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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

  •   见我突然离开他的臂弯,他整个人愣在了那里,瘦长的食指和中指间兀自夹着的那枚刚从我发丝上摘下来的花瓣。
      “上午好呀。”我点点头,真诚地向他伸出了手,距离拉开后我更加看清了他,只看一眼我就能发现,他是这世界上那种为数不多的刚见面就想做好朋友的人。
      不知道是不是阳光在他脸上打了阴影的缘故,我感觉他的脸有点泛红。我能看出他竭力地想掩饰住心脏的跳动,但很明显他并做不到这一点,明明看起来年龄比我还大些,可在我眼里他就像个小男孩一样。
      “你好。”
      我心中暗笑,这千年古国的人就是不开化,握个手都害羞呢。对了,说起千年古国来——“请问,这里是莱茵国吗?”我问道。
      “莱茵……国?”他皱起了好看的眉头,似乎在努力理解着这个词汇:“我不知道什么是莱茵国。不过这山脚下是霞慕城。”他的声音清晰利落,宛如一把银刀玎玎敲击水晶墙壁,又好像小孩在啃那种多汁的梨,虽小口小口,可就是不往下掉一个渣。
      当时长谷川跟我谈起莱茵古国被毁掉的七座城池,我唯一记住的只有霞慕城,只因这个名字实在太好听了。看来长谷川的判断有误,莱茵国的居民并不知道自己国度的名称,“莱茵国”这个称呼大概只流传在贵族之间,或者直接就是中世纪的吟游诗人们自己编造出来的。这点我可得详详细细记在论文上,我暗暗地想。
      “西泽.提比利乌斯.戈尔斯。”他说:“你可以叫我戈尔斯。”
      “落苏.诺朗,叫我洛就好啦。”
      “你的名字好独特。”
      “你怎么取一个这样怪的名字?”
      (注:古代欧洲为了表示庄严和尊重,称呼人常常称呼姓氏,所以男主让女主称呼其姓氏“戈尔斯”;现代美国人从来都只称呼名字,女主对男主很有好感才让他称呼自己昵称“洛”;而连名带姓的称呼是一种表达愤怒或不尊重人的方式,例如教授因为女主作弊而直呼其姓名“落苏.诺朗”。)
      “咳咳……”我将拳头架在嘴边咳了两声,这是我从小到大会唯一会用的缓解尴尬的招数。
      “诺朗小姐,你也住在霞慕城里吗?”西泽问我。
      “什么诺朗小姐,叫我洛吧。”我摇头道:“我家在西雅图。可我现在回不去家了。”
      “西……雅……图?”
      “西雅图在美国。”我解释道:“三千年后的美国。我是三千年后的人。”
      他眼中闪着调皮的光:“我只活了二十一年,长得就比你高了。洛,你活了三千年,可看起来年龄比我还要小,那你一定是个……”他想了想:“兔子变成的老妖怪。你长得像只白兔子。”
      “我要是妖怪,那你怕不怕我哇?”
      “不怕。”西泽说得斩钉截铁。“老妖怪老妖怪,我刚刚听见你肚子叫了,用不用下山带你吃点什么呢?”
      “我……”前几天上网时刷到一个消息,一位英国大学生因为路边人请吃饭而被下迷药,最后被拐进了金三角接客。当然这里没有金三角,不过难保不会有什么银三角铜三角或生锈了的铁三角。知人知面不知心,哪怕这人长得好看,我仍旧有些犹豫,没有立刻接他的话。
      他看看天色:“现在夏天还没到,日子短,如果你再晚点下山,走到半山腰去天就黑了——这山里有狼。”
      我四周望望,极目远眺,处处春光明媚,漫山金雀花正开得烂漫,莺鸟成群,蜂蝶乱飞,整座山就像一块通透澄澈的黄水晶,连一丝阴翳都没有,又怎么可能会有狼呢?
      西泽瞧见了我怀疑的眼神,眉毛一挑,调皮地笑了笑,深深呼吸了几下,然后运了运气——“嗷呜——嗷呜——”
      “你干什么,你干什么啊?”我急了,怕我怀疑没有狼,西泽反倒自己扮演起狼了。这人只怕是个傻的吧,再怎么学狼叫他也不是狼,而是人啊。
      嚎了两声他就停了下来,我冲上前去瞪着他,他却把食指竖在嘴边轻轻吹了吹气,示意我安静。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毛骨悚然。他那声狼叫像一束强光手电直射向多棱镜,霎时间匀匀反射开来,四周接连不断地响起了悠长凛冽的狼叫,一声接着一声,影影绰绰回转来去,仿佛是一只狼,又仿佛是上千只,一时间,山峰谷壑旷野几乎布满了那嗜血的狂嚎,此起彼伏,十多分钟后依旧不绝于耳。
      “我信了,我信了!”我求饶道,那些狼叫的我的肝都在打颤:“西泽,你,你简直坏透了顶。”
      “戈尔斯。”他纠正我:“算了,算了,这样倒也好听,从小到大还没有人这样称呼过我呢。”说完他便把雪白的袖口递到我眼前:“喏。”
      “干啥?”我疑惑。
      “擦擦脸呀!看看你脸上弄得,在我们这里只有死人和寡妇脸上才这样弄。”
      我举起手环照了照,可不,脸上的厚厚一层花粉还挂在上面。可那西泽脸色却变了,一把扯掉我的手环扔了老远,合身护在我面前:“洛,妖怪!”边说着边将我往后推:“这个手镯里有妖怪!你快跑!”
      这下轮到我傻眼了,好端端的一个智能手环,又哪来的妖怪。只见西泽死死盯着手环,那眼光仿佛挽起了一团火苗,要将那巴掌大小的手环焚烧成灰烬。
      “跑呀!别管我!”西泽急了。
      “你……你先冷静冷静,什么妖怪?哪里有妖怪?这个手镯是我从家带来的,跟了我很久了,怎么可能有妖怪?”
      西泽喘着粗气:“就是妖怪!刚刚你拿起来时我就看见了!就是那种脸白的不像活人、眼睛大的像驴眼、下巴尖的像开缸器的女鬼,啊对了,还有嘴唇,那嘴唇上沾了血,就跟刚吃过死婴儿一样!”
      听完他这番描述,一秒钟之内我就全懂了,瞬间啼笑皆非。在他惊恐的目光中将智能手环捡了回来,把美颜关掉,再举到他面前:“现在还有妖怪吗?”
      “咦?怎么忽然就没了。”西泽疑惑地问道。
      我把美颜条拉到最大,十级美颜后的西泽出现在了取景框内,这样一美颜竟然比那些网上尬吹颜值的当红明星好看太多了。
      “啊啊啊啊啊!”西泽尖叫:“这究竟是什么鬼东西,怎么能把人变成鬼!”
      “可我家乡的审美就是这样啊。他们认为这种脸漂亮,就刻意把自己弄成这样了。”
      “不可理喻。”西泽摇摇头:“我可一辈子都不要去你家乡。”
      我左顾右盼,实在没有任何趁手的物件,只有硬着头皮拎起他的胳膊用他递上来那段洁白的袖口擦了擦脸。那金黄的花粉中还裹着灰不溜秋的泥垢,这才想起自从那天晚上蹦迪后我竟然一把脸也都还没洗。
      顿时窘极了,偷眼看西泽,没想到他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我,那双蓝眼睛温温柔柔的。发现了我的目光,他也一窘,害羞地笑了笑,将我擦过脸的衣袖扁了进去:“跟着我下山吧。”
      见我还在为弄脏他的衣袖而过意不去,他又宽慰我:“这衣服本身就该洗了,而且花粉用水一泡就掉,没关系的。”
      在面对“妖怪”时能奋不顾身护着我,想来这个漂亮眼睛的西泽不会是什么坏人,于是我就跟着他往山下走去。
      一路上,西泽跟我讲了很多霞慕城的故事。这个城市的历史不长,得从数百年前说起。当时一位邻市牧童的牛羊得了瘟,只有暂时安家在了这里。他的牛羊以阿尔卑斯山厚厚的植被为养料,不出几日就痊愈了,一个月后竟然已经开始长膘。那牧童喜出望外,索性将这里作为了自己放养牛羊的根据地,随着生意的增加,已变成了牧人的牧童在这里娶妻生子,长久地留了下来。久而久之,这里肥沃的草场被更多外省人熟知,越来越多的人们带着牛羊迁了进来,形成了一个在山脚下的小小村庄。
      不到两代,牧民村落竟也发展地有模有样了,族群中的男人们在春夏秋时会将卷毛的绵羊和长角的山羊赶到向阳的迎风坡,让羊们自己觅食,而他们则躺在山坡上晒着太阳啃着咸干酪唱着山歌,渴了就趴在羊下面直接挤鲜奶来喝。西泽说这里有大大小小上千个山坡,夏天被牛羊吃掉的植被冬天会被雪严严实实地盖住,等来年雪一化春风一吹,那些小草就又探出了头,甚至长得更高更壮。他笃定地说,照这样下去,哪怕再放牧数百代也完全不成问题。这让我立刻联想到了一位学长的毕业论文,里面用咄咄逼人的论点论证了农牧产业对于山区林木的严重破坏性,并建议当局取缔北欧诸山的牧人职业,通通改为机械一体化饲养模式。这篇论文在前几年风光一时,得到了无数同学的认同,就连教授也给了最高的评级。可我宁愿相信,若把生态环境比作一个水潭,这些牧人们仅仅是掠过水面的蜉蝣,通过纤长的触角搅动起几个轻轻浅浅的涟漪,而真正大功率将水搅得混浊不堪的则是商人们利欲熏心的乱砍滥伐和城市里超标的碳排放。
      西泽说,当时女人们待在家里,用刚褥好的羊毛编织毛毯子和暖和的绒毛披风,用熟好的皮子做成皮衣、皮鞋和皮带。这也能带来另外一笔不菲的收入。西泽的父母也是从外地迁移过来的,不过他们不是牧民,而是木匠,为牧民们搭建防寒防风的屋子和牲畜棚,并在这里有了西泽。
      可惜好景不长,十年前,霞慕城迎来了最大的一场旱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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