头,不会对我发脾气大吼大叫。
      但是渐渐的我发现他的不安,我要准备第二年的大学入学申请,面试和笔试,很忙,需要学习到深夜。
      史蒂夫常常坐在书房陪我到深夜,尔后强有力的拥抱我。
      我的心里知觉恢复的同时,也还是对这种不正常行为产生排斥,有时会非常厌恶他的进入,尽管表现出极大耐性,史蒂夫也无法忍受我的排斥,于是他禁止我去见心理医生,将皮肤手术安排在寒假。
      对他的安排我基本都不会反对,心理医生方面已经不再需要,我已经进行自我治疗,这是史蒂夫所不知道的。
      皮肤手术的两个月里史蒂夫没有来看我,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要戒掉我,不然他会发疯的。
      我对电话说那好吧,希望你会成功。
      史蒂夫当然没有成功,在我拆线恢复肌肤出院的那天他开车来到医院门口。
      这个强壮的西方男人,有钱有势高智商的男人在我面前难看的捂住脸痛哭失声。
      然后我伸手抱他,安慰的拍拍他的背,说:“你是我的爸爸,是我去世的母亲的丈夫,是我法律上的监护人,是我的物质支柱,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我都不应该离开你,但是我想回中国,那里才有我的希望,对不起,史蒂夫先生。”
      史蒂夫搂着我不肯放手。
      回到家的第二天史蒂夫封锁了别墅大门和各个方向的出口,我被囚禁在了他的豪宅中。
      我没有反抗,因为我有足够的耐心和意志获得这场持久战的胜利,因为先爱上的人已经全盘皆输。
      我的吉他陪我渡过这段空虚寂寞的时光,我把它当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睡觉的时候也放在床头,史蒂夫好几次想要把它换掉,都被我发现,发了疯一样抓住他索要,史蒂夫被我吓倒了,不再打我的吉他的主意,我们又能和平相处了。
      我已经很注意心理调解不让潜伏的自闭症爆发,但显然在寂静无人没有一个同伴的空旷大屋子里关上个一年半载,即使生性乐观的人也会渐渐灰心丧气。
      我有过一连三个月未曾开口说一句话的记录,不知道说什么,面对史蒂夫更加感到言语的苍白,除了音乐,我把所有的一切寄托在音乐中。
      做的时候像变得像白开水一样索然寡味但是又必不可少,我快把史蒂夫逼疯了。
      一年后史蒂夫拿着护照站在床边对我说:“你自由了,灲。”
      我胜利了!
      我第一次对他微笑,亲吻他的嘴唇。
      史蒂夫想送我很多东西,都被我拒绝了,上飞机前我对他说:“你是我的亲人,不管怎样,我会永远记得在美国有一个亲人在等我,无论以后我是否会回来,你永远铭刻在我心中,因为你对我好,你是除了那个希望之外唯一对我好的人,史蒂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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