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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约摸十分钟 ...

  •   约摸十分钟过,警笛声从左面狂嚣而至,两个着警服的男人下车,手执警棍在几个男人身上拍几下,喝问情况。闹事的男人脸上立马变身良民,点头哈腰直递烟,猛拍人民公仆的马屁。

      伸手不打笑脸人,警察乐得不费力气就能化解事端,再例行公事的说一番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之类的话,随后叫几人离开。

      女人也被带走了,李长顺坐在地上客气的道了声谢,目送警车远离,这才转头望向校门边。
      十一拉着三七跑过去,蹲在他跟前问:“李长顺,他们打你了么?”

      李长顺摇头,面色平静的揉揉摔疼了的手肘。“这么晚了,你们俩干什么去了?刚那警察是你们叫过来的?”

      “是叶加叫的。七怕打不过他们。”

      “乖孩子。以后要记着,敌众我寡的情况下,不能随便动手,免得吃大亏。”李长顺揉他脑袋称赞,起身拍掉身上的灰,走进屋里,从大冰柜里取出几盘生食材,扬声问:“炒个虾子和牛肉好么?”

      “再加个爆炒猪肝和青菜。”十一应,顺便把桌椅拿到屋外摆好,拢紧衣襟坐下,虾球般弓着身子四下张望,见学校里好些学生都还在附近转悠或吃宵夜,铺子旁边的几间小饰品店已经关门了,挺安静。

      李长顺火速的弄了几个菜上桌,开了两瓶啤酒,一人一杯。

      三七啜了一口便推到一边,堂而皇之的进屋找饭锅,把里面吃剩的一小半锅米饭盛上,又拿了只空碗出去,分几口给十一,习惯性的夹了些菜放他碗里,望了眼安静小酌的李长顺,漫问:“你老婆被人掳走了,你怎么一点都不愤怒难过?”

      “强扭的瓜不甜,她惹的人她自己收拾,我很看得开。”他说得像没事人似的,“对了,你刚说叶加,是不是二条街开酒吧的那个叶加?”

      “你认识他?”十一有些吃惊,“叶加真的很出名?”

      李长顺摇头笑,玩笑似的口吻道:“叶加这名字我听人说起过,人倒是没有真正接触,传闻他虽然有时候脾气不太好,性子却跟泥鳅似的滑溜,很混得开,今晚看来确实不假啊,朋友多了好办事,哪天有机会我想当面跟他道个谢,认识一下也好,就不知道他嫌不嫌我是个卖早点的。”
      三七飞快的觑他一眼,又垂头专心扒饭。

      十一道:“叶加挺臭美的,但他也不是那种以貌取人的人。跟他说话很有意思,他懂得很多,什么都能聊。”

      “你们俩跟他认识很久了?”

      “没呢,开学的时候才认识的。他跟我四哥是好朋友,四哥托他照顾我们。诶,李长顺,你这店下午的时候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卖火锅吧,天这么冷,很多同学都不愿意到食堂吃饭,你随便弄便宜点,我天天来你这吃晚饭。”

      “再说吧,这地方就豆腐块般大,人就两个,卖个早点还勉强能应付。”李长顺有心无力的模样,“我这店只图温饱不求富贵,你们俩要是喜欢我做的饭菜,晚饭就一起过来吃吧,每个月交点火食费就行了。不过话先说在前头,我煮什么你们吃什么,不准挑三拣四的。糙养才健康。”

      “我不挑,以前在岛上的时候,阿姨煮什么我们就吃什么,但出来后,口味突然变得杂了,同样的饭菜总觉得没有岛上的好吃,所以我才吃得少了。”十一解释。

      “吃一个人的手艺十几年,习惯难改。”李长顺拍拍他,“快点吃吧,宿舍快熄灯了。”

      两人一看时间,立即埋头把碗里的食物吃光,抹抹嘴便飞跑回宿舍。

      隔天傍晚一放学,三七跟十一打了声招呼便直接溜到道馆去了,十一捧着饭盒子拿不准要去食堂还是李长顺那,小气包兴中华红光满面的蹦进来,大大方方的说要请他吃饭。十一一乐,丢开饭盒就跟他出去了。

      吃饭的地方是在苍山广场附近的小弄巷里,是家具有山寨特色的小馆子,兴中华偶然找到的,因为消费便宜才决定请客,毕竟历来都是自己吃他的,吃别人的多了,总会嘴软的嘛。

      十一不挑,随随便便四盘菜就打发了,买了单出来,兴中华又兴致勃勃的拉他逛街。

      展允打电话过来时,十一捧着热奶茶早把今晚的家教课抛诸脑后,讨好的撒了个娇,可怜巴巴说天冷了要添厚衣服,明天一定准时上课。展允也没说什么,像家长般交待几句就收线了。

      兴中华阴阳怪气的揪他:“老实交待,那姓展的是你什么人?”

      “家教。”

      “不信!又不是没请过家教,普通家教会对你这么好?”

      “不都一样么?可能因为他是叶加的朋友吧。”十一随口说,眼光在路边的专卖店梭巡,看见正对面门口的模特头上有顶别致的八角小灰格帽,很喜欢,跑过去摘下往自己头上扣,对着镜子理了理,转头问:“好看么?”

      兴中华挑剔的左看右看,实在找不出缺陷,点了点头,瞄了眼标价牌后又补充:“就这么个小玩意儿居然这么贵,不要买,你要喜欢我亲手做一顶卖给你,五十块就好了。”

      十一哑然,进里间翻架上琳琅满目的商品。虽然衣物已经很多了,但那几乎都是别人买的,不一定都合自己的喜好,如今有机会亲手挑选,心情极是雀跃。在百来平米的店里走了一遭,把熟褐色的牛仔短靴、羊毛围巾、帽子及小钱包之类的小物品收入囊中,每样都是双份,老爷子给的信用卡总算是派上用场了。

      兴中华见他买得畅快,不由眼红,板着可爱的圆脸蛋说这个不好看那个也不好看。十一恍悟,买了同款的帽子送他,他依然扭扭捏捏用眼光挑剔着,可嘴角一抹笑却贼得像只小狐狸,得了便宜还卖乖:“喂,这可是你自己要送我的啊。”

      “嗯嗯,我们是朋友嘛。”十一勾他肩膀乐。

      “谁跟你是朋友了,你是笨蛋!”兴中华像炸了毛的猫般甩开他,拎上几个袋子便走了出去。
      十一不紧不慢的跟后,边走边打电话,见兴中华在前边越走越远,索性不跟了,街道两旁有一排供人休息的长木椅,他找了个空伴坐下,从袋里摸出一颗可可糖含着,好奇的东张西望。十来分钟后,三七过来了,面色通红如刚煮熟的虾子,伏在他膝上细细喘了会儿气,说:“那个变态竟然找上门来了。”

      “谁?”十一翻出新帽子扣在他头上,端详着,“很好看啊,再买一顶送给叶加好了。”

      “在医院撞你的那个,记得么?叫什么霖的。”见十一点头,他又继续道:“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在那儿的,带着两个人就过去了。本来以为他是来踢馆的,谁知道他是想让我跟他带来的人打一场。我让其他学员绊住他们,偷跑出来了。”

      “他脑子有问题么?”十一认真问。

      “不知道。”他撇嘴,有些苦恼,“万一他以后经常这样骚扰,我就不能去道馆了。我刚才很想打他。”

      十一笑,晃眼见兴中华返回,忙摇手招呼,收拾了一下便打道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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