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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彼岸无花 ...

  •   第一说.彼岸无花
      西北,干寒的冬天,狂风向来都不会有丝毫的疲倦,亦不会有丝毫的收敛。
      边陲一座荒弃的小镇,一条曾经车水马龙的街道上,除了随风撕扯的惨败的落叶,便是逼人的杀气。
      南荣忻已经和一人约好,在这里决战。那人,还没有来。
      南荣忻已经在原地站了一个时辰,他不曾动过。他手中的剑也未曾动。
      “你等了很久!”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身长,腰粗。
      一双眼睛遮盖在破烂的斗笠之下,右手拿着一把黑布缠绕的长剑,这人便是薛歉。西薛王朝王宫带刀一品侍卫,可以直接带刀进入西薛王宫内廷,甚至能够直接带刀面见西薛王。
      从他的身份便不难猜出他的武功。那么他的对手也自然不会弱。强者的对手永远都不会是弱者。
      “东西带来了吗?”南荣忻冷冷地说道,这声音比冬天的冷风吹进袖口还要冷,他似乎想直接用这种冰冷把对手冻死。
      “我的命?”
      “不错!”
      “你输了就要永远留在这里。”薛歉微微抬起头,看着南荣忻的背影极其认真地说道。
      南荣忻脑袋缓缓地一扭,用一种渗人的语气说到:“我们之间只能有一个人活。或者,都死。这是你的命,也是我的命。”
      薛歉没有其他的选择,牙一咬,眼睛一皱,黑色的披风顿然展开,右手轻巧地一提,一声清脆的声响,剑已出鞘。
      直向南荣忻刺去。待近,南荣忻大口喝了一口烈酒,很自然地转身。那么熟练,那么从容不迫,仿佛这个动作他已经做了无数遍。
      横剑一个格挡,待薛歉变招来刺时,就在那一个当儿,突然出剑,剑光在依稀的晚霞里一个闪动,生硬地射出一道凄寒的剑光。那便是极快的一剑,直接刺入了薛歉的咽喉,又以极快的速度缓缓抽出。
      因为这样不会带出血花,像南荣忻这样的杀手,尤其是一个王朝的杀手——大金王朝。虽然杀人无数,但是却并不喜欢看见血,如果弄得满地是血会很脏,真的很脏。
      虽然自相矛盾,却又显得很有个性,一种特别奇怪的爱好,或癖好。
      没有真正成为一名杀手的江湖普通剑客,永远都不会理解。
      南荣忻是大金王金湘亲自挑选出来的杀手,这一次的任务就是刺杀西薛王。
      大金王朝本来有实力对抗西薛王朝,毕竟金湘已经打败了启陈王朝这个比西薛王朝实力强出许多的王朝。
      若是对于一个王,当他感觉到危险时,他会不择手段打消内心的恐惧。
      西薛王朝能够继续存在,就是因为有一个绝对的优势。
      地理优势。
      一片茫茫的沙漠,其间是高大的白垩柱,不管在什么时候看去,都像是坚固的高塔。
      这里,夏天最高温度可以达到四十九摄氏度,虽然看上去荒凉无比,似乎没有人能够在这里生存。
      可是谁又愿意相信,就在这片沙漠里藏着一个王朝。
      高大的城堡是用巨大的大理石板砖修建的,外墙上刻画这生动简明的古老生物的图案,这里曾经也有过文明,那是来自远古的痕迹,从白垩已经可见一斑了。
      这城堡便是西薛王朝的王宫,地面以下是巨大的地宫。还有围绕在附近的绿洲。
      不过主要的西薛子民并不居住在这里,他们还是在距离荒弃小镇不远的一大片区域生活。
      西薛王在城堡里。
      南荣忻已经在城堡里呆了六个月零八天,他一直在观察西薛王的生活规律。也开始谋划刺杀西薛王的计划。
      他已经取得了周围人的信任,也能够侍奉在西薛王的近身。
      可是西薛王身边总有四个贴身保镖,日夜都在,而且辅政大丞覃砜也经常陪伴左右。
      他要得手绝非易事。
      南荣忻知道自己唯一的机会就是这五个人都不在的时候他才有机会。可是六个月以来,他始终没有找到机会。
      刺杀西薛王,他不是第一个,但不知道会不会是刺杀成功的第一个,成为最后一个。
      如果刺杀成功,他的名字就会和薛沢沫这个让西薛人敬仰崇拜的名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他或许有这个运气。
      可是倘若没有这运气,他就会像自己所说的那样——这是他的命。
      一天午后,薛沢沫为了考验四位贴身保镖的功夫,让他们四人比试,以金铃花作为奖励。
      四人马上脸红耳赤开始争夺,南荣忻正好被叫来观赏,这六个月他的努力得到了回报。
      他就在一旁,另一边的覃砜也距离很远,他是来不及出手阻挡的,并且他已经用六个月熟悉了城堡的路线,顺利脱身不成问题。
      他,也想活着离开。
      南荣忻挑选了一个最好的时机,就是他们的脸都背对着自己的时候。
      我们常常以为别人的眼睛不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便是没有注意自己,很多时候,这常常偏是错误的。
      南荣忻突然出剑直刺西薛王薛沢沫的心脏。那速度之快,若闪电、奔雷。
      ‘砰~’一声沉闷的响动,那是剑刺破心脏的声音。
      南荣忻一怔,用怀疑世界的眼神,看着那把剑。
      那剑竟然插进了自己的心脏。
      他甚至都没有看清楚,薛沢沫是如何夺过了自己手中的剑,一剑反刺。
      再用自己生命最后的余光看看薛沢沫,他还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观看四人的比赛。
      南荣忻隐隐感觉到自己是被人拉走,确实是。
      后来他被一群恶狗吃掉了,连骨头都没剩。
      薛沢沫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似乎不想说话的样子,但又不得不说,缓缓道:“二十多年来,大金王一直都派人来刺杀我。二十多年,西薛王朝没有半点起兵犯他的意思,他难道对我朝还不放心吗?”
      覃砜脸色凝重,他要思考的问题太多了,甚至连一些不需要动脑子的事情他也愿意花很长的时间去寻找与别人不一样的答案。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既让人可笑,又让人可恨。
      他认真地说道:“毕竟西薛王朝的实力是他目前最强大的对手。而且我们也一直往大金王朝内部安□□们的人。主要还是他不想我们存在,从他对待启陈王朝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了。他对任何人都不会放心的。”
      对任何人都不放心的人绝对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可是他又是一个胆小得让人同情的人。覃砜口中的金湘大概就是这样一个人。
      薛沢沫眼睛轻轻地一转,他一但有了这样一个眼神的变换,就是自认为有了一个非常好的想法。当然,这次也不例外。
      他轻轻地,又很奸诈地说道:“我们难道就不会派人去刺杀他吗?”
      覃砜沉思良久,他思考的东西很多。徐徐说道:“要刺杀金湘,必须先刺杀东道神君,只要东道神君一死。我们随便派个高手,便能够得手。”
      能够从自己身上找到敌人的弱点,确实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即便覃砜这样一个坏事做尽的人,也能够做出这样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薛沢沫深吸一口气,他似乎对南荣忻还心有余悸。他眼神有些模糊。缓缓地,声音微颤道:“这次若非你看出端倪。恐怕真的要出事。可是东道神君六极剑法无双,内功深厚。而且经验丰富,心思缜密,刺杀他不是那么容易的。”
      薛沢沫虽然在外人面前会尽可能变现的镇定自若,但是他在覃砜面前还是实话实说,不做丝毫的掩饰,仿佛就是在自己的父亲面前,他们的年纪确实也适合。
      覃砜似乎对一切都早有预料,微微一笑道:“我在二十年前已经做好了安排。我门下有一名得意弟子,拾娘。她是东道神君的亲生女儿,且她的容貌与她母亲的容貌极为相似,就像沙漠上正在盛开的彼岸花一样,那东道神君再次见到自己的初恋,他一定会败给自己的。若派她去,必能得手。”
      薛沢沫细细思索半天,怀疑地说道:“她可靠吗?如果不成功会适得其反。一旦暴露了我们的目标,形势会对我们大为不利的。”
      覃砜嘴角微微一扬,认真地说道:“她十二岁就已经成了我的人。她对于我的话比对她自己的话还相信。我只要说,东道神君是杀她父母的仇人,此仇不共戴天。不报此仇,则为不孝,九泉之下父母难以瞑目。她必会去的。也必会成功。”
      像覃砜这样能够预料二十年后的人,实在确实或许应该让人敬佩。
      于此同时,塔克拉族也发生了惊人的重复,不过塔克拉王派出的却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当然他的目的不是刺杀东道神君,而是待机而变,寻找一个机会,或者制造一个机会。
      一个能够南下攻入甘城的机会。只要攻入甘城,取中原便会有希望。
      一场莫名其妙的雪覆盖了沙漠,不过对于沙漠上的雪,不过是一刻的存在罢了,转眼便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好像一场梦,似乎不曾真正的存在过。
      每年沙漠上只有一次会赶上雨水。这一次两者凑到了一起,雨夹雪。沙漠上到处都开满了花,五颜六色,虫子飞舞在其间,寻找配偶,传播花粉……
      城堡就像在一片花海里。
      这美妙的景色便算是给拾娘送行,又好像上天特别眷顾拾娘才将雨雪凑在了一起。
      不过,这些并不重要,她的路还是要自己走。
      每个人的路都要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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