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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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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清欢,人无忧。
于上次归来已是六年之前,人非物损,苏暮看着眼前不断建高的楼层,不禁流露出昔日的追忆思色。
犹记得2008年,全国发生了很多事,南方大雪灾,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也是在这年,苏暮随父母来到数千里之遥的新省克市,那是个拥有全国温差最大,也是民族文化浓郁之地,对于当时的苏暮而言,外面的世界如此新奇,南国而来的人大概都对于那片冰天雪地感到壮观,第一次与雪那么近的接触,苏暮那天玩得很尽兴,即使一个人在冰雪中。
“唉,都变了,人走了,房子也不再见了,以前的玩伴可还好吧,是不是该何时再见见聚聚。”苏暮低头看着脚下白皑皑的积雪想到。
手机上滴滴两声传来,下意识拿出手机,解锁进入到□□界面,入眼信息不禁让苏暮眉毛一挑,点开网名为夏华的联系人,入眼的不是什么消息,而是一张照片,一张自己背影的照片,苏暮默默收起手机转身走去,迎头张臂而上,将身后男子抱住,久违的朋友再次相逢。
人生的际遇就是如此的巧妙,与老朋友的不期而遇犹是欣喜。拥抱良久,互锤之下分开,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个老样子,个子高了,身子骨硬朗了,精气神俱佳。
“你怎么在这里,大队长?”苏暮挑着眉问道。“大队长”是我们这些人给他的称呼,因为他现在在工作单位上晋升为队长。
“我今天掐指一算,发现有故人将自东南而来,于是乎我便算准时间,驱车而来,发现果然如我所算如出一辙。”夏华掐指做出动作,有声有色的说着,不,是编着。
苏暮不禁鼓掌点赞,然后,眼观鼻鼻观心,不去理会。还是那德行,都没改改,欠收拾的人。
过去搂着夏华的脖子,连拉硬拽的弄进车里,抢上驾驶位,向市区使去。
“喂喂喂,干嘛干嘛,抢劫么?抢车还带劫色么?”夏华在副驾上抽出烟来,云里雾里的说着。
“你算算,我们几年没见了”苏暮头也不转,默默看着前方渐渐黑下来的天说。
“六年呗!我都以为你死了呢!”夏华道。
“你看看啊,我们那么久都没有见面了,你是不是改请我吃饭呢,毕竟该为我接风洗尘一下吧,你说是不是呢?”苏暮转头对夏华挑着眉说道。
一只手探上苏暮额头,苏暮空出一只手来打下,夏华又将手摸摸自己说:“没发烧啊你,还想要我请客,你看看你,六年都不带回来的,为了弥补我内心受到的伤害,你,必须请,我必须点贵的!”
苏暮也不说话,瞟了一眼他,让后在十分钟后将车停靠在了特色菜馆门口,运气不错,店内还有两张桌子,靠窗的位置最佳。
“呐,我不挑食,大地主,点菜点菜。”苏暮将菜单放在夏华面前,那假惺惺的恭敬劲啊。
正宗的大盘鸡,羊肉串,外加四瓶大乌苏。用夏华的话说,即使今天打车回去,被跪搓衣板也要喝了这几瓶酒。
不可否认,还是此地特色菜才正宗。也毫无疑问,这顿饭最后夏华抢着掏钱,用他话说,苏暮现在就是一无业游民。
两人在霓虹之下,灯光模糊了他们的身形,偶尔的一缕清风,将他们身上的酒气吹远,他们的说笑,在这并不繁华的边陲小城散荡。时间没有给他们间隙,也许,这就是男人之间一顿饭,一杯酒能代替千言万语的感情吧。
那天夜里,两人走了半座城,说了也一箩筐,多为上学趣事,工作生活。
回来第一个遇到的故人,让苏暮许久没笑的生活变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