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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第一次见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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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他是在少年宫。在走廊漠然走过,偶然侧头,便见教室里秋日的风卷起窗帘,暖阳照着他的脸,他笔直地坐在钢琴前,单薄的身躯镀着柔光,微微低垂了头,微长的发将形状好看的眼睛遮了一半,只露出一半水光山色,已足够美好。长长的睫毛泛着光,在脸颊投下浓重的阴影,双手在琴键上飞舞,灵巧的十指犹如蝴蝶翩飞,音乐回荡在走廊里,饱满的唇紧抿出了唇纹,严肃而诱人。白衬衫,微长的发,清朗的钢琴少年,无趣的标配,只穿透力极强的夕阳将一切都镀上了光,有如梦境。
再见便是课上。我打听好了他的姓名班级,报了同一个补习班。他是第一。可惜我学东西是很快的,三个月便夺了他的位置。我在前面示范,老师坐在一旁静听,听过点评。我的目光透过乐谱落在他扬起的脸上。当真无邪,我夺了他的位置也无怨尤,老师叫听便乖乖在下面听着,白皙的脸颊扬起,碎发落在眉间,眼睛睁得大大的,含着水色认真地看着我,微侧了头,一丝不苟地听着,听得红唇微张,鼻翼翕动,高挺的鼻梁在阳光下白的晃眼。
与我的赌,他输了。
再再再再…不知第几次再见,终于将他推倒。他倒在钢琴上,砸出一片乐声。
(此处省略300字)
...
实在疲累,歇过了便挣开他的双臂,漫不经心地抽身离去。
吃过几次,便没什么意思了。再好的东西不可长久,何况男人。少年干净些,也是用过便无趣。实在爱那干净的眉眼骄傲的神情在我身下柔顺屈从,予取予求,才忍不住多要了几次,也曾忍不住眷恋地抚过他的脸庞,但到底是个大猪蹄子,与其被弃,不如先弃。
哦,我食言了。
也是我贪于□□。他技巧精进极快,又兼天赋异禀,实在好用。再加上除了我便没有旁人,干净又乖巧,不知怎的便成了长期炮友。我说过他满足不了我,出去另找,回来后一个月便被缠得下不了床。揉着腰皱眉,然而他又没有强迫,都是我忍不住诱惑,抚额太息,年纪大了,心肠便软,人心可测不可玩弄,也懒得再出手,便应了他如能满足我便轻易不找旁人。然后不知怎的便结了婚—大概是年纪大了玩累了—每日在家中画画,写字,莳花弄鸟—哦这两个是他弄的,我养什么什么死—时不时尝试些骑马跳伞种碗中莲的新勾当—到底不死心。他不知从何处领了几个娃娃来自己照顾着,又养了几只猫和狗。刚开始家里整日鸡飞狗跳,我就在旁看着,有空笑两声,后来便也渐渐好了。时不时撸一把猫狗,看他一手搂着孩子一手喂奶,看生命渐次长大,生机勃勃地在屋里奔走打闹,静时窝在沙发里一同看书,也是有趣,有空替他们画了张全家福,挂在墙上。
园中花草渐渐生长,林中树木渐渐繁茂,孩子们渐渐成人。
他还是很美,温柔,干净,又听话。少年的模样。
孩子们来了又走,家中声音渐响渐息,他还是很喜欢窝在我怀里,我也习惯了他的重量和温度,时不时抚上他的发,手指插入发间梳弄,习惯了时不时偏头承受他凑上来的吻,习惯了与他彻底交融,然后肢体交缠着任暧昧的味道在树木清新的气息间渐渐散去。
便就这样吧,这样也很好。
在他身边是很开心又安心的,我也就,不必急着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