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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嗯。 我卖身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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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身给了沈鹤归。
可能是因为换不上债务吧,他又正好找我,说,
三年一百五十万包养我。
十五万是当时老林羞辱他的钱,现在倒是反过来了,还翻了个倍。
我本来,是不签的。
后来回了家,银行的人说,房子要拿去拍卖抵债,我的卡也被冻了。
老林公司的一个股东和我说,其实破产都是被人策划好的。
那人,想想便也是沈鹤归。
我饿了两天,还是去找了沈鹤归签了合同。
其实仔细想想,沈鹤归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好看,我也不吃亏。老林也可以不用担心我,多好啊。
我其实还是特别想问他,你是沈贺还是沈鹤归?
但是不敢。
沈鹤归带我回了他的公寓。
其实呢,我是第一次,我感觉挺疼的,疼的失去感觉叫着沈贺,那人听见了只是“呵”一声,做的更狠了。
大概是第二天了。我醒了,他当着我的面把钱洒了满地。
我还是弯下腰捡了起来,我其实想说,钱不能这样扔,万一我找不到怎么办呀。
屋内一片安静。
后来,他就摔门出去了。
可能是第一次,我也没什么处理的经验。
头有些晕。
看见了从前。
看见了沈贺和以前一样,朝着我笑了下。
幸福。
沈鹤归大抵是还有些许应酬,没回来。
家中保姆推门问我,吃饭吗。
我着实是没了胃口,便是未应。
过了两三天也便就好了。
其实在那之后,我不怎么喜欢说话,仔细想想我已经三四天没说过话了,也没出过房门。
一次次被沈鹤归侮辱,一次次身体不适也已经无所谓了。
我渐渐觉得,不说话其实挺好的,不用交流,也没有人会和我说话。
以至于,后来有一天。
沈鹤归带了一个挺年轻的男孩儿回来了,我下楼时才发现。
那男孩也有着一颗和我一样的泪痣。
沈鹤归让那个男孩儿坐在了我原来的位置上,月嫂估计也没想到沈鹤归会带人回来,就只准备了两双筷子。
那天,我觉得吧。
沈鹤归和沈贺的不同。
沈贺会为我着想,会护着我,会朝着我笑,只穿着白衬衫我,就只是我一个人的。
而沈鹤归,就像是披着沈贺的皮一样,不会朝着我笑,再也没穿过白衬衫,也不属于我一个人。
就像我和他再也不会有正确的交集点一样