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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番外2 八千里路云和月 ...

  •   这是叶惜雨第一次听见她的名字,她记得她的身形容貌、打扮声音,但从不知道名字。她看过很多次他们在教室走廊外面聊天,一手托在栏杆上,一手摸摸头发,或笑着,或表情淡淡看着前方操场,远方天空。
      有时候琐哥经过他们也会打岔一下。说起琐哥,前两天她和林希也谈过他,他大学毕业之后,他真的继承家业去南方海岛种芒果了。
      两年前,琐哥的父亲因病过世,他得知后,去看过几回。两人自此之后,联系紧密了起来。他们高中时期本来就契合,大学的时候联系不多,现在倒是成了每天闲聊的好友。
      这是叶惜雨没想到的,他还挺重感情,去看望同学的父亲。
      林希和周经歌是高一的时候认识的,是上下桌,那时候琐哥和林希同桌,自然与周经歌认识。
      上下桌的事宜林希说的不多,一是时间久远,二是林希男性视角加他嘴钝,就一笔带过。
      琐哥的活宝逗猴,周经歌文静又直爽,林希的正经又孩子气。
      在高一相对较轻松的氛围下,少男少女们不知天命快乐渡过。
      高二,他们分班了,但是在隔壁班,两个班级算是兄弟班。
      不知道第一次是哪一次,时间从何时算起,他们下课时从各自班级走出,在走廊上聊天。虽然不是每节课间时间都聚在一起,但叶惜雨的确注意到过。
      班主任小玉儿来上课的时候眼睛也看过几次走廊,内心苦少男少女恋爱久矣。
      周经歌身形高挑,皮肤白皙干净,成绩优异,家境殷实。一直留着齐耳短发,发质干爽细软,细碎刘海盖住一半眉毛,下面是一双杏仁眼睛,不像林希长着一双光彩夺目的眼睛,但是是非常适合女孩子的眼睛,更显秀气聪慧。
      据叶惜雨不完全统计与观察,周经歌为人性子大方,但又恬静。她大方在举手投足之间利落流畅,但是恬静,不是闹腾的性子,只拘于自己的事情,对外界的事情不过分好奇,也不把自己束之高阁。
      故而,她和男孩子们女孩子们都玩的好,琐哥偶尔会开几句她的玩笑,但不会过了。
      “你们都聊些什么呢?天天在走廊外面。”
      “忘了。”
      她不信。
      “真的。”
      “都是她找你吗?”
      “嗯,是吧。”林希的确不是主动的人,他说这话时,叶惜雨在他眼里看到九分的肯定,还有一分她解读为小小的得意,她暗自好笑,他还是以前一样的性子。
      在高中的时候,有个隔壁班的女孩,一直来找你,这的确会让年轻男孩的虚荣心得到一点点满足,林希也不例外。
      “然后呢?”
      “就这样。”
      “没有了?”
      “没有了。”
      叶惜雨暗自嗤之以鼻,她都扒光衣服展示自己内心了,他却试探性地扒拉开半边边开衫。
      “这就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和我比起来算什么?”
      叶惜雨有鼻子有眼地哼哼,“犹抱琵琶半遮面”。一面大手大脚地自行从锅里捞菜,弄得汤汁飞溅,仿佛拒绝他接下来继续为她布菜。
      林希拿纸张擦了下被飞溅的手臂,他像是被她磨得没有办法了,“这里没有油爆琵琶面?,只有芋头面,还可以点乌冬面。”
      叶惜雨又好气又好笑,“你到底说不说?”
      “没什么,就是后来,真有一女孩做48小时火车来哈尔滨。”
      叶惜雨一听这个,眼睛就亮起来,她一直执着的哈尔滨,其实她没去,去的是书里的叶惜。她是在大二的时候向林希表白,表白失败被拉黑之后。她就萌生了去哈尔滨的想法,但是难题有三,一是资金问题,二是安全问题,三是无人陪伴。
      从他们老家那地方去哈尔滨要48小时绿皮火车,跨越四分之三的中国,来回车票是她一个月生活费。若是做飞机,那就是她近半个学期的生活费。
      安全问题不言而喻,书里的叶惜是虚惊一场,但现实的她母亲王云华定是为她担惊受怕一路,回来以后急火攻心就会把她扒出一层皮。
      王云华女士有一次语重心长地看着她说:“你别叹气了,我瞧你最近都瘦了,不就是因为想去哈尔滨玩嘛?”
      夜有所思,日有所念,大概她放假回家的时候不经意有叨念道哈尔滨,嚷着打工挣钱又或是主动献殷勤找王云华商量借钱过。知女莫若母,王云华女士便记下了女儿的心思,不过她并不知道女儿心思的另一头是个男人。不然不会试探性的要给叶惜雨安排相亲。
      叶惜雨惊叹自己什么时候又叹气了,她近来好像时常叹气,这些事烦着她。她一下收敛生气的脸,变脸乖巧道:“那好妈妈,你赞助我去哈尔滨旅游吧,我毕业以后一定会孝顺你的。”
      “不是钱的问题,太危险了,没人陪你去。”
      是的,她拉不动一个人陪她去,连李小然都摇头觉得太遥远。她也摇旗呐喊鼓动舍友好友,无一不失败。
      黑龙江是她的执念,最终旅游目的地。
      无他,只有去过之后才能解。
      有些人,无他,只有得到之后才会放弃。
      林希和周经歌在大学期间断断续续有些联系,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有的时候三四个月一次,有的时候一周三四次,有的时候在节假日才续起来问候几句。
      不过,周经歌在大一下学期的时候恋爱了,有隐隐在朋友圈展示自己的生活。恋爱后他们的联系少了,但很快,她就分手了。
      周经歌大四临近毕业的时候,一人去了一趟哈尔滨,说是毕业旅行。那时候林希正值毕业季,忙着写论文交材料、磨金相,找工作。
      他一份时间挤成两份使用,只抽空带她在哈尔滨市区走走,夏天的哈尔滨是秃头的帅哥,得到冬天长了白发才好看,风景也一般。
      周经歌也好相与,什么也没说,他忙的时候,她就在酒店休息。但等到他差不多忙完学校的事情之后,她也要回学校忙毕业的事情了。
      她走的那天,她突然提出要他帮她拍照留念,林希在大学的时候迷上摄影,啃馒头攒钱买了个相机。可相机还没拿出来,刚用手机试拍了一张之后,天空不作美,就突然下起大雨来了。
      夏天的雨下起来就是轰轰烈烈,半点不留人。
      再之后,周经歌回学校毕业,他们的联系就断了,其实主要是周经歌方面断了。她突然没再主动续起话题,以前她会时不时上线问他一句。而林希,也没主动续起话题。
      他觉得会打扰到她生活,后来,他在朋友圈见到她考研,研究生毕业,回C市很好的一个事业单位就职,再次恋爱。
      “就这样?”叶惜雨不相信。
      “是,所以我不知从何说起。”
      原本叶惜雨想象中该是一个很波澜壮阔的故事,不然也得明媚又疼痛。听完后,平淡之余又觉得合乎常理,那是周经歌会做的事情,在她的印象里,她虽然大方,但是又理智内敛。她记得很多次从窗户里面看到她云淡风轻地笑着,笑不露齿,但那笑又能达眼里。
      两人中间总是保持着能插入一个琐哥那胖子的距离,也没有过肢体上接触,又称之为男女之间的打闹。
      肢体上的接触往往是暧昧的开始。她高中的时候还和林希有过小打小脑,就像她刚刚用他的杯子喝他的水,这算什么?
      说完,林希眼神赤诚,毫无保留的看着对方。她抬头就触到他的眼睛,她信了,不疑有他,她相信他没有保留也没有隐瞒,也没有添加。他对待感情向来认真,就像当初他不疑有他,删掉她的微信。
      “可以看看她的照片吗?”
      他停下,轻声说道,“可以,不过很久了,不知道会不会找的到。”
      叶惜雨本是为了打破对视,随口说的,没想到他这回倒是干脆答应了。
      他手机相册照片不多,很快就找到了。
      周经歌和她想象中不一样了,续起了长发。“她的手怎么了?”周经歌双手大鱼际肌侧两片磨红,与手部其他皮肤不同。
      林希不解,他没有认真看过照片,拍了之后就一直放着,也没有发给周经歌。
      “周经歌,她说过什么吗?这么多年,你们一直君子之交淡如水?她去哈尔滨也什么都没说吗?真奇怪。”
      叶惜雨摇头,难以理解女人,她夏天去哈尔滨看雪,不知道看到雪没有。
      林希接过手机,垂眼注视照片,他突然兴致低沉了下来,“没有……她什么都没说。”
      林祈是个体育老师,但林希是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的,磨金相是他们专业必须掌握的技能,简而言之 ,就是手动与机器辅助把金属打磨的比镜子还光滑,在金相显微镜下进一步观察。他磨金相又快又好,大学时期还得过全国大学生金相大赛一等奖。临近毕业,他的金属块,去哪里都带着,以便空闲时候可以随时打磨。
      那时他去酒店看周经歌,她见了好奇,便说帮他磨几日看看,后来,她完璧归赵还给他。
      火锅的热气又冒了出来,烟雾笼罩又隔离两人,叶惜雨看不清他的神色,白雾充盈他的双眸,她觉得他性格也许和她小说里的不一样,便调皮地双手在他眼前虚晃。
      他眼神微暗,片刻后不觉失笑,“该说的都说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接着,他拿起一条虾滑,挺起身板,用塑料片子,很有技巧地,一片一片将虾滑团块切割成肉片样状,像切菜一样。虾滑块下了足足小半锅,他又用汤勺盛汤将它们覆盖,让每一片虾滑块与汤汁充分融合。然后把盘子手收在菜架子最底层。
      听他这么说,叶惜雨感觉像是情侣在给对方交待情底似的。据说,很多情侣都会做这事。她不禁又问道:“那这么些年,你,一直,一个人吗?”
      她问的礼貌分寸,但又夹不住话尾一丝丝的上扬,毕竟这事她在李小然面前表过决心。
      “不是。”
      叶惜雨的脸颊微微颤抖,什么意思,前几天他们微信聊天不是这么说的,他的朋友圈也大有寂寥的意味。但细细斟酌,他的确没有明确说过,她是也不好意思太过直白的连连追问此事。
      毕竟她是以老同学重逢的名义与他续上联系的,天知道,最初她是多么单纯没有杂念。既是同学,不问私事,这是美德。
      他有说这么多年一直就一个人在,故而引出了周经歌这个话题,她就顺着这根腾摸到了这个瓜,要求他坦白这个故事。
      现在想来,周经歌是栈道,他故意巧妙又适时的抛出,转移她的注意力,掩去她的话头,让她部分好奇心满足。如果他没有抛出周经歌,也许她问着问着会问出更多,问出他的感情史。
      “你,你。”叶惜雨这才恍然大悟过来。
      他嘴角微扬,没有否认自己的故意。“经歌的确是这么多年一直的朋友,大一的时候有过一段短暂的恋情,但是已经分开了,就不用提及对方了。”
      什么情侣在给对方交待情底似的,他根本留瞒着最根本的。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是他对她写这部小说的回应,他说她写这部小说震撼到他。他无以回应回馈,如果需要,他会毫无保留坦诚自己。
      林希微微抿唇,打量对方,最终淡淡一笑,人不能食言。
      叶惜雨给这个女孩代号为初初,因为她对她姓名、身形、长相都不大了解。
      林希的初恋发生在大一上学期,初初与他是同一所大学,不过是学习油画的,与他的工科类本是八竿子打不着一边的,甚至连公共课都不可能选择在同一个大教室的不相关。初初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见到他,是新生迎新会,是军训,也许是在食堂排队的时候,然后从同学的同学处打探到他的消息与行踪。
      有一次,初初在图书馆走廊外,眼睛巡视着图书馆内,很快,她堵住一个同学。那个同学疑惑又踌躇地张望,回到图书馆,然后敲敲林希的桌子,说外面有人找你。
      林希出去,见一女孩在走廊,偏着头,无邪的眼神打量着他,笑意盈盈地样子仿佛在说,“就是你。”
      初初长袖善舞,明艳大方地笑着,“林希同学,我对你很感兴趣,我们认识一下吧。”她的声音不打不小,引起一些同学的侧目。
      林希有些窘迫,那是他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情,将初初引到另一僻静处。
      两人相识的初始很美好,过程磕磕绊绊。两个都有棱角的小年轻的初恋,甜蜜的时候很甜蜜,苦恼的时候又很苦恼。
      初初的家乡在中部某个一线城市,家里做着小生意,从小到大父母对她宠爱备注,学了好几门乐器好几种舞蹈,最后却临门一脚任性地改变兴趣,学了画画。她是那种若是跳舞会成为领舞的人,若是唱歌绝不做合声的人,若是说话要引起对方侧目的人。
      林希来自一个小乡村,两人成长背景与三观完全相反。初来大城市,初识繁华,他在初初面前敏感又自卑,骄傲又谦卑,想要又挣扎着。
      两人因为初次相识的美好,聚在一起,但那是一个意外的因素,而恒定不变的稳定因素是两人家世的不同,消费观念的不同,农村与大城市的不同。意外的美好会转瞬即逝,回归生活本质,认清彼此之后,他们之间有许多矛盾。
      初初怪他没有在认识100天的时候送她想要的包包,她还不满,他请她舍友们下馆子的时候没有去更高档的商场。
      虽然这些她自己都可以做到,那个包包的款式很快过时了,现在看来她并不喜欢。她平时与舍友们一起下馆子花的钱更多,吃的更自在。但是她希望她的对象为她做,这对她来说是非常简单与自然的事情,是爱的表达。
      她是心地善良,光明坦诚的姑娘,不过住在云上,不知道世界的参差。
      林希的学费是自己贷款的,那个不过一个饭盒大小的包包要他近一个月的生活费。而那顿聚会之后,他啃了一个月的泡面清汤面馒头榨菜。
      初次试爱,他们奋力扑腾以为可以拥住对方,却不知道扑腾的劲推开了对方。
      大一下学期的某个晚上,他送她回宿舍,那天学校的路灯很暗,月亮也像被蒙了一层灰似的,却照的他心里和明镜似的,他提了分手。
      初初答应了,她说和我分手之后,便要删除对方所有联系方式,不许再默默关注监视窥探对方的生活,朋友也做不成。
      他看了一眼天空,农村的月亮和城市的月亮终究是不一样,说好。
      叶惜雨听完这个故事,内心五味沉杂,在她的小说中,他含糊地描述过林祈的家庭,虽没有大富大贵,但是也是含着银汤匙出生的,父亲会做生意会买房子送车子,母亲是身着粉色丝绸锦缎的娇贵妇人形象。
      林祈因此不识人间五谷,是心气傲又幼稚善良的大男孩形象,他不用拘泥于普通忙碌的工作,不用穿着黑白t-shirt,微微发白的裤子,在地铁与公交里奔波。
      她所有的笔力都用来描述他陷在两个女人的情爱中,与感情线无关的,她都省略了,男主人公只要谈恋爱就好了。
      但现实是,他们都是普通的县城青年,考上普通的大学,毕业以后随波逐流投入大江大河,成为一粒小小的浪花,努力不被蒸发掉。
      毕业两年之后,面对父母越来越苍白的鬓毛,恳切的催婚,同龄人的喜帖,渐渐开始迷茫与无力。
      只是这滴浪花是晶莹剔透又璀璨的,也有青春与悸动。
      她的喜欢是一道力量,把他们拉出现实,追忆美好过往。
      拉出了这张桌子,他们坐在两端,仰望九年的浪漫时光。
      饭后,他们在小城走走停停随心逛,去吃四果汤,四果汤的摊位上有一本破旧的《人性的弱点》。
      又去书城了,好巧不巧见到了塑料封面还未拆封的崭新的《人性的弱点》。
      最后逛了一家新华图书馆,叶惜雨开玩笑道:“要不要找一找《人性的弱点》。”
      他们围着一排排书架,慢慢悠悠流浪,最后真的找到了《人性的弱点》,两人开起玩笑道,是天意。
      快乐的时光终有归期,回去的时候,叶惜雨又坚持要送他,她今天做事勇敢又不过脑,都由一时心性。
      去动车站的路是一段小上坡路。车子缓慢地上移,像是马上要卸了气一样。
      “是没电了吗?”
      叶惜雨瞥了一眼电瓶,“应该够我回去,只不过这小电驴从来没有载过两百斤以上生物爬上坡路。”
      但是车速越来越缓慢,好像下一秒就要停滞一样,旁边的路人撑着伞走过他们身边,小狗幽幽跑过身边。他们头顶的树枝,被风吹动,洒落几滴雨水在他们身上。
      空气在雨后清新又凉快,周围人群稀疏,声音散去,“这像不像偶像剧里的场景?”
      他的声音打破了她的凝视,她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他的白色T-shirt,含着风,轻轻裹住他的腰部,在微微浮动。
      像白色的海浪,十分柔软,她有一瞬间想,反正以后不会再见了,就抱上去,像所有校园剧里坐在后座的女孩一样。
      风带来他特有的味道,她停住了这个想法,就止住吧。
      这个故事的结尾应该是这样,他来赴绅士之约,她目送他离开。
      八千里路云和月,化为尘与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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